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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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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12/16

《哀二年经》: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蔡杀其大夫公子驷。((p 1611)(12020007))(109)

《哀二年传》:

吴-洩庸如蔡纳聘,而稍纳师。师毕入,众知之。蔡侯告大夫,杀公子驷以说。哭而迁墓。冬,蔡迁于州来。((p 1618)(12020401))(109)

《哀三年经》: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p 1619)(12030007))(109)

我的粗译:

“楚子围蔡,报柏举”之下一年,我们哀公二年(公元前四九三年,周敬王二十七年,晋定公十九年,楚昭王二十三年,陈闵公九年,蔡昭公二十六年,郑声公八年,吴夫差三年,越句践四年),吴国大夫洩庸前往蔡国纳聘(求婚的一步),悄悄带了些部队进去。等部队全部进入,大家也都明白了。于是,蔡侯(蔡侯-申,蔡昭公,蔡昭侯)通知他们大夫,杀掉公子驷应付吴人。然后,蔡人哭着把祖先坟墓迁走。这年冬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蔡杀其大夫公子驷”曰:

国家迁徙,大非易事,依吴依楚,俱是赖人。哀四年《传》云诸大夫恐其又迁,则群臣盖不欲迁徙。是年迁州来,公子驷亦为反对者之一。参《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吴-洩庸如蔡纳聘,而稍纳师”曰:

《吴越春秋》四、《汉书•董仲舒传》、王襃《四子讲德论》皆以此洩庸即二十六年《传》之舌庸,吴闿生《文史甄微》亦主之,实误。杜氏《世族谱》以洩庸为吴杂人,不言即舌庸。说详梁履绳《补释》引俞葆寅说。

杨伯峻先生注“蔡侯告大夫,杀公子驷以说”曰:

蔡侯欲迁于吴,故与吴谋,因聘而纳吴师。诸大夫不欲迁者,蔡侯杀公子驷以向吴解说,于是无人敢阻止矣。

杜预《注》“哭而迁墓”云:“将迁,与先君辞,故哭。”

杨伯峻先生注“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曰:

无《传》。杜《注》以为猎为公子驷之党。

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十九章》:“楚靈王立,既縣陳、蔡,景平王即位,改邦(封)陳、蔡之君,使各復其邦。景平王即世,昭[王]即位,陳、蔡、胡反楚,與吳人伐楚。秦異公命子蒲、子虎率師救楚,與楚師會伐唐,縣之。昭王既復邦,焉克胡、圍蔡。昭王即世,獻惠王立十又一年,蔡昭侯申懼,自歸於吳,吳縵(洩)庸以師逆蔡昭侯,居于州來,是下蔡。楚人焉縣蔡。

“蔡”——“新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99,北纬32.75(新蔡二高周围,有遗址,省保。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蔡”——“州来”——“下蔡”(杨注: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成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在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钟、蔡侯盘及吴王光鑑等遗物(三种)。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入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齊四年灭于楚。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今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州来,国名。详王夫之《稗疏》及雷学淇《介菴经说》卷七,今安徽-凤台县。吴卓信《汉书地理志补注》谓成七年,吴入州来,至昭四年,然丹城州来以备吴;迭属吴、楚。二十三年鸡父之战,楚师大奔,州来遂为吴所有,封季札于此,为延-州来。#杜《注》:“州来,楚邑。用大师焉曰灭。”王夫之《稗疏》云:“州来书‘入’,又书‘灭’,则其为国无疑。《前汉•地理志》:‘下蔡,故州来国。’”#《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新蔡县”,班固自注:“蔡平公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王先谦《补注》引钱坫云“吴迁昭侯于州来,即下蔡也。”又引吴卓信云:“平侯徙此(新蔡),事不见《经》、《传》,惟见杜氏《释例》。”传世器有蔡子匜,杨树达先生谓为蔡平公所制,详《积微居金文说》卷六。#蔡本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后迁都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今则入吴,因吴师迁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亦曰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6.72,北纬32.71(凤台-城关-北古城村。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蔡复封于新蔡,同年州来灭,迭属吴-楚,哀元年蔡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蔡迁于下蔡——州来)。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哀四年经》:

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p 1624)(12040001))(109)

蔡-公孙辰出奔吴。((p 1624)(12040002))(109)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p 1625)(12040005))(109)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p 1625)(12040010))(109)

《哀四年传》:

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公孙翩逐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文之锴后至,曰:“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锴执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锴遂杀之。故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p 1625)(12040101))(109)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哀公四年(公元前四九一年,周敬王二十九年,晋定公二十一年,楚昭王二十五年,蔡昭公二十八年,吴夫差五年),蔡昭侯(蔡侯-申,蔡昭公)准备前往吴国。春王二月庚戌那天(杨注:庚戌,二十一日。),他们那些大夫(《春秋经》说是盗)得知此事,怕他又打算迁移,就跟在蔡昭侯侍从公孙翩身后,用弓箭追杀,蔡昭侯逃进一家人家,但已经被射中,很快就死了。而公孙翩(翩)仍然手持两支箭把住那家的门,那些人都不敢进。

随后他们一位大夫文之锴(锴)赶来,鼓动说:“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咱像墙一样一起向前,他最多能杀俩人。)”,于是“锴”(文之锴)自己手拿一把弓率先逼上去,“翩”(公孙翩)一箭射来,射中“锴”的胳膊肘,“锴”上前杀了他。

所以,他们接着又赶走公孙辰,杀掉了公孙姓和公孙盱(公孙霍)。

一些补充:

十个月后,到这年冬十有二月,他们才为蔡昭公下葬。

杨伯峻先生注“四年春王二月庚戌”曰:

正月十五日甲戌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盗杀蔡侯-申”曰:

“二月”《公羊》作“三月”,误。此年二月庚寅朔,三月不得有庚戌。“殺(杀)”,《公羊》、《谷梁》俱作“弑”,“殺”“弑”二字古书混乱者多矣。宣十七年《经》“蔡侯-申卒”,(此)蔡文侯也,于此蔡昭侯是曾祖,曾祖与曾孙同名,孔颖达《疏》以为“必有误者”。不知若以世次计,则相距六代;若以庙次计,则相距七公,其同名不足怪异。若鲁武公名敖,亦鲁不祧宗也,然而庆父之子名公孙敖。若周武王-发为周人共祖一代开国,而卫有公孙发,郑有公子发。

前面公孙姓曾“帅师灭沈”,应也是重臣了。

杨伯峻先生注“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公孙翩逐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曰:

《诗•秦风•权舆》毛《传》云:“承,继也。”属下句。谓诸大夫跟随公孙翩而逐蔡昭公,惠栋《补注》、洪亮吉《诂》、俞樾《平议》皆以承为一字读,惠引《诗•鲁颂•閟宫》“则莫我敢承”毛《传》“承,止也”,谓诸大夫皆欲止之也,虽勉强可通,但全部《左传》无此句法。洪训承为“恐”,则与上“恐”字义复。俞谓“承字当为乘(承、乘古音同,俞未言),乘谓乘车。昭侯乘车,即将如吴”云云,不知“承”字承“诸大夫”言,非承“蔡昭公”。若如俞氏此解,《传》文当作“蔡昭公将如吴,承”。而如《传》文,俞解显不足信。沈钦韩《补注》以“承”属下读是也;谓“承,佐也”,则非。公孙翩,据下文乃蔡昭之党,故以两矢守门,而被杀。若诸大夫佐助之,则不致与诸大夫为敌矣。诸大夫盖尾随公孙翩,公孙翩乃从后掩护蔡昭之人。蔡昭侯入于庶民家而死。沈钦韩《补注》云:“家人言民家。”又参杨树达先生《汉书窥管》卷一。

杨伯峻先生注“以两矢门之”曰:

公孙翩以两矢守蔡昭所入民家之门,蔡昭(?)之众畏死而不敢进。

杨伯峻先生注“文之锴后至”曰:

文之锴,蔡昭之臣。

杨伯峻先生注“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曰:

告蔡昭(?)之众,并行如墙向前,翩只二矢,最多不过死二人。

杨伯峻先生于“故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之后注云:

杜《注》:“盱,即霍也。”一九五五年发现安徽-寿县-蔡侯墓,疑即昭侯墓。

下面是安徽-寿县-蔡侯墓出土蔡侯铜编镈之一的图片,出自《蔡侯铜编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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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安徽-寿县-蔡侯墓出土吴王光鉴的图片,出自《[原创]重访安徽省博物馆——再摄青铜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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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蔡侯申歌钟(蔡侯铜编镈与之同出一墓,铭文相同)铭文:“隹正五月初吉孟庚,蔡侯申曰:‘余唯末少子,余非敢寍忘,有虔不易,左右楚王,隺隺豫政天命是将,定均庶邦,休有成庆,既悤于心延中氒德,均好夫夫建我邦国,豫命祗祗不愆不忒,自乍歌钟元鸣无期子孙鼓之。’”。铭文出自《安徽寿县蔡侯墓出土青铜器铭文集释》

安徽-寿县-蔡侯墓既出陪嫁而来的吴王光鉴,又出有“左右楚王”铭文的编镈,或反映当时蔡国的纠结。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13/16

《哀四年传》:

夏,楚人既克夷虎,乃谋北方。左司马眅、申公寿馀、叶公诸梁致蔡于负函,致方城之外于缯关,曰:“吴将泝江入郢,将奔命焉。”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单浮馀围蛮氏,蛮氏溃。蛮子-赤奔晋-阴地。司马起丰、析与狄戎,以临上雒。左师军于菟和,右师军于仓野,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愿也。不然,将通于少习以听命。”士蔑请诸赵孟。赵孟曰:“晋国未宁,安能恶于楚?必速与之!”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且将为之卜。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以畀楚师于三户。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p 1626)(12040201))(129、109)

我的粗译:

这年夏天,楚人已经平定了夷虎的叛乱,再度转向北方。

楚国派出左司马眅、申公寿馀和叶公诸梁(沈诸梁),把“蔡”的“民”集中到负函,把方城之外的“民”集中到缯关。告诉这些人:“吴将泝江入郢,将奔命焉。(吴国即将沿江而上来攻打郢都,命令一下,我们都得忙个不停了。)”。然后他们约好日期,趁夜晚同时偷袭了梁和霍。他们还派单浮馀围攻蛮氏,蛮氏垮了,蛮氏首领蛮子-赤逃往晋国的阴地。

司马(左司马眅)动员了丰和析的部队以及狄戎,兵临上雒城下,讨要蛮子-赤。左师驻到菟和,右师驻到仓野,派人告诉晋国驻守阴地的命大夫士蔑说:“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愿也。不然,将通于少习以听命。(咱晋国和楚国有盟约,得“好恶同之”。要盟约还作数,那敝国主上没意见,要不作数,我们将打通少习山来听命。)”。

士蔑赶紧请示他们执政的卿赵孟(赵鞅,赵简子),赵孟告诉他:“晋国未宁,安能恶于楚?必速与之!(我们晋国还没安定,怎能招惹楚国?赶紧把那家伙给他们!)”。于是士蔑召集九州之戎,说是准备划一块田地给蛮子筑城,并且要替他占卜在哪儿筑城吉利。蛮子前去听取占卜结果,就被抓了起来,还抓了他手下的五大夫,都送到驻扎在三户的楚军那儿。楚国那位司马宣称要送蛮子一座城邑,让他在那儿安顿其家族,就把蛮氏的遗民都引诱过去,统统抓住带回了楚国地界。

一些补充:

这里反映当时各家诸侯对人口的争夺。

杜预《注》“夏,楚人既克夷虎”云:“夷虎,蛮夷叛楚者。”

杨伯峻先生注“左司马眅”曰:“眅音攀上声。”——[URL= https://www.docin.com/p-596180493.html]董珊先生《救秦戎銅器群的解釋》[/URL]一文认为此“左司马眅”即公子启(子闾),而该组铜器正是此人为本节“逑(收)戎”之“有大功于晋”而作。该文中给出了这一组铜器的合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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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预《注》“左司马眅、申公寿馀、叶公诸梁致蔡于负函”云:“三子,楚大夫也。此蔡之故地人民,楚因以为邑。致之者,会其众也。”

杨伯峻先生注“吴将泝江入郢”曰:

泝音素,逆流而上曰泝。或作溯,此谓逆长江而上。

杨伯峻先生注“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曰:

昔、夕古音同,此昔字即作夕用。杜《注》:“伪辞当备吴,夜结期,明日便袭梁、霍,使不知之。”

杨伯峻先生注“司马起丰、析与狄戎”曰:

起,汉谓之兴,征召卒乘也。此谓征召丰、析及狄戎之民为兵。

杨伯峻先生注“阴地之命大夫士蔑”曰:

命大夫者,曾经周王或晋侯所亲命之大夫。命即一命、二命、三命之命。与一般守县邑之大夫不同。阴地为晋南之要道,此地失守,晋都新绛,即今山西-侯马市,门户大开,故士蔑以命大夫守之。

杨伯峻先生注“好恶同之”曰:

此盖晋、楚盟誓之辞,引之以逼晋交出蛮子。

杜预《注》“晋国未宁,安能恶于楚?必速与之!”云:“未宁,时有范、中行之难。”

杨伯峻先生注“士蔑乃致九州之戎”曰:

致,犹言召集,谓召集九州戎各部落之长。

杜预《注》“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云:“以诈蛮子。”

杨伯峻先生注“且将为之卜”曰:

《书•洛诰•序》云:“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文云:“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足见自古至春秋,筑城必先卜龟。

杨伯峻先生注“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曰:

执蛮子-赤及其五大夫也。五大夫,杜无《注》。疑此与庄十九、二十、二十一年《传》及襄元年《传》之“五大夫”不同。彼五大夫,大夫五人也。此或是一人,秦爵有五大夫,盖本此。

杨伯峻先生注“以畀楚师于三户”曰:

三户城在今河南-淅川县西南丹江之南,杨树达先生《读左传》云:“时晋不竞,畏楚殊甚,故有此事。金文有晋公𥂴(zhèng)(晋公盦),乃晋定公嫁女于楚事,以此文合勘,知嫁女所以求欢于楚。”又参其《积微居金文说•晋公𥂴(zhèng)(晋公盦)》与《再跋》。

杜预《注》“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云:“楚复诈为蛮子作邑,立其宗主。”

下面是刊有上述《再跋》的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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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荆”——“鄀”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申”(杨注: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庄六年《传》载楚文王伐申,哀公十七年《传》又云楚文王“实县申、息”,则鲁庄之时申已为楚灭。然据昭十三年《传》文,楚平王似曾复其国。),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叶”——“许”——“葉”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9,北纬33.50(旧县乡十字街口东970米,西850米,南1550米,北1380米,成十五年迁来,昭九年迁夷)。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负函”(杨注:负函,据《汇纂》,当在今河南-信阳市、县境。),推测位置为:东经114.05,北纬32.36(信阳县-长台关乡-苏楼村。古城不规则四边形,东墙640、北墙770、西墙747、南墙903米,周长3587米,四边均有城门。始建于春秋)。

下面再贴一遍长台关古城遗址GoogleEarth卫星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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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在叶县到方城县的孔道上,当时楚国有复杂的防御体系,我想可以统而称为“方城”或“缯关”,则“缯关”实际治所位于原来缯国所在就有很大可能,也就是说“缯关”并非指缯国之外的关隘,而是位于缯国故地的关隘,似为“方城”之别称。

下面再贴一遍“方城”一带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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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再贴一遍“方城”到“叶”一些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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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我估计此处《左传》中“缯关”的位置在:东经112.99,北纬33.24(火神庄东北,有遗址),与上图中“八里桥”的位置接近。

“郢”——“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梁”(杨注:梁在今河南-临汝县西,与僖十九年《传》之梁在今陕西-韩城县南者不同。),推测位置为:东经112.75,北纬34.16(汝州市-杨楼乡樊古城村)。

下面是“庆阳古城”GoogleEarth卫星图片,图中中间偏下几个古城村南面依稀可见古城南墙遗迹,长度可达近两公里,两端有折向北的痕迹,北面可能已毁于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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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杨注:梁在今河南-临汝县西,与僖十九年《传》之梁在今陕西-韩城县南者不同。霍在梁之西南,离临汝县稍远。),推测位置为:东经112.69,北纬34.16(汝州市杨楼乡)。

“蛮氏”(杨注:蛮氏,据杜《注》,即昭十六年戎蛮,当在今河南-临汝县西南,汝阳县东南,哀四年楚灭之。#蛮氏已见成六年、昭十六年《传》并《注》,其地在霍之西三十余里。),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北纬34.1(岘山)。

“阴地”——“陰地”(杨注:陰地,据杜《注》,其地甚广,自河南省-陕县至嵩县凡在黄河以南、秦岭山脉以北者皆是。此广义之陰地也。然亦有戍所,戍所亦名陰地,哀四年“蛮子-赤奔晋-陰地”,又“使谓陰地之命大夫士蔑”是也。今河南省-卢氏县东北,旧有陰地城,当是其地。此狭义之陰地也。此陰地所指之处,当是卢氏东北之陰地城。说参顾栋高《大事表》及江永《考实》。阴戎,杜《注》谓即陆浑之戎。《后汉书•西羌传》云:“齐桓公徵诸侯戍周。后九年,陆浑戎自瓜州迁于伊川,允姓戎迁于渭汭,东及轘辕,在河南山北者号曰阴戎。”江永《考实》则谓陆浑近阴地,故曰阴戎。阴地详宣二年《传》并《注》。#阴地,在今河南-卢氏县东北。#阴地为晋南之要道,此地失守,晋都新绛,即今山西-侯马市,门户大开,故士蔑以命大夫守之。#少习山在今商县东一百八十五里,山下即武关。打通少习山,即可西胁秦国,而与秦联军,东取阴地,北渡黄河,以逼晋都。),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10,北纬34.10(卢氏县东北,祁村弯,据说有遗址)。

“丰”(杨注:丰,据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在今河南-淅川县废治(今为旧淅川)西南,与湖北-十堰市相接界。今淅川县及内乡县之西北境皆楚-析地。),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38,北纬33.01(淅川县-老城镇)

“析”——“白羽”(杨注: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峡县。#析,此时当是鄀之别邑。据《大事表》七之四,今内乡县、淅川县之西北境皆析地。昭十八年,楚迁许于此。#十八年又迁于析,即今河南-内乡县西北,定四年又迁于容城,则又在叶县西。#成十五年许迁于叶,自后常以叶为都。昭九年自叶迁于夷,十一年迁许于楚境内,十三年平王复之,又归于叶。《传》云“叶在楚-方城之外蔽”,则足证楚自叶迁许。白羽在今河南-西峡县西关外。#杜《注》:“于《传》时,白羽改为析。”盖以《经》言白羽,则白羽为旧名,析则作《传》时名。#丰,据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在今河南-淅川县废治(今为旧淅川)西南,与湖北-十堰市相接界。今淅川县及内乡县之西北境皆楚-析地。),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49,北纬33.31(莲花寺岗)。

“上雒”(杨注:上雒即今陕西-商县。据敔簋铭上雒本属周,后属晋。),推测位置为:东经110.15,北纬33.76(孝义古城)。

下面是上雒——孝义古城一带的GoogleEarth卫星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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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菟和”(杨注:菟和山,据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商州志》,在今陕西-商县东一百一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0.39,北纬33.66(资峪沟村)。

“仓野”(杨注:仓野一作苍野,据《清一统志》,在商县东南一百四十里。),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0.15,北纬33.75(孝义古城南,江北)。

“少习”(杨注:少习山在今商县东一百八十五里,山下即武关。打通少习山,即可西胁秦国,而与秦联军,东取阴地,北渡黄河,以逼晋都。),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0.62,北纬33.60(武关)。

“三户”——“范”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2,北纬33.07(今淅川县-大石桥乡-柳家泉村附近)。

下面再次贴出的两张图都是“楚讨蛮子”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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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见,所谓“将通于少习以听命”当是通向北方“阴地”方向,而当时晋国占有着上雒,可能也是从“阴地”延伸过来的,这意味着晋国一度隔断了楚国与秦国的交通。此次楚国消灭“蛮氏”,则又一次进入周王室近郊,比当初楚庄王那次可能更有底气。虽然楚人此次仍未能在周王室近郊站住脚,但楚国恐怕随后也再度打通了与秦国的交通,祸福难料。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14/16

《哀六年经》:

吴伐陈。((p 1632)(12060003))(109)

《哀六年传》:

吴伐陈,复修旧怨也。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p 1633)(12060201))(109)

《哀九年经》:

夏,楚人伐陈。((p 1651)(12090003))(109)

《哀九年传》:

夏,楚人伐陈,陈即吴故也。((p 1652)(12090301))(109)

《哀十年经》: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p 1655)(12100011))(109)

吴救陈。((p 1655)(12100012))(109)

《哀十年传》:

冬,楚-子期伐陈,吴-延州来季子救陈,谓子期曰:“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乃还。((p 1656)(12100601))(086、109)

我的粗译:

再两年后,我们哀公六年(公元前四八九年,周敬王三十一年,楚昭王二十七年,陈闵公十三年,吴夫差七年),春天,吴国又去进攻陈国,这还是在报复旧怨。楚子(楚子-轸,楚昭王)发话:“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咱前面主上与陈国有过盟约,不可以不救。)”,于是去援救陈国,带部队开进到城父。

三年后,我们哀公九年(公元前四八六年,周敬王三十四年,楚惠王三年,陈闵公十六年,吴夫差十年),夏天,这回是楚人去进攻陈国,因为陈国投向了吴国。

过了一年多,到我们哀公十年(公元前四八五年,周敬王三十五年,楚惠王四年,陈闵公十七年,吴夫差十一年),冬天,楚国的司马子期(公子结)又带兵进攻陈国,吴国派延州来季子带兵前往救援,他对子期说:“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咱两位主上都不肯致力于广施恩惠,而打算靠武力征服诸侯,可咱“民”有啥罪过?请您让我撤走,这一来大人会因战胜而扬名,同时也能致力于广施恩惠、安抚咱“民”。)”,于是他把部队径自带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吴伐陈,复修旧怨也”曰:

元年《传》云:“吴侵陈,修旧怨也。”然而未能得志,故此年又用兵,复修旧怨。《会笺》云:“夫差之所以亡也。定五年《传》云:‘子常唯思旧怨以败。’”

杨伯峻先生注“吾先君与陈有盟”曰:

昭十三年,楚平王礼送陈侯-吴归于陈,必有盟。

杨伯峻先生注“夏,楚人伐陈,陈即吴故也”曰:

六年吴伐陈,楚救之而不得。

杨伯峻先生注“吴救陈”曰:

《春秋》于吴,除与鲁有关者,如襄二十九年《经》“吴子使札来聘”,例不书其卿大夫之名。此亦季札帅师,而不书名,非鲁事也。

杨伯峻先生注“吴-延州来季子救陈”曰:

杜《注》:“季子,吴王-寿梦少子也。寿梦以襄十二年卒,至今七十七岁。寿梦卒,季子已能让国,年当十五六,至今盖九十余。”此延州来季子未必即季札本人,以近百岁老翁帅师,恐情理所难,或其子孙,仍受延、州来之封,故仍其称乎。本孔《疏》引孙毓说。

杜《注》“二君不务德”云:“二君,吴、楚。”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楚”——“荆”——“鄀”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城父”——“许”——“夷”——“东夷”(杨注:许,姜姓国,周武王封文叔于许,故城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六里。鲁成十五年,许灵公迁于叶,即今河南省-叶县南稍西三十里。昭公九年,许悼公迁夷,实城父,今安徽省-亳县东南七十里之城父集。一九六二年在安徽-宿县-许村公社-芦古城孜发现许国-诸俞之器。许国君葬于许村,离城父集固不甚远。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峡县。定公四年,许男-斯迁容城,容城故城在今鲁山县南稍东约三十里。传世器有许子钟、许子妝簠等。“许”皆作“鄦”,与《说文》同。自文叔至庄公十一世,始见于《春秋》。战国初灭于魏。详《汉书•地理志》“颍川郡-许”王先谦《补注》。#焦、夷皆陈邑。焦当今安徽省-亳县,夷在亳县东南七十里。杜《注》谓“夷一名城父”,其实城父不过夷之一邑耳。说详昭九年《传•注》。#徐国本在今江苏-泗洪县南,昭三十年被吴所灭,楚迁之于城父,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夷,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城父故城。#楚有两城父,此所谓夷城父,取自陈。僖二十三年楚伐陈,取焦、夷。杜云:“夷一名城父”,即此。又有北城父,见十九年及哀六年《传》,详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城父即夷,其田盖城父境内田之一部分耳,在养东北;胡即今阜阳市,胡田在养东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哀十一年经》:

夏,陈-辕颇出奔郑。((p 1657)(12110002))(109)

《哀十一年传》:

夏,陈-辕颇出奔郑。初,辕颇为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有馀,以为己大器。国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辕咺进稻醴、梁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给也?”对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谏?”对曰:“惧先行。”((p 1661)(12110201))(109)

《哀十三年经》: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p 1674)(12130004))(109)

盗杀陈-夏區夫。((p 1675)(12130011))(109)

《哀十四年经》:

陈-宗竖出奔楚。((p 1681)(12140006))(109)

冬,陈-宗竖自楚复入于陈,陈人杀之。((p 1681)(12140014))(109)

陈-辕买出奔楚。((p 1681)(12140015))(109)

我的粗译:

到下一年,我们哀公十一年(公元前四八四年,周敬王三十六年,楚惠王五年,陈闵公十八年,郑声公十七年),夏天,陈国的卿辕颇流亡去了郑国。早先,辕颇担任司徒,主持他们“公”(陈闵公)嫁女,从他们所有正式的田地都抽了税,办下来之后还有剩余,他就为自己做了个大青铜器。于是他们国人要赶他,他只好出走。走到半路上,他渴了,他的族人辕咺为他献上稻米酿造的甜酒和上等小米做的干饭以及腌制的肉脯,他立时高兴起来,问:“何其给也?(怎么这么丰盛?)”,那人答:“器成而具。(您那大青铜器一铸好我就开始准备啦。)”;他再问:“何不吾谏?(那你为什么不劝劝我?)”,那人答:“惧先行。(害怕先就被您赶出来。)”。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陈-辕颇出奔郑”曰:

据梁履绳引万氏《氏族谱》,杜预《世族谱》惟辕涛塗(僖四年《传》)、辕选(文二年《传》)列为辕氏,余并入杂人内。《唐书•宰相世系表》以辕颇为辕选之曾孙,与杜《谱》异,盖附会之说。

桥案:一般来说,司徒乃众卿之首。

杜预《注》“赋封田以嫁公女”云:“封内之田悉赋税之。”

杜预《注》“有馀,以为己大器”云:“大器,钟鼎之属。”。——桥案:从这一句可见,当时只要能拿出足够的东西交换,可经订制得到青铜器。

下面是上海博物馆藏西周晚期陈侯簋的图片,出自《古代灿烂的青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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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其族辕咺进稻醴、梁糗、腶脯焉”曰:

族,属也。稻醴,以稻米所酿之甜酒。梁糗以精细小米所为之干饭。腶脯,杂有姜与桂所腌之干肉。糗,求上声。

杨伯峻先生注“何其给也?”曰:

给,足也。言其不仅有酒,且有肉与饭。

杨伯峻先生注“器成而具”曰:

意谓余早知将被逐,故大器铸成,即具备食品。

杜预《注》“惧先行”云:“恐言不从,先见逐。”

杨伯峻先生注“陈盗杀陈-夏區夫”曰:

无《传》。“區”,《公羊》作“彄”,据杜《注》:“称盗,非大夫也。”“非大夫也”,“也”字依金泽文库本增。宋-赵鹏飞《春秋经筌》云:“《春秋》书盗者四,杀君者一,杀兄者一,杀大夫者二。”

杨伯峻先生注“冬,陈-宗竖自楚复入于陈,陈人杀之”曰:

无《传》。疑非善人,亦非善杀。

杨伯峻先生注“陈-辕买出奔楚”曰:

无《传》。疑与宗竖被杀有关。

楚-公子申(令尹子西)帅师伐陈。”与“陈盗杀陈-夏區夫”是“陈-辕颇出奔郑”两年后的事,以《春秋》笔法,所谓“盗”亦可以是大夫,而“夏區夫”及下面的“宗竖”、“辕买”均当为卿;“陈-宗竖出奔楚。”、“冬,陈-宗竖自楚复入于陈,陈人杀之”与“陈-辕买出奔楚” 是“陈-辕颇出奔郑”三年后的事。陈国正在分崩离析。

另外,辕颇之后还有辕买,正说明以辕为“氏”的家族在辕颇被赶出去之后还能占据卿位,这也是当时贵族流亡的常见做法之一,族长被赶走并不一定会导致家族地位下降。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15/16

《哀十五年传》:

夏,楚-子西、子期伐吴,及桐汭。陈侯使公孙贞子吊焉,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子使大宰嚭劳,且辞曰:“以水潦之不时,无乃廩然陨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忧。寡君敢辞。”上介芋尹盖对曰:“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灭厥民人,寡君使盖備(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慼,大命陨队,绝世于良。废日共积,一日迁次。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闻之曰:‘事死如事生,礼也。’于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又有朝聘而遭丧之礼。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无乃不可乎!以礼防民,犹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礼也,其何以为诸侯主?先民有言曰:‘无秽虐士。’備使奉尸将命,苟我寡君之命达于君所,虽陨于深渊,则天命也,非君与涉人之过也。”吴人内之。((p 1690)(12150201))(109)

我的粗译:

过了四年,到我们哀公十五年(公元前四八〇年,周敬王四十年,楚惠王九年,陈闵公二十二年,吴夫差十六年),夏天,楚国的令尹子西(公子申)和司马子期(公子结)一起率兵进攻吴国,打到了离“吴”三百里左右的“桐汭”。陈侯(陈闵公)派公孙贞子去吴国慰问,他走到“吴”近前的“良”,忽然去世。他手下收殓了遗体,带着棺材继续出发,准备奉遗体进入“吴”。吴子(吴夫差)于是派大宰嚭(伯嚭)慰劳他们,同时婉拒他们进城,说是:“以水潦之不时,无乃廩然陨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忧。寡君敢辞。(现在天气不好,随时可能发水,恐怕对贵使臣遗体不利,也让敝国主上更加担心,敝国主上斗胆请您别过来了。)”。

听了这话,公孙贞子的副手“芋尹盖”(盖)回答:

敝国主上听说楚人不肯遵行天道,悍然进攻吴国,祸害“民”和“人”,特派使臣来慰问,“盖”充当使臣助手,也准备向您手下随从致意。很不幸,使臣惹怒上天,竟然丢了性命,在“良”离世。我们当天收殓遗体,马上上了路。可现在,贵国主上派您来告诉我们:“别让遗体到我门前。”,要这么干,就是把敝国主上的好意扔到了荒郊野外啊。而且臣下听说:“事死如事生,礼也。”,所以在这样的时候,就有在朝聘中使臣去世,要奉着他遗体完成任务的“礼”;又有朝聘中东道主遭丧事,应该立即回国的“礼”。要不让我们奉使臣遗体完成使命,那行的就是贵国遭丧事,要立即回国的“礼”了,能这么干吗!用“礼”来规范“民”了,还是会有人不守规矩,现在大夫您竟说要“死而弃之”,那可是要“弃”了“礼”呀,贵国还靠什么来当诸侯的“主”?咱前辈的“民”有话:“无秽虐士。(不可嫌弃死者。)”,我充当使臣副手,现在也只能奉使臣遗体完成使命,把敝国主上的好意传达给贵国主上,哪怕为此落入深渊,也是上天的安排,与贵国主上和管渡口的“涉人”无关。

吴人听“芋尹盖”这么一说,只好让使团奉遗体到朝廷门前,而由“芋尹盖”进入朝廷,代替使臣完成使命。

一些补充:

在《仪礼•聘礼第八》中,就记载了上面所说的“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宾入竟而死,遂也。主人为之具,而殡。介摄其命。君吊,介为主人。主人归礼币,必以用。介受宾礼,无辞也。不飨食。”“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就是说如果使臣去世,“介”要奉着棺材到朝廷门前,然后自己代替使臣完成使命。

在《仪礼•聘礼第八》中,还记载了“朝聘而遭丧之礼”:“聘遭丧,入竟,则遂也。不郊劳,不筵几,不礼宾。主人毕归礼,宾唯饔饩之受。不贿,不礼玉,不赠。”、“遭丧,将命于大夫,主人长衣练冠以受。聘,君若薨于后,入竟则遂。赴者未至,则哭于巷,衰于馆;赴者至,则衰而出。受礼,不受飨食,唯稍受之。”。

从以上引用的《仪礼》可以看到,当时对礼仪上遇到的各种情况都有相应的预案。正因如此繁琐,实际执行时难免出现偏差,像这位“盖”这么较真的恐怕不多,但是他义正辞严,总算是为陈国争回了面子,《左传》作者也赞成他认真的态度。不过,陈国大概也只有这点面子可以争了。

杨伯峻先生注“陈侯使公孙贞子吊焉”曰:

杜《注》:“吊为楚所伐。”《孟子•万章上》谓孔丘曾住司城贞子家,为陈侯-周之臣。司城贞子即此公孙贞子,陈侯-周即陈闵公,说详《孟子译注》。

杨伯峻先生注“将以尸入”曰:

《礼记•曲礼下》谓“在牀曰尸,在棺曰柩”;李贻德《辑述》则以隐元年《传》“赠死不及尸”为证,“呼未葬之柩为尸”,是也。据《仪礼•聘礼》,使者死于所使国境而未入朝,所使国为死者殡殓,上介代使者致命。至死者之柩,据王绍兰《经说》,当造于殿门之外,故必以其柩入城。

杨伯峻先生注“无乃廩然陨大夫之尸”曰:

廩当读为滥,谓恐或泛滥而殒大夫之尸也。说详杨树达先生《读左传》。

杨伯峻先生于“寡君敢辞”之后注云:

《释文》以下句首二字“上介”连此句读,读为“寡君敢辞上介”。据杜《注》,吴所辞者非上介,而是“以尸将事”,观下文上介答语自明。“上介”属下读为是。若辞上介,是拒绝使团,失礼甚矣。

杨伯峻先生注“上介芋尹盖”曰:

上介乃临时之职,芋尹乃其本职。楚有芋尹之官;盖乃其人名。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曰:

楚屡与吴战,故言荐。荐,屡也。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使盖備使”曰:

《说文》有“𦯞”字,云,具也,如近代“具文”之具。哀二年《传》“蒯聩備持矛焉”,《鲁语上》“辰也備卿”,又下“使僮子備官”,皆此义。“備使”、“備持矛”,皆自谦之词,言无其才德,仅列其位而已。说本杨树达先生《读左传》。

杜预《注》“绝世于良”云:“绝世犹言弃世。”

杨伯峻先生注“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曰:

王绍兰《经说》云:“公孙贞子此行,是吊礼恤祸災事。虽非聘,为宾则同。《聘礼》,‘宾入竟而死,遂也。主人为之具而殡,介摄其命。君吊,介为主人。’又云:‘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郑《注》:‘具谓始死至殡所当用。虽有臣子亲因,犹不为主人,以介与宾并命于君,尊也。未将命,谓俟閒之后也。以柩造朝,以已至朝,志在达君命。’此聘,宾死之礼也。今贞子及良而卒,是入境而死,吴子不亲吊,乃使噽辞其尸入,则非礼矣。噽劳且辞,在将以尸入之后,则始死至殡之共积,皆宾所自为,非吴为之具殡,又非礼矣。一日迁次,即《礼》所谓‘入竟则遂也’。俟閒之后而宾死时,已致馆,未将命,以柩造朝;则入境宾死,更在俟閒之前,亦未将命,明当以柩造门。故《礼》云‘归介复命,柩止于门外’。郑《注》:‘门外,大门外也。’即知宾死而聘,其柩当造于主国君大门之外,以介将命,皆所以重君命也。吴人乃云‘无以尸造于门’,更非礼矣。”大门外即宫门外。若柩不入城门,自不能以柩至宫门外,而无由致命,是弃君命。

杨伯峻先生注“事死如事生,礼也”曰:

梁履绳《补释》引周氏《附论》云:“《礼记•祭义》曰:‘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中庸》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此《传》又引之,盖古《礼经》之文。”

杨伯峻先生注“于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曰:

据上引王绍兰说,乃以尸将事之礼。

杨伯峻先生注“又有朝聘而遭丧之礼”曰:

此谓受聘国遭丧。《聘礼》云:“聘遭丧,入竟则遂也,不郊劳,不筵几,不礼宾,主人毕归礼,不贿,不礼玉,不赠。”此乃聘而遭主国君丧之礼。文六年《传》叙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而果遇晋襄公之丧。

杨伯峻先生注“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曰:

受朝聘国有丧,则不以尸将命;唯聘国使者死,始以尸将命,故盖为此言。

杨伯峻先生注“先民有言曰:‘无秽虐士。’”云:

杜《注》:“虐士,死者。”于鬯《校书》谓“虐”为“虚”字形近之误,《说文》:‘魖,秏鬼也。’故死者得有虚士之称。”吴拒绝已死之使者入城,是以死者为污秽也。

关于“非君与涉人之过也”,杨伯峻先生引沈钦韩《补注》云:“涉人犹津吏。”

“楚”——“荆”——“鄀”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桐汭”(杨注:桐汭即今桐水,源出安徽-广德县,折西北流经郎溪县南,汇于南绮湖,北入江苏-高淳县。注入丹阳湖。),推测位置为:东经119.19,北纬30.84(桐水与汭水交汇处)。东经119.26,北纬31.06(桐汭河与郎溪河交汇处)。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良”(杨注:良,江永《考实》云:“疑近吴国都地,未必是昭十三年之良城。”江说可采,昭十三年《传》之良,在今江苏-邳县,距吴远,难以尸入。),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3,北纬31.6(无锡一带,前提是木渎遗址为当时吴都)。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16/16

《哀十七年传》:

楚-白公之乱,陈人恃其聚而侵楚。楚既宁,将取陈麦。楚子问帅于大师子穀与叶公诸梁,子穀曰:“右领差车与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马以伐陈,其可使也。”子高曰:“率贱,民慢之,惧不用命焉。”子穀曰:“观丁父,鄀俘也,武王以为军率,是以克州、蓼,服随、唐,大启群蛮。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唯其任也,何贱之有?”子高曰:“天命不謟。令尹有憾于陈,天若亡之,其必令尹之子是与,君盍舍焉?臣惧右领与左史有二俘之贱而无其令德也。”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帅师取陈麦。陈人御之,败,遂围陈。秋七月己卯,楚-公孙朝帅师灭陈。((p 1708)(12170401))(109)

我的粗译:

在我们哀公十六年(公元前四七九年,周敬王四十一年,楚惠王十年,陈闵公二十三年),楚国发生了白公之乱,陈人仗着储存了些粮草,前去进犯楚国。到我们哀公十七年(公元前四七八年,周敬王四十二年,晋定公三十四年,楚惠王十一年,陈闵公二十四年,蔡成公十三年,吴夫差十八年),夏天,楚国已经安定,就准备去抢收陈国的麦子。楚子(楚惠王)于是向大师子穀与叶公诸梁(沈诸梁,子高)咨询,谁适合当主帅。

子穀说:“右领差车与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马以伐陈,其可使也。(右领“差车”与左史“老”都曾辅佐令尹和司马去攻打陈国,应该能胜任吧。)”,子高(叶公诸梁,沈诸梁)却说:“率贱,民慢之,惧不用命焉。(这两个做统帅出身都低,“民”看不上他们,怕到时候不能坚决贯彻命令。)”。

子穀反驳:“观丁父,鄀俘也,武王以为军率,是以克州、蓼,服随、唐,大启群蛮。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唯其任也,何贱之有?(当初有观丁父,是“鄀”那儿的俘虏,咱武王任用他为一“军”统帅,于是打下了“州”和“蓼”,镇住了“随”和“唐”,还彻底收服了群蛮。又有彭仲爽,是“申”那儿的俘虏,咱文王任用他为令尹,就将“申”和“息”都变成“县”,让“陈”和“蔡”都来朝见,把咱的田地一直圈到汝水边上。这人只要能胜任,出身低有啥关系?)”,子高回应:“天命不謟。令尹(公子申,子西)有憾于陈,天若亡之,其必令尹之子是与,君盍舍焉?臣惧右领(差车)与左史(老)有二俘之贱而无其令德也。(天命虽要灭亡陈国。可咱令尹没能干下来,如上天仍要覆灭陈国,该会让令尹之子参加进来,主上何不就安排他来干?臣下怕那右领与左史只是出身和两位俘虏一样低,却没他们那么好的才干品行。)”。

他们“王”举行占卜,武城尹(令尹子西之子公孙朝)得到吉兆,于是就任命他带一支部队去陈国抢收麦子。陈人出兵抵抗,被打败,于是他们进而围攻“陈”。到秋七月己卯那天(杨注:己卯,八日。),楚国这位公孙朝(武城尹)带领那支部队攻灭了陈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楚-白公之乱,陈人恃其聚而侵楚”曰:

杜《注》:“聚,积聚也。”聚谓聚粮食,襄三十年《传》子产曰:“陈,亡国也,聚禾粟”云云,自为明证,又详隐元年《传•注》。

杜预《注》“右领差车与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马以伐陈,其可使也”云:“言此二人皆尝辅相子西、子期伐陈,今复可使。”

杨伯峻先生注“率贱,民慢之,惧不用命焉”曰:

杜《注》:“右领、左史皆楚贱官。”杨树达先生《读左传》云:“据下文子穀语,二人盖皆俘也,似非谓贱官。”杨说是也。右领、左史俱屡见《传》,非贱官也。

关于“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杨伯峻先生引顾栋高《大事表》十云:“彭仲爽为令尹,当在鬭祁之后,子元之前。楚令尹见《传》者二十有八人,唯仲爽-申俘,余皆王族也。”

杜预《注》“实县申、息”云:“楚文王灭申、息以为县。”

杨伯峻先生注“朝陈、蔡”曰:

使陈、蔡二国来朝,句法与《孟子•梁惠王上》“朝秦、楚”同,皆动词使动用法。

杨伯峻先生注“封畛于汝”曰:

谓开拓楚之封疆至于汝水。

杨伯峻先生注“天命不謟”曰:

杜《注》:“謟,疑也。”参昭二十七年《传》“天命不慆”《注》。

杨伯峻先生注《昭二十七年传》“天命不慆久矣”云:

谓天命在季氏无可疑已久矣。慆、謟二字通用,疑也。二十六年《传》作“天道不謟”,哀十七年《传》作“天命不謟”,义同。((p 1487)(10270501))(116)。

杜预《注》“令尹有憾于陈”云:“十五年子西伐吴,陈使贞子吊吴,以此为憾。”

杨伯峻先生注“天若亡之,其必令尹之子是与,君盍舍焉?”曰:

杜《注》:“舍右领与左史。”杜读舍为捨弃之捨,义属下句。疑舍当读为舍置之舍,义属上句。叶公初云,天若亡陈,必将佑助令尹之子,故又云君何不置之为军帅。下句始言右领、左史难以胜任。

杜预《注》“王卜之,武城尹吉”云:“武城尹,子西子公孙朝。”

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己卯,楚-公孙朝帅师灭陈”曰:

杜《注》:“终郑-裨灶言五及鹑火-陈卒亡。”《史记•年表》载陈亡于郑声公二十三年,是也。《郑世家》谓为郑声公二十二年,疑下“二”字乃“三”之误。

“楚”——“荆”——“鄀”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白”(杨注:《楚语上》灵王时有白公-子张,楚号县邑之长曰尹曰公,白亦临吴之县邑,据杜《注》,当在今河南-息县东七十余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2.53(息县东北白土店)。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叶”——“许”——“葉”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9,北纬33.50(旧县乡十字街口东970米,西850米,南1550米,北1380米,成十五年迁来,昭九年迁夷)。

“鄀”(杨注:文十五年《传》谓“获大城焉曰入之”,此盖用其义。此时鄀盖仍都商密,秦人入鄀,则取商密并入己国。鄀未亡,迁都今湖北省-宜城县东南,为楚附庸。《水经•沔水》云:“沔水又迳鄀县故城南。”《注》云“古鄀子之国也,秦、楚之间自商密迁此为楚附庸,楚灭之以为邑”是也,故定六年楚令尹子西得迁郢于鄀,谓之鄢郢。#鄀,今湖北-宜城县东南九十里,据《路史•国名纪》,又名北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

“州”(杨注:州,国名,即今湖北省-监利县东之州陵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0,北纬29.93(州国?——小城濠,汉州陵县?——大城濠;洪湖小城濠、大城濠遗址,黄蓬山村东,大城濠城西墙南段紧连小城濠城东墙北段,小城濠:长方形城,360╳300,10.8万平方米;东周:楚。大城濠:长方形城,500╳290,14万平方米;战国末期至汉)。似太靠南了。

“蓼”(杨注:蓼音了,国名,但与桓十一年《传》之蓼同名而异国。据《传》,此蓼国为庭坚之后,《礼记•坊记》、《淮南•氾论训》俱云“阳侯杀蓼侯(《坊记》“蓼”作“缪”,王引之《述闻》谓声相近而假借)而窃其夫人”,蓼即此蓼国。今河南省-固始县东北有蓼城冈,盖即古蓼国。),推测位置为:东经115.87,北纬31.88(固始县-高墩子村,蓼城岗)。

“随”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0,北纬31.75(安居镇及其北面的安居中学之间,中心范围在安居镇与北邻的杨家湾一带,经粗略踏查,遗址大约南起溳水北)。

“唐”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2,北纬31.99(随州-唐镇)。

“申”(杨注: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庄六年《传》载楚文王伐申,哀公十七年《传》又云楚文王“实县申、息”,则鲁庄之时申已为楚灭。然据昭十三年《传》文,楚平王似曾复其国。),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息”(杨注:息,一作鄎,姬姓之国。不知初封于何时何人。庄十四年前为楚所灭。息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息县。《清一统志》引《息县志》,谓有古息里在县治西南十五里,即息侯国。),推测位置为:东经114.70,北纬32.31(息县-城郊乡-徐庄村-青龙寺-息国故城遗址)。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汝”——“汝滨”(杨注:汝,汝水。十六年《传》云“楚以汝阴之田求成于郑”,《齐语》谓齐桓公 “遂南征伐楚,济汝,踰方城”,可见汝水为楚、郑交界线。#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谓楚国土地止于汝水之南,“汝阴之田”当在今郏县与叶县之间。#杜《注》:“行善法,故能启疆,北至汝水。”哀十七年《传》云:“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汝滨,晋所取陆浑地。”汝水出河南-嵩县东南天息山,东北流经汝阳、临汝,又东南经郏县、襄城与沙河(古溵水)合。#杜《注》:“楚欲使蔡徙国在江水(长江)之北,汝水之南,求田以自安也。蔡权听命,故楚师还。”#谓开拓楚之封疆至于汝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7,北纬34.2(嵩县-陆浑村以东汝水之滨一带)。。

“武城”(杨注:杜《注》:“黑,楚-武城大夫。”武城,今河南-信阳市东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2,北纬32.3(信阳市东北扼守“大隧”、“直辕”、“冥阨”三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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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和蔡国是邻国,两地直线距离不到80千米。两国同处南方,风俗习惯与楚国接近。而几经挣扎,两国最终又同为楚国所灭。于是楚国重心东移,全境分为两大部分,一为“东国”,就是包括陈、蔡旧地在内的淮河中游广大地区,一为“上国”,就是老巢“荆”——汉水下游两岸。甚至后来他们竟然丢了老巢,连国都都挪到原先的“陈”去了。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全译110、111

110吴光入郢: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2/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3/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4/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5/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6/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7/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8/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9/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0/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1/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2/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3/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4/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5/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6/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7/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8/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9/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20/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21/22》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22/22》

111子产为政: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2》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3》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4》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5》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6》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7》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8》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9》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0》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1》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2》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3》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4》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5》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6》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7》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8》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12楚材晋用01/05

《襄二十六年传》:

初,楚-伍参与蔡大师子朝友,其子伍举与声子相善也。伍举娶于王子牟。王子牟为申公而亡,楚人曰:“伍举实送之。”伍举奔郑,将遂奔晋。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班荆相与食,而言复故。声子曰:“子行也,吾必复子。”((p 1119)(09261001))(112)

我的粗译:

在早年,楚国大夫伍参与蔡国大师子朝(公子朝)很有交情,其子伍举(椒举)也和子朝之子声子(公孙归生)是好友。伍举娶了王子牟(申公子牟)的女儿,可王子牟在担任申公时获罪出走,那些楚人就说:“伍举实送之。(是伍举把他送走的。)”,于是伍举只好流亡郑国,又打算流亡到晋国。

那时,声子正前往晋国,在“郑”的近郊遇到伍举,两人扯了些柴草铺地上,坐下一起吃东西。就谈起为伍举恢复职位的事。伍举告诉声子,自己打算转而流亡晋国。声子就告诉他:“子行也,吾必复子。(大人尽管去吧,我一定能让大人恢复职位。)”。

一些补充:

成语“班荆道故”(bān jīng dào gù)就出自本章《左传》。

杨伯峻先生注“初,楚-伍参与蔡大师子朝友”曰:

程公说《春秋分记•世族谱》:“公子朝,文公子。”然则蔡景公弟也。

杨伯峻先生注“其子伍举与声子相善也”曰:

声子,子朝之子,即公孙归生。伍举,子胥祖父椒举。

杨伯峻先生注“伍举娶于王子牟”曰:

王子牟曾为申公,故下文又曰申公子牟。

杜预《注》“王子牟为申公而亡”云:“获罪出奔。”

杨伯峻先生注“班荆相与食”曰:

荆是草名,班荆,扯草而铺于地,聊以代席,藉以为坐。班,布也,布今俗作佈,即今铺字。

杨伯峻先生于“子行也,吾必复子”之后注云:

此是此年以前之事。《国语•楚语上》且述椒举(伍举)纳乘马,声子受之云云,余则大体同《传》。

“楚”——“郢”——“为郢”(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郢,楚都,今湖北省-江陵县(,详桓二年《传•注》)。黄在今河南省-潢川县(,见桓八年《传•注》)。自江陵至潢川今约七百里,古里较(今里)短,今之七百里当古之九百里,亦犹今自苏州至山东省-邹县约一千五百里,而哀七年《传》邾子谓“吴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也。说参阎若璩《四书释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蔡”——“上蔡”(杨注: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成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在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钟、蔡侯盘及吴王光鑑等遗物(三种)。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入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齊四年灭于楚。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今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新蔡县”,班固自注:“蔡平公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王先谦《补注》引钱坫云“吴迁昭侯于州来,即下蔡也。”又引吴卓信云:“平侯徙此(新蔡),事不见《经》、《传》,惟见杜氏《释例》。”传世器有蔡子匜,杨树达先生谓为蔡平公所制,详《积微居金文说》卷六。#蔡本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后迁都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今则入吴,因吴师迁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亦曰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申”(杨注: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庄六年《传》载楚文王伐申,哀公十七年《传》又云楚文王“实县申、息”,则鲁庄之时申已为楚灭。然据昭十三年《传》文,楚平王似曾复其国。——桥:《昭十三年传》云“平王封陈、蔡,复迁邑”((p 1348)(10130206))(108、109),则与“陈、蔡”之复封不同,恐非复其国也。),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晋”——“新田”——“绛”——“绛县”(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𥂴,据唐兰《晋公午𥂴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绛,晋都,今山西-侯马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下面是声子遇伍举于郑郊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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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12楚材晋用02/05

《襄二十六年传》:

及宋-向戌(xū)将平晋、楚,声子通使于晋。还如楚,令尹子木与之语,问晋故焉,且曰:“晋大夫与楚孰贤?”对曰:“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杞(qǐ)梓(zǐ)、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子木曰:“夫独无族、姻乎?”对曰:“虽有,而用楚材实多。归生闻之:‘善为国者,赏不僭(jiàn)而刑不滥。’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僭,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无善人,则国从之。《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tiǎn cuì)’,无善人之谓也。故《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惧失善也。《商颂》有之曰‘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此汤所以获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xù)民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yù)赐,此以知其劝赏也。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徹乐,此以知其畏刑也。夙兴夜寐,朝夕临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礼之大节也。有礼,无败。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楚国,不可救疗,所谓不能也。子仪之乱,析公奔晋。晋人置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绕角之役,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轻窕(tiǎo),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雍子之父兄谮(zèn)雍子,君与大夫不善是也。雍子奔晋。晋人与之鄐(chù),以为谋主。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mí jiǎo)之谷。晋将遁矣。雍子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sōu)乘(shèng),秣马蓐(rù)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行归者,而逸楚囚。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楚失东夷,子辛死之,则雍子之为也。子反与子灵争夏姬,而雍害其事,子灵奔晋,晋人与之邢,以为谋主。扞(gǎn)禦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chéng)车、射御、驱侵,使其子狐庸为吴行人焉。吴于是伐巢、取驾、克棘、入州来,楚罢(pí疲)于奔命,至今为患,则子灵之为也。若敖之乱,伯贲(bì)之子贲皇奔晋,晋人与之苗,以为谋主。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军而陈(zhèn阵)。晋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陈(zhèn阵)以当之,栾、范易行以诱之,中行、二郤(xì)必克二穆,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晋人从之,楚师大败,王夷、师熸(jiān),子反死之。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子木曰:“是皆然矣。”声子曰:“今又有甚于此者。椒举娶于申公子牟,子牟得戾(lì)而亡,君大夫谓椒举:‘女(rǔ汝)实遣之。’惧而奔郑,引领南望,曰:‘庶几赦余。’亦弗图也。今在晋矣。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彼若谋害楚国,岂不为患?”子木惧,言诸王,益其禄爵而复之。声子使椒鸣逆之。((p 1119)(09261002))(112)

我的粗译:

到我们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五四七年,周灵王二十五年,晋平公十一年,楚康王十三年,蔡景公四十五年,郑简公十九年,宋平公二十九年,吴馀祭元年),宋国的卿向戌(庐门合左师)要为两大霸主晋国和楚国讲和,声子(公孙归生)为此去访问晋国,回来又去了楚国,楚国令尹子木(屈建)和他谈话,问起晋国情形,还问到:“晋大夫与楚孰贤?(晋国大夫与楚国比哪家的更有本事?)”,声子答:“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晋国的卿不如楚国,但他们的大夫更有本事,都是能当卿的人才。可就像杞梓和皮革,都是从楚国过去的。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子木再问:“夫独无族、姻乎?(他们就没本家和姻亲出来任职吗?)”,声子答:

尽管有,但确实用了不少楚国的人才。归生(声子,公孙归生)听说:“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一个‘国’要管得好,赏赐不能随便,刑罚也不能过分。)”,赏赐随便,怕鼓励了烂人,刑罚过分,怕伤害到好人。要不幸出了格,最好是赏赐随便些,可别是刑罚过分,与其伤害到好人,宁可鼓励了烂人。没了好人,“国”也会跟着没了。《诗》里说“人之云亡,邦国殄瘁(要是人没了,邦国都难过)”,就说的是没了好人会怎样。所以《夏书》上说“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与其杀掉无辜的人,宁肯执法不严格)”,就是怕伤害到好人。《商颂》里边有“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赏罚不出格,行动不放松。上天传号令,让副手都当公)”,商汤就是靠这么干得到上天保佑的。

古时候那些“民”的统领,都会努力多行赏赐,而尽量避免使用刑罚,还念念不忘爱惜手下的“民”。进行赏赐会在春天和夏天,使用刑罚就会选秋天和冬天。所以,决定赏赐以后,会因此为自己加菜,加了菜就会分赐属下,从这儿就看出来,在努力多行赏赐。可在决定动用刑罚的时候,会因此取消进餐的排场,首先取消的就是音乐,从这儿就看出来,在尽量避免动用刑罚。而且,早起晚睡,每天上下午都过问政事,从这儿就看出来,是多么爱惜手下的“民”。以上这三样,就是“礼”最要紧的地方啊,有“礼”,才不会出问题。眼下的楚国,滥用刑罚,逼得大夫们害怕被杀而流亡四方,成为人家的谋主,反过来算计楚国,怎么样也解决不了,只因为他们受不了了。

好比当年子仪之乱,析公流亡晋国。晋人把他安排在指挥战车后头,请他当谋主。绕角那一战,晋军本来要逃走了,可析公发话说:“楚师轻窕,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楚师必遁。(楚军冲动浮躁,易受外界影响而动摇,我们多弄些战鼓一齐擂响,趁夜晚攻击他们,楚军肯定会逃跑。)”,晋人按他的建议行动,楚军当晚就溃散了。晋人接着进犯蔡国,再攻打沈国,抓走他们主上,又在桑隧击败申、息之师,俘虏了申丽带回去。郑国自此不敢再朝南看。楚国被挤出华夏,这都是析公干的。

再好比那回雍子的叔叔和哥哥们诬告雍子,咱主上和大夫没处理好,结果雍子流亡晋国。晋人给了他“鄐”,请他当谋主。彭城那一仗,晋、楚两军在靡角之谷遭遇,晋军本来要逃走了。可雍子向他们全军发令:“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年纪太大和年纪太小的都先撤走,家中兄弟辈只有一人的和患病的也先撤走,一家有两人在军中的,撤走一人。挑选战士,整编战车,喂好战马,饱餐一顿,烧掉营帐,开始列阵,明天决一死战。)”,于是他们让该撤走的人先离开,趁乱放跑了些楚军俘虏。结果,楚军当晚自己就溃散了。彭城归降晋人,晋人将其还给宋国,抓了占据彭城的宋国大夫鱼石他们,然后撤了回去。后来,楚国又丢掉了东夷,令尹子辛(公子壬夫)为此而死。这都是雍子干的。

又好比那回司马子反(公子侧)与子灵(屈巫,申公巫臣)争夏姬没成,就也不让子灵成事,于是子灵流亡晋国。晋人给了他“邢”,请他当谋主。他在帮助晋人对付北狄的同时,还打通了吴国与晋国的联系,扶植吴人反抗楚国,教会了吴人,驾车的技艺,射箭与格挡的手段,以及车战战术。子灵还把自己儿子狐庸(屈狐庸)留下担任吴国行人。于是,吴国进攻“巢”,拿下“驾”,战胜“棘”,打入了“州来”,楚人罢于奔命,到现在都没摆脱出来。这都是子灵干的。

还有,好比那回若敖之乱,使得伯贲之子贲皇(苗贲皇)流亡晋国。晋人给了他“苗”,请他当谋主。鄢陵那一仗,楚军一早就顶着晋军营垒列好阵形。晋军本来要逃走了,可苗贲皇(贲皇)告诉他们:“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陈以当之,栾、范易行以诱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楚军的精锐只有他们中军王族而已,只要我们填塞水井,铲平炉灶,在营中就地列出阵形和他们对抗,让栾家和范家移动位置把他们引开,那么中行家和两个郤家的部队,肯定能打败他们左右两翼的穆族部队。然后我们四支部队集中攻击他们王族,必大败之。)”,晋人采纳了他的建议,楚军大败,“王”(楚共王,楚子-審)中了一箭,部队元气大伤,司马子反(公子侧)为此而死。郑国背叛楚国,吴国迅速崛起,楚国不再受诸侯拥护,这都是苗贲皇干的。

听了以上声子说的例子,子木只是说:“是皆然矣。(这些你说得都不错啊。)”,声子就又说:“今又有甚于此者。椒举(伍举)娶于申公子牟(王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谓椒举:‘女实遣之。’惧而奔郑,引领南望,曰:‘庶几赦余。’亦弗图也。今在晋矣。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彼若谋害楚国,岂不为患?(现在又有比这些更紧急的情况。当初椒举娶了申公子牟的女儿,可子牟有罪逃走了,咱主上和那些大夫就指责椒举:“都是你帮他逃走的。”,于是他一害怕就跑到郑国,但还一直伸着脖子朝南看,说是:“啥时候能饶过我。”,可咱主上和大夫根本就没想着他呢。现在椒举也跑到晋国了,晋人会给他一个县,待遇和叔向一样。要是他也来谋害楚国,不是太危险了吗?)”,这下子木害了怕,把这事和他们“王”(楚康王,楚子-昭)汇报,然后决定提高伍举(椒举)的待遇和地位,让他回去。

声子赶紧让伍举儿子椒鸣把伍举接了回去。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12楚材晋用03/05

一些补充:

伍举(椒举)之父伍参曾在“邲”之战前不顾令尹孙叔-敖(蒍敖)反对,说服楚庄王(楚子-旅),坚持与晋军开战并战而胜之。而伍举(椒举)的孙子则是著名的伍员(伍子胥)。看来这一家子都是非常厉害的人,所以令尹子木(屈建)才这么忌惮他。

成语“楚材晋用”(chǔ cái jìn yòng)也出自本章《左传》。

杨伯峻先生注“及宋-向戌将平晋、楚,声子通使于晋。还如楚”曰:

晋、楚之和在明年,此是先作沟通工作,声子亦参与。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与此次“晋、楚之和”有关的一些段落:

赵文子为政,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穆叔见之,谓穆叔曰:“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齐-崔、庆新得政,将求善于诸侯。武也知楚令尹。若敬行其礼,道之以文辞,以靖诸侯,兵可以弭。”(《襄二十五年传》(p 1103)(09250701))(094)。

许灵公如楚,请伐郑,曰:“师不兴,孤不归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郑,何以求诸侯?”(《襄二十六年传》(p 1123)(09261101))(094)。

冬十月,楚子伐郑。郑人将禦之,子产曰:“晋、楚将平,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来。不如使逞而归,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若何从之?”子展说,不禦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堕其城。涉於乐氏,门于师之梁。县门发,获九人焉。涉于氾而归,而后葬许灵公。(《襄二十六年传》(p 1123)(09261102))(094)。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襄二十七年经》(p 1126)(09270002))(094)。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襄二十七年经》(p 1126)(09270005))(094)。

宋-向戌(xū)善于赵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如晋,告赵孟。赵孟谋于诸大夫。韩宣子曰:“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菑也。将或弭之,虽曰不可,必将许之。弗许,楚将许之,以召诸侯,则我失为盟主矣。”晋人许之。如楚,楚亦许之。如齐,齐人难之。陈文子曰:“晋、楚许之,我焉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许,则固携吾民矣,将焉用之?”齐人许之。告于秦,秦亦许之。皆告于小国,为会于宋。(《襄二十七年传》(p 1129)(09270401))(094)。

五月甲辰,晋-赵武至于宋。丙午,郑-良霄至。六月丁未朔,宋人享赵文子,叔向为介。司马置折俎,礼也。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戊申,叔孙豹、齐-庆封、陈须无、卫-石恶至。甲寅,晋-荀盈从赵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楚-公子黑肱先至,成言于晋。丁卯,宋-向戌(xū)如陈,从子木成言于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谓向戌,请晋、楚之从交相见也。庚午,向戌复于赵孟。赵孟曰:“晋、楚、齐、秦,匹也。晋之不能于齐,犹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请于齐?”壬申,左师复言于子木。子木使驲谒诸王,王曰:“释齐、秦,他国请相见也。”秋七月戊寅,左师至。是夜也,赵孟及子皙盟,以齐言。庚辰,子木至自陈。陈-孔奂、蔡-公孙归生至。曹、许之大夫皆至。以藩为军。(《襄二十七年传》(p 1129)(09270402))(094)。

晋、楚各处其偏。伯夙谓赵孟曰:“楚氛甚恶,惧难。”赵孟曰:“吾左还,入于宋,若我何?”辛巳,将盟于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伯州犁曰:“合诸侯之师,以为不信,无乃不可乎?夫诸侯望信于楚,是以来服。若不信,是弃其所以服诸侯也。”固请释甲。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告人曰:“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信亡,何以及三?”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非子之患也。夫以信召人,而以僭济之。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子何惧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吾庸多矣,非所患也。”(《襄二十七年传》(p 1131)(09270403))(094)。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襄二十七年传》(p 1132)(09270404))(091、094)。

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襄二十七年传》(p 1132)(09270405))(094)。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襄二十七年传》(p 1133)(09270406))(114、094)。

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子木问于赵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子木归以语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辅五君以为盟主也。”子木又语王曰:“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襄二十七年传》(p 1133)(09270407))(058、114、094)。

以上“晋楚弭兵”之事我在某一楼里有详细些的介绍,如您有兴趣可移步:《《左传》中的成语14》

杨伯峻先生注“晋卿不如楚”曰:

此一语先使子木高兴。

杨伯峻先生注“夫独无族、姻乎?”曰:

夫,彼也,指晋。族,同宗。姻,亲戚。

杨伯峻先生注“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曰:

僭、滥,如僭越,泛滥,皆过差而不当之义,此谓不当赏而赏,不当罚而罚。

杨伯峻先生注“赏僭,则惧及淫人”曰:

《礼记•坊记》“刑以防淫”,《吕氏春秋•古乐篇》“有正有淫矣”,淫,邪也。

杨伯峻先生于“若不幸而过,宁僭,无滥”之后注云:

此数语亦见《荀子•致士篇》,当本之《左传》。(盖古昔传言。)

杨伯峻先生注“与其失善”曰:

刑滥之过。

杨伯峻先生注“宁其利淫”曰:

赏僭之失。

杨伯峻先生注“无善人,则国从之”曰:

申明无滥之理。国无善人,国亦随之受害。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云:

《诗•大雅•瞻卬》句。云,语中助词,无义,例见《词诠》。《诗》毛《传》云:“殄,尽也。瘁,病也。”殄、瘁盖同义连用,《周礼•稻人》郑《注》:“殄,病也。”杜用毛《传》义,误。

《诗•大雅•荡之什•瞻卬•五章(共七章)》:“天何以刺,何神不富?舍尔介狄,维予胥忌,不吊不祥,威仪不类。人之云亡,邦国殄瘁。”(《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68)),高亨先生注此“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云:“人,指贤人。云,语中助词。亡,失去,奔亡。殄(tiǎn舔)瘁,病困。”。

杨伯峻先生注“故《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云:

杜《注》:“逸《书》也。”《汉书•路温舒传》载其《尚德缓刑书》及《说苑•贵德篇》俱引此二句,或皆转引自《左传》。作伪《古文尚书》者羼入《大禹谟》。不经即不守正法之人。

杨伯峻先生注“不僭不滥,不敢怠皇”曰:

怠,懈怠。皇,《诗》作“遑”。暇也,此谓不敢偷闲。

杨伯峻先生于“命于下国,封建厥福”之后注云:

《诗•商颂•殷武》句。封,大也。

《诗•商颂•殷武•四章(共六章)》:“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僭不滥,不敢怠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高亨先生注此“不僭不滥,不敢怠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云:“僭,越礼。滥,妄为。不敢怠遑,当作不敢遑怠。迨与国、福押韵。遑,闲暇。怠,松懈。福,当读为副。言天命天子封侯建国,以为副佐。”(《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533))。

杨伯峻先生注“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曰:

《吕氏春秋•为欲篇》“则是三者不足以劝”,高诱《注》:“劝,乐也。”杜《注》:“乐行赏而惮用刑。”劝乃欢之借字。然如字读作劝勉解较宜。恤,忧也。

杨伯峻先生注“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赐”曰:

赏人者加膳,加膳则肴多,可用其有余赐下饱餐。饫音预,饱也。

杨伯峻先生注“此以知其劝赏也”曰:

以行赏为乐。——桥:此与上解“劝”为劝勉似冲突。

杨伯峻先生注“将刑,为之不举”曰:

庄二十年《传》:“夫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举为丰富饮食,兼以乐助食。详庄二十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庄二十年传》“夫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云:

《国语•楚语下》云:“祀加于舉。天子舉以大牢(牛羊豕三牲并用曰大牢),祀以會(三大牢举四方之贡也);諸侯舉以特牛,祀以太牢;卿舉以少牢(羊豕并用),祀以特牛;大夫舉以特牲(仅用一豕),祀以少牢;士食魚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魚。”然则自天子以至大夫,其日食谓之举,士庶人则谓食。古代王、后一日三餐,而早餐最为重;《周礼•天官•膳夫》所谓“王日一举”是也。至中餐、晚餐则仅食早餐之剩余而已。惟斋戒之日每餐皆杀牲,《膳夫》“王斋日三举”是也。举为盛馔,以乐助食。举者,兼食与乐而言之。襄二十六年《传》云:“古之治民者,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徹乐。”则不举者,包括贬损膳食、撤除音乐两事。《韩非子•五蠹篇》云“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则仅就徹乐言之。((p 0214)(03200102))(033)。

杨伯峻先生注“不可救疗”曰:

杜《注》:“疗,治也。”治乃今治病之治。

杨伯峻先生注“所谓不能也”曰:

杜《注》:“所谓楚人不能用其材也。”此盖增字太多而为训,未必确。能借为耐,忍也。不能即不相忍,因多淫刑耳。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12楚材晋用04/05

一些补充(续):

作为说客,声子的叙述容有夸大,下面我分别贴出了各事件发生时《左传》中的叙述,以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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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预《注》“子仪之乱,析公奔晋”云:“在文十四年。”

《文十四年传》:

楚庄王立,子孔、潘崇将袭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二子作乱。城郢,而使贼杀子孔,不克而还。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庐-戢棃及叔麇诱之,遂杀鬭克及公子燮。((p 0604)(06141001))(061)。

初,鬭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而使归求成。成而不得志,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故二子作乱。((p 0605)(06141002))(061)。

杨伯峻先生注“晋人置诸戎车之殿”曰:

殿,杜《注》以为后军,然戎车当是晋侯之车,应在中军。谋主不能在后军,则戎车之殿,盖晋侯戎车之后也。

杨伯峻先生注“绕角之役”曰:

见成六年《传》。

《成六年传》:

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晋师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禦诸桑隧。赵同、赵括欲战,请于武子,武子将许之。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谏曰:“不可。吾来救郑,楚师去我,吾遂至于此,是迁戮也。戮而不已,又怒楚师,战必不克。虽克,不令。成师以出,而败楚之二县,何荣之有焉?若不能败,为辱已甚,不如还也。”乃遂还。((p 0830)(08061101))(074)。

“绕角之役”我在别处亦有介绍,如您感兴趣可移步《《左传》人物事略02附:晋楚盟宋1/3》,下面是本章《左传》中的叙述,您可对比:

绕角之役,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轻窕,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襄二十六年传》(p 1119)(09261002))。

杨伯峻先生注“楚师轻窕”曰:

轻窕即轻佻,不厚重,不坚韧。

杜预《注》“多鼓钧声”云:“钧同其声。”

杨伯峻先生注“袭沈,获其君”曰:

获沈子-揖初,见成八年《传》。

《成八年传》:

晋-栾书侵蔡,遂侵楚,获申骊。((p 0838)(08080201))(074)。

楚师之还也,晋侵沈,获沈子-揖初,从知、范、韩也。君子曰:“从善如流,宜哉!《诗》曰:‘恺悌君子,遐不作人?’求善也夫!作人,斯有功绩矣。”((p 0838)(08080202))(074)。

杨伯峻先生注“郑于是不敢南面”曰:

不敢从楚。楚在郑南,故云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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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君与大夫不善是也”曰:

不善是,杜《注》谓“不是其曲直”。按善有调解和适之义,《礼记•学记•注》:“善犹解也。”《孟子•尽心上•注》:“善犹济也。”不善是即不能调解和济之。

杨伯峻先生注“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曰:

见成十八年《传》。

《成十八年传》:

七月,宋-老佐、华喜围彭城,老佐卒焉。((p 0913)(08180801))(073)。

冬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伐宋。宋-华元如晋告急。韩献子为政,曰:“欲求得人,必先勤之。成霸、安彊(强),自宋始矣。”晋侯师于台谷以救宋。遇楚师于靡角之谷,楚师还。((p 0913)(08181201))(073、083)。

“彭城之役”我在别处亦有介绍,如您感兴趣可移步《《左传》人物事略34附:华元杀山3/4》《《左传》人物事略34附:华元杀山4/4》,下面是本章《左传》中的叙述,您可对比:

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晋将遁矣。雍子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行归者,而逸楚囚。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襄二十六年传》(p 1119)(09261002))。

杨伯峻先生注“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曰:

老者幼者及孤儿病人,与兄弟二人同役者之一人皆回家。

杨伯峻先生注“简兵蒐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曰:

精选徒兵,检阅车兵。秣马,喂马使饱。蓐食,使兵士食饱。军队摆列军阵。焚烧所宿蓬帐。

杨伯峻先生注“行归者,而逸楚囚”曰:

归者即老幼孤弱等。放松楚囚之看守,使之自逃逸。故意使楚知之。

杨伯峻先生注“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曰:

见襄元年《传》。

《襄元年传》:

元年春己亥,围宋-彭城。非宋地,追书也。于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谓之宋志。((p 0916)(09010101))(073)。

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置诸瓠丘。((p 0917)(09010102))(073)。

杨伯峻先生注“楚失东夷,子辛死之”曰:

子辛非以战死,实于襄五年为楚杀。

桥:此“东夷”当指特定城邑,意为东边的那个“夷”,即“城父”也。

关于“东夷”——“夷”——“城父”,《僖二十三年传》和《襄元年传》曾提到:

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子文以为之功,使为令尹。((p 0402)(05230301))(045)。

夏五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p 0917)(09010201))(083)。

关于“子辛”——“公子壬夫”,则有: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襄五年经》(p 0941)(09050006))(083)。

楚人讨陈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襄五年传》(p 0943)(09050701))(083)。

下面是楚失东夷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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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子反与子灵争夏姬”曰:

子灵即巫臣;曾为申尹,故又谓之申公巫臣;氏屈,成二年《传》又称为屈巫。襄三十一年《传》之屈狐庸,其子也。争夏姬见成二年《传》。

《成二年传》:

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子反乃止。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bì),不获其尸。其子黑要(yāo腰)烝(zhēng)焉。巫臣使道焉,曰:“归,吾聘女。”又使自郑召之,曰:“尸可得也,必来逆之。”姬以告王。王问诸屈巫。对曰:“其信。知罃(yīng)之父,成公之嬖(bì)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军,而善郑-皇戌(xū),甚爱此子。其必因郑而归王子与襄老之尸以求之。郑人惧于邲之役,而欲求媚于晋,其必许之。”王遣夏姬归。将行,谓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将奔齐。齐师新败,曰:“吾不处不胜之国。”遂奔晋,而因郤(xì)至,以臣于晋。晋人使为邢大夫。子反请以重币锢之。王曰:“止!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若无益于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p 0803)(08020601))(068)。

“争夏姬”事我在别处亦有介绍,如您感兴趣可移步《《左传》中的成语11附:陈夏之乱1》《《左传》中的成语11附:陈夏之乱2》

杨伯峻先生注“而雍害其事”曰:

雍同壅。壅害,阻碍,破坏。

杨伯峻先生注“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车、射御、驱侵,使其子狐庸为吴行人焉”曰:

参成七年《传》。

《成七年传》:

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chéng)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p 0834)(08070502))(068)。

吴-楚这一段的争夺我在别处亦有介绍,如您感兴趣可移步《《左传》中的成语11附:陈夏之乱2》《《左传》中的成语11附:陈夏之乱3》《《左传》中的成语11附:陈夏之乱4》,下面是本章《左传》中的叙述,您可对比:

子反与子灵争夏姬,而雍害其事,子灵奔晋,晋人与之邢,以为谋主。扞禦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车、射御、驱侵,使其子狐庸为吴行人焉。吴于是伐巢、取驾、克棘、入州来,楚罢于奔命,至今为患,则子灵之为也。(《襄二十六年传》(p 1119)(09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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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若敖之乱”曰:

若敖之乱见宣四年《传》。伯贲,宣四年《传》作伯棼,古字通。

《宣四年传》:

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慼,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p 0679)(07040301))(060)。

及令尹子文卒,鬭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遂处烝野,将攻王。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师于漳澨。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伯棼射王,汏辀,及鼓跗,著于丁宁。又射,汏辀,以贯笠毂。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p 0680)(07040302))(060)。

“若敖之乱”我在别处亦有介绍,如您感兴趣可移步《左传本末分章译文060狼子野心01/03》《左传本末分章译文060狼子野心02/03》《左传本末分章译文060狼子野心03/03》

杨伯峻先生注“鄢陵之役”曰:

见成十六年《传》。

《成十六年传》:

六月,晋、楚遇于鄢陵。范文子不欲战。郤至曰:“韩之战,惠公不振旅;箕之役,先轸不反命;邲之师,荀伯不复从,皆晋之耻也。子亦见先君之事矣。今我辟楚,又益耻也。”文子曰:“吾先君之亟战也,有故。秦、狄、齐、楚皆彊,不尽力,子孙将弱。今三彊服矣,敌楚而已。惟圣人能内外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盍释楚以为外惧乎?”((p 0882)(08160504))(079)。

甲午晦,楚晨压晋军而陈。军吏患之。范匄趋进,曰:“塞井夷灶,陈于军中,而疏行首。晋、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文子执戈逐之,曰:“国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栾书曰:“楚师轻窕,固垒而待之,三日必退。退而击之,必获胜焉。”郤至曰:“楚有六间,不可失也。其二卿相恶,王卒以旧,郑陈而不整,蛮军而不陈,陈不违晦,在陈而嚻,合而加嚻。各顾其后,莫有斗心;旧不必良,以犯天忌,我必克之。”((p 0883)(08160505))(079)。

楚子登巢车,以望晋军。子重使大宰伯州犁侍于王后。王曰:“骋而左右,何也?”曰:“召军吏也。”“皆聚于中军矣。”曰:“合谋也。”“张幕矣。”曰:“虔卜于先君也。”“徹幕矣。”曰:“将发命也。”“甚嚻,且尘上矣。”曰:“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皆乘(chéng)矣,左右执兵而下矣。”曰:“听誓也。”“战乎?”曰:“未可知也。”“乘(chéng)而左右皆下矣。”曰:“战祷也。”伯州犁以公卒告王。苗贲皇在晋侯之侧,亦以王卒告。皆曰:“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苗贲皇言于晋侯曰:“楚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请分良以击其左右,而三军萃于王卒,必大败之。”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 (100000),曰:‘南国䠞[足戚cù],射其元王,中厥目。’国䠞[足戚cù]、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p 0884)(08160506))(079)。

有淖于前,乃皆左右相违于淖。步毅御晋厉公,栾鍼为右。彭名御楚共王,潘党为右。石首御郑成公,唐苟为右。栾、范以其族夹公行。陷于淖。栾书将载晋侯。鍼曰:“书退!国有大任,焉得专之?且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姦也。有三罪焉,不可犯也。”乃掀公以出于淖。((p 0885)(08160507))(079)。

癸巳,潘尫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徹七札焉。以示王,曰:“君有二臣如此,何忧于战?”王怒曰:“大辱国!诘朝尔射,死艺。”吕锜梦射月,中之,退入于泥。占之,曰:“姬姓,日也;异姓,月也,必楚王也。射而中之,退入于泥,亦必死矣。”及战,射共王中目。王召养由基,与之两矢,使射吕锜,中项,伏弢。以一矢复命。((p 0886)(08160508))(079)。

楚师薄于险,叔山冉谓养由基曰:“虽君有命,为国故,子必射。”乃射,再发,尽殪。叔山冉搏人以投,中车,折轼。晋师乃止。囚楚-公子茷。((p 0888)(08160511))(079)。

栾鍼见子重之旌,请曰:“楚人谓夫旌,子重之麾也。彼其子重也。日臣之使于楚也,子重问晋国之勇,臣对曰:‘好以众整。’曰:‘又何如?’臣对曰:‘好以暇。’今两国治戎,行人不使,不可谓整;临事而食言,不可谓暇。请摄饮焉。”公许之。使行人执榼承饮,造于子重,曰:“寡君乏使,使鍼御持矛。是以不得犒从者,使某摄饮。”子重曰:“夫子尝与吾言于楚,必是故也,不亦识乎?”受而饮之,免使者而复鼓。旦而战,见星未已。((p 0889)(08160512))(079)。

子反命军吏察夷伤,补卒乘(shèng),缮甲兵,展车马,鸡鸣而食,唯命是听。晋人患之。苗贲皇徇曰:“蒐乘(shèng)、补卒,秣马、利兵,脩陈、固列,蓐食、申祷,明日复战!”乃逸楚囚。王闻之,召子反谋。谷阳竖献饮于子反,子反醉而不能见。王曰:“天败楚也夫!余不可以待。”乃宵遁。((p 0889)(08160513))(079)。

晋入楚军,三日谷。范文子立于戎马之前,曰:“君幼,诸臣不佞,何以及此?君其戒之!《周书》曰:‘惟命不于常。’有德之谓。”((p 0890)(08160514))(079)。

楚师还,及瑕,王使谓子反曰:“先大夫之覆师徒者,君不在。子无以为过,不穀之罪也。”子反再拜稽首曰:“君赐臣死,死且不朽。臣之卒实奔,臣之罪也。”子重使谓子反曰:“初陨师徒者,而亦闻之矣。盍图之!”对曰:“虽微先大夫有之,大夫命侧,侧敢不义?侧亡君师,敢忘其死?”王使止之,弗及而卒。((p 0890)(08160515))(079)。

“鄢陵之战”我在别处亦有介绍,如您感兴趣可移步《《左传》人物事略04附:鄢陵之战2/6》《《左传》人物事略04附:鄢陵之战3/6》《《左传》人物事略04附:鄢陵之战4/6》,下面是本章《左传》中的叙述,您可对比:

若敖之乱,伯贲之子贲皇奔晋,晋人与之苗,以为谋主。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军而陈。晋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陈以当之,栾、范易行以诱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晋人从之,楚师大败,王夷、师熸,子反死之。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襄二十六年传》(p 1119)(09261002))。

杨伯峻先生注“栾、范易行以诱之”曰:

栾,栾书,时将中军。范,士燮,时佐中军。栾、范易行,《楚语上》作“若易中下”,韦昭依《左传》解之云,“中下,中军之下也。”孔《疏》引郑众谓“易行,中军与下军易卒伍也。”臧琳《经义杂记》谓中下军相易。然此诸说皆难通,成十六年《传》云:“栾、范以其族夹公行”,则栾、范易行者,不夹公行,而各以己之家兵先进,以诱楚之大军。

杨伯峻先生注“中行、二郤必克二穆”曰:

中行即荀偃,时佐上军。二郤,郤锜、郤至也。锜时将上军,至时佐新军。二穆,楚之子重、子辛,子重为左军帅,子辛为右军帅。两人均出自楚穆王,故曰二穆。

杨伯峻先生注“吾乃四萃于其王族”曰:

既败其左右军,则晋中、上、下、新四军皆能集中攻击楚之中军王族。参成十六年《传》。

杨伯峻先生注“王夷、师熸”曰:

夷,伤也。晋-吕锜射楚共王中目,即王伤也。熸音潛,火灭也。此喻楚师士气不振。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12楚材晋用05/05

一些补充(再续):

杨伯峻先生注“子牟得戾而亡”曰:

戾,罪也。

杜预《注》“亦弗图也”云:“言楚亦不以为意。”

关于“以比叔向”,杨伯峻先生引明-陆粲《左传附注》注云“令其禄秩比叔向。叔向上大夫,盖以上大夫处伍举。”

杨伯峻先生于“声子使椒鸣逆之”之后注云:

椒鸣,伍举之子,伍奢之弟。《楚语上》亦载此事,有同有异。

《楚語上》:

椒舉娶于申公子牟,子牟有罪而亡,康王以為椒舉遣之,椒舉奔鄭,將遂奔晉。蔡聲子將如晉,遇之于鄭,饗之以璧侑,曰:“子尚良食,二先子其皆相子,尚能事晉君以為諸侯主。”辭曰:“非所愿也。若得歸骨于楚,死且不朽。”聲子曰:“子尚良食,吾歸子。”椒舉降三拜,納其乘馬,聲子受之。

還見令尹子木,子木與之語,曰:“子雖兄弟于晉,然蔡吾甥也,二國孰賢?”對曰:“晉卿不若楚,其大夫則賢,其大夫皆卿材也,若杞梓、皮革焉,楚實遺之,雖楚有材,不能用也。”子木曰:“彼有公族甥、舅,若之何其遺之材也?”對曰:“昔令尹子元之難,或譖王孫啟于成王,王弗是,王孫啟奔晉,晉人用之。及城濮之役,晉將遁矣,王孫啟與于軍事,謂先軫曰:‘是師也,唯子玉欲之,與王心違,故唯東宮與西廣實來。諸侯之從者,叛者半矣,若敖氏離矣,楚師必敗,何故去之!’先軫從之,大敗楚師,則王孫啟之為也。”

“昔莊王方弱,申公子儀父為師,王子燮為傅,使師崇、子孔帥師以伐舒。燮及儀父施二帥而分其室。師還至,則以王如廬,廬戢黎殺二子而復王。或譖析公臣于王,王弗是,析公奔晉,晉人用之。寔讒敗楚,使不規東夏,則析公之為也。”

“昔雍子之父兄譖雍子于恭王,王弗是,雍子奔晉,晉人用之。及鄢之役,晉將遁矣,雍子與于軍事,謂欒書曰:‘楚師可料也,在中軍王族而已。若易中下,楚必歆之。若合而臽吾中,吾上下必敗其左右,則三萃以攻其王族,必大敗之。’欒書從之,大敗楚師,王親面傷,則雍子之為也。”

“昔陳公子夏為御叔娶于鄭穆公,生子南。子南之母亂陳而亡之,使子南戮于諸侯。莊王既以夏氏之室賜申公巫臣,則又畀之子反,卒于襄老。襄老死于邲,二子爭之,未有成。恭王使巫臣聘于齊,以夏姬行,遂奔晉。晉人用之,實通吳、晉。使其子狐庸為行人于吳,而教之射御,導之伐楚。至于今為患,則申公巫臣之為也。”

“今椒舉娶于子牟,子牟得罪而亡,執政弗是,謂椒舉曰:‘女實遣之。’彼懼而奔鄭,緬然引領南望,曰:‘庶幾赦吾罪。’又不圖也,乃遂奔晉,晉人又用之矣。彼若謀楚,其亦必有豐敗也哉。”

子木愀然,曰:“夫子何如,召之其來乎?”對曰:“亡人得生,又何不來為?”子木曰:“不來,則若之何?對曰:“夫子不居矣,春秋相事,以還軫于諸侯。若資東陽之盜使殺之,其可乎?不然,不來矣。”子木曰:“不可。我為楚卿,而賂盜以賊一夫于晉,非義也。子為我召之,吾倍其室。”乃使椒鳴召其父而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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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绕角”(杨注:绕角,据杜《注》为“郑地”,江永《考实》云“当是蔡地”,在今河南-鲁山县东南。江说较可信。),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0,北纬33.75(平顶山-鲁山-大古城东南隅琴台西北)。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沈”(杨注:沈,国名。传世器有沈子簋,据铭文,知沈子实为周公之曾孙,其父始封于沈,沈子继其父封,然犹秉承其大宗周公,说详《中山大学文史研究所月刊》三卷三期温廷敬《沈子簋订释》。其地在安徽省-阜阳县西北一百二十里之沈丘集,西北距河南省-沈丘旧县治三十里,约在今临泉县,今沈丘县则已移于旧治北之槐店。#沈为楚国之县,或以为即沈国,然沈国-春秋末期犹在,则楚此时不得有其全部土地,或文三年楚伐沈时曾得其部分土地以为楚县,《左传》襄二十四年楚康王时有沈尹寿,昭四年灵王时有沈尹射,五年又有沈尹赤,十九年平王时有沈尹戌,哀十七年惠王时有沈尹朱,而哀十八年另有寝尹,则沈未必即寝丘,尤未必即孙叔-敖之所封。说参李惇《群经识小》及梁履绳《补释》。#沈,县名,即故沈国地,今安徽-临泉县,见文三年《经•注》。#沈,姬姓,故国在今河南-沈丘县东南沈丘城。即安徽-阜阳市西北。又见文三年《经•注》。#阮刻本无“沈”字,今从《校勘记》及金泽文库本增。),推测位置为:东经115.24,北纬33.07(沈丘古城遗址)。

“申”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息”(杨注:息,一作鄎,姬姓之国。不知初封于何时何人。庄十四年前为楚所灭。息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息县。《清一统志》引《息县志》,谓有古息里在县治西南十五里,即息侯国。),推测位置为:东经114.70,北纬32.31(息县-城郊乡-徐庄村-青龙寺-息国故城遗址)。

“桑隧”(杨注:桑隧在今河南-确山县东。),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0,北纬32.65(确山县-任店镇-朗陵古城东)。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鄐”(杨注:昭十四年《传》“邢侯与雍子争鄐田”,则鄐乃近邢之地。在今河南-温县附近。#杜《注》:“邢侯,楚-申公巫臣之子也。雍子,亦故楚人。”马宗琏《补注》云:“襄二十六年《传》,‘雍子奔晋,晋人与之鄐。’《说文》:‘鄐,晋-邢侯邑。’是雍子、邢侯共有鄐田,故二人争其田界。”下文又言‘罪在雍子’,是邢侯兼有鄐田之证。),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24,北纬35.30(《路史卷二十八•国名纪五》:“畜:傗,鄐也。邢侯邑。曲沃南二里有故鄐城。雝子奔晉與之鄐者。”,“曲沃”南二里。)。

“彭城”(杨注: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18,北纬34.27(彭城广场,西汉城)。

“靡角之谷”(杨注:据襄二十六年《传》,靡角之谷当在彭城附近。襄二十六年《传》载晋以雍子为谋主,楚师宵溃。),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0,北纬34.2(徐州东,山地)。

下面重贴一遍靡角之谷遭遇战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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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夷”——“城父”——“夷”——“许”(杨注:许,姜姓国,周武王封文叔于许,故城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六里。鲁成十五年,许灵公迁于叶,即今河南省-叶县南稍西三十里。昭公九年,许悼公迁夷,实城父,今安徽省-亳县东南七十里之城父集。一九六二年在安徽-宿县-许村公社-芦古城孜发现许国-诸俞之器。许国君葬于许村,离城父集固不甚远。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峡县。定公四年,许男-斯迁容城,容城故城在今鲁山县南稍东约三十里。传世器有许子钟、许子妝簠等。“许”皆作“鄦”,与《说文》同。自文叔至庄公十一世,始见于《春秋》。战国初灭于魏。详《汉书•地理志》“颍川郡-许”王先谦《补注》。#焦、夷皆陈邑。焦当今安徽省-亳县,夷在亳县东南七十里。杜《注》谓“夷一名城父”,其实城父不过夷之一邑耳。说详昭九年《传•注》。#徐国本在今江苏-泗洪县南,昭三十年被吴所灭,楚迁之于城父,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夷,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城父故城。#楚有两城父,此所谓夷城父,取自陈。僖二十三年楚伐陈,取焦、夷。杜云:“夷一名城父”,即此。又有北城父,见十九年及哀六年《传》,详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城父即夷,其田盖城父境内田之一部分耳,在养东北;胡即今阜阳市,胡田在养东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邢”——“邢丘”(杨注:《韩诗外传》三云:“武王伐纣,到于邢丘,更名邢丘曰怀。若如其言,则怀与邢丘为一地而前后异名。但以《传》文考之,恐不然。”《史记•秦本纪》云:“昭襄王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怀。”则怀与邢丘为两地,至战国时犹如此。怀已见隐十一年《传》,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尚书•禹贡》所谓“覃怀厎绩”者是也。邢丘即今河南省-温县东二十里之平皋故城,怀与邢丘仅相近。#邢,晋国邑名。梁履绳《补释》以为即宣六年《传》之邢丘,即今河南-温县东北平皋故城;李贻德《辑述》以为故邢国,则今河北-邢台市。梁说较妥。),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8,北纬34.95(温县-北平臬村-春秋晋-邢邑,巫臣邑,邢丘故城遗址)。

“北狄”——“白狄”(杨注:江永《考实》谓“此年狄伐晋,白狄也。白狄在西河,渡河而伐晋,箕地当近河。成十三年《传》云秦‘入我河县,焚我箕、郜’,是近河有箕。”#白狄子,白狄之首领。白狄为狄之别种。成十三年《传》吕相绝秦云,“白狄及君同州”,是与秦同在雍州也。僖二十四年《传》晋文云,“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则白狄之地南至渭水。江永《考实》谓“其地在西河之西”是也。今陕西省-延安、安塞、延川、延长、宜川、黄龙以及清涧诸县皆曰白狄之境。据《左传》,狄为隗姓。《世本》谓白狄-釐姓,《潜夫论》谓白狄-姮姓,王国维据秦有隗状,汉有隗嚣,魏有隗僖,谓赤、白二狄皆隗姓,是也。说详其《鬼方昆夷玁狁考》。#狄有赤狄、白狄与长狄,长狄为狄之一种。#狄自入春秋以来,俱只书“狄”。僖三十三年《传》箕之役始见“白狄子”之称,而“赤狄”之称自此见。自此《经》凡赤狄四见、白狄三见。潞氏、甲氏、留吁、铎辰,此赤狄也。其通言“狄”者,钟文烝《谷梁补注》云:“以《左传》、《国语》、《吕氏春秋》、杜氏《后序》引《汲冢纪年》考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僖三十三年晋人败狄于箕,皆白狄也。闵二年狄入卫、僖二十四年狄伐郑、文七年狄侵我西鄙,皆赤狄也。”顾栋高《大事表》三九据成三年《传》“伐廧咎如,讨赤狄之余焉”,因谓“是年赤狄之种尽绝。”又云:“故中国直名白狄为狄,不复别之。”未审确否。#顾栋高《大事表》三十九云:“众狄系白狄之种类,若鲜虞-肥、鼓之属是也。”#鲜虞,白狄别种之国,今河北-正定县北四十里新城铺即其国都所在。战国时为中山国。#鼓,国名,姬姓,白狄之别种,时属鲜虞。国境即今河北-晋县。),“白狄”之分布,西起陕西,甚至更西,东达河北,甚至山东,北依内蒙,南抵河南。我大致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河北为中心,多与卫国和齐国接触;一部分以陕西为中心,多与晋国和秦国接触;每一部分中显然又有甚多分支。大体上此时农耕族与游牧族杂居,未必有明确的疆界。此处之“北狄”大体当在今山西北部一带,与以陕西为中心者是一路,当初晋文公流亡初期曾投靠他们,当时他们在山西活动的中心可能在东经111.9,北纬37.2附近一带,是晋国势力尚未到达的汾水上游的又一个盆地。

“吴”(杨注:吴,姬姓,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之后。《史记》有《吴世家》。孔《疏》引《谱》云:“至寿梦而称王。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吴国自称为“工”(者減钟)、“攻[(又/又/一)攵]”(吴王剑)、“攻吴”(吴王夫差鑑),亦称为“干”,详刘宝楠《愈愚录》卷四《干越》、《墨子•兼爱中》孙诒让《閒诂》及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吴王寿梦之戈》。亦称禺邗,传世有禺邗王壶,即哀十三年黄池之会后所作。吴自称王,彝器如此。《吴语》又称“吴伯”“吴公”,《春秋》则称“吴子”。吴初国于梅里,据高士奇《地名考略》,今江苏省-无锡县东南三十里之梅李乡,旧称泰伯城者是其地。至诸樊始徙于吴,今之苏州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巢”(杨注:《书序》云:“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则巢为殷商旧国。一九七七年四月于陕西-周原遗址所发现周初卜辞,其一一〇号卜甲云“征巢”,可为实证。《水经•沔水注》谓“巢,群舒国也”,则为偃姓。今安徽省-巢县东北五里有居巢故城址,当即古巢国。高士奇《地名考略》云:“成七年,吴始伐楚伐巢;十七年,舒庸道吴人围巢;襄二十五年,吴子伐楚,门于巢;昭四年,薳启疆城巢;五年,楚使沈尹射待命于巢;二十四年,吴灭巢。二十五年,楚使熊相禖郭巢,盖巢已亡,楚欲据其地也。《史记》,吴-公子光六年大败楚军于豫章,取楚之居巢而还,自是巢入于吴矣。”),推测位置为:东经117.69,北纬31.66(巢湖市,唐咀遗址)。

“驾”(杨注:巢见文十二年《经》并《注》。驾又见于襄三年,据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驾与釐皆当在今安徽-无为县境。虺则在今安徽-庐江县境。),推测位置为:东经117.78,北纬31.19(无为县-白鹤观)。

“棘”(杨注:棘,今河南-永城县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5,北纬33.95(永城县-柘树集村东二里许战国-棘亭遗址)。

“州来”——“蔡”——“下蔡”(杨注: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成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在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钟、蔡侯盘及吴王光鑑等遗物(三种)。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入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齊四年灭于楚。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今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州来,国名。详王夫之《稗疏》及雷学淇《介菴经说》卷七,今安徽-凤台县。吴卓信《汉书地理志补注》谓成七年,吴入州来,至昭四年,然丹城州来以备吴;迭属吴、楚。二十三年鸡父之战,楚师大奔,州来遂为吴所有,封季札于此,为延-州来。#杜《注》:“州来,楚邑。用大师焉曰灭。”王夫之《稗疏》云:“州来书‘入’,又书‘灭’,则其为国无疑。《前汉•地理志》:‘下蔡,故州来国。’”#《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新蔡县”,班固自注:“蔡平公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王先谦《补注》引钱坫云“吴迁昭侯于州来,即下蔡也。”又引吴卓信云:“平侯徙此(新蔡),事不见《经》、《传》,惟见杜氏《释例》。”传世器有蔡子匜,杨树达先生谓为蔡平公所制,详《积微居金文说》卷六。#蔡本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后迁都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今则入吴,因吴师迁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亦曰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6.72,北纬32.71(凤台-城关-北古城村。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蔡复封于新蔡,同年州来灭,迭属吴-楚,哀元年蔡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蔡迁于下蔡——州来)。

“苗”(杨注:苗贲皇《晋语五》作“苗棼皇”,贲、棼古音同,得通假。据襄二十六年《传》,苗贲皇为楚-鬬椒之子,宣四年楚灭若敖氏,逃奔晋国,晋以苗邑与之。苗在今河南省-济源县西南。此谓苗贲皇此时正出使而过野王也。#苗,晋邑,据《水经》卷四《濝水注》,当在今河南-济源县西。详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9,北纬35.16(济源市-克井镇-勋掌古泉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29,北纬35.04(济源市-大峪镇-苗王战,封门口南七公里)。

“鄢陵”——“鄢”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8,北纬34.19,(许昌-鄢陵-彭店乡-古城村-鄢国故城遗址,西周鄢国,春秋郑。鄢国故城位于鄢陵县城北9公里,彭店乡-古城村-双洎河畔,总面积286万平方米,包括今赵家、前步等13个自然村。根据鄢国故城地下出土文物及其纹饰等特征,该遗址早在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时期就有人类在此建立了聚落,进行生产等活动。鄢国故城2001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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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楚有才,於斯為盛”,湖南人的豪迈,扑面而来。但在当年,声子可并非如此豪迈,他是用上面那一番长篇大论,不着痕迹的将令尹子木引向伍举投奔晋国可能带来的危害,以达到让好友回归楚国的目的。这位说得天花乱坠,够得上是后来说客的先驱了。本章《左传》作者大概意在教导未来的“君子”如何说服别人吧。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全译113—118

113庆封族歼:

《《左传》人物事略14附:庆封族歼1/5》

《《左传》人物事略14附:庆封族歼2/5》

《《左传》人物事略14附:庆封族歼3/5》

《《左传》人物事略14附:庆封族歼4/5》

《《左传》人物事略14附:庆封族歼5/5》

114叔向无子: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1》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2》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3》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4》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5》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6》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7》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8》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9》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10》

115栾高多怨:

《《左传》人物事略15附:栾高多怨1/5》

《《左传》人物事略15附:栾高多怨2/5》

《《左传》人物事略15附:栾高多怨3/5》

《《左传》人物事略15附:栾高多怨4/5》

《《左传》人物事略15附:栾高多怨5/5》

116昭薨乾侯: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1》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2》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3》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4》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5》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6》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7》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8》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9》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10》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11》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12》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13》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14》

《《左传》中的成语13附:昭薨乾侯15》

117南蒯叛季: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南蒯叛季1/2》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南蒯叛季2/2》

118韩起观书: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1/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2/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3/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4/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5/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6/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7/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8/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9/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10/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11/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12/13》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韩起观书13/13》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19少姜有宠01/02

《昭二年传》:

夏四月,韩须如齐逆女。齐-陈无宇送女,致少姜。少姜有宠于晋侯,晋侯谓之少齐。谓陈无宇非卿,执诸中都。少姜为之请,曰:“送从逆班。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是以乱作。”((p 1228)(10020201))(119)

《昭二年经》: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p 1226)(10020004))(119)

季孙宿如晋。((p 1226)(10020005))(119)

《昭二年传》:

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公还。季孙宿遂致服焉。((p 1230)(10020501))(119)

叔向言陈无宇于晋侯曰:“彼何罪?君使公族逆之,齐使上大夫送之,犹曰不共,君求以贪。国则不共,而执其使。君刑已颇,何以为盟主?且少姜有辞。”冬十月,陈无宇归。((p 1231)(10020502))(119)

我的粗译:

在我们昭公二年(公元前五四〇年,周景王五年,晋平公十八年,齐景公八年,郑简公二十六年),夏四月,晋国公族大夫韩须前往齐国为晋平公(晋侯-彪)迎亲,韩须之父是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韩起(韩宣子);齐国派上大夫陈无宇(陈桓子)送亲,一直把要嫁给晋平公的少姜送到了晋国。嫁过去后,少姜马上就有宠于晋侯(晋侯-彪,晋平公),晋侯甚至特意管她叫少齐。还因为陈无宇不是卿,级别不够高,就把他扣在中都。少姜赶紧为陈无宇求情,说:“送从逆班。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是以乱作。(送亲规格是照迎亲规格来的,他们害怕大国怪罪,还特意提高规格,这才出了漏子。)”。

可到这年秋天,晋国那位少姜就去世了。冬天,我们“公”(鲁昭公)亲自前往晋国吊唁,走到黄河边上,晋侯派手下大夫士文伯(士匄,伯瑕)拦下我们“公”,说:“非伉俪也,请君无辱。(她不是咱主上配偶,不劳主上光临。)”,于是“公”就回来了,由我们执政的卿季孙宿(季武子)把给死者的衣物送了过去。

此时,晋国大傅叔向(羊舌肸)向晋侯替陈无宇求情说:“彼何罪?君使公族逆之,齐使上大夫送之,犹曰不共,君求以贪。国则不共,而执其使。君刑已颇,何以为盟主?且少姜有辞。(那家伙有啥错?主上派公族大夫去迎亲,齐国让上大夫来送亲,要还认为不够郑重,主上的要求就太过分了。而且不郑重也是他们“国”的事,凭啥把使者抓起来。主上的处置这么出格,还怎么当盟主?再说,少姜还为他求了情。)”,于是到这年冬十月,陈无宇就被放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韩须如齐逆女”曰:

逆,迎也。诸侯不亲迎,使韩须迎之。所逆为少姜,又非晋侯之正夫人。须,《史记•韩世家》谓之贞子,《索隐》引《世本》谓谥平子,《说苑•敬慎篇》亦有韩平子与叔向问答语,《汉书•古今人表》又作“悼子”,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十四因谓“岂须有三谥乎”?

杨伯峻先生注“齐-陈无宇送女,致少姜”曰:

送女,女即少姜。但此送与致不同。《说文》:“送,遣也。”《礼记•曲礼上》“拜送于门外”,《诗•邶风•燕燕》“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皆此送义。《仪礼•士昏礼》:“父送女,命之曰”云云,则又是一种遣嫁之礼。致则不然。《说文》:“致,送诣也。”即护送达到目的地,而致于受者,有时亦曰送。昭五年《传》云“晋-韩宣子如楚送女,叔向为介”,薳启彊则云,“求昏而荐女,君亲送之,上卿及上大夫致之”,足见送与致不同,此言送,又言致,即此之故。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谓之少齐”曰:

于当时之礼,妇应称母家姓。今不称姜,而以其国名为称,所以表示宠异。

杨伯峻先生注“谓陈无宇非卿”曰:

桓三年《传》云:“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此或以诸侯娶正室而言,少姜则姬妾。

杨伯峻先生注“送从逆班”曰:

若非娶正夫人,则如此。逆班,迎女者位次之高下也。送者从迎者之位次,即迎者位高,送者同之。

杨伯峻先生注“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曰:

韩须仅公族大夫,陈无宇乃上大夫。齐畏晋,不敢亦使公族大夫送,而使上大夫送,故云尚有所改易。

杨伯峻先生注“是以乱作”曰:

乱谓陈无宇被执。少姜之语甚委婉。

杜预《注》“冬,公如晋,至河乃复”云:“吊少姜也,晋人辞之,故还。”

杜预《注》“季孙宿如晋”云:“致襚服也。公实以秋行,冬还乃书。”

杨伯峻先生注“非伉俪也”曰:

非正室,不能与夫相匹敌,即非伉俪。

杨伯峻先生注“请君无辱”曰:

依当时之礼,纵诸侯嫡配之丧,诸侯亦无亲吊者。明年《传》述游吉之言可以为证。

杜预《注》“季孙宿遂致服焉”云:“致少姜之襚服。”

杨伯峻先生注“君使公族逆之”曰:

公族,即公族大夫韩须,如齐迎少姜。

杨伯峻先生注“齐使上大夫送之,犹曰不共,君求以贪”曰:

共同恭。以同已,太也。贪犹奢也。

杨伯峻先生注“国则不共,而执其使”曰:

国谓己国,言晋使公族大夫逆妇为不恭。

杨伯峻先生注“君刑已颇”曰:

已,太也。颇,偏也。

“齐”(杨注:齐,国名,姜姓,太公之后,国于营丘,在今山东省-临淄废县(今为临淄镇)稍北八里。临淄-齐城包括大城、小城二部分,总面积三十余平方公里(详《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僖公九年入春秋。春秋后,田氏夺其国,是为田齐。#马宗琏《补注》引《史记•田齐世家•正义》谓檀台在临淄东北一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新田”——“绛”——“绛县”(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𥂴,据唐兰《晋公午𥂴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绛,晋都,今山西-侯马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中都”(杨注:江永云:“按《一统志》,中都城有二,一在介休东北五十里,一在榆次县东十五里,俱云晋执陈无宇于此。”),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2,北纬37.15(平遥县-杜村)。

下面是陈无宇致少姜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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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河”——“棘津”——“南河”(杨注:“南河”,阮刻本作“河南”,今从《唐石经》、金泽文库本订正。古黄河东北流,如卫肯借路,则由卫境渡河,卫既不肯借路,则军队南还,由南河渡,再向东。南河即南津,亦谓之棘津、济津、石济津,在河南省-淇县之南,延津县之北,河道今已湮。),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1,北纬35.31(东屯镇-汲津铺)。

《昭二年传》:

十一月,郑-印段如晋吊。((p 1231)(10020503))(119)

《昭三年传》:

三年春王正月,郑-游吉如晋,送少姜之葬。梁丙与张趯见之。梁丙曰:“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子大叔曰:“将得已乎!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无加命矣。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数于守適,唯惧获戾,岂敢惮烦?少姜有宠而死,齐必继室。今兹吾又将来贺,不唯此行也。”张趯曰:“善哉,吾得闻此数也!然自今子其无事矣。譬如火焉,火中,寒暑乃退。此其极也,能无退乎?晋将失诸侯,诸侯求烦不获。”二大夫退。子大叔告人曰:“张趯有知,其犹在君子之后乎!”((p 1232)(10030101))(119)

我的粗译:

这年十一月,郑国的卿印段(子石)前往晋国吊唁少姜。

转过年来,到我们昭公三年(公元前五三九年,周景王六年,晋平公十九年,楚灵王二年,齐景公九年,郑简公二十七年,宋平公三十七年),春王正月,郑国另一位卿游吉(子大叔)前往晋国,为少姜送葬。晋国大夫梁丙与张趯去见了他。

梁丙说:“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太过分了,居然是大人您来这儿送葬!)”。

子大叔说:“将得已乎!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无加命矣。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数于守適,唯惧获戾,岂敢惮烦?少姜有宠而死,齐必继室。今兹吾又将来贺,不唯此行也。(那有什么法子。过去您这儿文公和襄公作霸主的时候,尽力不给各家诸侯添麻烦。让各家诸侯在三年上派人正式访问,五年上来朝见,出了事再举行集会,有冲突才进行盟誓。主上去世,由大夫吊唁,卿参与葬事;要是夫人,则士来吊唁,大夫送葬。只要求通过这些活动能明确规矩、发布任务、补救阙失而已,不会再追加其他任务。可现在,只一个宠妾去世,各家诸侯不敢犹豫,直接照正位夫人派人,生怕招来惩罚,哪顾上麻烦不麻烦?少姜有宠而死,齐国肯定会送来继室,本年我还得来祝贺,不止这一回呢。)”。

张趯马上说:“善哉,吾得闻此数也!然自今子其无事矣。譬如火焉,火中,寒暑乃退。此其极也,能无退乎?晋将失诸侯,诸侯求烦不获。(说得太好了,我算是了解到其中的分寸了!不过再往下大人该闲下来了。就拿“火”来打比方,“火”到中天,就是极寒和酷热该消退的时候了,因为到了顶点,能不消退吗?下面晋国会丢掉霸主地位,各家诸侯想麻烦都没人可麻烦了。)”。

那两位大夫离开后,子大叔对身边的人感慨:“张趯有知,其犹在君子之后乎!(张趯是个明白人,以后总能在贵族群里吧!)”。

一些补充:

十三年后,鲁国的卿叔孙昭子(叔孙婼)也曾感慨:“诸侯之无伯(bà霸),害哉!”(《昭十六年传》(p 1376)(10160203))(091、118),何以“害哉”,就因为“求烦不获”——想麻烦都没人可麻烦了。

杜预《注》“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云:“卿共妾葬,过礼甚。”

杨伯峻先生注“将得已乎!”曰:

将犹殆。已,止也。言不得不如此。

杨伯峻先生注“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曰:

诸侯间有事则会,有不和睦而相冲突则盟,无定期。十三年《传》,叔向曰:‘是故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每年相聘),间朝以讲礼(三年一朝),再朝而会以示威(六年一会),再会而盟以显昭明(十二年一盟),自古以来未之或失也。’与此不同,或者叔向假托古制以使齐国听命也。

桥案:上引十三年《传》叔向所言,可作如次解:“聘朝聘会聘朝聘盟”。则聘在所有奇数年,朝在第二年及第六年,会在第四年,盟在第八年。此之“三岁而聘,五岁而朝”则可为:“聘无朝无聘无朝无”。注意,我理解:盟包含会,会包含朝,朝包含聘,所以“聘无朝”和“朝无聘”都是共三个年头,所谓“三年而聘”,“朝无聘无朝”则是共五个年头,所谓“五年而朝”。

杨伯峻先生注“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曰:

三十年《传》游吉又言“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与此言文、襄之霸不同。盖春秋时霸主之令又过于古。

杨伯峻先生注“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曰:

此举总结朝聘盟会以及吊丧送葬之目的,足以昭明礼节、有所命令、谋议补救阙失,如此而已。

杨伯峻先生注“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数于守適”曰:

嬖宠之丧指少姜之丧。少姜仅宠姬耳。不敢择位,谓来吊者不敢如礼制及旧例选择适当职位之人。数,礼数也。守適谓君之正夫人,为嫡配,守内宫为长,故名为守適。依古礼甚至文、襄故事,夫人之丧仅士吊而大夫送葬,今郑使卿来吊送妾丧,是礼数过于適夫人。

杨伯峻先生注“善哉,吾得闻此数也!”曰:

闻此朝会吊丧之礼数。

杨伯峻先生注“譬如火焉”曰:

火,大火,即心宿二,天蝎座α星。

杨伯峻先生注“火中,寒暑乃退”曰:

心宿二为一等星,夏末于黄昏时在天空中,暑气渐消;冬末在将天明时在天空中,寒气渐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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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此其极也”曰:

言晋平公于此已达极盛点,古人以为盛极必衰,犹火中寒暑乃退。此亦古代朴素辩证法。

杨伯峻先生注“诸侯求烦不获”曰:

诸侯纵欲求麻烦而不得。

杨伯峻先生注“张趯有知,其犹在君子之后乎!”曰:

《论语•先进》与《宪问》,孔丘两言“以吾从大夫之后”,即自谓曾列大夫之班。此言在君子之后,亦谓其在君子之类。杜《注》谓“讥其无隐讳”,盖不解“之后”之义。

桥案:所以要强调“犹在君子之后”,当是因为张趯并非嫡子,如果他不能自己另立门户,则“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那时他的后裔就要被排除在“君子”之外了。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通宝推:江南愿,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19少姜有宠02/02

《昭三年传》:

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曰:“寡君使婴曰:‘寡人愿事君朝夕不倦,将奉质币以无失时,则国家多难,是以不获。不腆先君之適以备内官,焜燿寡人之望,则又无禄,早世殒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顾齐国,辱收寡人,徼福于大公、丁公,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犹有先君之適及遗姑姊妹若而人。君若不弃敝邑,而辱使董振择之,以备嫔嫱,寡人之望也。’”韩宣子使叔向对曰:“寡君之愿也。寡君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俪,在縗绖之中,是以未敢请。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顾敝邑,抚有晋国,赐之内主,岂唯寡君,举群臣实受其贶,其自唐叔以下实宠嘉之。”((p 1233)(10030301))(102、119)

晋-韩起如齐逆女。公孙蠆为少姜之有宠也,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人谓宣子:“子尾欺晋,晋胡受之?”宣子曰:“我欲得齐,而远其宠,宠将来乎?”((p 1241)(10030601))(115、119)

我的粗译:

少姜既已入葬,还没出这年春天,大概二十多岁的齐侯(齐侯-杵臼,齐景公)就派大夫晏婴(晏平仲)前往晋国,请他们续娶一个继室,晏婴告诉他们:“寡君使婴(晏婴,晏平仲)曰:‘寡人愿事君朝夕不倦,将奉质币以无失时,则国家多难,是以不获。不腆先君之適以备内官,焜燿寡人之望,则又无禄,早世殒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顾齐国,辱收寡人,徼福于大公、丁公,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犹有先君之適及遗姑姊妹若而人。君若不弃敝邑,而辱使董振择之,以备嫔嫱,寡人之望也。’(敝国主上派“婴”来传他的话:“寡人很愿意从早到晚侍奉主上,也很想自己按时来向主上进献贡品,可我这里国和家老出乱子,寡人的愿望没能实现。只好送先前主上的嫡女到您那里充当内官的候补,也让寡人有些指望,哪想到她没福分,这么早就去世了,寡人也没了指望。主上要是不忘与先前主上的交情,还瞧得上我们齐国,愿意接受寡人,还肯求我们大公和丁公保佑,能看顾我们这小地方,安定我们社稷,那我们这里还有几位先前主上的嫡女和咱的姊妹。主上要还没抛弃咱这小地方,肯让咱负责在里头细细挑些人,去当您妾侍的候补,那寡人就有指望啦。”)”。

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韩宣子(韩起)派大傅叔向(羊舌肸)答复说:“寡君之愿也。寡君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俪,在縗绖之中,是以未敢请。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顾敝邑,抚有晋国,赐之内主,岂唯寡君,举群臣实受其贶,其自唐叔以下实宠嘉之。(这也是敝国主上的愿望。敝国主上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可还没配偶,因为在丧服之中,所以也没敢提出请求。现在主上有这要求,是对我们极大的恩惠。要是主上还瞧得上咱这小地方,愿意照顾晋国,赐下一位“内主”,那不但是敝国主上,所有晋国群臣全能得济,咱这里自先祖唐叔以下都会打心里高看您。)”。

这年夏天,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韩起(韩宣子)前往齐国,要为晋平公(晋侯-彪)再迎娶一位齐国“公”的女儿作夫人。结果,齐国执政的公孙蠆(子尾)看到少姜受宠,就拿自己女儿替换“公”的女儿,让那位“公”的女儿另外嫁了人。有人问宣子(韩宣子,韩起):“子尾(公孙蠆)欺晋,晋胡受之?(子尾诈瞒晋国,晋国为啥就这么接受?)”,宣子就告诉他:“我欲得齐,而远其宠,宠将来乎?(我想拉拢齐国,要得罪了宠臣,还怎么拉拢呢?)”。

一些补充:

关于齐景公(齐侯-杵臼)此时的年岁,《襄二十五年传》中有:“叔孙宣伯之在齐也,叔孙还纳其女于灵公。嬖,生景公。”((p 1099)(09250206))(090),明言齐灵公(齐侯-环)乃其父,齐灵公于公元前五五四年(鲁襄公十九年,周灵王十八年,齐灵公二十八年)去世,而此时是公元前五三九年(鲁昭公三年,周景王六年,齐景公九年),已过了十五年;但齐景公去世于四十九年后的公元前四九〇年(鲁哀公五年,周敬王三十年,齐景公五十八年),在位共五十八年,则其即位时我估计也就八九岁,因此他此时大概二十多岁。

杨伯峻先生注“不腆先君之適以备内官”曰:

腆,厚也。不腆,当时常用之谦词,如僖三十三年《传》“不腆敝邑”。少姜或为齐庄公嫡夫人之女,故云先君之適。备内官亦谦词,充晋国内宫之数也。

下面是2005年曲沃羊舌墓地M2(晋侯夫人墓)出土玉蟠龙(长5公分,宽4.3公分)的图片,以及1993年曲沃县北赵村晋侯墓地63号墓(晋侯夫人墓)出土西周玉人(高6.3公分)的图片,两图均出自《山西曲沃两周晋侯墓地出土高古玉(100多张高清图,收藏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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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焜燿寡人之望”曰:

焜音昆。焜,明也。燿音耀,照也。焜燿犹《郑语》之“淳燿”,句谓照明我之所望。

杨伯峻先生注“辱收寡人”曰:

收,绥辑也。与《战国策•秦策》“内收百姓,循抚其心”之收义同。

杨伯峻先生注“则犹有先君之適及遗姑姊妹若而人”曰:

先君之適谓嫡配所生,遗姑姊妹则非嫡配所生。姑姊妹盖灵公所生,则景公之大姑小姑也(桥:景公为灵公之子,而灵公之父顷公四十三年前即已去世,此姑姊妹只可能是景公之姊妹,则疑“姑”乃“孤”之误。),互详襄二十一年《传》。若而人,即若干人,沈钦韩《补注》云。

杨伯峻先生注“而辱使董振择之”曰:

董振,同义词连用。《尔雅•释诂》:“董,正也。”隐五年《传》“入而振旅”《注》:“振,整也。”薛综《文选•西京赋•注》:“振,整理也。”董振犹今慎重之意。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俪,在縗绖之中”曰:

孔《疏》云:“少姜本非正夫人,而云未有伉俪者,盖晋侯当时无正夫人,其继室者,使韩起上卿逆之,郑-罕虎如晋贺之,则后娶者为夫人也。”在縗绖之中,即在丧服中。古制,为妻齊衰杖朞,贵贱同之,或晋侯以正夫人之礼礼少姜之丧,或仅外交辞令耳。

杨伯峻先生注“其自唐叔以下实宠嘉之”曰:

杜《注》:“唐叔,晋之祖。”齐言大公、丁公,故答言唐叔。

杨伯峻先生注“以其子更公女”曰:

古人男女俱可称子,《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可证。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昭三年传》:

秋七月,郑-罕虎如晋,贺夫人,且告曰:“楚人日征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敝邑之往,则畏执事其谓寡君而固有外心;其不往,则宋之盟云。进退,罪也。寡君使虎布之。”宣子使叔向对曰:“君若辱有寡君,在楚何害?脩宋盟也。君苟思盟,寡君乃知免于戾矣。君若不有寡君,虽朝夕辱于敝邑,寡君猜焉。君实有心,何辱命焉。君其往也!苟有寡君,在楚犹在晋也。”((p 1241)(10030701))(094、119)

张趯使谓大叔曰:“自子之归也,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实来,小人失望。”大叔曰:“吉贱,不获来,畏大国,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将无事’,吉庶几焉。”((p 1242)(10030702))(111、119)

我的粗译:

到这年秋七月,郑国地位最高的卿罕虎(子皮)前往晋国,祝贺晋侯(晋侯-彪,晋平公)娶了夫人,并向晋国报告说:“楚人日征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敝邑之往,则畏执事其谓寡君而固有外心;其不往,则宋之盟云。进退,罪也。寡君使虎(罕虎,子皮)布之。(楚人老来咱那小地方,追究咱为啥不去向新“王”朝贺。可咱那小地方要是去了,就怕您这里的执事认为敝国主上一直有外心,但要不去,则宋之盟又有约定。无论前进后退,都免不了犯错,敝国主上让“虎”来解释解释。)”。

于是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宣子(韩宣子,韩起)让大傅叔向(羊舌肸)答复他说:“君若辱有寡君,在楚何害?脩宋盟也。君苟思盟,寡君乃知免于戾矣。君若不有寡君,虽朝夕辱于敝邑,寡君猜焉。君实有心,何辱命焉。君其往也!苟有寡君,在楚犹在晋也。(主上心里要有敝国主上,就算去楚国又有啥关系?本来就是履行宋之盟的约定么。主上能想着我们之间的盟约,敝国主上就放心了,知道不会因此遭祸。要主上心里没敝国主上,就算主上一天到晚降临咱这小地方,敝国主上还是放心不下。现在既然主上有那个心,何必再来向我们解释。主上尽管去吧!只要心里想着敝国主上,在楚国就和在晋国一样的。)”。

见此次郑国来的是罕虎,于是那位晋国大夫张趯(孟)让人传话给郑国的卿“大叔”(子大叔,游吉)说:“自子之归也,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罕虎)实来,小人失望。(自打上次大人回去后,小人打扫干净先人留下的老房子,告诉自己:“高贵的大人还会来的。”,但这次来的是子皮,小人的念想落空了。)”。

“大叔”就告诉他:“吉(游吉,子大叔)贱,不获来,畏大国,尊夫人也。且孟(张趯)曰‘而将无事’,吉庶几焉。(我“吉”不够高贵,所以没让我来,这也是我们敬畏大国,尊崇夫人的表现吧。而且“孟”上次告诉我“你会闲下来了”,我“吉”是希望如此的。)”。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楚人日征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曰:

楚灵王新立,郑未尝往,故楚日问之。征,问也。

杨伯峻先生注“敝邑之往”曰:

此以子句作假设句。

杨伯峻先生注“君若辱有寡君”曰:

有谓有心,下文可证。《诗•王风•葛藟》“亦莫我有”,谓无心于我。

杨伯峻先生注“吉庶几焉”曰:

庶几可以无事也。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楚”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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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左传》在我看来主角并非少姜,而是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韩宣子(韩起):此次齐国执政的公孙蠆(子尾)把自己女儿冒充齐国“公”的女儿嫁给晋侯(晋侯-彪,晋平公)作夫人,韩宣子虽然知道,却不动声色就接受了下来,尽管可能有他“懦弱”的成分,但显然他是很知道轻重的。而且他号称“懦弱”,也未必不是他知道进退,有意给人造成的印象。我想,《左传》作者在本章要着重教给那时“君子”继承人的,就是这种不动声色吧。

本章《左传》另一位主角,就是那位明白人张趯(孟)了,据说他祖父就是解张(张-侯),四十九前在“鞌”之战中为当时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郤克(郤献子)驾车。当时郤克受伤,此人左臂也中了一箭,流出的血把左臂下的车轮都染成黑红色。但这位张-侯还是接过郤克手上的鼓槌,坚持擂鼓催动晋军,反败为胜,追着齐军绕华不注山跑了三圈。而张趯的父亲是张老,四十三年前担任晋军候奄,三十年前升任晋军中军司马。张趯又有个嫡出的弟弟张君臣,十七年前也担任了中军司马。九年前,张趯的儿子张骼还曾单车挑战楚军,很出了一回风头。因此,此时张趯的岁数也不小了。另外,据说他是张良的先祖。看来张家张趯这一系,还真是经常能出明白人啊。

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20赐段州田01/02

《襄七年传》:

郑僖公之为大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愬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会于鄬,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谏,不听,又谏,杀之。及鄵(cào),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瘧疾赴于诸侯。简公生五年,奉而立之。((p 0953)(09070901))(089、120)

我的粗译:

早先,郑僖公(郑僖公,大子髡顽)还是大子的时候,在我们成公之十六年(公元前五七五年,周简王十一年,晋厉公六年,郑成公十年),与当时他们郑国执政的卿子罕(公子喜)一起出访晋国,却不尊敬子罕。后来,又与他们另一位卿子丰(公子平)一起出访楚国,同样也不尊敬子丰。过了五年,到郑僖公自己的元年(鲁襄公三年,公元前五七〇年,周灵王二年,晋悼公四年,郑僖公元年),他前往晋国朝见,子丰想向晋国告状废了他,但被子罕拦住。

再过四年,到我们襄公七年(公元前五六六年,周灵王六年,晋悼公八年,楚共王二十五年,郑僖公五年),这次郑僖公要去“鄬”参加各家诸侯的会晤,由此时他们郑国执政的卿子驷(公子騑)辅佐,他又不尊敬子驷。他的侍者为此进谏,他也不听,再次进谏时,他还把那位侍者杀了。结果十有二月丙戌那天(杨注:丙戌,十六日。),到达“鄬”附近的“鄵”,子驷就指使一些恶人趁夜晚弑杀了这位僖公(郑僖公,郑伯-髡顽),而向各家诸侯报告说他得了急病去世。

当时僖公的儿子简公(郑伯-嘉,郑简公)生下来才五个年头,就被他们捧出来立为国君。

一些补充:

恶人还要恶人磨啊。

杨伯峻先生注“郑僖公之为大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曰:

“焉”同“之”。不礼子罕。

杨伯峻先生注“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曰:

子罕、子丰皆郑穆公子,较僖公长二(三)辈。

杨伯峻先生注“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曰:

《郑世家》谓使厨人药杀,以贼即厨人,杀用毒药。

杨伯峻先生注“而以瘧疾赴于诸侯”曰:

俞樾《平议》谓“瘧疾”古本止作“虐疾”,《书•金滕》“遘厉虐疾”,犹言暴疾。弑之而以暴疾赴,于情事为近。

于“简公生五年,奉而立之”之后,杨伯峻先生引高士奇《纪事本末》云:“僖公之为此行也,弃楚而从晋也。而子驷执官命未改之说于前此诸大夫请从晋之日,则知公欲弃楚,非子驷意也。及楚-子囊伐郑,子驷、子国、子耳欲从楚,子孔、子蟜、子展欲待晋,而子驷曰‘请从楚,騑也受其咎’,然则子驷固未尝一日忘楚也。僖公舍楚从晋,身卒见弑,此事势相倚之必然者。”

“郑”(杨注: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矦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晋”——“新田”——“绛”——“绛县”(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𥂴[奠/皿],据唐兰《晋公午𥂴[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绛,晋都,今山西-侯马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鄬”(杨注:“鄬”,音爲(为),又音蔿。杜《注》:“郑地。”当在今河南-鲁山县境。),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9,北纬33.8(鲁山县境)。

“鄵”(杨注:“鄵”,《公》、《谷》作“操”,亦同音通假。杜《注》:“鄵,郑地。”)、(《汉语大字典》鄵:“古地名。春秋-郑地。在今河南省-新郑县至鲁山县之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2,北纬33.9(今河南省-鲁山县至禹州市之间)。

下面是郑伯-髡顽卒于鄵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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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元年传》:

元年春,楚-公子围聘于郑,且娶于公孙段氏。伍举为介。将入馆,郑人恶之,使行人子羽与之言,乃馆于外。既聘,将以众逆。子产患之,使子羽辞,曰:“以敝邑褊小,不足以容从者,请墠听命。”令尹命大宰伯州犁对曰:“君辱贶寡大夫围,谓围将使丰氏抚有而室。围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而来。若野赐之,是委君贶于草莽也,是寡大夫不得列于诸卿也。不宁唯是,又使围蒙其先君,将不得为寡君老,其蔑以复矣。唯大夫图之。”子羽曰:“小国无罪,恃实其罪。将恃大国之安靖己,而无乃包藏祸心以图之?小国失恃,而惩诸侯,使莫不憾者,距违君命,而有所壅塞不行是惧。不然,敝邑,馆人之属也,其敢爱丰氏之祧?”伍举知其有备也,请垂櫜而入。许之。((p 1199)(10010101))(108、120)

我的粗译:

二十五年后,到我们昭公元年(公元前五四一年,周景王四年,楚郏敖四年,晋平公十七年,郑简公二十五年),春天,楚国令尹公子围(后来的楚子-虔,楚灵王)正式出访郑国,同时要迎娶公孙段(伯石,丰家族长)家的女儿,伍举(椒举)是公子围此行的副手。

这一行人正要进入郑国的迎宾馆舍,郑人忽然感觉到危险,于是派行人子羽(公孙挥)与他们交涉,让他们出城驻扎到了外面。

完成出访事宜后,楚人准备出动大队人马入城迎娶,郑国实际执政的卿子产不放心,再派子羽推辞,说:“以敝邑褊小,不足以容从者,请墠听命。(由于咱这小地方实在狭窄,容不下您这么多的从者,请准许咱筑个坛,在那儿听您的吩咐。)”。

令尹(公子围)指派大宰伯州犁回复说:“君辱贶寡大夫围(公子围),谓围‘将使丰氏抚有而室’。围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而来。若野赐之,是委君贶于草莽也,是寡大夫不得列于诸卿也。不宁唯是,又使围蒙其先君,将不得为寡君老,其蔑以复矣。唯大夫图之。(主上大度地赏赐寡大夫“围”,告诉“围”,“将让‘丰’家女儿去主持你们家”。“围”正式陈设了“几”和“筵”,向祖父庄王和父亲共王的庙禀告之后才前来。可要是在野外赐下“丰”家女儿,就等于把主上的赏赐扔在了草莽之中,更让寡大夫无法再留在诸卿行列之中。不仅如此,还让“围”欺瞒了敝国先前的主上,连继续担任现在敝国主上的“老”都没了资格。没啥比这更过分了,就靠大夫您来想办法。)”。

子羽却说:“小国无罪,恃实其罪。将恃大国之安靖己,而无乃包藏祸心以图之?小国失恃,而惩诸侯,使莫不憾者,距违君命,而有所壅塞不行是惧。不然,敝邑,馆人之属也,其敢爱丰氏之祧?(小国本不一定受惩罚,可要一心依赖大国却必定受惩罚,小国想依赖大国保全自己,哪想到大国会包藏祸心算计小国呢?小国一心依赖大国却倒了霉,别的诸侯也会看在眼里,心里自然都有主张,咱就怕这么一来,主上的要求受抵制,不再容易贯彻。要不然,咱这小地方的人,本就都等于贵国的宾舍主管一流,又怎敢吝惜“丰”家祖庙呢?)”。

伍举知道郑人有了准备,就请求“垂櫜而入”,让军队在进城时把装兵器的袋子都挂出来,让人看见没带武器,郑人这才答应他们入城亲迎。

一些补充:

经过这些争执而见识了楚-公子围他们的骄横,郑国那位行人子羽在接下来的“虢之会”中就又和大宰伯州犁争吵了几句,也很精彩,我在前面曾多次介绍,您如感兴趣可移步:《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02/16》

与大宰伯州犁的发言有类似之处的,还有《哀十五年传》中芋尹盖的发言,二者都是为礼仪争执,都包含了“委于草莽”这个说法:

夏,楚-子西、子期伐吴,及桐汭。陈侯使公孙贞子吊焉,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子使大宰嚭劳,且辞曰:“以水潦之不时,无乃廩然陨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忧。寡君敢辞。”上介芋尹盖对曰:“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灭厥民人,寡君使盖備(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慼,大命陨队,绝世于良。废日共积,一日迁次。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闻之曰:‘事死如事生,礼也。’于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又有朝聘而遭丧之礼。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无乃不可乎!以礼防民,犹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礼也,其何以为诸侯主?先民有言曰:‘无秽虐士。’備使奉尸将命,苟我寡君之命达于君所,虽陨于深渊,则天命也,非君与涉人之过也。”吴人内之。((p 1690)(12150201))(109)。

杨伯峻先生注“楚-公子围聘于郑”曰:

公子围即襄二十九、三十年《传》之王子围。或称公子,或称王子,固无一定。《鲁语下》叙此亦称公子围。

杨伯峻先生注“请墠听命”曰:

古代亲迎,壻受妇于女家之祖庙。子产不欲其入城,欲除地为墠,代丰氏之庙,行亲迎之礼。墠音善。

杨伯峻先生注“谓围将使丰氏抚有而室”曰:

丰氏,即公孙段。段时已赐氏为丰,其后有丰卷、丰施。《礼记•文王世子》郑《注》:“抚,有也。”抚有,同义词连用。而同尔。室,《礼记•曲礼》“三十曰壮有室”,郑《注》:“有室,有妻也。(夫以妻为室。)”

杨伯峻先生注“围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而来”曰:

古代席地而坐,几所以凭靠。《礼记•檀弓下》孔《疏》:“几,依神也;筵,坐神席也。”布,陈列。庄王,围之祖;共王,围之父。句谓曾祭告于祖与父之庙而来娶妇。孔《疏》:“《礼记•文王世子》:‘娶妻必告。’郑玄《注》:‘告于君也。亦既告君,必须告庙。’”

杨伯峻先生注“将不得为寡君老”曰:

《礼记•王制》“属于天子之老二人”,《注》:“老谓上公。”《曲礼下》“国君不名卿老世妇”,《注》:“卿老,上卿也。”《仪礼•聘礼》“授老币”,《疏》:“大夫家臣称老。”则天子诸侯大夫之臣之长皆曰老。杜《注》:“大臣称老,惧辱命而黜退。”

杨伯峻先生注“其敢爱丰氏之祧?”曰:

其,用法同岂。敝邑已是楚国之客馆守者,岂敢惜丰氏之祖庙?祧音挑。杜《注》:“远祖庙。”但大夫不得祖诸侯,故沈钦韩《补注》云:“丰氏但得有祢庙(父庙),襄公冠于成公之庙,而云‘以先君之祧处之’,然则祧是庙之通称,不必为远祖庙也。”俞樾《茶香室经说》云:“公孙段为子丰之子,子丰为穆公之子,则子丰乃别子为祖者也。子丰死而立庙,即丰氏之祧矣。”此说甚确。

《昭三年传》:

夏四月,郑伯如晋,公孙段相,甚敬而卑,礼无违者。晋侯嘉焉,授之以策,曰:“子丰有劳于晋国,余闻而弗忘。赐女(rǔ汝)州田,以胙(zuò)乃旧勋。”伯石再拜稽首,受策以出。((p 1239)(10030401))(120)

君子曰:“礼,其人之急也乎!伯石之汏也,一为礼于晋,犹荷其禄,况以礼终始乎!《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chuán)死’,其是之谓乎!”((p 1239)(10030402))(120)

我的粗译:

再两年后,到我们昭公三年(公元前五三九年,周景王六年,晋平公十九年,郑简公二十七年),夏四月,郑伯(郑伯-嘉,郑简公)出访晋国,由他们的卿公孙段(伯石)辅佐,这位公孙段非常严谨而谦恭,各项礼仪都没出错。晋侯(晋侯-彪,晋平公)很欣赏,就拿给他一支简策,并告诉他:“子丰(公子平)有劳于晋国,余闻而弗忘。赐女州田,以胙乃旧勋。(你父亲子丰对晋国有功,我听说后一直记着。现在把“州”的田地赏给你,来酬谢你家过去的功劳。)”。伯石(公孙段)两次下拜磕头,然后接下简策退了出来。

贵族们都说:“礼,其人之急也乎!伯石之汏也,一为礼于晋,犹荷其禄,况以礼终始乎!《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其是之谓乎!(“礼”,怕是做人最要紧的吧!像伯石这么随便的人,只在晋国讲那么一回“礼”,就能得报偿,更别说始终讲“礼”的了!《诗》里说“人要是无礼,咋不快点死”,说的就是这回事吧!)”。

一些补充:

晋侯这是摆出了“王”的架势啊。另外,《左传》中还有一处与此类似,也是晋侯接见,也提到“礼无违者”,只不过是负面的,《昭五年传》:

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齊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君子谓叔侯于是乎知礼。((p 1266)(10050301))(114、116)。

杜预《注》“晋侯嘉焉,授之以策”云:“策,赐命之书。”

杨伯峻先生注“以胙乃旧勋”曰:

胙,酬报也。

杨伯峻先生注“伯石之汏也”曰:

杜《注》:“汏,骄也。”伯石欲为卿而伪让者三,子产恶之,见襄三十年《传》。

《襄三十年传》:

子产为政,有事伯石,赂与之邑。子大叔曰:“国皆其国也。奚独赂焉?”子产曰:“无欲实难。皆得其欲,以从其事,而要其成,非我有成,其在人乎?何爱于邑?邑将焉往?”子大叔曰:“若四国何?”子产曰:“非相违也,而相从也,四国何尤焉?《郑书》有之曰:‘安定国家,必大焉先。’姑先安大,以待其所归。”既伯石惧而归邑,卒与之。伯有既死,使大史命伯石为卿,辞。大史退,则请命焉。复命之,又辞。如是三,乃受策入拜。子产是以恶其为人也,使次己位。((p 1180)(09301302))(111)。桥:从这里看,伯石是一贯善于装模作样的,也是一贯占便宜没够的。

杨伯峻先生注“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曰:

《诗•鄘风•相鼠》句。

《诗•鄘风•相鼠•卒章(共三章)》:“相鼠有體,人而无禮,人而无禮!胡不遄死?”,高亨先生注此“人而无礼,胡不遄死”云:“遄(chúan传),速,快。(體,即体。禮,即礼。)”(《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74))。说实在的,我感觉这两句诗和本节《左传》前面的内容并不是太沾边,这也是用诗歌作为表达工具的局限吧。

“州”(杨注:州,今河南-沁阳东稍南五十里,即温县东北。隐十一年周桓王赐郑,后晋得之。#杜《注》:“州本属温,温,赵氏邑。”然据隐十一年《传》,温、州为二邑,或属晋后,曾并为一县。州在今温县北,温在今温县南,其后又分为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6,北纬35.04(西张计村-州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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