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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郑昭公为什么说齐大非偶 -- 林风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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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可惜有个人很久没见到了

不然就更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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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受此启发,我也作诗一首好了。

西河大才数林公,舞文弄墨万事通。

挥斥舆图排兵马,指点青史定奸忠。

以姓为氏姜域广,将父作子申伯惊。

浅学亦蒙宵小待,不若远遁拜下风。

家园 林兄好文,请继续

上古三代之事,原就语焉不详,考证的历代学者也是各有学说。聊三代之事,多推敲挺有意思,如果死抠一家之言,甚至强作解人硬说别人错,本来的读书趣事也就变得很无趣了。

比如有的学者就说,何止是四代周王娶姜姓,西周实行昭穆制度,隔一代就要娶一个姜姓的王后!齐吕许申由大姜,这四国是姜姓之国本就是定论。如果说因为大姒大任是一个人(当然有木有这个人也不是没有争论),大姜就一定得是一个人?这也太穿凿了吧。

说道姓氏制度,更是不能强行穿凿。所谓姓以别婚姻,氏以别贵贱,这是到了西周,宗法制度已经很完善了,殷商就不同,到了秦汉更不一样,这中间有很长很复杂的演变史的,不看时间不看背景强下结论,非常搞笑。而且说部族不是政治共同体,更为可笑,这简直是拿现代混充古代了。

还有拿个周的甲骨文说事儿的,随便找个甲骨文字典,就知道周字的写法可远远不止一个,古代哪有标准字库啊?仅我见过的就有四个。林兄的说法我倒是也读到过,是有学者这么说。

不懂不要紧,大家都是业余的嘛,多聊聊还能长学问。强作解人,明明不懂装作很懂最可笑,不是糊弄自己嘛。

通宝推:林风清逸,
家园 什么情况?我好像需要证明很多东西

真是一个有趣的事情。

我是不是还得证明我认识汉字?

嗯,以后我想我还得证明我懂物理,以便表明我的确生活在这个世界,所接触的物理规则是相同的。

鬼是越来越多了。

我用什么样的材料,就跟大家说是什么样的材料。那么为什么不去找更加吻合我的说法的材料,或者采用更加严谨的说法呢?

因为两个因素,第一,我们一般人是没有机会接触到足够多的材料的。如果不是因为网络时代的到来,我们大部分人甚至接触不到一些问题;第二,我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去找那么多资料。

关于姓氏问题,我想很多人都记得史记那一句“名为政,姓赵氏”。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姓氏早就是混在一起的了。上古时代,姓氏分开,姓所以别婚姻。为什么姓可以别婚姻呢?因为姓表明了血统。所谓同姓不婚。我曾经说过,有的人谈论事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讲的话经常似是而非,其中要害一点就是“罔顾事实”。怎么罔顾事实呢?竟然有很懂姓氏、说我不懂姓氏的人,硬是拿着同姓的情况,以同姓不同氏为理由做论据……一个口口声声为别人科普姓氏的人,竟然不知道同氏可通婚但同姓绝不可通婚的事情。

基本的准则都可以逾越吗?

吴孟子的故事,在东周时代是多么大的一个笑柄,就是因为逾越了当时的基本准则。

岂可逾越基本的准则,罔顾事实?

关于罔顾事实的问题,我谈过很多次。很多人也许并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重视还这个问题。罔顾事实,是一件性质十分严重的事情。古人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又说儒以文乱法,道德经里有段话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我为什么特别重视罔顾事实的问题?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技巧被称为“话术”,其最擅长的就是在用语言来绕过事实达到目的。这是五音使人耳聋的技巧。为什么我特别强调不能罔顾事实,就是因为任何试图绕过事实的行为,都意味着欺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一视同仁。而人之无耻,至于欺天。所以事实是大节,分毫不可亏欠。

竹有节,不可亏。

古人老早就说过,直如弦,死道边。我宁可在写的东西里面有缺陷、为此遭到很多“额外”的攻击,也不打算为此编造得很圆满。

修辞立其诚。有的人压根不懂这句话的意思,还在那胡扯。而我也是,居然还有心思跟着扯淡,真是够了。

家园 好感谢。被某些人快烦死了,兴味索然,毫无乐趣。

俗话说祸从口出,我是越来越理解这句话了。

当初因为点事争得很厉害,看到有人连基本的准则都敢违背,我也是一时口快,很是说了别人的短处。话说那也不能怪我。我当时也是头一次在这里看到有人说,军事上背靠可以退守大山是死地。人人都知道,背靠山地是进退自如的事情,特别是本来就是依靠山地行军来到战场的。看到这种荒谬的说法哪里能忍。面对这种为了辩论而辩论连基本的准则都可以违背的人,我直接给了一个做人做事似是而非的评语。嗯,当时我还给了一个比较形象的评语,叫做“马谡的马谡”。之所以用马谡做比喻,是因为马谡的问题是死记硬背、照搬兵书。马谡在街亭照搬兵书,拒绝王平的意见,屯兵山上。战史上,在三国之前,确实有占据山地获胜的战例,比如很著名的赵奢救阏与之战,赵军与秦军争山地成功而后获胜。可以想见,但是马谡肯定见过类似的战略准则(不见得就是阏与之战)。历史上,马谡生搬硬套,占据山地之后,却因为渴水而失败。所以我们说,马谡这样照搬军事准则,不顾实际情形的差异,是纸上谈兵。那么,如果新的人,照搬马谡会怎么样呢?那么马谡的马谡,自然就会说,军事上山地就是死地。前一个纸上谈兵的是马谡,后一个在马谡纸上谈兵的基础上纸上谈兵的,自然是马谡的马谡。我这个比喻,应该说很准确,但是也够狠的,估计很伤人。但是我还是太年轻。因为,一个滑稽的事情是,我批评某人是马谡的马谡之前,先被他送了一顶纸上谈兵的帽子……我还是没别人脑子转得快。呵呵,说着别人是马谡的马谡,结果别人比我更有概括力,预先将帽子送给了我。这让我想起当年日本人从家里拿出东亚病夫的牌子,越看越不想看,于是整天想着要送给别人。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当年的日本人,就是有准备的人。所以他们可以提前拿出东亚病夫的牌子)。大约是说着了,此后马谡的马谡就如附骨之疽一般,如影随形,到哪都会跳出来恶心一下。

我当初因为争吵得很激烈,影响不好,因为这个事情还反省过。一开始是为了省事,干脆屏蔽了一段时间,让争吵冷却一段时间。后来觉得吧,说不定还有用,有个刺戳着不见的是坏事,就解除了。然而后来才发现,我还是有点太天真。也不想想自己把别人得罪得有多深,马谡的马谡,这话是直接戳心窝子啊。所以现在马谡的马谡说起话来深得阴阳怪气之真谛,经常跟着,很是烦人。嗯,这热闹一起来,有的时候还有起哄的,跟唱戏一样。真是够了。

我是知道古人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有的人确实不能得罪。

我大约又吐槽多了……本来不打算提马谡的事的……

最近确实有点戾气太重,回去反省去。

家园 最后回复一下林兄。

第一,非常识的学术性知识,这里不说了,以林兄表现出的能力,说林兄在相关专业水平很低,我认为不算鄙薄林兄,而是对事实的正确描述。河里前一阵讲民科,我看林兄在这个帖子里一番现身说法,可以当个样本。因此,我就放弃以科学实证的方法和林兄讨论专业知识了。

第二,只要看看这里我和林兄互相辩驳的部分,我想很容易就能看出,我的发言明显比林兄的发言更加切合讨论历史的主题。我不能保证我所有发言都内涵明确、严扣主题且不被他人误解,因此林兄讲我别有用心,似是而非云云,我不多加辩驳。但是,就基于这个帖子的表现,我想我也可以说一句,林兄您没这个资格在这个问题上批评我。

第三,只要看了我和林兄最后几个帖子,不难发现林兄虽然自承写东西“有缺陷”,但任何具体批评他都不接受,甚至前面回复说看了之后有进步,后面回复实际一点进步都没有。写文章,和人讨论,论据都不肯稍微出力拣选分析,我虽然认同网络讨论不必太认真,但林兄的不认真,我觉得太过分了。

第四,高朋满座河友发言的主旨,我其实是部分赞同的,我自己也多次表示过类似的意思:论坛讨论,我并不认为需要多么严谨准确。奥威尔先生下面说,就当听评书也是不错的,这我也很赞同,但如果我评论林兄您这是在讲评书,我看林兄您不会接受。讲历史有讲历史的讨论方法,讲评书有讲评书的讨论方法,想面子里子都占,这未免太贪了。

第五,如我之前回复,我对林兄的相关知识技能,确实是误判了,但我觉得我对林兄您的逻辑水平应该没有误判——尽管您某些表现出的逻辑水平也很惨不忍睹。我前面回复里其实提到了,林兄除了知识性错误之外,很多地方还存在明显的逻辑不自洽。这个,究竟是我又误判了,还是林兄您指责我的出于某种动机而有意忽视,我已经不知道选择哪个解释更礼貌了,我看很难有其他解释。

第六,到了这个地步,林兄的表现还在迅速拉低我的评价。林兄以讥刺的口吻讽刺我不知道同姓不婚,我回顾了一下我自己的帖子,我甚至一时猜不出林兄是怎么读出这个意思的。我分析思考的结果,林兄的判断路径大概是因为我否定了“王后不可以连续出自同姓”,从而“姜姓之子”娶了姜姓。姓氏随父不随母这种基础到不能再基础的常识,林兄难道都没有么?

第七,林兄口口声声说我罔顾事实,这实在太讽刺了,我的论据,表述都非常简单,很容易证伪。譬如林兄说我不知道同姓不婚,如果林兄能证明,这就是非常过硬的证据——我上面给出了一个简明的判断路径,林兄能用类似的方式说明我为什么不知道同姓不婚吗?

第八,话说到这个地步,也毋庸遮掩讳饰,我对林兄已经非常鄙薄,就此别过。我上面的反问,林兄其实也不必对我答了,然而河里的帖子,河友都能看到,所以有一些问题我还是指了出来。林兄讲什么“话术”,“以语言绕过事实”云云,河友们不妨看看,我料定这位林兄,他绝无能力以明确的逻辑和简单的语言来反驳我这里的几个反问。

家园 原来是这句话。

还是感谢林兄解答了我究竟是哪里“甚至于不惜公然背弃最基本的准则,在明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说一些严重违背基本道理的话”。

为河友们说明一下:讨论在,愿意看的可以去看看,我在原帖就对这个问题做了阐述,现在我就不解释了。

家园 简单得很嘛,按学术标准来。

我还可以放放水。

比如有的学者就说,何止是四代周王娶姜姓,西周实行昭穆制度,隔一代就要娶一个姜姓的王后!

就冲您这段话,我看您不懂什么叫“昭穆制度”,“有的学者”,请举出一篇学术著作。

说道姓氏制度,更是不能强行穿凿。所谓姓以别婚姻,氏以别贵贱,这是到了西周,宗法制度已经很完善了,殷商就不同,到了秦汉更不一样,这中间有很长很复杂的演变史的,不看时间不看背景强下结论,非常搞笑。

这帖子主要说的是周朝,时间背景我清楚得很。您倒是说说看我的结论有什么不符合时间背景的地方?

还有拿个周的甲骨文说事儿的,随便找个甲骨文字典,就知道周字的写法可远远不止一个,古代哪有标准字库啊?仅我见过的就有四个。

我高度怀疑您信口开河,甲骨文字形多变是真的,然而周字恰恰是变化少的,据我所知,只有田字格三横三竖出头不出头的区别而已。这个判断最简单,您只要能拿出个甲骨文中带口字的周字,我完全无可辩驳。

林兄的说法我倒是也读到过,是有学者这么说。

同样的,一篇学术著作就够了。

不懂不要紧,大家都是业余的嘛,多聊聊还能长学问。强作解人,明明不懂装作很懂最可笑,不是糊弄自己嘛。

这个嘛,我建议您和林兄共勉。

家园 理性论论

其实我很赞同你的讨论,澄清了很多东西。

就像大姜,绝对只是指代一个人,而不是一个族群。

但是这篇有点太急躁了。

1 昭穆制度的研究,李衡眉的 昭穆制度研究 是一本重要的著作。

该书11页引用了刘启益的研究,即西周从武王到幽王有七个后妃是姜姓。

然后,李就用昭穆制对这个现像作了解释。

其实,这也不是非常重要,同样被当作昭穆典型的秦晋之好,不也进行了多次惨烈的战争吗。婚姻传统与现实政治的关系并不总是一致的。西周王室与姜姓的联姻传统,

对西周历史进程的影响,还需要更详细的论述。

2 周原甲骨中的周从口。

“周”在殷墟甲骨文中作“田”形,不从“口”,有学者认为:“早周甲文从口,与君商二字从口同意,示国家政令所从出,是我姬周之周。”“周”字从“口”,不见于殷墟各期甲骨文,而与周代金文一致,

3 先秦资料零散,各种片断和猜测纷飞,随意组合的话,真的是立论易,驳论难。

所以解甲兄的驳论虽然有时不免疏漏,仍是值得赞赏的。继续努力。

家园 好极了,多蒙指教。

首先您指出的事实,我看来都非常过硬。我既然搞意气之争,那么愿赌服输,向高朋满座河友致歉,我这里确实是妄了。

接下来也和您理性论论。

1、我觉得上面那句话,高朋满座河友的解读其实是断章取义。因为只要通读一下该章,不难发现,作者的意思是有这样一个现象,或与昭穆制度有关,从而借以探究昭穆制度的起源流变;而绝非按昭穆制度的要求,周王须隔代娶一名姜姓女子。

而且作者的论证,我看来也不是无懈可击,为什么截取“从武王至厉王”这样一个段落?后至厉王,我倒是可以强作解人,如我前面所说,宣后是姜姓,出自列女传,从列女传里那个“待罪永巷”的记载,我闻到了后世附会的味道。如果把宣后去掉,就可以后至幽王了,而幽王之后,宗庙迁移,礼崩乐坏,不论也罢。

但前起武王,这个我看不出为什么可以不加解释。太王娶的也是姜姓女子,武王是太王曾孙,在昭穆次序里恰恰不一致,如果以太王为始祖,不列昭穆解释,那么与武王同属昭行的王季娶的又不是姜姓女子。按作者的见解,这是“昭穆制度的遗迹在婚姻制度中的反映”,既然说是遗迹,那理应年代越早,执行得越好才是。

而且作者又说,从“祔必以其昭穆”的角度看,属于昭行的王妃全系姜姓,则按女系排列,同昭或同穆就是同氏族。这个据我的阅读理解,作者在这说“同昭或同穆”,是因为还要对西周王系昭穆排列里孰为昭,孰为穆考辩一下,娶了姜姓的这一行,还不能简单说是昭还是穆。然而无论如何,另一行的王妃显然不同姓,这又当如何解释?

而且最根本的,根据现有记载,昭穆制度并非周王独有的制度,但昭穆和婚姻的关系,周王后在某一时代区间隔代姓姜看来却是孤例。而且时代稍稍放宽一点,我就能想到反例,这令我不能不稍作质疑。

2、周原甲骨从口完全不能支持林兄那个论点,您和肯理性思考的河友不难看得明白。我这里再多嘴一下,我虽然妄了,不过这个知识性错误并不影响我的结论。

3、我前面提到,我其实并不认为网上讨论必须一丝不苟,如您和高朋满座河友所说,先秦史实即使以学术标准要求,也是异说众多。立论驳论的难易不提,高朋满座河友提到的多聊聊长学问,我是很同意的。您肯定看得出,我在选择讨论论据时,其实是在刻意使用硬证,这不客气点说,是因为这位林兄的讨论态度不太高明,而他深入分析一些论据的能力又比较欠奉。我只反对他的硬伤——当然他某些硬伤很基础,直接影响立论——其实就是为了建立一个共识作为讨论前提,尽可能的多聊聊。然而我这种努力都已宣告失败,还收获了许多无端的人身攻击,就容我放弃继续努力吧。

家园 您要按学术标准来,我无上欢迎,前排就坐

欢迎兄台多整点干货上来,打嘴仗就免了吧,兄台英明神武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这我们都知道了,不用再证明了...有那闲功夫还不如翻翻书呢,共勉共勉...

兄台说“这个判断最简单,您只要能拿出个甲骨文中带口字的周字,我完全无可辩驳。”,说的好,硬气!说到做到哈!这个事儿呢,大家用百度图片就能解决,甲骨照片,而且不止一张,明明白白刻着周字就我说的那么写,麻烦您亲自看吧。我就不帮您翻书了,也不给附上图片了。顺便说一句,那个口,在甲骨文中是表示祭坛的部首。

家园 这个,郭十一先生已经指正过我了。

周原甲骨“周”字从口,我所不知,尽管这个其实不影响我的结论,但我既然狂言在先,我向您认错。

但是,您既然赞同按学术标准来,我就还得多说几句。

首先,殷墟甲骨“周”不从口,这个观点我仍然未变,我这个观点,有学术著作作为依据。孙海波甲骨文编对“周”字的考释中明确写着“卜辞周不从口”,顺带一提,我所谓“周”字形变化较少的观点,也是来自该书,该书收有33个甲骨中的“周”字,“周”字是是该书考释的第99字,您可以自己去看看。

我并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因此很多知识有疏漏或者过时是很可能的。但恰恰就是由郭十一先生指正我的材料中可以看出,这一点目前仍然被学界认可。郭十一先生的材料中仍然两次提到殷墟甲骨“周”不从口,我稍微检索了一下,该论文发表于2013年第2期历史研究,算是时效性很高的文献了。

然后,您这个让我用百度图片解决问题的方法,其实不怎么学术。不过网上讨论,我很欢迎用这个方法解决问题,大家都方便,不过您是不是至少得把检索关键字给出来啊?我自己拿“周”和“甲骨文”做关键字检索,还真没看到能证明您观点的图片。

另外,网上讨论甲骨文,往往是来源可靠的二手材料更有参考价值一点,因为一手材料,譬如您所谓的“甲骨照片”,有个释读的问题。甲骨文要那么好释读,一般人都能看得“明明白白”,这也太侮辱许多专家的能力了。

家园 甲骨文还好吧,很多字已经有公认的释读了

虽然很多字还搞不清楚,我不信兄台看着图片认不出来周字,呵呵。你百度 “周 甲骨文“一定能找到,耐心点嘛

顺便说一句,我可没说周字从口啊,我说的是周字有下面带口的字形。按后来的造字六书原则来分析甲骨文,这个方法现在很多学者都不用了,不信你看李学勤李零的书。

此外,您也说了,大家都是业余翻翻古书,古书难读难懂自古皆然,既然如此还是多发干货少驳论的好,立论已然不易,要做到驳论更难,不然那一本书打倒另一本书多半是闹笑话的。与兄台共勉。

家园 借宝地咨询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

先秦史料经常在纪年时,采用某某公第几年的格式,如鲁庄公十年。那么这个第十年,是从鲁庄公继位的当年算元年,还是继位的第二年算元年?

因为后世的正常继位新君,往往在继位的当年,还用老皇帝的旧年号,继位的次年,才使用自己的新年号。

家园 逾年改元是古礼。

虽然年号是汉武帝创造的,但建元纪年法是古已有之。譬如“鲁庄公十年”不是修史时对时序的编次,而是史书对当时纪年的实录。换句话说,鲁庄公元年是哪年,是由鲁庄公,而不是由史书作者决定的。

改元是国君继位礼仪中重要的一部分,很多学者做过详细的考辩,因为与王子的问题没关系,这里不赘。一般惯例是逾年改元,即继位的第二年是新君元年。当然不可一概而论,有特殊情况,这类情况史书一般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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