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乌克兰、科索沃及台湾 - 主权的相对性,军事力量的绝对性 -- 笑看风雨
没办法。
写的太乱,对不起qq兄和真历兄,想重新写个。结果一上来看到这个……顿时没心气写了。
简单说就是讨论制度成本的时候,往往不对经济和政治加以区分。这会导致用经济的目标和效用去评价政治的目标和效用。
经济目标只考虑最低程度维持国家的需要。而政治目标必须考虑社会运行和主权关系。所以不引入政治目标,是不会有答案的。
比如简政放权,虽然成本减少,但这等于放弃治理。比如市场化改革,虽然节约开支,但这等于抛弃政府责任。生活质量不必说了。
比如发展工业国防,虽然成本增加,但国家崩了哪来的经济。比如配置全球资源,虽然占比增加,但是可以薅全球羊毛转嫁成本。
况且交易成本经济学主要就是产权和制度,所以又被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不讨论制度,有啥意义。结果就是他那个表述和没说一样。
估计在他眼里,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老朱。除了收税,什么都推出去了。最好,最好。
不管黑猫白猫的,你说他不知道劣势么,当然不是,就是回避呗。
因为所有政府都会在尽力完成政治目标的前提下,尽力减少制度成本的开销。
既然是他首创的,就用他的定义呗,前面我不是给你链接了吗?
建议找本新制度经济学补补常识。
科斯的交易成本
当你在讨论制度成本的时候,就已经超出了科斯的定义。
在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里,科斯明确提出了“市场交易成本”的概念,将交易费用概念更一般化地拓展开来。在他看来,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排他性权利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交易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他还详细探讨了产权、交易费用和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影响深远的“科斯定理”。在1991年接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中,科斯简短地总结道:谈判要进行,契约要签订,监督要实行,解决纠纷的安排要设立,等等这些费用后来被称为交易费用,即交易费用是谈判、签约及履行合同的费用。
交易
交易是一种物品或劳务向技术上可分的边界转移。
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定义和实施交易所需要的费用。
交易成本的三种类型
一、市场型
①合约准备的费用(搜寻和信息)
②决定签约的费用(谈判和决策)
③合约义务的费用(履行和监督)
二、管理型
①建立、维持或改变一个组织设计的费用
②组织运行的费用。信息费用、转移费用
三、政治型
①建立、维持和改变一个体制中政治组织的费用
②政体运行的费用
交易费用的典型情形是使用市场的费用和企业内部发号施令的费用。我们可以将第一种情形中的费用称为市场型交易费用(market transaction costs),第二种情形中的费用称为管理型交易费用(managerial transaction costs)。就法律意义上的制度而言,必须考虑的是政治体制中制度框架的运行和调整所涉及的费用安排。由于没有更好的术语,我们将它称作为政治型交易费用(political transaction costs)。
对于三种类型交易费用的每一种来说,可以看出两个变量:(1)“固定的”交易费用,也即建立制度安排所作出的具体投资,和(2)“可变的”交易费用,也即取决于交易的数目或规模的费用。在对市场型、管理型和政治型的交易费用作进一步的描述之前,应该可以下一个较为一般性的结论。我们知道,生产成本被理解为与“生产”活动有关的成本。类似地,交易费用可以被看作是“交易”活动的费用。
政治型交易成本的问题
一般的政治型交易成本,偏向经济制度,而非政治制度。因此他们所谈论的政体运行的费用,主要是指最低程度维持国家的需要。但不同国家的政治是不同的,因此比较制度必须引入政治目标和效用评价。而且制度成本的讨论往往是指理想状态(简化模型),和现实有所差异。参考这里。
是否存在一种没有任何交易费用的市场?
你的答案只有三种可能:是,否,不知道。
看完你的帖子,我还是不知道你的答案。。。。
你总是提出一个原文早就解决的问题。回答不了我的提问,就自己造一个转移话题?我这还没提另一个关键问题呢。
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问题,你要削减的交易成本是什么?除了三种类型,还可以分为单笔交易成本(包括总和)和交易成本总量。
前者国内外市场是不同的,因为国内市场处理的可能是国外的交易。反之亦然。
后者和单笔总和是不同的,因为总量是通过交易服务部门占GDP的比重算出来的。
但这两者本质是一个问题。即。国外交易影响交易成本的总量。
这会涉及到两种情况。
一、一般来说,TC占GDP 0-50% 规模收益递增。所以我们应该扩大占比。但如果有其他因素影响,占比不变也可能带来经济发展。典型就是中国在1991-2011年间稳定在30%左右,但是GDP从0.38万亿上升到9.57万亿。
二、一般来说,TC占GDP >50% 规模收益递减。所以我们应该削减占比。但如果以国外交易为主,那么可能通过撮合交易或主导市场转嫁了成本。典型就是香港和美国。尤其是美国薅羊毛,这就需要引入政治目标和效用。
所以,如果要讨论削交易费用,不管单笔还是总量,最终都要根据政治决定。因为前者通过总量降低了单笔费用,后者通过转嫁维持了总量(占比),这两者都是通过国际关系实现的。
说真的,真的要用交易成本和国际关系讨论,只会越来越绕。说白了就是当老大可以主导分配,管的多赚的多。哪里需要这么复杂。所谓交易成本就是你能当哪号人物。而经济学模型一般不讨论你当几号,默认大家都是老大或者小弟(世界上就你一个)。你什么都能管,成本能不高?你什么都不管,成本能不低?
也可以比作你的需求。每天躺平,成本能不低?吃尽穿绝,成本能不高?所以一方面是你对外想当哪号人物,一方面是对内想要什么生活。很不幸两者经常是一回事。
感觉不需要再多讨论了。
@真离
@qq97
(怎么at老失败,总是只能at一个,试了好几次了)
乌克兰的主权来源,也是二战的胜利和巨大牺牲。当年我作为二哥,也付出巨大牺牲,现在这些就是我应得的。你不用和我说,你和那几百万烈士说。这才是神圣来源。
如果主权来源于苏联分家,有个狗屁神圣的?分的不公平了,当时考虑不周,我后悔了,我觉得吃亏了,不行吗?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没有交易成本的市场。
基于一个真实世界不存在的假设进行经济学讨论,这个才是毫无意义的。
我说的没意义是指你在提出一个已经回答的问题。并且这里讨论的重点是你在滥用交易成本这一概念,乃至你有没有经济学常识。
由于这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基于这点已经讨论了上百年,并且产生了许多有益的成果。这样的否认只能说明你真的没有常识。
不只是经济学,许多研究复杂领域的学科都存在这样的简化,以满足数学化或者命题式表达的需要。就像生活中不考虑系统风险。
比如生命是不是熵?比如单质能不能100%?比如人造元素存不存在?甚至数学的点线面,真实世界存在吗?你需要这样的假设吗?
况且,前文我说过「他们也不是明显承认的」。并且,我也没说是否应该支持这种观点,只是「只要明白……就不是什么问题」。
你自己提出的问题,你连续二十楼都不想讨论,这已经是第四次了。
真的无话可说。
你前后都说用的是科斯的定义,但是科斯的交易成本主要是市场型交易成本。
但是你在指责我说计划经济的时候,又说绝大部分的交易是由政府计划的。这是指政治型交易成本。
然后你又说何来改开后交易成本显著上升?改开后的市场型交易成本和交易成本总量当然是上升的。
虽然政治型交易成本下降了,可能是综合的交易成本下降了。但是这种交易成本实际上包含了许多非经济体制的成本,难以评价。
而且你说的被制裁的成本也是交易费用的一部分,已经超出了原始政治型,来到广义上的制度成本。
连这种问题都要人家回答,真的是佩服。明明自己没有经济学甚至科学常识,还强调自己很科学,用的是经济学的定义。
这个回复同时也是之前回复的补充。
补:由于你最早说的是可以降低交易费用的干预就是有限度的干预。没有对降低哪种费用进行定义,经过判断,最终导向新自由主义之下的政治型交易成本对国内市场单笔交易成本的影响。结果就是和没说一样。
就是要不断让步,历史如此啊。
你写那么多,根本就比不上举一个真实的例子给力:世界上存在没有交易费用的市场吗?不存在的话,这个假设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你所有的帖子,就不肯老老实实回答一下:是或否。
当我们研究科学问题的时候,如果试验的要求,试管必须是干净的,你不能拿个脏试管去做试验,并假设试管干净的,很简单的道理,同样的,经济学是研究真实世界的,而世界上不存没有交易费用的市场,你就不能假设市场没有交易费用。
这个话题我有兴趣,简单写两句:
1. 由于资源稀缺,人类社会是有竞争的,同时,有不同的竞争准则,不同的准则之下,人的行为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费用。
2. 科斯首创交易费用的时候,只是想解释,为何在真实的世界里,有时会用市场价格竞争,有时不用。他的答案是:市场价格的竞争方式会产生某些费用,而另外的竞争制度不用市场,可以避免这些费用,而市场的特点就是交易,所以他才将这种费用成为“交易费用” (国内有时会译为交易成本,其实是一回事)
3. 科斯发明这个概念时,没留意到的是,市场竞争的制度有费用,其他竞争制度一样有费用,由于交易费用已经非常出名,后来的经济学界就沿用的这个名词,将定义扩展,局限于市场制度的费用称为狭义的交易费用,任意制度产生的费用称为广义的交易费用。
4. 目前,学界如果不特指,都是说的广义的交易费用,其实,更准确的名词,应该是制度费用。
总结:从科斯首创时候的定义来看,你说的“新古典经济学(NCE)是不考虑交易成本",根本就不是那回事,新古典经济学是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科斯早已成名,根本就不是不考虑交易费用。
我上述所有的论点,所有读者都可以去验证,已经把这个事情说清楚了吧?不存在什么转进了吧?
要点就是:一面批评我改定义,一面又要我把定义写下来。
那到底是我没有写定义呢?还是改了定义?
看你的描述,最多是批评我改定义(我当然不承认),但我不写下来,你又如何得知我改了定义呢?这个逻辑说不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