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你认为哪一种才是许霆当时的“行为”? -- 起于青萍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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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参与 22 / 1
07/0015/1
“银行不曾觉察的情况下,拿走了属于银行的钱”这句话真的太有诱导性了。我考虑了半天,实在没有漏洞;认可了这句话,就等于认可盗窃事实了。无罪推定下的事实认定,是不应该有这种主观字眼的。由此青萍的陈述似为更加客观。
对于青萍所还原的事实,我也有一点小意见,拿ATM的钱和拿银行的钱性质上其实没有差别,ATM是银行服务设施的延伸,不因为它是机器就认为跟银行不是同一主体了。而事实上本案许的相对应主体也应该是银行而不是A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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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主观愿望,还是客观行为 laska 字1602 2008-03-12 21:28:03
🙂交流是比较费劲,我的理解就与你不同。。。 起于青萍之末 字585 2008-03-12 22:03:08
🙂“行为”是一个受到人的意识支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完整过程 laska 字62 2008-03-12 22:22:41
🙂基本同意青萍的观点。或许你应该换一个角度,先假设许是无罪的
🙂可能是你把“无罪推定”想歪了,我根本就没对许霆进行过有罪推定 laska 字2025 2008-03-13 02:37:35
🙂“不曾觉察”当然是为定罪而人工加入的话 大德 字560 2008-03-13 03: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