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它说话不止难听,也有骂人,只不过它假装用所谓斯文的方式。
是个男人都知道,男人的说法傻Ⅹ就是一个说法。
就此突然引起了它的反弹。所以我也毫不客气的骂了回去。
至于副将,我则是因为它骂毛主席和几十年引用假材料,它也先骂我了。所以我也开骂了。
当年我是先质问了西西河,它们算不算骂人?没有回应,为此我开骂,然后就被罚了很多点。
据我所知当时也有一批人针对我。可能是以为我是西西河的老文革派河友,所以有意赶走我。
所谓机器人不是人都是借口。
但是我坚持认为这个就是辱骂。我也投诉了它们骂人,也没通过。
寄意寒星自称新网友,却知道十年前的事情,这是一个奇怪,这次为副将出头也是明显的。呵呵呵。
你是夸过它,但是没用,它和懒厨一样无情。它就是这路玩意。
我问了,它觉得自己权威的依据是啥?不要脸吗?
它没有回应。
你说他逻辑好,其实就是王佳佳案件一样,没有意思,在这里你的好意,没意思。
如果真的有了相当比例的支持私刑的社会基础,那一定是这个社会到了暴力革命的阶段了。
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中国传统,与革命无关。中国老百姓希望看到(心中的)正义实现,而不在乎程序正义。合不合法,对老百姓不重要,结果是不是大快人心才重要。理高于法。如果法合乎理,那么没人在乎法。如果法不合理,那么更加没人在乎法。
所以我说中国没有法治传统,老百姓若是不服气,是来跟你讲理的,不是讲法的。
当然不值,问题在哪里,倾斜。当然,有人捧也是一个意思。
就算国家收拾她,也搞不了她大多数。这里面核心的就是对她这个群体的倾斜,演员挣钱。
那么对这个当事人呢,人家要的是最低工资,就不该还算周六日了,保险公司举证也不该允许举证这块。这很难看。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倾斜。社会主义法治应该有这个担当。
你这样方正学院派做法的,没法适应他这样无厘头胡搅蛮缠的做派。
我比较适合和他扯。葫芦搅茄子,乐在其中。
就是法官觉得民事纠纷的各方其中一方是弱者一方是强者的时候,可以强制剥夺强势的一方的部分财产权在实际损失之外额外补贴弱势的一方?我想大多数人是不会认同的。
具体到这个案子,又回到我最早答复里分析的那个问题了,就是如果法官确认的伤者损失是9000元且没有事实认定援引法律不当的问题,单纯因为同情伤者,要对方多赔3000,或者多赔9000。伤者满意了,对方不满意砍法官又该如何?总不能说,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是保险公司没有人会傻到出来替公司砍人就可以如此判吧?
那对方就是一个自然人没有买保险得自己赔偿怎么办?判他额外多赔他会不会也情有可原的砍法官?
如果对方比伤者还穷又怎么办?法官判伤者一分钱赔偿都得不到甚至还要倒贴对方3000还是怎么的?伤者会不会更有理由砍人了?
是不是感觉这世界乱套了?法律本来是要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如果一个法律为了迎合某种不健康的社会心理需求带来的是秩序崩溃, 不如不要这个法律,大家回到丛林社会去拼拳头体力好了。
无产阶级,一个颇具政治意味的词,是你我之辈的代称。
如今,
你我之辈是它们口中的人矿、矿渣、社会边角料、不稳定因素人群……
称呼在变,而唯一不变的,
仍是被它们踩在脚下的现实。
又是谁在它们的厂房里、办公楼内、财政报告上
生产着本属于自己,却被剥夺的财富与幸福?
是你我之辈。
但是,
现实不会一成不变,时代不会停滞不前。
你我之辈,从它们编织的幻梦中清醒,重拾起蒙上灰尘的武器武装自己。
打破枷锁,挣脱束缚的锁链,
你我之辈,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你我之辈,本是未来的创造者,理应承担起革命先烈的遗愿。
历史的使命不再让它们的话语,定义你我之辈的价值。
你我之辈有自己的声音,你我之辈有自己的力量。
不再让它们的阴影,笼罩你我之辈的天空,
你我之辈要用斗争,去反抗,才能照亮前行的道路。
为了解放,
为了自由,
为了平等,
为了你我之辈的明天,
为了所有遭受不公之人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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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到个人,大到政党,不能忘本。一旦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了,本来就是一讨饭的,无非是利用掌握国家机器的暴力,把被讨饭吃的实质,包装成强吃(各种税费)的形象。
如果中共真有把人民当叫花子打发的心态 -- 那跟郭台巴子厚颜无耻的说,是他给中国人赏饭吃,有啥区别?
当然了,邓公及其徒子徒孙们是否真如郭台巴子一般的厚颜无耻,那就见仁见智了。
兄台虽然匿名,但看您的用词习惯和文字风格便已猜到是谁。
不过兄台还请宽心,我相信无产阶级相信人民群众最终会用自己的言行来教会这些“赏饭吃”的赵家老爷们让它们记起来当年这碗饭是谁“赏”给谁吃的,即使历史再经过多少沧桑,也是如此。
历史是曲折的,曲折到“可惜万千英雄血”也不过“换来今朝旧乾坤”。但历史也是辩证的,当新的剥削复辟后无产阶级慢慢摆脱了曾经那份天真幼稚,现在时代交给无产阶级两个选择,要么成为资产阶级的猎物任其幸割,要么去奋起反抗这腐败朽烂到根子发臭的修正主义,除此之外别无第三条路可走,我相信饱受剥削和压迫、欺诈的无产阶级最终会做出正确的历史选择,重新让自己当家做主。
时间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当今的无产者们所进行的工作远远不同于很多年以前。虽然工作内容变了,但是统治阶级在剥削着被统治阶级这一点是依然存在的。不管是在电脑旁受资产阶级雇佣的程序员,还是在汽车厂受资产阶级雇佣的制造业工人,或者是连饭都顾不上吃飞速奔波在路上的快递员外卖员,都是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要有反抗”,再过一千年、一万年、十万年,此理依然。
秋天来了,祝兄台周末愉快!
网上有人在裁判文书网上该法官的判决全部被删除前找到了它的部分判决。
全部是计算误工,营养护工等等的赔偿时间仅仅等于住院时间,就连十级伤残也仅仅按照住院的150多天计算赔偿金额。
只能说它的死确实促进了中国的法制进步。
不然争论何来?
上法庭就已经是争论了,庭前调解保险公司已经承认愿意赔12000,说明误工补偿是有争论的了。
就连争论这件事你都不承认,真不愧是ETC。
这样就不会去赞同法官仅仅按照住院时间来计算误工费,营养费等待赔偿的白痴算法了。
这就是欺负老实人,我周围谈起这法官,都说它死得不冤,活该,死得好。
你们见过谁脚扭伤,或是骨折骨裂,出了医院就能完全恢复的?不要继续养伤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又不是说着玩玩的。又不是人人都能像专业运动员那样有强大的肌肉和韧带,扭伤几周就能恢复如初。
最后补充一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豫高法〔2018〕372号)
27、【误工天数】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
《GA/T 1193-2014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10.4四肢大关节韧带损伤
误工60-120日,护理60-90日,营养30-60日。
地下可以睁开狗眼看看,哪条规定说了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时间可以直接等于住院时间了???
最后科普一下轻微伤的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轻微伤可是一点都不轻。
一 脊柱四肢损伤
1.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2.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3.骨挫伤。
4.足骨骨折。
5.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6.尾椎脱位。
二 手损伤
1.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2.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3.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4.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5.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看到没?骨折,韧带等等损伤都是轻微伤。里面哪个不是至少需要1到2个月才能恢复的。
我扭伤过脚踝一次,脚踝肿成个馒头,一天医院没住,也要3周才能自己下地,3个月才能正常发力跑步。看到这法官只给15天赔偿,真是死了不冤,死的好。
希望它的死能给其他法官提个醒,去补补课,学学法。
大陆法系没有绝对的法律条文,界定一切争端。海洋法系,也有成文法来作为基本的法律框架。
就以中国的交通肇事为例,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误工费的计算起始点和判断依据。这个时候就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了。
主席不也留有滴水洞来信的“捧得越高,摔得越碎”之语。
在我看来,建国那时候无产阶级的政治地位是虚高的。革命党的政权强行拔高了工农的政治待遇,但根基不稳,那个年代的人们并没意识到这主人翁的地位多么珍贵而难得,所以大家欢呼中修上台,自然印了吃二茬哭,受二重罪的预言。
再接下来嘛,再看着呗,通过一系列法院热点事件来看,阶级差别已经在中国很明显了,当年不知道谁是走资派,一顿大乱斗,现在嘛,分辨起来可是容易多了。
即使文革没成功,后来的人也会思考,会回顾,会学习。即使当局黑了主席30年,现在的舆论不也翻过来了吗?286多少年在舆论上不受待见了。
现在还是靠这些年快速发展的惯性撑着,一旦经济下行,危机呈现,那不论上头愿不愿意,改开埋的雷都会一个一个爆发出来的。到时候面对大火上房,无论怎么走,都要跳烟囱的。
不是原则,不是法律设计。你问法律要不要这样,要不要那样,大家举手通过,最后出乱子了,难道你跟老百姓说,我已经按照你们的意见设计法律了?老百姓不会认的。
你绕了一圈还是在讲法律。老百姓只要结果,人家不跟你辩法律应该怎样,也不是具体的强势弱势,而是具体案例,不平则鸣。
一尊讲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例中看到公平正义,其实是大实话。老百姓看的就是一个个案例。当年的邓玉娇案,药家鑫案,都轰动一时。这次的王法官被人捅了,其实最高法应该捂盖子,少说为妙,让大家不关注。否则就是今天骂声一片。
主席说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有一个前提是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他老人家一辈子做的也主要是教育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从来没有说过群众觉悟是从天下掉下来的。以百姓的名义只要结果不问根由,还煽动附和某些不基于立法原理的不切实际的”公平“结果只有一个,惯出一大帮巨婴,按闹判案。
承认法律本身不能无事实法律依据就单纯的倾向弱者那么难吗?这跟法官判案不公就追究其责任并不冲突。
这个案子以前,我根本不知道河南还有个漯河市。我算是全国各省跑过一半以上的了,对地理熟悉远高于中位数水平了。诸位有几个知道漯河?
而漯河一起案件,省委政法委慰问,是正常也合适的。然后挂上最高法张军,和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的名字,可就不是小事了。
反而漯河法院最早的通报,调门比较低,定性也准确,党某行凶报复。说明这个事出有因。
说白了:从中共摆脱苏共(共产国际)供奶的那一天起,打天下时,中共碗里的一粥一饭,从头到脚的半丝半缕,无一不是中国各族人民忍饥挨饿、甚至甘冒从国民党到倭寇的刺刀威胁,挤自己的血汗、饿自己的娃娃,而挤出来赏给中共的。
及至解放后,从文革到改革,乃至今天,中共哪一天不是继续被中国人民赏饭吃?
这段描述更是对历史的戏说。中共成立是赏出来的吗?打天下是赏出来的吗?
50年前,满大街有一条著名的标语“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怎么不在后面加上赏中国共产党饭的是中国人民?
而同一时期,一首创作于1940年的歌曲更是响彻大街小巷
《跟着共产党走》
你是灯塔,照耀着黎明前的海洋;
你是舵手,掌握着航行的方向。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你就是核心,你就是方向。
我们永远跟着你走,人类一定解放;
我们永远跟着你走,人类一定解放!
包括现在说的“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无不证明党是领导人民的领导者是核心力量。没有党的领导,哪来的人民解放,更何谈什么赏饭?
老人家在刚建国时有一首词,说的很明白了
浣溪沙·和柳亚子先生
长夜难明赤县天,百年魔怪舞翩跹,人民五亿不团圆。
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诗人兴会更无前。
旧中国的天黑夜茫茫,一百年来妖魔鬼怪肆意狂欢,五亿各族人民却无法团圆。这时候的人民怎么不赏给革命党、国民党饭,而要忍受贫穷欺压?
而柳亚子的词则说的更明白
浣溪沙
火树银花不夜天,弟兄姊妹舞翩跹,歌声唱彻月儿圆。
不是一人能领导,那容百族共骈阗,良宵盛会喜空前。
真要是人民赏饭给中共,老人家会和这首词吗?
中共来自人民,根植于人民,依靠人民,本身就是人民的一分子,但绝不是单纯的靠人民赏饭,而是领导人民求解放、谋幸福。割裂这个事实,说什么是人民赏饭给党,完全是一种历史虚无。
主席为什么说,“为人民服务”,不是老人家矫情,而只是老人家承认与尊重客观事实。
赏饭说不过是割裂中共与人民之间的联系,抹杀中共领导地位的一种歪理罢了。
就如楼下那个喊了一堆你我之辈虚幻口号的回复一样,骨子里同样是割裂中共与人民之间的联系,抹杀中共领导地位,不过添加了一种小资的无病呻吟。中国百年历史已经说明,无论是过去还是肉眼可见的将来,没有任何势力能取代中共的领导,不会有任何组织能够比中共更具备领导中国人民的能力。如果一个人连从一无所有到浴血奋战、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中共都不相信,却脑补出一个组织能更为人民服务,这逻辑岂不可笑。就如这些人天天打着毛的大旗,把毛捧上天,但又承认文化革命失败了,还不停地说要依靠群众继续来一次,他们嘴里的圣人主席都不能干成功的,靠群众能完成,也不知道他们是黑还是捧了,完全是自相矛盾。这不只是痴心妄想了,而是失心疯,这种政治妄想症该治了。
你这种散发恶臭的人,我早就给你下过定论,跟什么中国王申、小鸭子、孤儿都是一丘之貉,甚至都可能是那个西安老虎的马甲罢了,无论你们花囧,不过都是反向认证。
送你句老人家的话吧
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