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宣传强硬的法律,这是不合适的,必然要遭到反弹的,为啥反弹,其实胡辣汤清楚的很。
你自己也知道。
谁养活谁?
穷人养活富人,还是富人养活穷人?
百姓养活党,还是党养活百姓?
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具体到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中国的刑法部分最强调教育教化感召和改造人挽救人也是事实可以说没有之一。
民事纠纷不承认法律冲突各方主体之间的平等性而强调什么扶弱惩强甚至劫富济贫,那是革命思维不是执政思维。法律本身不公平有修改法律的渠道走,而不能把责任推给法官法院,法官判案有问题追究法官就是。
一般意义上我也并不反对有人认为到了暴力革命的程度了要号召发动革命。但别死道友不死贫道,也别道德绑架吃人血馒头。
资本主义法律有底线吗?
你这样说是不对的,而且不成立,比如废除死刑,考虑的啥底线?
你给大家解释解释,你这是进入误区了。
我觉得你有点走火入魔了。
你这是完全错误的理解的美国的法律正义性吧?
还比如辛普森案。
如果有底线,哪里来的自由裁量权?
当年我打官司,全是我方占理,让步了几十万,扯啥底线,其实大家就是那么回事,就别强辩了。
判了个给付之诉,这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之诉。
这是个什么玩意,就是法院要折腾你,让你再提起一个诉讼,这有啥意义?
一些事情差不多就得了,哪有那么严格?你虚假严格了,就会像这个案件这样了。
啥底线,这个女法官有啥底线?
包括法官个人对被告的好恶、对原告的好恶,再结合法官个人的微博等公开信息,更能分析出来法官的三观。进而预测判决的结果。如果这个能做成,那么AI确实可以替代法官了。
从另一方面看,AI目前不能替代法官的原因,可能和智能驾驶在推广中受到的阻力有相似处,就是需要找到责任。智能驾驶刚出现的时候,推广受阻。有人总结了不少原因,其中之一是厂家不愿意,因为出了交通事故,总要有人负责,理论上是要厂家负责的,但是厂家不想,所以智能驾驶推广受阻。相似的是,断案也需要有人负责,法官判错案,法官背锅。但是没有法官的话,就是政府背锅了。所以目前政府不愿意推行AI法官。
时间变化很快,随着版本演进,上面的论据也变化了。如果智能驾驶额成本足够低,是可以让驾驶行为的获益方去主动承担这个成本。这个类似快递员自己承担交通事故的风险。如果出现一种车,事故几率比人工驾驶高10被,但是出行费用比人工驾驶低50%,打工人没有别的选择。未来的AI法官,可能也会是如此。在人们对判决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法官能提供的服务会越来越不能满足需求,所以人们也会没得选。
想到这里,我突然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为了避免社会矛盾带来的负面影响,社会不得不倾向于发展统一的社会认知,以减少矛盾的产生。然而,客观世界是不断变化的,这种模式限制了社会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甚至阻碍了对客观世界的深刻理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AI技术的加入,我们可以更快速地处理这些矛盾。例如,三观相似、习性相同的人可以自动组成团体,团体内部的小矛盾由AI来解决,而更大的矛盾或团体间的冲突则交由更高层次的机制来处理。通过这种方式,客观上减少了对“圣人”的依赖。
资本主义的法律底线跟社会主义的底线当然不同。
这跟民事纠纷法律的立法基础不是惩罚,而是厘清法律主体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并保证能得到实施没有关系。
民法里的民的任何一方都不是刑法里的犯罪一方,不应该承担额外义务和责任,损失额外的权和利 。这并不难理解吧。 举例说明:欠债不还跟诈骗偷抢的区别,合同纠纷跟合同欺诈的区别......为什么要有严格法律认定标准,前者民事只赔偿,后者刑事除了赔偿还要惩罚。有点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味道吧?都是人民 让谁承担额外义务都不符合中特社的立法精神吧?
何须多言?
不被广泛认可,不自信的东西才会拚命在推。有些可能合理会被接受但大部分还是不会被认可的。
前面那么多骂人贴不见你“主持正义”,这个帖子里跑出来了,这不是双标是什么?
你同一个回复里,前一句说某人之前骂网友难听了,你可是无动于衷,没做什么义愤填膺状建议永久封号;后一句就对刚刚骂人的说突破底限了,这不是双标是什么?
我想起来了,真离骂的不是达闻奇而是你,我还劝过你呢。当然爱听不听是你的自由。虽然你说话比较难听,但是我不跟你杠,因为我觉得你还是有用的。鹰犬之才,爪牙可任(这是夸曹操的话哦。)
你跟真离有隙,你找他去,别找我。楼上那个骂得太难听,我当然建议永久封号,我想许多网友也是同意的。
你自己看看你说的话,别人骂我你劝我,劝我大度吗?
楼上那个骂得太难听,你建议永久封号。
这前后反差的话,你特么好意思在一句话里说出口吗?之前你怎么不建议永久封号了?现在又是指责又是建议的,还做出什么维护论坛的架势,还得把大家绑架上,你不觉得有点道貌岸然了吗?
献花示囧是个人自由,大家有什么义务向你解释?你每次献花示囧都不向大家解释,其他人献花示囧你要求别人解释了吗?为啥这个帖子里就要求解释了?不就是故意挑拨吗?就这个时候你有疑惑了?
我说你双标、挑拨这么多字你看不见,只看到一句提燕人的?这是眼睛有盲区还是脑袋有盲区?你这种人让人厌恶的不是狡辩,而是假装公允下的道貌岸然。就这品性还喷那个女法官,简直可笑,如果是你执法只会更双标。因为在论坛上这么简单的小事这么明显的事上你都是这种丑恶的嘴脸。
郭德纲说过一句话:总劝你一定要大度的人,这种人你要离他远一点,因为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你这种人还是拉黑远离吧
民事法是协调人民内部利益的,如果有的事实不能厘清,一般原则是向弱者倾斜,因为既然没有原则性错误,大家都不能很好举证,适当照顾弱者岂不天经地义?
实际操作的时候,双方都会认为自己提供的事实确凿,不存在不能厘清的问题。更麻烦的是,有钱有势者,比弱者更容易举证对自己有利事实。
你说咋办?要不问问 @121gdi ?
我并没有赞同他的观点,我只是指出他并没有骂主席,你之前的理解有误,仅此而已。现在你理解对了,我就不说什么了。
而且你不要乱用你们一词,我跟他又不是一伙的。他匿名,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大善人做好事是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
你蹬鼻子上脸说你帮我是应该的,你们大家都要比照毛主席标准为我服务。
这就是缺心眼
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
不是用来道德绑架他人的
自反而缩
你人民群众自反了吗?自省了吗?
我看人民群众全是白眼狼。贪得无厌,奸诈自私,只会给毛主席拖后腿挖坑
伟人去世之后
嚎啕大哭
上下五千年只出了这么一个冤大头
苍天啊大地啊这样的冤大头你要经常派几个下来啊
像极了在庙里烧香的老头老太太
花十块钱就想求观音菩萨给宝贝儿子安排一个工作
只能说是白日做梦
真离骂你,你骂回去,这是事出有因,我不管你们的恩怨。但是这个帖子突然冒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号,毫无缘由的骂人,看不过去的不是我一个,现在被封了,也是大家的意见。他骂得特别难听,我建议封号,哪有什么双标?下次谁莫名其妙恶毒辱骂你,你告诉我,我也建议永久封他。
譬如你对我有不满,这很正常,虽然你说话比较难听,我也不会建议封啊关啊什么的。我从来也没有劝你大度,我只是劝你说话不要这么有攻击性,你忘了?你还回过贴呢。反正你不听,那我就算了。
你性子太急,误读太多。
喜欢林也好,苍也好,只是喜欢某一个侧面,而且是机器人女完全能覆盖的侧面。其它的部分,其实是没意思的。
男人对于陪女人看电影,逛街,甚至说话,其实都兴趣不大,这些都是准备工作。好比大家安装游戏的时候兴致勃勃,其实是希望游戏能玩。安装本身没什么意思,免安装更好。
你的主贴题目可是最高法雄文,既然承认不是最高法的文章,哪来的雄文?你背后隐含的意思不也就不辩自明了吗?
转帖就代表了态度?这篇文章你同样也转发了,又代表了什么态度?
不过是一篇网文而已,又非官方的盖棺论定结论,没什么可过度解读的。何况这个文章的内容,史料推理一句话就总结了,说的挺到位。
至于我的态度已经多次讲过,法官的职责是定争止纷维护公平正义,一个简单的交通肇事全责赔偿的问题,经过她的审判反而导致增加了一个故意杀人案,引起了负面的社会舆情,不但没定争止纷,反而激化了矛盾,就说明她对此案的审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责任落不到其他人身上吧?
从司法系统来讲,衡量法官判案质量效果的指标是“案-件比”,就是指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同一个“案子”,在诉讼中生成的“件数”越多,意味着经历的办案环节越多、办理的时间越长,当事人越不满意。最好的情况是一个“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一次性案结事了,“案-件比”为1:1。差的是一个案子要经过一审、二审、再审3次诉讼。
而她这个案子反而普通民事案未审结又多出了一个刑事案,显然是更差的了。回到女法官本身,从她法官的身份来讲,履职是有瑕疵的。但她不是什么罪大恶极之人,即使工作有瑕疵,也不至死,37岁就走了,留下6岁儿子跟有癌症的母亲,这个事是值得同情的。无论是最高法还是漯河区法院,第一时间发表对其表达同情的意思,都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如果他们一声不吭,你觉得合适吗?恐怕那时候依然有人会喷不近人情了,甚至会引申到对自己的员工都这么冷漠,何况对人民群众上去。
有些事,还是就事论事好,没必要过度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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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专讨论僵化,我个人是不太同意的。
没有温情的法律就是诉棍行为,没啥好结果。
就这个案子来说,保险公司让步当然是一大笔钱,但是不至于特别难受,但是这个当事人就是很大的钱了,18000变成9000,很可笑的。
实际上举证比较艰难,在这里,证据倾斜这个当事人很合理,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合理多赔才对。
实际上,是个人都知道18000其实就是合理的要价,只是当事人确实证据预备不充分,才是导致赔偿下降的原因。
话说我个人以为,应该是保险公司举证才合理。
可是保险公司举证的老百姓周六日是工作期不算钱,这他妈合理吗?显然不合理。
当然不值,问题在哪里,倾斜。当然,有人捧也是一个意思。
就算国家收拾她,也搞不了她大多数。这里面核心的就是对她这个群体的倾斜,演员挣钱。
那么对这个当事人呢,人家要的是最低工资,就不该还算周六日了,保险公司举证也不该允许举证这块。这很难看。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倾斜。社会主义法治应该有这个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