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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历代著名帝王评分 -- 陈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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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倒不是指他私德,我得主要目的是说他用重兵对妇孺,得国不

我倒不是指他私德,我得主要目的是说他用重兵对妇孺,得国不正。

看看两汉唐明那个朝代不是从弱到强,百战立国。

家园 《清稗类钞》里的东西做不得数的

《清稗类钞》中的资料多为道听途说,用来作为大政方针的佐证并不足道。不过如果要引用的话,似乎也要引用完全才是。《清稗类钞*饮食类》的记载为

张文端公鹏翮尝偕九卿奏祈雨,圣祖览疏毕,曰:「不雨,米价腾贵,发仓米平价糶糝子米,小民又拣食小米,且平日不知节省。尔汉人,一日三餐,夜又饮酒。朕一日两餐,当年出师塞外,日食一餐。今十四阿哥领兵在外亦然。尔汉人若能如此,则一日之食,可足两食,奈何其不然也?」文端奏云:「小民不知蓄积,一岁所收,随便耗尽,习惯使然。」圣祖云:「朕每食仅一味,如食鸡则鸡,食羊则羊,不食兼昧,餘以赏人。七十老人,不可食盐酱咸物,夜不可食饭,遇晚则寝,灯下不可看书,朕行之久而有益也。」

这里说的是康熙的大臣张鹏翮因为天旱所以要求皇帝求雨。于是康熙发了一通感慨。这件事的真假无法考察。不过康熙和张鹏翮如何是如何治理饥荒的,在正史上多有记载,倒也可以拿来作为参考。

举例来说:

二十八年,授浙江巡抚。疏言绅民原亩捐谷四合,力不能者听。旋以杭州、嘉兴等府秋收歉薄,请暂免输谷。上曰:“昨岁浙江被灾,循例蠲赋,并豁免钱粮,岂可强令捐输?鹏翮原题力不能者听,自相矛盾。”下部议,夺官,上宽之。

这里说的是康熙二十八年张鹏翮当了浙江巡抚,因为浙江当时受灾而减免钱粮,张鹏翮却一面请求继续减免,一面有搞面子工程要求民众自愿捐纳。康熙的反应是将其夺官问罪。后来起复。

又例如:

四十二年,上南巡视河,制河臣箴、淮黄告成诗以赐,并书榜赉鹏翮父烺。山东泰安、沂州等州饥,上命截漕二万石交鹏翮往赈。鹏翮令河员动常平仓谷二十八万馀石散赈,疏请以山东各官俸工补还。上责鹏翮河员发仓谷邀誉,乃令山东各官补还,鹏翮谢罪,仍以“殚心宣力、清洁自持”,加太子太保。

这里说的是康熙四十二年山东发生饥荒,大运河经过山东,于是康熙命张鹏翮就近运漕粮二万石赈济。结果张鹏翮动用了常平仓谷二十八万馀石。相差十四倍之多。张鹏翮上疏说这个口子用山东官员的俸禄补上。康熙下旨责问张鹏翮是否沽名钓誉。张鹏翮谢罪后,仍然给他升了官。

这次赈灾的数额相差如此巨大,是否有官吏借赈灾之名而倒卖粮食的问题?而且张鹏翮还有在浙江的前例。康熙并不是傻瓜,最初的下旨责问当然有怀疑的成分在内。但事后给他升官,说明康熙还是认为这件事的水分不大。不论如何处置张鹏翮,灾民还是赈济了。只不过缺额要山东官员出钱罢了。

由此可见康熙还是很清醒地。

至于平定台湾是借助荷兰的海军似乎并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吧?中国抗战还借助美国援助呢。貌似不能指责国民党为了收复失地而勾结美帝国主义吧。要指责的是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和美国签订的那些个条约。不过康熙似乎也没有和荷兰人在战后签订什么条约之类的。而且台湾也没有割让给荷兰人,而是设立府县镇守。这个决策是极为英明的。

家园 清朝税收能力比明朝强很多

清朝能够做到“永不加赋”主要一来理顺了税收关系,二来能够用其他税种来弥补财政缺口。正如本朝取消农业税的基础是工商业发达。

明朝后期的税收多少?嘉靖初年不过二百万两。而支出倒要三百到五百万。是真正的赤字经济。《明史 食货志》载嘉靖初税收为二百余万两,后因与北元作战开支太大,赠加了一百二十万两。

到万历初年张居正改革实行一条鞭法,开源节流才勉强积累一些实力,史称“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饶马,乃减太仆种马,而令民以价纳,太仆金亦积四百余万。”而这个积累在三大征中迅速用光,万历不得不加赋,加派五百二十万。到崇祯又再三加派,于是最后搜刮到两千万两左右。

但这两千万两已经是穷极民力。老百姓最后受不了起来造反。

清朝的田赋收入康乾年间大致在两千万两到三千万两之间,和明朝末年三饷加派后的水平相当。但三饷加派搞得明朝灭亡,而康乾却是盛世。为何如此?一来清初的土地兼并不严重,这个收税水平还不至于造成自耕农破产。而实行“摊丁入亩”后,至少在理论上来说,缴税和占地多少直接挂钩。大地主无法逃税,最多转嫁给佃农。这就理顺了关系。而明朝最大的问题就是统治国家的大地主阶级却是逃税最厉害的一群人。所有负担都要由日益减少的自耕农来负担。自然要财政崩溃了。

清朝一大财政收入来自食盐专卖。采取的方法是发放“专卖许可证”(盐引)给盐商。这项收入到乾隆年间达到每年七百万两。而这还没有充分发掘潜力。平定太平天国清政府开支巨大,于是变花样增加盐税,到光绪年间是两千四百万两,到宣统末年更增加到四千五百万两。说起来明朝也卖盐引,但明朝的盐法在“接近君主立宪”的文官集团的主导下一团乱麻,明朝嘉靖年间整顿盐法也不过得银二百万,主事者就已经“以为奇功”了。

税收多并不代表一个政权正处于盛世。相反,很可能是这个政权已经穷途末路,开始横征暴敛了。明朝后期的税收是这样,清朝后期的税收也是这样。而到了民国,更是提前收了几十年的税。民国万税。万税的民国不过38年就完蛋大吉了。

家园 我朝太祖神武皇帝于三千年未有之变局
家园 您这一说就更清楚了

清朝的田赋收入康乾年间大致在两千万两到三千万两之间,和明朝末年三饷加派后的水平相当

清朝的田赋这么多,叫什么“永不加赋”不是假惺惺吗?至于说土地兼并不严重,哪个王朝开头不这样?加上军队实力还在,当然压得住。

摊丁入亩我已经夸过了。

家园 当然你要质疑真假也可

当然你要质疑真假也可,能在文字狱不断得满清留下这样侮辱英明神武得满清酋长得历史整么看都不比鹿鼎记更真实。不过从该文看其嘴脸,和何不食肉糜得晋惠帝有何区别?老百姓真得弱到会不知道整么计划吃自己得粮食?

康熙一朝,几乎无年不饥荒,你说得赈灾到成了英明神武得体现了。真得有能力得皇帝,会在其统治其间连绵不断得饥荒?并且达到人相食得地步?不知道这个赈灾是整么搞得?当然满清记载得历史是非常诡异得,到处是无裤可穿,人相食得盛世,中兴。

康熙是想送未送成台湾而已,因施琅等人力谏才未送给荷兰。施琅也不过是想过过台湾王得瘾。

清荷联合出兵灭郑协议 第八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荷人必要时,得在二者之间,择其一或其他地域,以驻舰队,以防海贼攻击。 第九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联军应驰往台湾,攻取此岛后,清军应将该岛以及一切城堡物件交与荷人,以供荷人居住。

家园 这个“永不加赋”是鼓励人口增长,恢复生产的

清朝的田赋这么多,叫什么“永不加赋”不是假惺惺吗?至于说土地兼并不严重,哪个王朝开头不这样?加上军队实力还在,当然压得住。

呵呵,所谓“永不加赋”是个简称,全称是“滋生人丁, 永不加赋”,主要是说以康熙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嗣后所生人丁,免其加增钱粮”,到康熙五十二年,又一次重申“续生人丁,永不加赋”。

明末直到康熙初年的战乱使得人口锐减。而收取丁银则造成隐瞒人口。有意思的是不但纳税人隐瞒丁口以求少交税,甚至连该管官员也隐瞒丁口。原来如果丁口上升则税额跟着上升。如果今年多交了,而第二年却完不成定额的话,官员是要被问罪的。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官员也不关心丁口的增长。于是有某些县份从万历到康熙只增长十几口人的怪事。

这种情况下,宣布“滋生人丁, 永不加赋”有鼓励人口增长的目的在内。康熙的“永不加赋”虽专指丁银而言,但在逻辑上,很容易推出地亩尽管不断增垦而田赋亦当勒为定额的结论。所以“摊丁入亩”后,田赋成为定额。这等于是说多开垦的荒地不用交税了。则开垦得越多,开垦者得到的利润越大。对恢复生产自然是有益的。

下面是明万历末至清代历朝全国纳赋地亩一览表(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单位 亩

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 743,931,900

清顺治十八年 1661年 549,357,640

康熙二十四年 1685年 607,843,001

雍正二年 1724年 723,632,906

乾隆十八年 1753年 735,214,536

嘉庆十七年 1812年 791,525,196

咸丰元年 1851年 756,386,244

同治十二年 1873年 756,631,857

光绪十三年 1887年 911,976,606

由此表可见,经过明末的战乱,土地抛荒近两亿亩。到康熙二十四年仍有近一亿五千万亩的缺口。但到雍正二年已恢复到万历的水平。这里康熙实行的轻赋政策继而“永不加赋”是起了作用的。

回到你问的问题上来。并不是清朝的田赋收的多,而是明朝收税的基础不同。清朝初期负担税收的大多是有土地的自耕农和小地主。如明朝那样动不动几十万亩却不交税的大地主很少见。明末那三千万两是全部都压在日益减少的自耕农和平民身上。加派越多则农民越是破产,土地被兼并,于是纳税人群缩小。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天下大乱。而清初同样是收三千万两,由于收税的纳税人群比明朝大,则人均纳税额比明朝低得多。老百姓自然更加容易承受。而实行“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后,清朝的岁入在太平天国起义前稳定在三千到四千万两。至乾隆三十一年岁入各项经费总计四千数百余万两,岁出各项经费三千数百万余两。略有盈余。

“永不加赋”政策虽然是个薄赋政策,鼓励了人口增长和生产。但也不是没有缺点的。

在没有工业化之前,农业国家的主要收入来自田赋。如果物价是一成不变的,那么“永不加赋”不会成为太大的问题。甚至如果是实物税,物价的影响也不大。问题是清朝已经基本形成了货币税收。清前期由于贸易出超,大量白银涌入国内,导致白银贬值。而人口激增则造成需求上升,也使得物价上涨。于是到嘉庆年间,物价已经比雍正朝和乾隆初年上涨了三倍。而国家岁入基本没变。这等于国家收入下降了三倍。而支出虽然总额不变,但购买力只有以前的三分之一。

此消彼长之下,清朝的财政陷入危机。清朝自乾隆后期开始武备废弛,官吏腐败,地方不靖的原因之一就是清政府的税收不足以支付其开销。军费不足,基本的武备也无法维持,更不用说花钱如流水的研制新武器,铸造大炮等等了。物价上涨而官员的工资不涨。于是在雍正朝很顶用的“养廉银”到了乾隆末期就成了笑话。官员必然在薪俸之外寻求贿赂以弥补自身收入和办公费用的不足。而吏治败坏,则导致地方上的反抗此起彼伏。

所以“善政”都是有适用范围的。“永不加赋”在开始实行的时候是鼓励生产的好政策。但在实行了一百多年后仍然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则“善政”就变成了僵化,反而会导致恶果了。

家园 【文摘】关于清军联合荷兰攻台所谓签订秘密协议之真相

考证帖:关于清军联合荷兰攻台所谓签订秘密协议之真相[转帖]

2007-08-07 17:41:30.0 阅读:3165 回复:2

最近几年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帖子

“清寇、荷寇联合出兵反华协议

[荷兰档案译本节选]

第八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荷人必要时,得在二者之间,择其一或其他地域,以驻舰队,以防海贼攻击。

第九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联军应驰往台湾,攻取此岛后,清军应将该岛以及一切城堡物件交与荷人,以供荷人居住。”

此种类类,大意是清军为消灭郑家不惜出卖国家利益。不过事实却并非如此。现考证如下

实际上在1662年荷印总督商务专员博尔特为提督,率领舰队内夹板船十二艘,载炮一百三十九门,共兵1284人,擎“支援大清国‘旗自雅加达(当时称为巴达维亚)启程,七月达到闽江口后自愿为先锋进攻金厦二岛。不过当时荷兰的确提出清朝需要帮助荷兰夺回台湾。(可参见《胡椒,枪炮,及敌对双方之谈判---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1662-1681》一书。)当时清朝刚刚派人招抚郑经。故并没有答应荷兰(可见《清通鉴》第4册1346页) 。这是第一次清朝荷兰方面所谓的联合。

第2次联合是在翌年七月。翌年春天博尔特返回后,在七月又重新归来,这次率战舰17艘载火炮四百门兵2600人再次抵达福建。他在行动前接到命令,必须让中国方面接受以下条件“一,赔偿荷兰在大员受到的损失,并献出台湾和大员。二,除与大员人和荷兰人外禁止与任何人通商。三,中国人不许前往日本,一旦发现中国应该立即拘捕。否则宣布清朝,郑家都为荷兰之敌人。并且采取行动,焚烧中国大陆各个城市。此外,还应派遣士兵占领基隆和赤嵌城”。参见《康熙统一台湾档案史料选辑》(实际上此文很多文献都有记载,不过笔者不再赘述。)福建总督李率泰在荷兰人到达不久的八月题请允许荷兰助攻金厦。当时的确清朝方面经过了讨论。部议决定李率泰从优款待。以便相机协剿,以靖海氛。(可参见《中华帝国及其海岸,荷兰东印度公司可纪念之事迹》一书)

当时荷兰舰队进入泉州后,李率泰和耿继茂确实设宴款待了荷兰人。清荷协议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不过历史真相是,博尔特在当时单方面向清朝提出协议。内容的确包括比如,中国舰船应受荷兰方面指挥,荷兰享有在中国自由通商权利。攻下金厦后荷兰可以选择其一作为驻扎军队或者居住之用。攻下台湾后清必须将一切城堡物件交给荷兰人。不过当时李率泰并未立即答应荷兰人,他在回信中称,事关重大,不便作答,虽受皇帝委派为福建总督,不过无权擅做主张,此事需禀报皇上,等候御批。那么清朝方面最终是如何回复的呢?“然清庭未置可否”(可参见《康熙统一台湾档案史料选辑》一书,同样此回答存于多种文献,笔者亦不赘述,此回应亦可见《清通鉴》4册1347页。)清朝方面对此意见并没有答应。

随后耿李二人率领一部分郑经降兵会同荷兰舰队出泉州,提督马得功出同安,施琅出漳州分道进攻金门,荷兰船14艘,清军300艘与郑经部会战于金门乌沙港。周全斌率表现出色,清军提督马得功连同亲随精兵三百战死,不过其余清军来救,郑经不敌,退守铜山。

所谓清朝为收复台湾出卖国家利益与荷兰签订秘密协议一事,确定为谣言贴。此事自始自终清朝始终没有答应荷兰方的要求。也未曾向荷兰方提出过这些条件。

在战事结束后,耿继茂还上书称‘外夷禀性贪利,察其来意,一则欲取台湾,二则以图通商。目前外夷船只即将驶往台湾,臣等意欲强留,又恐别生事端,故在伊起航之前,任其逗留,暂未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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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拜托不要莫须有

康熙是想送未送成台湾而已,因施琅等人力谏才未送给荷兰。施琅也不过是想过过台湾王得瘾。

康熙想送台湾没送成?如果康熙真想弃守台湾,施琅一个降将的“力谏”有啥用?

关于你引用的所谓《清荷联合出兵灭郑协议》早有人考证过了。链接如下【文摘】关于清军联合荷兰攻台所谓签订秘密协议之真相

至于施琅过过台湾王的瘾,真不知道您是从哪里知道的?莫非您穿越回去问过施琅了?您见不得清朝灭了郑氏小朝廷,可以理解。但拜托不要莫须有。

家园 这就是所谓得考证?

这就是所谓得考证?看了你找得所谓考证贴半天,也没考证出其条款是谣言,反而强有力得证明了该条款的确存在。

阁下引得考证:

当时荷兰舰队进入泉州后,李率泰和耿继茂确实设宴款待了荷兰人。清荷协议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不过历史真相是,博尔特在当时单方面向清朝提出协议。内容的确包括比如,中国舰船应受荷兰方面指挥,荷兰享有在中国自由通商权利。攻下金厦后荷兰可以选择其一作为驻扎军队或者居住之用。攻下台湾后清必须将一切城堡物件交给荷兰人。不过当时李率泰并未立即答应荷兰人,他在回信中称,事关重大,不便作答,虽受皇帝委派为福建总督,不过无权擅做主张,此事需禀报皇上,等候御批。那么清朝方面最终是如何回复的呢?“然清庭未置可否”(可参见《康熙统一台湾档案史料选辑》一书,同样此回答存于多种文献,笔者亦不赘述,此回应亦可见《清通鉴》4册1347页。)清朝方面对此意见并没有答应。

你找得东西都承认了有这个协议存在,最有力得否定不过是满清未置可否。

至于是否真没答应?我觉得是个真正值得考证得东西。满清得历史有什么信誉,我想不需要我罗嗦了。

家园 各持各的观点吧

我认为清朝穷兵黩武、搜刮太厉害。over。明朝则财政制度设计有问题。

家园 穷兵黩武可不是你想搞就能搞得

我认为清朝穷兵黩武、搜刮太厉害。over。明朝则财政制度设计有问题。

穷兵黩武可不是你想搞就能搞得。清朝能穷兵黩武,前期将版图扩张几倍,其合理的财政制度是基础。而明朝没有这个基础想穷兵黩武都搞不起来。一个北元终明朝一世都没搞定。一个倭寇平了两百年才刚刚平定。呵呵。Period!

家园 如果您连基本史料都不承认

你找得东西都承认了有这个协议存在,最有力得否定不过是满清未置可否。

至于是否真没答应?我觉得是个真正值得考证得东西。满清得历史有什么信誉,我想不需要我罗嗦了。

如果您连基本史料都不承认,我们就没法讨论了。反正只要史料不对您的胃口,您嘴皮子一碰就可以说“满清得历史有什么信誉”,一竿子打倒便是。

呵呵,这招谁不会呢?

就说您表上排第一李世民,一个弑兄杀弟逼父的乱臣贼子,一个面对突厥屈膝求和的软骨头,一个亲自动手篡改史书的文妖,他统治下写下来的历史又有什么信誉呢?我想不需要我罗嗦了。

家园 满清得很多史料和玄幻小说得区别不大

满清得很多史料和玄幻小说得区别不大,这个不是我个人见解,这是满清267年得文字狱,对历史记录得肆意创造所形成得,稍微对满清历史了解得人都是这样认为得。其历史记录可信度是中国历史记录最差得,这有什么值得争议得吗?这样得史料再基本又如何?

而关于满清历史记录具体得荒谬例子我已经举过了,连绵饥荒人相食得康熙朝,却称其为盛世,何等滑稽?这个连绵饥荒可是清史稿里得记录。这么重大得问题都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你得所谓基本史料不更是笑话?

至于康熙是否有勾结荷兰出卖台湾行为得问题,以你举得东西稍微分析下就可知道到底是否真实,可阁下却荒谬得以最后台湾并没有送给荷兰作为论据来反驳,不经一驳。

1.该条款是荷兰出兵攻台得条件,荷兰出兵没有?出了!那么我们得正确理性判断肯定是满清同意了出卖台湾得条件。你一个未置可否就能够否认这个事实和基本得逻辑关系吗?

2.为什么台湾最后又没有送给荷兰了?不是康熙爱国,他从头到尾攻打郑明不是为了什么统一中国,而是为了消灭最后得反清力量。而此次攻台虽然攻占了厦门和金门,在攻击台澎时候却被挫败。既然没有占领台湾,这个条款当然不可能实施了。但这个能否定该条款曾经存在得事实吗?

家园 哈哈,阁下似乎过誉了

哈哈,阁下似乎过誉了。太祖让中国彻底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一功;让中国建立独立工业体系为一功;清洗旧势力,建立公民社会为一功。但其人过于革命理想主义,运动中过左带来的负面作用也很大,此为左派之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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