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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历代著名帝王评分 -- 陈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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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关于清军联合荷兰攻台所谓签订秘密协议之真相

考证帖:关于清军联合荷兰攻台所谓签订秘密协议之真相[转帖]

2007-08-07 17:41:30.0 阅读:3165 回复:2

最近几年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帖子

“清寇、荷寇联合出兵反华协议

[荷兰档案译本节选]

第八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荷人必要时,得在二者之间,择其一或其他地域,以驻舰队,以防海贼攻击。

第九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联军应驰往台湾,攻取此岛后,清军应将该岛以及一切城堡物件交与荷人,以供荷人居住。”

此种类类,大意是清军为消灭郑家不惜出卖国家利益。不过事实却并非如此。现考证如下

实际上在1662年荷印总督商务专员博尔特为提督,率领舰队内夹板船十二艘,载炮一百三十九门,共兵1284人,擎“支援大清国‘旗自雅加达(当时称为巴达维亚)启程,七月达到闽江口后自愿为先锋进攻金厦二岛。不过当时荷兰的确提出清朝需要帮助荷兰夺回台湾。(可参见《胡椒,枪炮,及敌对双方之谈判---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1662-1681》一书。)当时清朝刚刚派人招抚郑经。故并没有答应荷兰(可见《清通鉴》第4册1346页) 。这是第一次清朝荷兰方面所谓的联合。

第2次联合是在翌年七月。翌年春天博尔特返回后,在七月又重新归来,这次率战舰17艘载火炮四百门兵2600人再次抵达福建。他在行动前接到命令,必须让中国方面接受以下条件“一,赔偿荷兰在大员受到的损失,并献出台湾和大员。二,除与大员人和荷兰人外禁止与任何人通商。三,中国人不许前往日本,一旦发现中国应该立即拘捕。否则宣布清朝,郑家都为荷兰之敌人。并且采取行动,焚烧中国大陆各个城市。此外,还应派遣士兵占领基隆和赤嵌城”。参见《康熙统一台湾档案史料选辑》(实际上此文很多文献都有记载,不过笔者不再赘述。)福建总督李率泰在荷兰人到达不久的八月题请允许荷兰助攻金厦。当时的确清朝方面经过了讨论。部议决定李率泰从优款待。以便相机协剿,以靖海氛。(可参见《中华帝国及其海岸,荷兰东印度公司可纪念之事迹》一书)

当时荷兰舰队进入泉州后,李率泰和耿继茂确实设宴款待了荷兰人。清荷协议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不过历史真相是,博尔特在当时单方面向清朝提出协议。内容的确包括比如,中国舰船应受荷兰方面指挥,荷兰享有在中国自由通商权利。攻下金厦后荷兰可以选择其一作为驻扎军队或者居住之用。攻下台湾后清必须将一切城堡物件交给荷兰人。不过当时李率泰并未立即答应荷兰人,他在回信中称,事关重大,不便作答,虽受皇帝委派为福建总督,不过无权擅做主张,此事需禀报皇上,等候御批。那么清朝方面最终是如何回复的呢?“然清庭未置可否”(可参见《康熙统一台湾档案史料选辑》一书,同样此回答存于多种文献,笔者亦不赘述,此回应亦可见《清通鉴》4册1347页。)清朝方面对此意见并没有答应。

随后耿李二人率领一部分郑经降兵会同荷兰舰队出泉州,提督马得功出同安,施琅出漳州分道进攻金门,荷兰船14艘,清军300艘与郑经部会战于金门乌沙港。周全斌率表现出色,清军提督马得功连同亲随精兵三百战死,不过其余清军来救,郑经不敌,退守铜山。

所谓清朝为收复台湾出卖国家利益与荷兰签订秘密协议一事,确定为谣言贴。此事自始自终清朝始终没有答应荷兰方的要求。也未曾向荷兰方提出过这些条件。

在战事结束后,耿继茂还上书称‘外夷禀性贪利,察其来意,一则欲取台湾,二则以图通商。目前外夷船只即将驶往台湾,臣等意欲强留,又恐别生事端,故在伊起航之前,任其逗留,暂未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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