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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票【整理】含3味药的中药方能穷举出来吗?废医验药=废医废药 -- alpha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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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参与 49 / 13

    3味或以上的复方中药药方是瞎猫碰死耗子穷举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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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味或以上的复方中药药方是依据某种朴素系统论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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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承认自已是在玩玩就好

                                                                              可那我就不明白了,前面你说:

                                                                              唉,命苦啊,这还不是被你所逼

                                                                              我呢,只不过是个贪玩的家伙,就是玩玩而已。

                                                                              你玩不玩,别人还能逼你么?你这是在玩人啊,论坛无非是供大家讨论的地方,要讨论么,除了客观公正的形式,尊重彼此才是最为重要的基础。还是说你指望我说声自己识人不明,被阁下玩了,佩服佩服,后会有期?

                                                                              先提法律的是你吧,我顺着你的话问问你是不是要把自己当法官开庭审中医,提醒下你我们是在讨论而不是在搞审判,如果现实中有人这样搞审判,八成会被人非议收黑钱或有自已的利益在里面。并要求你公开审判标准如果你要坚持审判的话,让大家看看是不是公正客观。

                                                                              可您一无胆承认自已就是要用西医的做法当标准来审判中医,二无量回到在事实与道理已经对你不利的讨论中去。回避自己前面的行为无异于拿某一个西药瓶上的标签上纲上线否定西医的事实,转而指责我影射你收黑钱罢了。

                                                                              要说影射的话

                                                                              想当年,我跟教主大战三百回合,他都没有指责我收了方舟子或者孟山都的黑钱。唉,世风日下也。。。。。。

                                                                              我当然知道你没说我收了方舟子或者孟山都的黑钱

                                                                              你这个影射才真是低级,不过这样很有效的避免了别人对自已采用什么标准的追问就是了。我也好言相劝一声,让自己掉价的原因是自已,而不是别人。你要早说你是上论坛来玩人的,前面大多数话都可以省了。

                                                                              • 家园 没错,我是玩玩

                                                                                但我玩的是逻辑,不是逗你玩,即使你是发帖机器人,我也会玩的不亦乐乎。

                                                                                如果不是你指责我玩弄双重标准,这么恶心的话题,我咋能玩那么久,说被逼,不算离谱吧?

                                                                                没错,我是先提法律,那只是一个很浅显的例子,告诉你,这世界上真的有可能,做同样的事情,性质可以完全不同,法律上可以如此,医学上,也可以如此,所以谈不上什么双重标准,你现在明白了吗?

                                                                                所以你所谓的提醒我不要搞审判,完全没有必要,我根本就没有审判,只不过是根据事实与逻辑做出自己的判断而已。

                                                                                还有,你说的一些话,还是莫名其妙:

                                                                                可您一无胆承认自已就是要用西医的做法当标准来审判中医,二无量回到在事实与道理已经对你不利的讨论中去

                                                                                我咋就不承认自己就是要用西医的做法当标准了?我一早都公开建议双盲测试,FDA模式了,何为无胆?

                                                                                至于回避讨论,这就更加不知所谓了,我都捏着鼻子玩了这么久,何曾回避?

                                                                                我必须承认,由于你没有事先声明你是在提醒我不要搞审判,我确实认为你在影射我收黑钱。

                                                                                最后,我还是有一个问题,到底你是否认为我收了黑钱呢?请给一个“是”或者“否”的答案。

                                                                                • 家园 又从法律转进到逻辑了啊

                                                                                  然后因为你玩的是逻辑,所以别人就能逼你玩还是不玩?你这逻辑真够让人无语的,你指望大家认同你这个逻辑么,这不是仍旧还是在玩人嘛,还是我在眼里就是这么白痴啊。

                                                                                  被别人质疑使用双重标准,正常反应不是应该马上给出自已使用的标准的么?而不是转进到自已的逻辑上去,是吧。

                                                                                  我们前面在讨论医学上的疗效,这没错吧。那么医学上的疗效是由你的逻辑决定的?还是说由法律决定的?难道你的逻辑告诉你生没生病,病是不是治好了是由法律规定的么?

                                                                                  法律规范的是市场,是医疗市场,FDA管理的也是医药市场。你转来转去都在市场这个范围里打转,即使被人指出FDA现行上市标准的局限与非普适性,被别人质疑在医学问题上使用双重标准,仍然转着圈地用自已的逻辑把标准往法律上引。这就是你的逻辑?

                                                                                  还是说你的标准就是市场而不是医学,那你直说不就得了,还用绕个逻辑这么大个圈子做什么,说你搞双重标准心虚有错么。还同样的事情性质可以完全不同,难道医学除了治病这个事情还有什么不同的性质么。

                                                                                  可您一无胆承认自已就是要用西医的做法当标准来审判中医,二无量回到在事实与道理已经对你不利的讨论中去

                                                                                  我咋就不承认自己就是要用西医的做法当标准了?我一早都公开建议双盲测试,FDA模式了,何为无胆?

                                                                                  你的意思是承认自已在审判中医了?还是仍旧无胆用西医来审判中医?西医的做法只有随机双盲,FDA模式?FDA做为一个市场管理的机构什么时候能代表西医了?这就是你对逻辑的玩法?

                                                                                  至于你问我是否认为你收了黑钱?

                                                                                  第一:我的原话是“所以,这真不是中医或西医的事,这事换成西医我态度也一样。真要让我说,上面搞这种法庭的那个人之所以搞个那样的法庭,八成是收了黑钱要不就是自已有利益在里面,反正是与公正,客观,科学没有任何关系”,从没有说过一定就是收黑钱,也从没说过那个人就是你。任何人这样做,对象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我都是这个观点。

                                                                                  第二,你一定要纠结于此的话,那我只能说这取决于你是不是真的要搞审判,是不是要真的用上面那种与客观公正相背立的方式去搞审判。问题是,你是不是呢?请给一个“是”或者“否”的答案,而我的答案与你的相同。

                                                                                  • 家园 哈哈,转进?

                                                                                    我一直都在聊逻辑啊,都说了开枪那个是个例子而已,何来转进?你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这方面,我甘拜下风。

                                                                                    一个恶心的话题,本不想玩,结果被你指责说我双重标准,我为了澄清,被逼一直玩下去,这有啥难理解的?这就无语了?对你的理解能力,我倒是无语了。

                                                                                    我一早就亮出我的标准啦,你硬要视而不见,我有啥办法?没办法之余,只好再粘帖一次呗。

                                                                                    首先,判断一下两者的性质吧,稍微动一下脑筋,就会发现,西医里面,起作用的是细菌,不是粪便。单从这一点,就足够说明这个不属于双重标准了。你觉得喝红酒等于吃葡萄吗?虽然红酒是100%由葡萄酿造的。(当然有些不入流的酒庄,会加一些杂质,不能说是100%)

                                                                                    再其次,分析一个动作:吃。我的理解,吃,就是要用嘴巴,通过舌头,食道,到胃,然后,你再仔细看看那几个药方,用吃这个动作来实施中医的药方,没有错吧?然后你再仔细看看西医是否有这个动作?

                                                                                    都说了是性质不一样,动作不一样,何来双重标准? (后来武工队指出,新的疗法,动作可算一样,我不纠缠,动作这方面直接认输,但是你也不用得意,性质不一样,依旧不算双重标准哟。)

                                                                                    你又开始说糊涂话了:

                                                                                    那么医学上的疗效是由你的逻辑决定的?还是说由法律决定的?难道你的逻辑告诉你生没生病,病是不是治好了是由法律规定的么?

                                                                                    你问这么多问题,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我对疗效验证的定义从来都是很清晰的,就是双盲是最基本的,有钱就上FDA模式。如果有比FDA模式更好,更严格,哪怕你另起炉灶,搞一套中医统计学也不要紧,欢迎摆出来晒晒,千万不要简单一句“中国人已经试了几千年了”来推搪。

                                                                                    你的答案有啥好纠结的,我不过是好奇而已。

                                                                                    至于你的问题,我还是郑重答复一下。

                                                                                    当你亮出“审判”两个字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的逻辑没有入门,逻辑真的不用某个人来审判的,你可以不信我,但拜托你去读一些逻辑的入门书。

                                                                                    所以,当你问:“那我只能说这取决于你是不是真的要搞审判,是不是要真的用上面那种与客观公正相背立的方式去搞审判。问题是,你是不是呢?”

                                                                                    答案是当然不是搞审判,我只不过是对我看到的东西,凭一些简单的逻辑做出判断而已,你完全可以不同意我的判断,只要把你自认为客观公正的东西摆出来,加上一些简单的逻辑,得出自己的一个推论。

                                                                                    当然,我会难免手痒,将会对你的推导过程评头品足,你也不要紧张,放松一点吧。

                                                                                    • 家园 你现在不又从逻辑转进到技术标准了么?

                                                                                      我可没说过法律不能采用技术标准,是吧。难道你的意思是,你是引用一个技术标准得出的““中医使用粪便=吃屎;西医使用粪便=治病”,但你不直接引用这个技术标准,而是绕一圈通法律来引用这个技术标准,但否认自己要搞审判,对吧。

                                                                                      那么,哪条法律规定了“中医使用粪便=吃屎;西医使用粪便=治病”,哪个法律很采用的技术标准说了“中医使用粪便=吃屎;西医使用粪便=治病”?如果你是根据技术标准来的,你又为何不直接引用呢,多此一举去兜个大圈去提什么法律,这就是你的逻辑?还是说,你这个“中医使用粪便=吃屎;西医使用粪便=治病”自己的逻辑判断?好吧,你认为我逻辑不好就不好吧,澄清下你自己的逻辑总是应该的吧。

                                                                                      • 家园 转进只存在于你的想象中

                                                                                        我就再解释一下我为啥要举那个例子:当你把“中医使用粪便=吃屎;西医使用粪便=治病”亮出来的时候,我的直觉是,你不相信同样的事情,不同人或机构来操作,性质可以完全不同。(当然,我的直觉未必准,你不妨否定我的直觉,没问题的,这是允许的,最多只是证明我多此一举。)

                                                                                        而这种可能性是辩论的基础,我首先要论证一下这个可能性,所以,我就举了这样一个开枪的例子,只要有一个例子,就说明有这种可能性,我们才能继续辩论,对吧?

                                                                                        很不幸,我举这么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被你想象成转进啊,什么审判中医啊之类的,这都哪跟哪啊?!

                                                                                        现在,你还要质问我

                                                                                        哪条法律规定了“中医使用粪便=吃屎;西医使用粪便=治病”

                                                                                        质问完了,还理直气壮地谴责我转进?

                                                                                        你这到底是啥招数啊?醉拳??

                                                                                        • 家园 也就是说主要还是来自于你的直觉?

                                                                                          其实我就是想知道你具体用的哪条技术标准而已,这条标准里有没有包含粪便或吃屎的内容。你这里做为判断根据的性质或者属性是来自于你的直觉还是逻辑呢?

                                                                                          • 家园 这就是江湖失传已久的盲拳?

                                                                                            我的直觉是关于你本人的:

                                                                                            我的直觉是,你不相信同样的事情,不同人或机构来操作,性质可以完全不同

                                                                                            毕竟这是辩论的基础。

                                                                                            请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的直觉是关于“根据的性质或者属性”?

                                                                                            这样吧,一步一步来,请问你相不相信“同样的事情,不同人或机构来操作,性质可以完全不同”?强调一下,这里“同样的事情”不是特指使用粪便一事。

                                                                                            你要是不相信,我打个哈哈,就此别过,你要是相信有可能,我再继续,如何?

                                                                                            • 家园 那你这是转进到我本人身上了?

                                                                                              不要紧张嘛,我就是像你请教一下你的逻辑而已。

                                                                                              原来辩论的基础是基于我相信什么,而不是基于客观标准的啊。

                                                                                              也就是说,你拿不出来一个客观的技术标准包含有粪便或吃屎内容的是吧。

                                                                                              那你做出“中医使用粪便=吃屎;西医使用粪便=治病”这个结论是基于我相信什么,还是基于你说的属性呢?

                                                                                              如果是基于你说的属性,你对这两种不种属性的定性标准是“不同人或机构来操作,性质可以完全不同”,对吧。

                                                                                              也就是说是治病还是吃屎,你完全是看人或看机构下菜,而不是有一个统一的客观技术标准,我没说错吧。

                                                                                              那你前面强调技术标准的逻辑又是什么呢?能澄清下么。

                                                                                              • 家园 又开始你的奇幻漂流了?

                                                                                                转进两字,似乎是你最喜爱的关键词,你以为把这两字当成咒语一念,我就得投降?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啊!

                                                                                                之前那贴是关于辩论的基础,我就大胆做个假设,否则没法谈:你是相信某些同样的事情,不同人或机构来操作,性质有可能完全不同,但是,在使用粪便这回事上,你是认为中西医的操作,性质是一样的。

                                                                                                这个假设你同意吧?如果同意的话,我就解释一下,为啥性质不同。

                                                                                                1. 西医是使用粪便里面的细菌,治疗一种古代并不存在的疾病,根据你自己说,这还是通过了双盲试验了哦!请问,不是治病是啥?

                                                                                                2. 中医那几个方子,根据你的好队友说,那是早就没人理的了,言下之意,就是治不了病,吃了也白吃,请问不是吃x,是吃啥?如果你不同意那几个方子不能治病,拜托拿一些双盲的试验报告出来,论证一下,不要上下嘴皮一碰,说什么“几千年来已经试了无数中国人”,这招行家都知道不好使,骗骗小孩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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