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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文晓村: 从河洛到台湾―― 河海忆往,抓住抗战的尾巴 -- cl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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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晓村: 从河洛到台湾―― 河海忆往,  从OKNAWA到绿岛

  从OKNAWA到绿岛

  一、黑夜的遣送

关在琉球军监的,一共五个人,除了我和老丁、小杨是韩国同生共死的难友外,另有两位,也是五次战役中先後被俘的人员。

我们这五个P.W.(Prisoner of war),可能被视为特殊分子,不送到巨济岛的战俘营,而被关在韩国战区之外,美军远东军事基地琉球(OKNAWA)的军监,显然是违背「日内瓦条约」的不法行为。

但是,被关在一间铁皮房子里,日夜有枪兵守卫,你又能向谁控诉呢?况且在这四面环海的岛上,想逃也逃不掉。唯一的办法,也许可以利用在营区内做工的当地居民,帮我们传一个信息,给当地的报纸,把美军非法拘押战俘的行为,揭发出来,以引起志愿军谈判代表的注意。可惜,在严密的看管之下,没有成功。而只有等待韩战早日结束,双方交换战俘的到来。

我们这五个难友,都只有初中程度,英文报纸看不懂,英语广播听不懂。唯一获取外界消息的来源,便是当地的日文报纸。日文中夹杂有大量的汉字,把汉字上下连起来,便不难了解其中的大意。我们就是利用每天出去做洗车清洁杂工时,趁卫兵不注意时,把一些日文报纸,偷偷带回房间内阅读。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韩战停火,再过几个月,双方开始交换战俘。我们要求见指挥官。一位上校主管,找来一位会说华语的翻译,问我们是怎么知道停战和交换战俘的消息?我们的回答是,听广播。他们说,依照停战协定,你们可选择回中国、去台湾,或到其他中立国。并态度十分友好的,一一询问我们的意愿。我们一致回答:回中国。

之後,我们又多次提出要求遣送回国的愿望,却没有得到肯定的答覆。但看管却更加严密了。有一段时间,整天关在铁皮房屋里,不让再到外面做洗车打扫之类的工作,警卫带我们去餐厅吃饭时,一进门,便把收音机关掉,以免我们听到外界的消息。

再过几个月之後,有一个军官,来到我们的房间,给我们每人发了四套黄卡基军服,四条黄色军毯,说要送我们回国(Go home)。我们抱著希望,在宪兵押送下,送上一架军用飞机。下机之後,接机的是几位穿着军服的国军军官。他们说:

「这里是台北松山机场,欢迎你们回到自由祖国的怀抱。」

这是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二日的深夜。

四十六年後的今天,当我执笔写到这里时,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这不是我们的自由意志,这不是我们的自由选择。至少在那个时候,这是事实的说明。

但这却是美国式的「尊重人权」!美国式的「自由选择」!多么具有讽刺的意义。

  二、乌来山中审问

我们五个人,被安置在台北县乌来乡乐山庄旅社。接待我们的,是文质彬彬的少校军官甘先生。

甘先生首先想要解除我们心中的疑虑。他告诉我们:「国民党自从民国三十八(一九四九)年,从大陆撤退来台,经过几年的检讨、改造,已经不再是从前大陆时代那个贪污腐败的旧政府,而是代表自由民主的新中国,反共复国的基地。」他代表自由中国,欢迎我们回到自由祖国的怀抱。他也提出了许多问题,从中共建国後的社会观察,到解放军、志愿军,以及抗美援朝战争的种种,要我们提出书面报告。并且特别强调,政府会尊重每个人的自由意志,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

我知道,这是一种变相的审问、调查。面对昔日革命的敌人,内心不免涌起复杂的自我斗争和挣扎。仔细思考之後,我把自己的基本观念,做了三点调整:

第一、我在台湾,既非国军的俘虏,也不是自愿来台的「反共义士」,我应该保有最低的自尊。

第二、国共两党的革命动机,都是为国为民,应无二致。国民党过去贪污腐败,当然应该反对,甚至打倒;但如果它能彻底觉悟,大公无私,自然也该给予鼓励的掌声。

第三、我现在既非共产党,也不是国民党,在两党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希望能够采取不偏不倚的立场。

立场观念厘清之後,我对任何问题,都能坦诚以对,不加回避。对於某些错误的传言,也敢给以适当的驳正。例如甘先生曾在闲谈中问我:你对共产党新婚姻法的「一杯水主义」,和军中的「慰劳队」,有何看法?我告诉他:这两点都是可笑的谣言。中共的新婚姻法中,虽然规定男的年满二十岁,女的年满十八岁,两人只要向政府机关申请登记,即算完成合法的婚姻;但对党员干部的结婚,却要先经过党组织的批准。如果未经组织批准,而发生不正常或超友谊的关系,往往会遭到调职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在这种封建、保守严厉制度下,又怎能产生「一杯水主义」呢?至於解放军中是否有什么色情的「慰劳队」,至少我个人是从来也没有看到过,或听说过。好的宣传工作,绝对不能无的放矢。

关於个人的愿望,我想,我也真的够天真、够浪漫。在当年那样「反共抗俄」的环境中,我居然胆敢表明:如果允许我自由选择,我希望做一个平民百姓,从事不涉及政治的文化或教育工作;言外之意,就是不想做军人。

乌来,原为阿美族聚居的山区,因有乌来瀑布和温泉,近年来已被开发为民众休闲娱乐的名胜风景区。乌来的香鱼,也是远近驰名的佳肴,在接受审查的空档中,我也很喜欢到溪边去钓香鱼,运气好时,一个小时能钓到十几二十条。香鱼不大,只有手指般大小,加点面粉,放进油锅炸一下,吃起来,皮脆肉香,风味绝佳。

在乌来住了一个多月,也许我的思想问题,对别人也产生了什么负面影响吧,五月初,我们五个人,被送到新店附近的大崎脚,接受「感训教育」。

  三、大崎脚感训

新店大崎脚保干团内,设有一个临时编组的「反共义士感训队」(如果我没有记错,队长是蓝迅云上校,广东人。第二任的指导员是郑心中校),专门收容各部队认为思想言行偏差的「反共义士」,给予感训、再教育。我们五个人,虽然不够「反共义士」的资格,但同样被视为韩战遣送来台的份子,思想偏差,送到该队来「感训」,却是很够资格的。

上课的内容,有《三民主义》、《总统训词》、《反共抗俄基本论》和劳动服务等,不必细述。这里谈几件小事,也许比较有趣。

「反共义士感训队」,除了「反共义士」,还有浙江一江山战役中,声称「全体阵亡」,事实是战败被俘、被遣送回来的部份官兵,以及海上抓来的一些渔民,这些人全是「无给制」,身无分文,连理发的钱都没有。为了解决三千烦恼丝的问题,队部买了一套理发工具,指导员问:「谁会理发?」我举手回答:「我会。」

那时候,一天吃两餐,下午餐是四点钟。於是,有好长一阵子,每天下午餐後,就是我大显身手,为队员免费理发的时间。这件事,我在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台湾副刊》的〈老师为我理发〉文中,曾经提及。

几个月後,我被选为队内的伙食委员,负责改善全队的吃饭问题。当时每人每月副食费三十元,早餐多半只是花生米、萝卜乾,或豆腐乾配稀饭;下午餐吃乾饭,只要有空心菜,加一盘廉价的带鱼或小黄鱼,便算不错了。我这个伙食委员,不准出营门,没有陪炊事兵去菜市场买菜的权利,只能设法在主食方面来改善。

原来的炊事兵只会做米饭,不会做面食,我上任後,第一步是亲自下厨,每天早上烙五十张油饼,把早餐的稀饭,改成稀饭加油饼。下午餐改为今天吃米饭,明天吃面条;吃面条也是乾面,汤面轮流来,配菜也力求变化。不久,我又在队员中,找到一位家中卖过烧饼油条的小老弟,试做油条,一试就成功。於是,早餐又改为一天烙饼稀饭,一天油条豆浆,轮流上阵,吃得大家不亦乐乎。弄得我这个伙食委员,不竞而选,连任三次,直到「义训队」结束,才能脱身下台。

  四、跟余光中比高低

在大崎脚保干团「义训队」受训期间,没钱买书,团部的图书室,便成精神食粮的唯一来源。从报刊杂志、文艺小说,到哲学神学,甚至完全不懂的经济学《边际论》,都狼吞虎咽地乱啃。当然,有时候也是为了杀时间。

半年後,我领到了一枚「军人身份证」,兵籍号码是一三八九八八,生效日期中华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十二日(就是我入境台湾的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二日),阶级是「暂支准尉薪」。说明我是一个已经具有「军人身份」,但却并非真的「准尉」,而只是「暂支准尉薪」而已。暂支就暂支吧,半年的「暂支准尉薪」五四○元,已经领到了手。遵照上级「储蓄」的指示,我以一四○元买了一枚金戒指,又以三六○元买了一只生活必须的手表,剩下的四十元,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评析》,一本余光中的诗集《蓝色的羽毛》,和一点日用品。

这两本书,是我在台湾第一次亲自选购的书,对我日後走上写作之路,具有相当的意义。当我执笔至此,从书架上取出,书钉已经朽烂脱落、封面只有七个字的,《唐诗三百首评析》,忍不住随手翻了几页,像面对几十年的老友,顿感「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的同时,便不免又想起那本《蓝色的羽毛》。这份内心的惋惜,我在一九八四年五月二日所写,刊於《蓝星》复刊第一号,题为〈初读蓝星的诗人〉文中,有一段话,可资说明:

「就我当时对诗的了解来说,我觉得《蓝色的羽毛》那种浪漫感伤的情调,很合我的口味,很能引起我的共鸣,读到高兴的时候,我常常在原诗的下面和上一首,想跟余光中先生比个高低。究竟和写了多少首,我也记不清了。那本具有很大纪念意义的诗集,後来不知道被什么人借去不还了(如果有谁肯把那本书还给我,我愿付一百倍的代价),至今想起来,仍感十分痛惜。」

坦诚地说,《蓝色的羽毛》是我习诗的第一面镜子,我读它,看它,居然也能从中摸出一点诗味。我也确信,在余光中的书中,大不敬地,涂抹自己的诗句,未免幼稚可笑。所以《蓝色的羽毛》,便成了我所珍藏的秘本,而不轻易示人。

一九六七年二月,我由台北调到凤山步兵学校行政处,时任该校体育助教的诗人司马青山,常来找我聊天,《蓝色的羽毛》中的秘密,偶而被他发现,他因好奇,要借去看。这时,我对新诗创作,已有相当信心,对早期的习作暴露於人,已经没有什么得失的念头了。看就看吧,就让他借去了。後来索要时,回答却是:被台风雨洗劫走了!奈何?

「义训队」结束後,我被分发到保干团警卫连,每天除了站几个小时卫兵外,便无所事事。那一阵子,我在日记本中天天写诗、写影评。写诗,可以无中生有;不看电影,怎样写影评?说来不免荒谬,只因心中无聊,看到电影广告,就有感而发,写自以为是的影评。只是这些东西,害怕贻笑大方,後来全都烧掉了。

提起站卫兵,那年头,卫兵手中瑞的枪,枪镗却是空的,没有子弹。夜间,站在营门外的桥头,心里常常嘀咕:桥下面如果突然冲上来两个坏蛋,怎么办?

警卫连的成员,大部份都是尉级军官,年龄大约有三,四十岁,我二十六、七岁,算是年轻的。为了迎接国防部一年一度的校阅,我第一次接受了严格的军事训练,一个月之内,单杠、木马、爬竿,跳越障碍,靶场射击等,全都达到及格的标准。

受校那天,指定二十名到青潭靶场射击。我们事先得到指示,成绩好的站到前面,我的成绩平平,站在後面。没想到校阅官刁得很,他命令前十名担任靶场勤务,後十名射击。我想:完了,今天如果吃鸭蛋,准被连长骂死。结果,出乎意料,三环靶,满分十五分,我居然打了十二分,成绩甲等,事後还被夸奖了一番。

  五、绿岛一年,什么犯?

在大崎脚扛空枪、站卫兵,干了半年,忽然,有一天晚上,我们一起被美军遣送来台的「五人小组」,又被召集在一起,没有任何理由,押上一辆军车。要往那里送?不知道。

到了台北火车站,才知道是要坐火车南下。第二天早晨,经高雄转往屏东枋寮(那时候,南横铁路还未开辟),再搭军车到台东,改乘船,到了孤悬海上的绿岛。详细日期,已经记不起,大约是一九五五年七月或八月,应该不会错的,因为天气很热。

绿岛,位於台东县的外海,日据时期,叫火烧岛,是关押杀人要犯的地方。国民政府迁到台湾後,成为关押政治犯和其他重要罪犯的监牢。名作家柏杨先生,因写文章获罪,在绿岛坐过多年牢;民进党立委施明德等,也因「美丽岛事件」,在绿岛监狱中,渡过青春的岁月。近年他们发起,要在绿岛监狱的原地,树立「垂泪碑」,後又改名「人权纪念碑」,行政院萧万长院长,也曾参加破土典礼,应有唤醒全民走过伤痛的意义。

我们被关押的单位,是「绿岛监狱」?还是什么「职训总队」?我已不复记忆。只记得我们五个人被编在一个队中,是一个特别小组,吃饭、上课、睡觉,都在一起,但不准和队上的其他人员说话。听说,队内那些剔光头,穿灰色犯人服的,有一部份是金门古宁头战役,和东山岛战役的俘虏。我们不是俘虏,仍然穿著绿色的军服,但没有部队的徽号。

每天除了上课,劳动服务之外,起初写自传、自白,从家庭出身,父母兄弟的名字,读过什么学校?什么时候参军?什么时候入党?介绍人是谁?参加过什么战役?韩战被俘的情形?到来台之後的观感,今後的愿望等;并一再的反覆询问,个别谈话,好像非要找出一些什么触犯法条的蛛丝马迹才罢休。那种气氛、压力,只能用「恐怖」二字来形容。

可惜,我们几个人,来台之後,就是没有做过什么犯法的事情。就我个人而言,在大崎脚「义训队」,给队员免费理发、当伙食委员、亲自下厨、烙油饼、炸油条,让大家吃得不亦乐乎;在警卫连,被选为受校代表、射击成绩甲等、受到队长、连长的夸奖。天地良心,没有什么对不起团体和自己。

但是,别人硬是要把你当作罪犯来看待,天天让你上课、听训、写报告,你敢反对吗?没有什么道理可说,只有忍耐,忍耐,再忍耐。

经过长期的考察之後,队职官大概已经判定,我们这五个人虽然有些特殊,到底也不像什么造反的料子,管理上也开始松了一点,偶而,分队长还带我们到海边去散散步。

後来,一位河南籍的分队长,劝我说:「老弟,小腿扭不过大腿,你们在这里一直呆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看你们下次写报告时,只要写一句「愿意服从上级分发」,也许就会放你们走了。」

听了那位分队长的话,果然,一九五六年八月,我们五个人,终於脱离了绿岛十二个月的桎梏。

但是,四十多年来,每当听到有人唱〈绿岛小夜曲〉:「这绿岛像一只船,在月夜里飘呀飘……」便不免勾起那一段想忘也难的恐怖日子。

这一段生活,对很多朋友来说,几乎是难以置信的,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如果有人发起成立「绿岛难友联谊会」,我会第一个报名参加,毕竟我已经走出绿岛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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