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光
注册:2005-06-27 23:15:51
正七品上:朝请郎|致果校尉
正七品上:朝请郎|致果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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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比如某症状,99%可能性是小病A,1%可能性是大病B。 以前大家就按小病A治了,结果现在说不行,万一是大病B的话就是你医生诊断失误,得负责得赔钱。 那么医生怎么办?您就去做全套检查吧,排除那1%的大病B可能性,再来给你按小病A治疗,双方都安心。凭啥我就得冒着风险帮你省 ...
豪车不过是吸引眼球而已。 漠视生命这个命题,不论是主观意识还是客观效果,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大货司机都远胜于飚车族。 当然我不是说飚车族就不可恨不应该想办法杜绝了…… ...
在我看来,唱高调的NGO太多,做实事的NGO太少;拿美国钱的NGO太多,土生土长的NGO太少。 以目前的环境,不分辨清楚这些,单纯给NGO唱赞歌者,通常不是头脑简单就是别有用心。 ...
普通上访和“老上访”的区别,记得河里有好几位发贴讲述亲身经历。
他制造了若干“证据”,包括“替身者已经找到,是一名的哥,名叫某某某”等,还找来了“替身者照片”(该照片已经证实是北京某刘姓男子放在自己QQ空间里的照片),这个不叫捏造么? 事实上各大论坛,特别是天涯等地,都有大量质疑是否为替身的帖子,有不分青红皂白开骂的,也有认真研究照片及 ...
其中他在成都的房子值35万,保险公司赔10万,这两笔款一时到不了位,死者家属同意暂缓,剩下55万要求三周内到账,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不知搞定没有
前阵子成都才有个超速宝马撞断行道树若干,司机当场挂掉的例子。至于那些高速路上追尾,立交桥上坠落,飞车冲进河里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
说的是酒后与醉酒的区别。
社区服务要是想不流于形式,必须用很大的力量去监督,以目前的社会状况来说基本不可能。 正如警察收手机来防止说情,而不是把说情者拒之门外,因为后者无法做到。 ...
一个扣分一个拘留。 撞死人就没啥区别了,都是三到七年,酒后可能多一条辩护理由,不过量刑主要也不看这个而是看后果
这话说着冷血听着难受,但是却是目前的现实。 前天成都一起车祸,一辆无牌的火三轮逆行撞上一对骑摩托车的中年夫妇,女的死了男的重伤。肇事者是一五十多岁的老光棍,家徒四壁,对记者说坐牢枪毙都认了,死者家属毫无办法。 当时看这新闻我就苦笑着跟老婆说,万一哪天我被撞了,只能祈祷撞我的是 ...
赔偿已经谈妥,震慑效果也有了(虽然还是有不当回事的),估计二审改成死缓了事。
一般肇事三年以内,酒后三至七年,后果严重或是逃逸的再加重。 实际上最近几个酒驾例子都是按危害公共安全起诉,十年起。 问题是飚车和通常的超速在法律上如何区分? ...
按现有法律,他也就是超速,又没酒又没逃,这样就十年的话,会人人自危的。所以又回到了怎么在法律上认定飚车的问题。
美国有这样的规矩,我们也大可引进补漏。上面那法子是听人说起的… 前天成都又有个醉酒撞上一对即将结婚的情侣,小伙子重伤躺在医院里,至今不知道未婚妻已经阴阳相隔,叹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