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有车好啊,有车能撞人,TMD -- wxmang的书童甲
又一位车下冤魂。打工妹在杭州爱心斑马线旁被保时捷车撞死外链出处。立法的人都死光了吗?多少起了?杭州府的天是明朗的天,杭州府的车主好喜欢,糙。
立法的人忙着改车呢吧
要不就立法说明
屁民禁止外出
要不总在人行道上撞爱车
你赔不起呀
就会有人以命换命。
10年前,我们县某乡的痞子王,横行乡里,无人敢惹,后来当街无理殴打一个外地青年,鼻子口里的血都打出来,威风啊。晚上,人家父子六人一起来,没有什么厉害武器,人手一把锄头而已,明确告诉街坊邻居,我们家出个儿子抵命,乡邻们高抬贵手莫管闲事。就这么简单,痞子头咋地?手筋脚筋全部砍断,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现在以命换命难了,但如果死了白死一直继续下去,命最终还是等价的。我想起了胡文海,那是英雄。
按你的逻辑,为了防止车祸再次发生,TG应该立法让杭州人不准开车?
我是希望国家立法部门,立个法(比如:加大惩罚力度),来减少这样的事故,至于法的内容,立法部门自然能想啊,这个是他们的职责,不是我们的。如果你觉得立法都不能减少这样的事故,那我就没什么话说了,只能说思维方式不一样。
想想这是在中国,就什么都明白了。
MD,昨天我还差点被辆POLO刮了。
至于靠立法能不能减少这样的事故,我保留意见。现在车价越来越便宜,三万就能买辆BYD。买车的人多,发生车祸的概率自然增大。
ps:你直接说立法人的事得了,标题说“有车好啊,有车能撞人”没什么意思吧。
连法治人权捍卫者贺卫方教授都知趣的闭嘴了
没背景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刑;富人和有背景的就是交通肇事罪判3年......中国的最大问题不在立法而在执法上.
成都的那位还是开悍马的,
就是杭州的胡斌是交通肇事罪
日21时40分左右,在杭州莫干山路浙江电视台门口,杭州首条被称为爱心斑马线的旁边发生一起车祸,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将一名行人撞出30多米远,该行人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被撞者是一位17岁的外地打工妹,事发后被送往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据目击者称,保时捷内走出一位年约20岁的女孩,长得很漂亮,车内还有一名男性,年纪大约20岁。围观群众反映,两人从车里走出时,可以闻到一股酒味,另外,两人均自称自己是司机。
最新消息称,警方确认肇事者为年轻男子魏某,其涉嫌酒后驾车。据悉,浙江电视台门前的这条斑马线为今年5月份杭州设立的第一批爱心斑马线,该线为警示“70码”事件而设立。据《重庆时报》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炸!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危害公共安全,不以此立法,如何能阻止更多大惨剧发生?
不过有可行性的法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出来的。真要来个酒后就判重刑,说不定冒出一堆觉得逃逸比酒后划算,撞了人马上跑掉的……记得日本就有这样的例子。
我看这段时间各地都在加紧打击酒后,成都每周都能拦下一堆醉汉,统统拘留15天,只是未必能长期坚持这样大的查处力度罢了。
成都那辆悍马可比杭州这EVO有钱多了,照样危害公公共安全起诉。得选择性失明到什么份上才会说出“富人和有背景”的话来?为何不动手搜索一下,看严重超速+超载撞死人的大货车的司机(别告诉我这样的司机有钱有背景)在没逃逸的情况下判几年?
长期无证+醉酒+逃逸+超速+逆行+4死1伤
超速+逆行+死1人
如果都判死刑,那才是执法出问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