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有车好啊,有车能撞人,TMD -- wxmang的书童甲
有一位大哥,把自己的说明改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想上天堂,先下苏杭!!!”
公司一号门口有个红绿灯,绿灯的时候我过斑马线,一辆公交车鸣着喇叭闯红灯。直向我撞来。气得我破口大骂。
妈的,什么世道
【本報訊】廣東省肇慶四會市前日審理一宗謀殺案,當地三名男子涉嫌今年二月槍殺一名身為警員的黑幫大佬。當地過萬名民眾聯名簽署請願書,
聲稱三名被告是「為民除害」,要求法院輕判,在案件開審前,上百名民眾更到法院外聲援。
律師提交50頁請願書
被槍殺黑幫大佬龍傑鋒,生前在四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任職,自二○○○年起秘密組織黑幫「龍興社」,招攬幫眾,在四會市設賭場放高利貸、
收取保護費、聚眾鬥毆,五年間最少導致五人死亡,在當地民怨極大。
案情透露,梁姓被告早前與龍傑鋒的手下結怨,龍傑鋒遂發出追殺令。梁在今年二月二十四日晚,夥同另外兩名被告,
以雷鳴登鳥槍向龍傑鋒駕駛的私家車連開三槍,龍頭部中槍死亡,三人被捕。
在四會市民眾得悉三名被告因為民除害而被檢控,於是進行簽名運動。梁的辯護律師前日向法院提交五十多頁、
有過萬名民眾簽名的請願書,希望法院輕判。
好像没有吧?争议主要在是否有追逐行为。
成都那位好像不是悍马,家境也很一般,这次父母都得卖房子,算倾家荡产了。
什么时候能炸一炸这些王八蛋啊!
交警说谁都可能越过双黄线……
这两个案子我承认是我情绪性解读了.就算举例错误吧,但中国执法混乱的问题我想中国人都很清楚,这点还请君不要"选择性失明".
抛开那些情绪性的字眼,就从该胡姓纨绔子弟非法改装车辆,恣意在市区内飚车,这该算危害公共安全还是交通肇事网上已经很多争议了.我个人从没理所应当地认为该判他死刑,只是觉得以这种行为按交通肇事判实在难以服众.至于那个酒后驾车的按造成的危害来说,死刑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两起案件区别只是既成的危害程度不同而已,其行为的共同特点,都是“漠视不特定公众人员安全”,这样看来不觉得两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个人感想报告完毕,谢谢
酒驾和飚车如果不能从立法上和其他非蓄意违章造成的肇事划分开来,全中国的马路杀手都开心得紧。立法如果不考虑这一点,执法再严也没用,越严越重判不了。
操.
是五月份成都一开悍马的小伙子,叫蒋佳君,醉酒加超速加逃逸加一死四伤,已经按危害公共安全起诉,还没判。
不过具体到这案子,我认为三年已经是大众压力下的偏重判决了,不存在执法问题。当然我也希望立法严惩飚车,但是飚车的定义恐怕会很难啊,不知道国外在这方面有没有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