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讨论:关于PLA的高层指挥体制 -- 史嘉铭
不是当时一拍脑袋就可以的。
农业税这种事情,政治局要讨论的。日常事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会讨论。有些事情,副总理没有权利决定或者拿不准,会提交总理或者常务会议。
况且,上面还有政治局常委会呢。
总之,副总理的权利是有限的,在自己分管的事务里可能有一定决策权,但是不能偏离既定政策。
唐家璇是外交部的上级主管领导,但是外交部长的法定上级仍然是总理。副总理是外交部的上级领导,这个上级领导实际上是“上级机关的领导”。
我们国家中央军委是个二合一的体制,所以划分不明显。但是如果分开的话,党的军委副主席并不是四个总长的上级。党的军委副主席的直接下级是军委委员,再下级是总部的分党组书记。
军委副主席行使权利的基础,首先是他代表了中央军委和军委主席。其次,四个总长是军委委员。作为行政程序来说,副主席可以对四个总长发布指示,可以对四总部的文件进行批示。但是如果是命令的话,必须是以军委主席的名义发布。以“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的形式发布。这个形式充分说明了责权关系。
如果是一般文件,则以军委办公厅的名义下达。在这种文件上,军委副主席可能有一定的签署权。
表现得好说不定还捞个军委主席助理当当,这样可以给军委再增加一个副职,体会更深。
不过,显然,直接下级的直接下级,是不是也属于“下级”呢?呵呵,好像是绕口令。你说的这些是属于党的军委的上下级关系。中国现在虽然没有独立的国家的军委,但是毕竟还是有这块牌子在(或者说,以后有了相对独立于党的军委的情况下),你描述的上下级关系,是不是仍旧成立呢?只不过四总部的党组书记,得换成四总长了
江苏省委委员和南京市委书记;河南省副省长和郑州市市长。
条条框框还是要分清的。
你把中央军委看成一个整体,如同把企业看成“法人”一样,就好理解了
简单的说,胡jt作为军委主席,有指挥四总部的全权,但他不是职业军人,就需要郭、曹、徐帮助他。
所以四总部不是对分管副主席负责,而是对中央军委负责。
相当于副外长吧
尼克松的办公厅主任,里根的国务卿(头两年)。
后来的去职和他在里根遇刺期间排挤别人,有“强班夺权”的倾向有关。
基辛格前后权力架构的变化,和他这个“超级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有很大关系。
不太好和内阁部长比,他毕竟属于“总统的人”。
这个位子上权力怎么样,有点因人而异,莱斯和基辛格这样的助理有“凌驾”于国务卿之上的感觉,其他人也不一定。
据说越过240名更资深的军官。原来是基辛格的助手,后来作陆军副参谋长过渡,尼克松下台前后作白宫办公厅主任,后来作欧洲最高盟军司令,退役后作国务卿。
他的越南战友,后来的助手朱尔万也作过欧洲最高盟军司令。
曾几何时就是外交部的下属部门。因而主管外交工作的副总理分管旅游工作也算顺理成章的事情。现在来看,旅游这块放到商贸部分更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