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科技部通报院士论文作假 -- 菜根谭
饶毅先生质疑裴刚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除了直接和通讯作者沟通,另外正式的方式是给期刊写评论。在PNAS期刊,这个过程特异地叫做Letters to the Editor(给编辑的信),目的是:
翻译过来就是通过“给编辑的信”,读者可以进行评论,对与PNAS文章作者的观点分歧进行建设性的讨论。另外,“给编辑的信”,是PNAS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的一种形式,在PubMed数据库中可以检索的。
还有,期刊对“给编辑的信”也按照科研论文进行同行评议(peer review)的。在我给期刊审稿的经历中,就有期刊因我审稿后发表的文章,收到“给编辑的信”,请我继续评审读者的评论。如果我拒绝,期刊会再找其他人审阅评论。因此,在我看过的简历中,有人将发表的“给编辑的信”也放入简历,当做发表的文章。
我的问题是,饶毅先生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如果他做了,我们是否应该检索的到。
如果饶毅先生给PNAS写了“给编辑的信”,反映裴刚研究中的“重大问题”。做为通讯作者的裴刚是必须正式回应的。如果作者不回应,如此重大的问题,PNAS期刊是有权撤掉裴刚的文章。
所以,我的问题是:饶毅先生给PNAS写了“给编辑的信”,是不是更有效的方式来质疑他看到的裴刚研究中的问题,由此撤回这篇文章?这样做是否比举报的效果更好?
还有一个好处是,通过这个方式,饶毅先生质疑的观点,经过同行评议,就更加站得住了。饶毅先生为什么舍弃这个做科研人人知道的方式,而要直接举报?
但是不是唯一的途径。
或者说,是质疑的途径。如果之一者有足够的信心和证据,可以自己做判定。这个也是学术圈接受的方式。当然,这种方式不是常见的。
我还是那句话,过程我也不清楚。我站台饶毅,完全是给予相信这个人。我的专业是材料科学,也没有能力对他们这个领域做判断。只能基于对人的判断做选择
对饶毅质疑过程也不清楚,但您支持饶毅指控裴刚学术行为不端,完全是给予相信饶毅这个人。
您说我“对科研一无所知 ”,“见识欠佳”。我都承认,所以我还是尽力查查这个领域常规的流程,也权算是一种学习吧。
只是我不明白的是,饶毅不走他那个领域正规的学术质疑途径,非要在自媒体上公开质疑,让您这样的不同科研专业的人,通过个人信任,支持他对裴刚的质疑,这是不是道德绑架?
裴钢的文章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不管是不是诺奖级别的。)他在论文里给了论证。那么正常的学术讨论是先驳倒他的论证。如果裴钢的论证是基于实验的,那么反驳者应当重复其论文中的步骤。如果不能复制,则可以要求裴给出重复的条件。如果裴做不到则裴的论文就被驳倒了。
这里即使裴的论文被驳倒,也未必就是作假。作假,是在明知结果是不存在的情况下故意发表假的实验结果和结论。这里就还得论证裴当初是有动机,有理由和有行动的。仅仅证明裴论文的结论无法重复是不能一步跳到作假上去的。不然的话,世界上每一天被驳倒的论文千千万万,岂不是作者都在作假。
但哥白尼不能指责托勒密造假吧。
生化材科研烂了,于是劝退之声在民间应运而起。
没听说过每个KPI后面都藏着个复仇女神?!LOL
只是通过自媒体发的文章引起了大众关注。
从哪里听说饶的媳妇是律师, ?离婚后娶了律师吗?
野蛮生长就不讲科学共同体规范了吗?
我们这个是论坛,表达个人观点很正常。
只要不是胡说八道或者造谣生事都行
letter to editor 是途径之一,不是唯一途径。
这个就如同你发现某官员有违纪违法行为,你可以选择向纪委举报。纪委的流程是先调查违纪,然后将违法部分移送检察院。但是你如果认为该官员的问题就是重大的犯罪,你有明确的依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举报。
如果你发现你的举报没有得到合适的处理,你选择在网上发表也可以。只要你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即可。
PS,饶毅没有在自媒体上举报,同事正常的想中科院举报。我发现你好像有点偏执。这个问题我已经说过了两次,你都视而不见,
对网络质疑裴钢院士的1篇论文,经调查未发现有造假。
首都医科大学饶毅教授论文未发现有造假
对网络质疑饶毅教授用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2篇论文,经调查未发现有造假。
能说下饶毅教授用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2篇论文被指责造假是咋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