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整理】含3味药的中药方能穷举出来吗?废医验药=废医废药 -- alpha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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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味或以上的复方中药药方是瞎猫碰死耗子穷举出来的1/03味或以上的复方中药药方是依据某种朴素系统论设计的48/13
在西医的指导下,已经有了数之不尽的西药。
与此对比的是,中医指导下,只有一个青蒿素是被公认的。
请不要跟我说中成药,我的定义是能过FDA那关的。
功夫茶一泡八克茶叶,一天50克是很等闲的事情。。。
一方面说“公认”,一方面说“FDA”,合着只有FDA才是“公”?凭什么中成药就不算?为什么自掏腰包买中成药的就不是“公认”的一部分?
铁观音我应该也能做到一天50克,如果努力努力
不过这类基本上就是过一遍水,多数成分都扔掉的
投入少,研究少,成果自然也少,所以合适的对比应该是比较中国西药的研发成果和中国中药的研发成果。当然这个还是不公平,因为中医的研究投入更少
青蒿素其实一直未能被中医反对者认可,后来拿了诺贝尔奖,才不得不认了,却又努力把青蒿素划给西医
对于专利保护没意义,工业化生产无法垄断的中药,FDA肯定是唯恐避之不及的。况且,国外对中药的研究,也就才起步
伤寒论里面不少药方倒是用两作为单位的,汉朝之后很多医生都认为古之一两等于现在一钱。也有医生实践发现这么折合药量不够。造成这种混乱和古代混乱的度量衡有关。
原国家计量局编的《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中“光和大司农铜权”(中国历史博物馆藏)被认为是推算汉制的权威标准。此权铸于光和二年闰月廿三日,光和二年为公元179年,与张仲景为同年代。从权上铭文可知,此权为当时中央政府为统一全国衡器而颁布的标准。铜权,按秦汉密制的单位量值和权的量级程序,此权当为12斤权,标准重量当为2996克。每斤是 2996÷12≈249.7(克)。按照这个重量来折合,1两应该是249.7÷16≈15.6(克)。据此东汉l两合今之15.625克。
至于汤药中的这些成分含量多少,那就要问方舟子了。他单拿药物中的含量说事的方法肯定不科学。
的研究。用这套标准、方法研究中医药,那是削足适履。
要找到新的研究方法,新的思路,那需要的投入不小,就中医药现在的投入研究的资金,人力物力都不能和西药相比。成果少是很正常的。
还有个问题就是路线问题了,获国家级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两款:青蒿素和鱼腥草素,全部在1976年之前研制成功。前者是目前世界比较有效的抗疟药物,WHO在非洲推广,还得了诺贝尔奖。
改开之后没有一种自主知识产权药品。现在国内的药物研究机构,基本都是在给西方打下手。
煮沸提取的效率很低,以致我看到的文献中没有提到,就一个-,估计煮的时间短,低到没有试验价值。
要估计的话就按照1%估计吧。
药的量, 古代一两多少我也不知道,现代的中药一两是31.25克。
炙甘草汤中,应用大剂量的甘草。
平时就几克吧
有不良反应报道,不多。
注射用甘草酸铵,商品名甘利欣,剂量是4mg。
甘草酸口服有个特点,纯品吸收大约是相同浓度提取液的三倍。就是说,粗的提取液中,有很多渐缓甘草酸吸收的成分。
甘草酸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比较多,可以看看。
植物有效成分在提取液中的吸收、代谢和纯品往往相差很大。不独甘草如此。
比如洋地黄中所含强心苷,也是类似。
至于积蓄中毒的问题。看看天天喝可乐的老外就知道了
甘草,古人也不主张长期服用。传统的说法叫“恋邪”
供参考
FDA不是医药奖,而是市场准入。申请FDA与否,更多的是企业的商业决定。既然是商业决定,它主要取决于目标市场考虑、成本因素、企业实力等,当然疗效是前提条件。
对于中药企业,影响申请FDA与否的主要因素有:
目标市场,中国药企是否决定要进入美国市场,只有想进入美国市场的药企,才会去申请FDA;虽然美国市场很大,但美国市场成本也很高,尤其是在非东亚文化区,对中药没有体验和认知,中药的市场开拓更是会格外艰难,这使得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决策往往是战略性的,而不是战术性的,会格外慎重。其实不仅中医药如此,其它产品也如此,比如中国汽车产销量到全球前二了,似乎也没怎么进入美国市场。
其次,中国企业往往实力不足,规模小,创新药的研制及临床过程往往时间很长,花费巨大,往往非大型制药企业不能承受,天士力在国内算是大型药企了,还是上市公司,年销售额也不过才20亿美元,而这样规模的公司才敢尝试着进入美国市场。中国企业实力不足的另一个表现,是管理规范化程度不足,不能适应FDA的监管力度,而要适应FDA,会带来管理成本的增加,这就要权衡成本与收益了。
第三,就是法规问题,FDA是随着西医药产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其监管原则主要适合西医的化学药物,而中药以植物药为主,要适应FDA的监管,确实还存在很大的技术障碍,中药虽然存在几千年了,但真正的科学化是解放后才开始的,才几十年的时间,中医与现代医药科学的相容问题还在发展过程中,有进展,也有很多困难,这个问题的解决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中医药还是要坚持与现代科学结合,要利用现代科学快速发展的成果,中医药产业首先要坚信自己实践与经验,其次也要坚信科学,要相信科学解释不了的中医实践和经验,是目前科学发展的程度还不够而已,不能把它看成中医实践与科学的互斥从而害怕、排斥排斥现代科学,从这个角度看五十年前主席要求选派优秀的西医学习中医,真是英明之举,看问题之准,措施之简洁有力,作为医疗产业的从业人员,是佩服之至;另一方面,监管层面也要调整、发展出既符合现代科学监管原则,也适应中医药特点的研究和监管方法,这主要是认识和技术问题,中医药毕竟不是化学药,这一方面的希望主要在中国,在中国的CFDA,毕竟中医药在中国有广阔的市场和广泛的实践,CFDA的监管原则,应成为其它国家的借鉴。
中医也有数之不尽的中药,只是没进入美国市场而已,给十几亿中国人民带来福祉的中医药,不能因为没进入三亿人口的美国市场就被抹杀无视。对于监管者和普通百姓,医药的疗效既存在于正式的临床统计,也存在于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的每个治疗过程。
别说青蒿素只有一个,中国的西药投入远大于中医药,有一个创新药通过FDA了吗?一个都没有。中国医药界对人类的贡献,到目前为止,还主要是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做出来的。
最后,也不要神化FDA,在了解FDA之后,通过FDA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十年前我们公司决定进入美国市场时,也是胆战心惊,FDA美国评审员第一次到我们这现场审核,整个公司如临大敌,周密准备,而在打过几次交道,充分了解了FDA监管原则和方法之后,开发出的新产品通过FDA就非常顺利,有一个过一个,有高端也有低端产品,附加成本也并不是很高。
一般美国的大药厂,在专利期的药都尽量高价卖,用来支持耗费巨大的药物研发工作,形成一个循环
而中药虽然也可能按照fda的要求工业化生产,但是很难产生高额利润,因为专利需要透明,如果卖贵了一点,别人按照方子自己去抓药熬药就是,虽然费事一点,但是专利保护对这种行为基本无效
而药物研发和fda高标准实验所产生的巨大开支,就无法填补了
每天揣一瓶甘草片,没事嚼一片
药物都是根据医学需求开发出来的,如果在西医的指导下使用的药物就是西药的话,那在中医指导下使用的药物就是中药。
青蒿素的特殊之处在于虽然其来源于中医,但它被西医广泛使用,所以可以被视为西药。同理,如果中医根据自已的需要使用了阿斯匹灵,那阿斯匹灵也可以被视为中药,这并不矛盾。即使是同一种药物,在西医理论指导下使用就是西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就是中药。不能搞双重标准,是不是。而放下这个双重标准,就不会有“ 只有一个青蒿素”这个疑问了。
而且你对FDA的理解有问题,FDA管的不是公认不公认,而是市场,具体来说是市场准入。你一直挂在嘴边的随机双盲也是最终为药物的市场准入服务的,而不是为医学研究服务的,因为FDA根本管不到医学研究上去。
那么取得FDA的市场准入是否就代表药物被公认了呢?并不是这样,从上世纪90年代发现高达57%的通过FDA随机双盲的药品具有严重危害性,到1994年FDA希望药师等一线人员向FDA报告药物和器材的不良反应,再到2009年FDA召回Iovate健康科学公司生产的减肥药hydroxycuthe,再到2010年召回多个批号的丁酸氯维地平,再到2010年警告辛伐他汀导致肌肉损伤的风险增加。
再随手一搜:
FDA:召回药物呈爆炸式增长
2016一季度FDA药物召回事件大盘点:注射剂灾情严重
FDA药品召回主要有哪些常见的原因?
结论:FDA药品召回的调查显示5个最常见的召回原因是污染、标记错误、不良反应、不合格产品和药效不正确。
为什么会这样?这些药物的上市,不都是要经过FDA的随机双盲实验吗?为什么实验后出现了如此多的不良后果?
FDA会如此回答:“由于随机双盲实验的观察集中于针对药物的目标疗效,因此对于副作用的反应则显示得不明显。”同时还会强调“FDA批准一个新产品上市,这个新产品的安全性就被彻底弄清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也就是说新产品上市前,FDA无法彻底弄清其安全性,哪来的公认?连FDA自己都不认。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FDA无法在随机双盲实验中彻底弄清药效正确性与安全性问题?往小了说,是样本的问题,往大了说,是静态世界观的问题。而这些,在很多反中医人士那里是一个集体失语的话题。随机双盲本身的合理性是有界限的,FDA能保证的,并不是民众的健康,而是一个静态的从整体人为割裂出来的某种“病”的有效率,并且还经常不正确。FDA只管市场化,而不管医学,哪来的公认?即使存在某种市场公认,也会因为市场的多变与医学的发展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