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赫克托耳读法国大革命 -- 赫克托尔
除了皇太后,沾上"太"字就是继承人
对照着罗辑思维说法国大革命的内容和观点(陈王兄看到此处不许撇嘴呵呵),明显兄台所述更有说服力。
而且居然还传女,约翰丘吉尔只有女继承人,所以后来马尔巴罗公爵家族的家姓是斯宾塞-丘吉尔,
温斯顿丘吉尔和戴安娜斯宾塞(王妃)是远亲。
温斯顿丘吉尔是第七代马尔巴罗公爵的后代
约翰·乔治·范德比尔特·斯宾塞-丘吉尔 (第十一世馬爾博羅公爵)2014年才去世
路易十六每天记述自己生活和行动,他写的那部令人惊愕的日记保存在国家档案馆里,是—叠长二十一厘米,宽十七厘米的手抄本子,上面写得密密麻麻,每页竟写到六十行之多,还留有不少空挡这本回忆录从1766年写起,一直写到1792年为止,内容包括日记、狩猎笔记和帐目。
关于爱情和家庭生活,以及国王最重要的政治工作在日记反映的很少(是否另有工作日记,不知道)
他精心写了一张“我骑过的马的名单”。至于狩猎,情况写得更细,除了公鹿另行计算外,他把猎获的牝鹿、狍、野猪和其他小野兽的数目累计起来,统计出十四年内共捕杀了十八万九千二百五十六头。公鹿共捕获了一千二百七十四头。他甚至打燕子,1784年6月28日,他杀死了二百只燕子。
他忠实地记录了二十六年间他只洗过四十三次澡,患过两次消化不良,伤风了几次,还犯了几次痔疮。要是他既没有去打猎、祈祷,又没有什么病痛的话,便在日记里写上“无事可记”。每当召开显贵会议和全国三级会议,日记本上出现的就是“无事可记”。他对政治无动于衷。1789年6月20日“网球场宣誓”那天,他记的是,“去比塔尔狩鹿,猎到一只。”7月14日记的是“无事可记。”8月4日记的是“到马尔利狩鹿,往返骑马。”7月14日记的是“在夏蒂荣打猎杀死野物十八只,狩猎为事变小断。往返骑马。”他住在杜伊勒利宫时,革命正处在沸腾时期,他的日记中只简单地写着“无事可记”。
好吧,如果仅从狩猎上看,路易十六是不折不扣的屠夫,他一共杀死了19万只各类大小动物,每年平均13000只。
这份成绩单,远远超过了以武勇自居的康熙皇帝(晚年曾对近御侍卫说过:“我自幼至老,用鸟枪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熊 20只,豹25只,猞狲10只,麋鹿14只,狼132只,吹哨引来而射死的鹿几百只。射获其余野兽不计其数。曾一天之内射兔318只。”康熙打死的大猎物还不到一千只,至于一天干掉318只兔子固然“神勇”,但路易十六打猎的时间比康熙短的多,而且人家也能一天干掉200只燕子)
然后....国王们自古如此,三国志的注转引《魏书》说:(曹操) 才力绝人,手射飞鸟,躬禽猛兽,尝于南皮一日射雉获六十三头。
尼玛,干嘛都和小动物过不去啊
而在大革命前的法国,打猎是贵族的特权,穷泥腿子是绝对没有资格的,毫无疑问,路易十六出猎,即使没有康熙帝木兰秋狝那样出动万人,也是前呼后拥,至少几百贵族参与,否则他得扛着马克辛机枪(当时还没有)才能取得如此惊人的成绩
可是...曹操的射雉,至少能练习弓箭(当时最有威力的远程武器);康熙打猎,好歹也能起到拉拢和控制蒙古贵族的作用。
在热兵器已经广泛使用的十八世纪末,路易十六带着一群贵族,拿着近代化的武器,在靠特权维护的森林和猎场(不许农民们去打猎和拾柴)里欺压小动物,有意思吗?国家财政吃紧,还不就是这群无聊人干无聊事给浪费的
中国和俄国只革命一次,但法国不同,就是革命革命再革命。不过从结果来说,虽然这个国家在世界上不冒尖但是也还行。
亨利四世为了当国王,背叛新教皈依了天主教.圣巴托罗缪日事件是他给天主教徒的礼物,不是天主教徒因愤怒杀人,而是乘胜追击.所以亨利四世后来被新教徒暗杀了.路易十三开始对新教徒进行更严酷的迫害
路易十三、路易十四都曾被巴黎公社赶出去。所以凡尔赛就是巴黎城外的城堡和离宫。后来最著名的巴黎公社其实是对历史上的巴黎公社的模仿,表明自己才是城市的主人,要求市民自治。
其实巴黎公社暴动和国民议会基本是两条平行发展的线索。从古罗马共和国开始,城市里的流氓无产者就是暴乱和革命的主力军,并且被一些阴谋分子所利用。例如喀提林的阴谋、投石党人的动乱,近的也有美国城市黑人的暴乱。只不过城市公社暴动都是盲动,缺乏领导力量和革命纲领。这一次的巴黎革命恰逢三级会议,两下一结合就成就了法国大革命。
历史有时就是巧合。
圣巴托罗缪日事件时,查理九世22岁,王太弟亨利21岁(后来的亨三),阿朗松公爵赫丘利-弗朗索瓦17岁。瓦卢瓦家族还有三个直系男继承人,而且都已经成年(生儿子的几率不低的),纳瓦拉的亨利的王室继承权看起来还很飘渺呢,再说一般的说法是他是在新婚夜被人拿刀逼着改宗天主教的
路易十六1754年生,1770年5月不满16周岁就早婚了,新娘Marie Antoinette比他小一岁。两人婚后长期无子嗣,但没到十几年那么长。
路易十六的大舅哥约瑟夫皇帝是1777年4月访问法国的,路易听劝作了手术,次年(1778)12月生了长公主Marie Thérèse(那一年路易十六24周岁,实在是不算太老)。
又过了三年,两人生下长子Louis Joseph(1781年10月22-1789年6月,这位太子死于大革命前夜,不知这对路易夫妇又是何等打击)
过了不到四年,路易十六夫妇再接再厉,又得次子Louis XVII(1785/3/27-1795/6/8),这回几乎彻底打消了两个王弟的希望。
之后路易十六夫妇还有一个夭折的女儿Sophie-Hélène-Béatrix(1786-1787),从以上情况来看,普罗旺斯伯爵(路易十八)和阿图瓦伯爵(查理十世)早就应该绝望了,因为革命爆发那一年路易十六才35岁,应该还有生育能力,而他当时已经有两个男孩了。
就是一大部分贵族的官职和爵位是掏钱买的,人家已经预付了甚至还在付钱,没有理由再额外加税了,否则岂不是一个官位卖了两次?
哪里买官的人最多? 高等法院......
所以历史是最有趣的,可以反复看出趣味来,小时候中国历史教科书说科举制度不好,后来看到国外很多思想家赞赏中国的科举制,比如伏尔泰;现在才知道伏尔泰为什么赞赏科举制,因为他生活的年代,法国的卖官现象是最严重的(大革命一举扫荡了这些垃圾)。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基本上司法系统的官员全部(庭长/法官/推事/律师)都是买来官职的 穿袍贵族。
这个呢,是有历史原因的,原来西欧各国没有文官的,国王的文秘工作全是教士们管,教士是有圣俸的,有俸禄的圣职是可以转让的;后来兴起的文职人员主要是学习法律的俗人,这些人的职务也比附圣俸,可以有条件转让;查理九世时期,开始制度化,规定缴纳税金之后就可以转让或继承法庭的各种职务;波旁王朝太祖亨利四世时期,在一位王室秘书夏尔-波莱的建议下,制定了波莱特法案1604,法官如每年缴纳官职出让金的六十分之一,则1 他生前出让官职,税金减半;2 他死后,他的官职出让权属于继承人。虽然规定法官须年满25岁且获得法律学位,但年龄经申请允许后(估计也要花钱)可以不计,考试也很不正规,至此法官阶层几乎完全世袭,到路易十六时期,法官很多都是三四代的世家了
前面也提到了,有俸圣职也可以转让,事实上高俸禄的圣职的名义任命权属于国王(1516年博洛尼亚宗教协议,法王迫使教宗同意 法国教会神职人员由法王任命,教会收入大部分归国王,这些条款,已使法国天主教实际上脱离了教皇统治,国王成为法国教会的真正首领。),而实际上是高级贵族的财产(可以作为财产转让,价格由圣俸的多少决定),其具体的教会工作由低级僧侣代理(因此低级僧侣非常仇视吃喝玩乐不守清规戒律的高级僧侣)
严重的是,很多军职也可以转让,网上介绍历史上的达达尼昂(三个火枪手的主人公)的经历时有一段让人震惊的内容:1667年,国王买取菲利普·曼西尼的火枪队队长代理头衔,任命达达尼昂就任,年薪一万八百利佛,另年金六千利佛(火枪队与一般部队不同,队长是国王,正式队长名义上是队长代理,实际的队长代理则称为代理队长代理;达达尼昂原来就是代理的代理,现在国王亲自买下官职任命给他,这是殊荣,可是...国王原来把自己卫队队长的职务都卖了)
同样的情况,英国也有,塞缪尔-皮普斯得到亲戚三明治伯爵(Sandwich伯爵爱德华-蒙塔古,英国海军高级将领,在英荷海战中表现出色)推荐,任海军局书记(当时海军局共有四位高级职员,书记为其一),就有人买他的官职,但他没有卖。塞缪尔-皮普斯后来成为对海军局贡献最大的官员之一,他还曾经进入皇家学会和牛顿是同僚。
由于以上原因,作为法国文职官员主流的穿袍贵族,是不可能同意国王对他们额外加税的——尼玛,一个东西你要卖几次才满足呢。而他们对抗国王,当然是通过高等法院——对了,高等法院主管出版审查,在高等法院和国王对抗期间,许多攻击政府和王权的小册子被发行,不少还是法官们自己写的,无疑可怜的路易十六的“专制政府”无法限制这些书的出版....
wow里工会成就才10w只小动物,那可是几百人一起做的成就
这帮人都是用AOE打猎的吗
靠贸易起家的自由都市,富商,行会们内部协商制定的法规,游戏规则才是资产阶级升级到统治阶级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