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有点不负责任的感觉 -- 贼不走空
在报纸上,报导性的新闻是不能有这条“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的,报纸是要为新闻的准确性及正确性负责的。
一般报纸都有一个“社论”版面,通常会邀一些著名的社会人士写一些东西。在这个版面的文章就通常有这个条款。这样文责自负的方式,写手们也敢放开来写,不怕给报社带来(太大的)麻烦。还有读者来信这样的栏目,也通常会有这一条。
问题是现在的网络媒体,有些压根底就没有报导性的新闻,都是社论,那么就是这个媒体基本上没有“文责”。
这个东西是个时代的遗留物,要随着平面媒体的边缘化而做出调整的。不过你说他一开始就是没道理的,也是不对。
但是自己认为自己再正确,也仅仅是自己的主观看法,而不是客观看法。
每一个人的视野都是有限的,对于事物的了解理解都是有限的,所以没有一个人能够保证自己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毛泽东不能保证自己的话句句正确,爱因斯坦,牛顿,杨振宁等人也同样做不到这一点。
人需要三思而后行是正确的,人需要三思而后言也是正确的,但是不意味着你三思以后你说的话就是正确的。
做了要敢当,说了也要敢当,只要你不是故意的说错话,你说错了当然也要付出你的代价,诸如人们会不再那么相信你,人们会不再那么重视你的发言---换句话说你的社会地位,社会名誉会因此而下降。
但是只要你是无心犯的错,你的社会地位社会名誉会下降,但是不至于构成犯罪,但是你要是故意犯错,甚至事后还百般掩饰,那就不仅是社会地位,社会名誉下降的问题了,你要直接受到法律的惩罚
另外你还是不要评价我个人的身体情况,诸如什么走火入魔等等,这样的私人问题你可以给我私信,不要在公共论坛上发表。
你也替他们想想,就说淘宝,上千万件货品陈列,淘宝怎么可能一一核查是不是假货?要说根治,也不是没有办法,一旦发现立刻封店冻结账号并举报,估计能好得多。问题在于,工商局对实体店都不是这么干的,马云傻啊,对自己衣食父母下这么狠手?
传统媒体也是,每天就这么几个小时就得赶出第二天的报纸,还得能吸引人,排版校对一点都不能马虎,遇到个突发新闻就要赶紧换稿子——谁有时间亲自飞过去核实?没错,新闻总署确实有这样的规定
新媒体的日子更不好过,每天内容比传统媒体大了何止10倍100倍?怎么核实?法国杂志社被袭击了,全国都在1小时内发号外,你发一条通知:传闻法国杂志社遭到恐怖袭击,记者正在买机票,请耐心等候本报的现场报道?
这说的还是新闻,花钱花时间总还是有办法核实的。没有办法核实的东西多了去了,比如股评各种财经评论,这年头热吧?你要是说本报(本网)完成赞成版面所载内容并负完全责任——你觉得董事会有几条裤衩够赔的?要不你不办了给别人腾地儿? 还有上面网友说的社论,本来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各种评论,你非得说本报赞同甲方观点,这不是找抽吗?呵呵。另外,一个媒体只刊登一边倒的观点,把所有对立观点都丢垃圾桶里,似乎也违反言论自由的职业操守啊
我觉得虽然最近Google把不作恶的名声搞坏了,但是要说它是故意拿这个恶心TG我觉得也不象,在Google跟TG关系最差的那段时间,好像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来恶心TG。我觉得有可能是在那段时间内,中文用户搜索这个关键字的流量暴增,虽然流量总数不多,但增幅达到了某个阙值,所以搜索引擎根据什么算法自动把这个结果提前了。我觉得这样的优化从用户体验角度说很合理,只是没有考虑政治因素。当然这是我猜的,Google好像没有对这件事情做过什么解释。
最后问一句,你反感Google把这个88搜索结果提前了,可是现在国内的网络几乎不可能搜到这个结果的,你反感吗?那你还上国内的网吗?
不过你总结的很到位,大家都是聪明人,聪明人自私,自私的人不负责任,没几个人再相信什么“责任荣誉国家”。
但选择什么样观点的文章上媒体,且同质的观点占的比例,代表了媒体的观点。
根本就没有客观上绝对正确的东西,对错好坏都是主观上的,观点都是主观的,而且必定有人持不同观点,即使是民主自由人权。
只能以对方是不是故意使用错误的事实论据作为定罪依据。
很多事实是明摆着的,南方系一直炒作什么让领导先走这个所谓的新闻,但是一个基本事实:外地来的领导基本都死了
他们知道这个事实还炒作所谓的让领导先走,就构成为造谣。
企业行为监管靠人治觉悟良知不是办法,您一直强调制度化,有什么具体一点的思路吗?
媒体企业的自由度太大了,例如下文讨论的“1与天安门”的搜索关联,只要媒体想,任何数字任何字母汉字都能关联上天安门,甚至长期置顶处理。或者一件两千万北京人民都支持的政策举措,总能找到两个反对者,对这两个人的声音进行重点报道头版大篇幅循环报道也有很多高大上的理由:
1,关怀弱势群体。
2,言论自由,坚决捍卫他说话的权利
3,民主,尊重不同意见。
4,人权。
5,宽容。
6,客观。
……
看看我刚才的试验结果
Google现在变聪明了,输入1个2个字母全都是我曾经查询的连接。输入3个字母开始出现推荐内容。你看我输入了cha,按说cha开头的可查询内容可太多了,Charlie Habdo是突发新闻,按cha开头的关键字查,查询总数肯定也排在很后面了,最起码不可能是排名第一的查询。不过你看,Google的确在推荐这个。这就说明Google推荐的算法不完全是按你所想的查询总量来排序的,它会优先考虑到突发事件。这也侧面证明了我上文的猜想很可能是对的,你查询的时候,中文用户很可能查询这个关键字的数量猛增,导致Google在前几个推荐里选了那个关键字。
你自己可以试试其他最近引起大量关注的突发新闻,除了你自己常用的链接和搜索外,这些突发新闻基本上都在最前面几项。
Facebook连接着将近10亿用户),Facebook成为我们的声誉和消费习惯的托管人。
信息那么多,我们能得到什么信息,其实完全由托管人说了算。
“托管人”这个说法我是学习金融时报的用法,很贴切,华尔街是我们财富的托管人。
问题来了:如何以制度化来规范托管人的行为?
最好的产品不会出现在搜索结果的首页,信息与观点也是一样。
媒体监管建设的目标。
目前这个“托管人”有点为所欲为。类似金融资本家
物质~金融~华尔街
罗老弟,难道你也只是会空谈民主法制这些概念吗?没有人能给出实际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步骤么?
但一个是恶棍,一个是圣徒,你说我要帮谁说话呢?
媒体的传声筒是被资本控制的,因此对于舆论的掌控,也需要资本的制衡
中国的国有传媒应该发出所谓的正能量的声音
现在的问题在于中国的理论界的衰弱,不能对中国的体制优势进行更深刻更通俗的足以让一般的编辑记者们明白的阐述,因而中国的编辑记者们尽管身在国有传媒企业中,也相当部分的反对这个体制。
而昧国体制让中国很多记者编辑们非常的向往,与此同时,昧国资本又大力渗透,通过各种貌似私人的基金会形式给中国的报社,报社的主编们输送大量的资金,最典型的就是南方系。
中国的理论界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国有媒体要主导中国价值观,而对于外国的基金会,也应该要立法,规定报社,记者接受基金会需要公开化,如果一家报社,一个记者在接受基金的方面没有履行公布信息义务,就进行严厉的惩罚。
对于基金会所资助的研究如果存在着明显的错误,经过反馈以后还不改正错误,就可以认定基金会存在造谣的故意对基金会征收高额罚款。
总的来说,中国还是缺乏一个《基金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