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曾祖父之死 -- 往往外
统计局给出的数据非常可乐——那3年前后一年的出生数字畸高,特别是57年。之前数年人口增加总数大约在1000万至1300万人左右,但57年,人口突然激增1800多万,也就是说,至少多生了40-50%的人。
57年何德何能,怎么就这么适合生孩子呢?我查了一下,原来那年是中国最近的一个寒冷年,连海南岛1月都录得0度左右的最低温度,华南沿海录得零下3度左右的低温。那年创造的低温记录很多现在也没打破。看来天冷比较适合猫在被窝里造孩子。
除了天气够冷外,57年还有两个重要的事件,一个是反右,第二代邓生领导了扩大化,右派们气急败坏,只好多生孩子以图将来和平演变;另一件事是开始了大修水利工程。修水库时,青壮男子大多常驻水利工地,然后三过家门而不入时喜闻老婆怀孕了
58年即开始大旱,59-61年更是有记载以来罕见的超级大旱,不少地方400多天不见一滴雨。超级大旱和自然灾害对女性生殖系统的伤害一般而言没那么快恢复,但我们在统计数据上会惊奇地发现,第二年即1962年,居然比1961年多出来1400多万了。如果加上正常和非正常死亡之和,则该年出生率确实非常不一般。大家都知道,怀胎需要9个月,备孕需要多久就更不好说。至少,已经绝经的适龄妇女,不可能在还有大量死亡的1961年就为1962年准备好子宫。
至于那个1960年出生的人越来越多,就更可笑了,2000年统计的60年出生人数居然比83年统计的多出77万。本来嘛,天涯有人说中国的真实人口只有7亿时我还真担心了,但看到这个数据后又变得无比乐观,咱中国人是奥特曼,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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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面就分析了,其他因素当然不是不变的,但那些因素致死的基数本来就小,所以不太能影响整个人口曲线的变化。
你说的唐山地震,当然影响了76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因为造成24万死亡的地震不是年年有,如果我国真得年年都是地震死个7、8百万,那唐山地震的24万在一定误差要求下,在统计分析中也不是不能忽略。
请问在59年-61年间,除了饥饿外,还有其他能显著影响非正常死亡人数变化的因素吗?
出生率来自出生人数的统计,理论上的出生人口,是指分娩后的活婴,就算是出生人口,堕胎不算,死婴也不算。如果一个婴儿出生1一个月后死亡,那该怎么算呢?应该算出生1人,死亡1人。这是在理论上,但在实际统计中,尤其是农村在家分娩的,这种早夭一般都不报告,农民根本认为这是家里的私事。所以期待这些原始数据很准确,是不现实的,分析误差也比较困难,经常一个方法,结果就大不一样。
你说女性绝经和生育能力下降,这很简单呀,不就是导致出生率下降吗,各种统计都能证明这点,各种推导非死人数的方法也都考虑了这个因素,在逻辑上都没啥问题。所需要的是辨明出生率到底是多少,这的确是个难题,因为原始资料的统计误差显然不小,怎么处理的确很麻烦,所以我也不太期待有很准确的数字了。
如果我给的三年大旱和南方暴雨、雹灾都不算显著因素,那就没有了,呵呵,我没有更多的补充。
你说女性绝经和生育能力下降,这很简单呀,不就是导致出生率下降吗,各种统计都能证明这点,各种推导非死人数的方法也都考虑了这个因素,在逻辑上都没啥问题。所需要的是辨明出生率到底是多少,这的确是个难题,因为原始资料的统计误差显然不小,怎么处理的确很麻烦,所以我也不太期待有很准确的数字了。
我在这里给出我的疑问,你或者可以去看看?链接出处
要不你另开一贴吧,在国内能看到的版面,咱可以好好探究一番,咋样?明天还有很多事呢,我得休息了。
我什么时候对这个数据表态过相信还是不相信,我给你解释的是这个1000万的来源是公安部的户籍档案,这是有人特意说明过的。如果再加一句,在我所见的正经研究文章来看,他们对1000万的来源是公安部的户籍档案这个说法没有异议,而且绝大多数的人,认为公安部的户籍档案的统计质量,除了低于全国人口普查外,高于其他的统计数据。
请你看清楚我帖子的意思,我的确不是很有兴趣一遍一遍地重复。
不是这样的,这些灾是导致农产品产量下降,从而导致饥饿,饥饿如果过度,产生营养不良,而产生非正常死亡。统计都是这么统计的,所以有溺死、烧死这种非正常死亡方式,但从没有旱灾死水灾死,这种非正常死亡方式。
你可能会说旱灾水灾一样会导致因营养不良导致的非正常死亡,这没错呀,你可以回头看看我的帖子,与我的说法有半点冲突吗?
至于在三年里,是水旱灾等这样的天灾,还是疯狂征粮、乱指挥等那样的人祸,造成的因营养不良导致的非正常死亡多,我前面的帖子并没有涉及,请你注意,我不想一遍遍的重复。
如果你要我表态,我可以说的是,有些人认为的那三年是风调雨顺,显然不对,我同意从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等来看,那几年影响农产品产量的灾害偏重。但另一方面,我也不认为这些灾害能造成人口曲线的这么大的波动,尤其是有的自然条件差而且灾害重的地方,人口波动并不大,而有些传统产粮区,自然灾害也不是很出奇,但人口波动巨大,这反差证明了人祸才是主因。
地主有地,雇长、短工种地,自己不劳动,无论田少田多。我见过一个小地主,破落地主,只有20亩地,但是自己不干活,也不会干,过的日子也不算滋润,但是仍算是地主。
富农有地,雇长、短工种地,自己劳动,而且不少干,不是只捡麦穗哈,无论田少田多。
上中农有地,自己是主要劳动力,也雇工,无论田少田多。
地主和富农比较容易划分,富农和上中农的界线有时候会有点模糊哈。但是常见的富农和上中农都是种地好手,而且比较精明,会经营。
你比如楼主的跟帖中就有推算出死6000万的。你这里又说死1000万,信谁的?
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僧多粥少也就成了必然。
绝大部分都是别有用心的。当然他们在文章中都以“痛心疾首”的面目出现、都以“为民请命”的借口质疑,都向那些死了的人表示“哀悼”,好像他比死者的家属们更心痛、更悲哀。这是一种真正的伪善和矫情。实际上死者在他们的心目中就是个p!他们在意的是如果没有这些杜撰鬼扯的3000万“死者”,他们用什么更理想更犀利更“震撼人心”的子弹“愤怒地”射向中共呢?
这里提到的情况是笼统的三年困难时期的情况,虽然没办法做到具体数字和年份对应,但是希望能在整体情况上对你有些参考意义。
首先,土地数量的多寡是其中一个标准,但只是相对的。关键是“剥削量”。而剥削量的多寡标准,其实是个地方标准。客籍即便已繁衍数代甚至几十代,和土籍的矛盾依然是很重的,这个可以看当年在井冈山的土客之争。客籍受土籍排挤,大多避住山区,因此,客籍的地主标准,会比大多数地方的土籍低。
土改一般而言不是一次完成的,很多地方搞过二次土改(《翻身》里似乎有描述,记不得了)。土改时,家里有无参加革命的,并不是划分成分的考虑标准,不少中共高官的亲人在土改时被镇压了,这也说明了有无烈士不影响成分划分。当然,各地宽严标准不一,但对老区来说,参加革命的太多了,出烈士一般不会影响成分。
对于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完全不从事生产的人几乎没有,即便是地主也会从事一部分生产,但是雇工(长短都包括在内)比例高,且地主的生产资料比较全面。
楼主提到过自家的生产资料占有情况,我前面看漏了
那么,是否应该是地主就看剥削量了。有资料说过某地有个寡妇,家里仅2人,土地和生产资料也不多,但由于缺乏劳动力,因此长期雇工,在土改时便被划为地主。
故有没有剥削,家庭劳动力数量是非常关键的因素,劳动力少,雇工是必然的。按楼主所言,楼主曾祖父的家族是个大家族,也许整个地区都是同姓同宗同族的,但在土改时,是按分家后的财产和剥削量来划分的。即便雇佣的是同族同宗的人,如堂兄弟侄儿什么的,也算剥削。
按楼主自述,其曾祖父家土地不少
土地这么多,劳动力只有一个,雇工恐怕是没法避免的,何况自家尚有榨油坊,全部是楼主曾祖父自己做?不太可能吧?楼主曾祖父有山林良田和祖上留下的田地,咱就算在农闲时的农活可以自己做完(其实也不大可能,因为他家还有榨油坊呢),在农忙时,如播种和收割时,不雇工是完全不可能的。当然,你也可以说他家用的是换工方式解决的,即农忙时有多余劳力的家庭帮楼主曾祖父家,农闲时自家以工补偿。不过农民都是很实在的,在农工不值钱的农闲时换工,怕是没人愿意吧?何况楼主曾祖父家还有榨油坊要伺候,不太可能有余力换工。
也可以假设楼主曾祖父家用生产资料换工,比如说先让有多余劳动力的人帮工,然后用大牲畜补偿对方的劳动力,这个也是可行的,但这样的做法,几乎可以说是典型的富农甚至地主的做法,且由于楼主曾祖父家劳力太少,雇工或换工数量肯定多,在划分成分时,很难避免地主帽子。要知道,在很多地方,以大牲畜换工,也会视为剥削的。
既然有这么高的剥削量,成分就应该不止上中农了。至于是富农还是地主,要看剥削比例,你说的“地主完全不从事生产”的说法绝对了,在大部分地区,地主也从事农业生产,但剥削量高(比如说占到8成等等),因此楼主曾祖父的成分怎么也不会是上中农。
还有个bug
其实算是重灾区了,山东的灾也很厉害,四川似乎不算,只能算是中重灾,这个比较奇怪。当然,也许是我没看太仔细的缘故吧,最近有点忙,没时间整这事,过了5月下旬就有时间了,到时准备研究一下。
回忆录这个东西,比较局限,必须和其他资料对照着看。比如说吧,我父母都是东北的,虽然那3年他们已经毕业了,在武汉工作,但家里的情况还是很了解的,亲人里也有不少农民。我家的姻亲来源,全部是四川、安徽、河南的,呵呵,当年的重灾省,虽然都不在重灾区。四川的是成都北边、安徽的是安庆附近,河南的是临颍。如果我把他们的亲朋遭遇视为全部事实,就会认为这3个省都没有饿死人,因为他们的长辈都没见过饿死人更别说人吃人了。
现在的问题是,统计局的资料没法信,我既不信95年的114万,也不信2011年的一年1000万。具体到底如何,我也不知道,所以真的希望能有个调查,必须有名有姓,至少,能在当地找到具体信息,否则都是据说听说啥的,对了解真实情况不利。
你链接里说
这个工作光靠民间做比较难,必须拿民间数字与官方数字做比较。
还有一个就是避荒人数。河南和安徽不少地方有逃荒的习俗,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消除。我儿时就见过河南乞丐,那是文革期间了,那三年,不少河南、安徽、山东、四川人逃荒去了新疆,成为现在新疆汉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当年的农垦部也组织了不少人去新疆。所以说完全不让逃荒肯定是不符合事实的,但某些地方不让大量逃荒是不是事实,我不知道。如果灾荒严重,怕是很难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