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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适度批评开胸验肺的医院合乎情理——从一个医生的角度来说 -- 良金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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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样很好

指出问题在哪里,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何改善或者解决问题。比一味开骂要有建设性得多了

家园 权限,权限,如何才能真正理解和运用
家园 当时情况下不冒违规风险医生能否实现助人愿望?

我觉得 这一点需要注意:张海超最终并没有打破程序。他用了一个超乎寻常,令人痛心的方式得到了程序的认可。

即便如何痛骂或者指责“流氓指鹿为马”,但是我们中的每一个,恐怕也都会认为,最佳的解决途径,还是改善,加强程序建设,让张海超们可以放心,舒心的有个“按程序说理的地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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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里,张海超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呼吸科,或者病理科的诊断。真正有力量的,是他的肺,和从他的肺里取出的标本所做的切片。

开立的诊断是不是严谨,非常重要;有没有资质,是下笔之前应该斟酌的问题。

而拿出来这个诊断书,有没有正的效果,则是另外一件事。其实一家普通医院的涉及职业病诊断的诊断书,法律效力可能是有限的。它在整件事,发挥的最大作用,是激起了媒体的反应和广大网友的支持。

对于医生来说,可能另拿一张纸,给防治所写封信,在那里,明确写上自己的意见,认为是尘肺,把这封信交给张海超后,会不会取得同样的效果?

家园 作为一个低年资医生,感觉郑大一附院没有做错

只能说,河南的职业病鉴定太乱了。

国家规定,这个病确实是要由职业病专门机构出具的证明才能证明确立,但不是否认了别的医生(主要是呼吸和胸外科)没有能力做这样的鉴定(只是说他们的鉴定结果要走职业病所这个机构),因此楼主的概念搞错了,这个就和肺结核等传染病一样,要求在传染病医院治疗,但别的医院肯定可以诊断和治疗的。

郑大一附院,这次做的比较滑头,但是出发点确实为了张。由于外院(包括北京协和等国内牛逼的顶级医院)都可以确定了是尘肺,但是河南职业病所不承认,你没有办法啊(如果仅仅是看片,可以有强词夺理的说法,毕竟片子不是金标准)。那么什么是金标准,就是病理学检查(这点,我认为张背后有高人指点)。如果拿到了病理,这个就没得说了。

楼主是肿瘤科的,一个影像学上的占位性病变,可能是良性也可能是恶性,如果我作为能发报告的人,坚持说是良性,其他人都说我是恶性,你能说我是错的么。所以,河南职业病所就占在这个立场上说话,大不了你说我技不如人罢了。只是这次张来了个釜底抽薪,通过新闻把职业病机构的嘴脸曝光了而已,狠狠的打了zf和职业病所的脸。如果不曝光,职业病所看到结果立马承认,他们也就会说我们技不如人罢了。

家园 不同意“所有医院可以诊断治疗传染病”这种说法

感谢回帖。

很明显的例子:03年非典。就算是某家医院愿意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患者也不敢在里面住:你们会不会治呀?再说其他患者怎么办?你这家收治一个,我这家收治3个。整个白大褂群体,不是变成传染源了吗?

有收治传染病/职业病的综合性医院,见于2种情况:1,实力超群,在当地一统天下,所以大而全。虽不能兼顾所有,但许多大类的疾病在那里都有一群医生收治。就给新人一个印象:所有的病我们都能治。代表性的就是几家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联合——单独一家也做不到,往往互补存在。但是,请注意:这类医院的一个重要的体制就是各学科之间,频繁会诊(不属于自己科的病,找别的科医生来看)。患者的出院诊断上可能有20-30个病,是多个学科的多位医生所开立。如果你说每家医院都是什么病都能诊治,那么依照这个逻辑往下说,每个科是不是什么都能诊治?落实到每个医生个人,是不是也什么都能诊治?那还分学科干什么?

我觉得,将来更应该实行”专门医“制度。不能随便哪个学科的医生在情况不紧急的时候,随手给患者下个降压药,高血压简单,吃这个吧,我治过(几例),好使!

第2种情况,就是医院的带头人是能人,把社会的正式规则、潜规则,和老百姓琢磨的很透。医院的体制也很灵活。这个就不是我能说的了——也许百无禁忌更好,但是还是觉得可以有合理的条条框框。

还有另一种情况:我对这个体系的理解错了。想来也有可能。每位同行,是不是都很头痛那个错综复杂,几日一变的医保制度? 毕竟是做技术的,实际遇上问题,就报医务部。更请arao河友和各位达人分说分说。

家园 您引用的法律条文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法律上,“可以”、“应当”、“必须”之间是存在差异的。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是根据通常的含义,“可以”并不表示其他方式是不允许的。

家园 作为年资比你可能高一点的医生

我觉得河南卫生管理部门的做法更可取,郑大附一院做错了该通报批评,但是他们的合理申请迅速予以批准。我对管理部门刮目相看。(当初出AIDS的丑闻时对他们臭骂加痛恨).

家园 那我要恭喜你了,全国网民又站在了你的对立面

自己可以去网上查查看,为卫生厅叫好的就2、3个人

家园 可笑的是他们根本没申请。
家园 三种力量

第一种力量是行政权力:职业病防治所。它为什么在各大权威医院都诊断了的情况下、一定要利用权力阻止“尘肺”的诊断?未必是针对一个个人,可能当地潜在患者很多,这个口子不敢开,一则影响地方经济,二则影响领导官声。为什么很快对开胸的医生和医院立即作出惩处?因为突然出现了“开胸”这个办法,本来是严阵以待你奈我何,突然一条小路抄到了他后营,你说要不要立即堵死?后人效仿怎么办?权力之下,一堵就堵死了。

对于第一种力量,我有两种感想:一、我到了一定年纪之后就非常后悔年轻时没有做官的志向,现在这后悔又泛上来,做官真是很爽的。二、河南之外省份的医院能不能提供一种开胸手术的特殊服务?似有商机存在。

第二种力量是专业知识的力量,体现在楼主身上。你的主贴、以及其他帖子令我印象深刻,医学以及相关规定的知识都很精湛,逻辑异常清晰。读完主贴我就明白我只应该虚心拜读,对于一些河友引用专业知识和楼主分庭抗礼的勇气,我钦佩不已。

对楼主的专业知识我很赞赏,但倒也认为理应如此。任何人从事一种职业,都应该对自己的专业有这样程度的了解。你作为一个医生,如果对此一事件的看法和我这个普通网民没有特殊之处,那反而比较奇怪了。我对我自己专业领域,大致也能说得头头是道,本应如此。

对于知识的力量,谁都不能忽视。实际的例子,主刀医生获得了一个可以接受的惩处,表明行政权力也不敢太过分。网上的例子,有河友不同意楼主的观点,但也没有人太过分,基本以礼相待,因为你专业。如果是老肥我发的贴,即使文字一模一样,此刻估计也是满地找牙中。

第三种力量,勉强名之为“道德的力量”。我不是做官的,也没有专业知识,但我可以爬上道德的小山,居高临下向你们扔石头。一块石头你不怕,我们就自动聚集,一有风吹草动不论青红皂白大家一起扔。此种力量不及行政力量有组织,不及专业知识力量有质地,但是爆发起来蔚为壮观,在现实中起相当的作用。

做官、做中官、大官的毕竟是少数,专业知识也只管专业那一块,出了这一亩三分地就不管用。为了保护自己,人人都不免一时需要爬上小山扔扔石头。对于上山扔石头的号召主动响应,卖力支持,我认为,是中国目前一种现实的道德。如同老大娘上车你要主动让座,有不平事上网你要往前凑合,凑合凑合,凑合凑合,也就凑合过去了。

关键词(Tags): #社会通宝推:烟波钓徒,
家园 Re 三种力量

感谢你的回复。

第一种力量确实强大。如果大家都能在六扇门里“修行”的话,会结出很多善果。至于商机,还是没有人把握为好。可能无论是医务界还是所有听说过这件事的人,都会希望张海超们可以更简单的捍卫自己的权益,也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第二种,您的评价太过了。这个帖子纯属一点个人浅见。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件事。如果能让2,3人觉得有所借鉴,已经足够欣喜。谢谢你对专业知识的赞赏。

觉得你说的“道德的力量”好过几十年前听说的“媒体的力量”或者“报纸的力量”。就像你说的,每个人发的帖子是不起眼,但是千百个帖子汇在一起,形成的舆论的力量不可小视。但也可能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可能需要在有些时候稍微谨慎对待自己发声的工具,想一想是不是真的站在高的那一边。

家园 “职业病鉴定资格”是个烫手山芋

私下揣摩,大型医院未必乐意接受这个资质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做这个鉴定不会给自己的职业生活带来什么好处,而需要面对可能受了损害的人的沉甸甸的目光,而去挑战资本。

也许很多医生,职责所在的时候会选择负责的写出对自己看到的片子的诊断。但是未必有很多医生,愿意主动去趟这个深水。

对于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来说,因为是我的政策才造就得你这么强,所以要这些医院回报,承担社会义务。大医院态度并不积极,可能也在情理之中。

“大型医院参与职业病诊断”的出台对于需要鉴定的人来讲,更像是一件好事。所以,欢迎的态度似更可取。

家园 问一下出处?
家园 当天, 新浪都有报道。你去百度一下吧

当天,新浪都有报道。你去百度一下吧.如果没被删,你就能找到。

家园 改成职业病医院还是要认证,但是可以选择异地的认证医院

效果同样有效

这样可以避免本地的医院拒绝做出对当地势力不利诊断的问题。

异地的医院,只要通过认证就证明有资格诊断,没理由限制必须在本地作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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