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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不知哪个专家想出这个鼠首兔首“无法入境”的馊主意 -- 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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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还真以为你是核心呀。。。连ZF人员都不是。。。。

你还真以为你是核心呀。。。连ZF人员都不是。。。。

还来什么

You are too simple and so naive.

这年头,,,买不起镜子,还有一个办法呀。。。

连这都想不起来???

笑S。。。。

你那是英语吗?你比核心差太远了。。。连学舌都不会。。。。

笑S。。。。

不对
家园 不对

根据相关规定,一定年代以前的和一定类型的文物,是禁止出境的,这些就属于规范之列;而划定范围之外的,也就是可以自由交易的,比如清朝的一些瓷器,本来不属于规范之列。

本来就是中国的东西,岂有禁止进口、不许回家之理?难道流失文物回家,还有不允许的道理?就这么说吧:请回答:申请原产于中国的文物入境,有可能不批准吗?答案是没有。因为我们的文物政策就是确保珍贵文物不能流失境外。

你自己也说了,偷渡出国的人再回国,确实要经过法律途径,可是会把他们拒之门外吗?我国法律只规定有驱逐外国人出境,只要是中国人,就是犯了什么大罪,也是回国来坐牢,怎么也不可能不允许入境的。

你说:“所谓的“无法入境”,指的是无法“合法”入境。”那就更不对了,因为“无法入境”本身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事实、一个捏造的荒唐的理由。基于这个假说上的解释,自然逻辑就不通了。

家园 你自己才是不懂

出境入境许可只是一种说法,现在的问题是,作为卖主,佳士德必须保证他们提供给买主的这件文物完全合法。

但国家文物局说得很清楚了:这两件东西是赃物,不可能承认它是合法流通的文物。

这样购买者即使拿到东西也无法在国内流通,那他的利益岂不是得不到保障,他当然有权不付钱了。

佳士德坚持拍卖一件有法律问题的商品,他们不负责任谁负责任?

家园 谁在想当然?

嘿嘿,想当然?恐怕未必吧。佳士得官方网站上白纸黑字的这条明文约定,以及国家文物局的《关于审核佳士得拍卖行申报进出境的文物相关事宜的通知》,给了蔡(或者说中国)极大的操作空间。最关键的问题是,蔡拍下兽首后,谁必须提供给蔡相应的拍品证明文件以证实这件拍品的合法身份?是佳士得!谁有权审核这些文件的合法性?是中国海关!中国海关会接受这些文件?当然不会!既然手持《关于审核佳士得拍卖行申报进出境的文物相关事宜的通知》的中国海关不可能接受佳士得出具的兽首证明文件,那么对于佳士得来说,它提供给买家蔡先生的拍品就是不完整的,因为拍品的合法文件缺失!蔡先生作为买家,大可以把这些文件摔在佳士得的脸上,大骂佳士得无能,连份文件也搞不定。佳士得连屁也放不出一个!

家园 你这法国凳子坐得还真彻底。

要证明屁股决定脑袋也不用这么卖力吧。

蔡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这么折腾根本无所谓,几件破铜烂铁不能吃不能用的也根本上升不到什么民族脸面的高度。这件事情归根结底就是个到底是谁在找谁麻烦的问题。阴谋诡计想那么多干什么,只要想想若干年前谁卖都没有问题,如今这法国人一卖他怎么就有问题了呢?

家园 托儿?
家园 送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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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双响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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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激动啊,搬个凳子围观

可怜我昨天的热闹没凑上,密码忘了!

家园 请看3月4日北京晨报相关报道

拒付理由被指牵强

对此理由,业内人士认为有些牵强,蔡铭超在作出购买决定前并不知道“兽首的非法身份”,最初本意是真要掏钱购买的,是在相关通知出来后才觉得无法办理入关手续,最终决定拒付。但是据有关人士透露,蔡在实施决定前,国家文物局的通知未出来前,曾经与友人王定乾通过电话联络,当时王定乾先生提醒他要“三思而后行”,可见其理由并不充分。况且,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的有关人士曾经表示“蔡的行为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因此,到底是先期策划还是后来改变的计划呢?成了一个悬疑。

佳士得称不会送货

  

佳士得拍卖行一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佳士得公司和苏富比公司一样,都没有为顾客提供送货的义务,即不可能将兽首送到指定收藏地——厦门。一般规矩是:竞买成功后,付款、货主验货、提货,其过程中的报关手续都是顾客自己办理,如果顾客有要求,拍卖行可以协助托运、上保险等,但费用都由顾客支付。此外,佳士得公司明确要求,员工不得为顾客携带拍品,这是因为在运送的过程中存在风险,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麻烦,公司员工绝对不可为任何买家送货。  这位资深人士还告诉记者,关于兽首买受人资料信息在拍卖之后就已经被锁住,除了总部外,外围人士很难知道是谁买了兽首,就连是否真是蔡铭超购买也不能得到肯定。不过,根据佳士得拍卖行的规定:即使蔡铭超是最终的买受人,只要不付全款,他对两件兽首就不具备拥有权。

业界忧拒付遭效仿

  

但是“不付款”一事在国内的拍卖行人士却有着不同看法——担心此举遭人效仿,为日后的正常拍卖工作带来麻烦。

  记者了解到,蔡铭超的举动在国外拍卖会上非常少见,因为拍卖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量力而行也是许多国外大藏家的行为准则,只要不是拍品的质量上存在问题,很少发生诸如恶意不付款的问题。相比之下,此类事件在国内拍卖会上却时有发生,而且已经成为了让国内拍卖行棘手的“三角债”问题。因此,诸如蔡铭超的行为已经成为了让国内拍卖行深恶痛绝的大问题。

蔡铭超或面临刑罚

  

“不光是有一个高额赔偿的问题,还可能牵涉到刑事处罚的问题。”海外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成员之一的律师徐表示,根据法国法律,“拍卖中如果构成欺诈或者恶意串通”的话,将会受到刑事处罚。他称,如果佳士得公司追究蔡铭超的法律责任,蔡铭超的民事赔偿数额将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往最坏的想,蔡铭超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但这个刑罚不会很重,在几个月到几年之间。”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杜永浩律师认为,是否追究付款责任以及是否采取法律途径,取决于拍卖方。“但从交易本身而言,佳士得未必会吃亏,而且佳士得还可能再次对兽首进行拍卖。”杜律师认为,佳士得不大可能会追究蔡铭超的法律责任。

  晨报记者 白明辉  未署名处均为晨报记者 杨玉峰/文

家园 最新发展:蔡某人拍卖后拒付款项不是第一次,是有前科的

但与前天很多人喝彩相比,蔡铭超的“诈拍”行动昨天受到更多的批评。人民日报下属的《京华时报》昨天引述中国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主任赵榆说,这等于是在外国人面前自毁中国人的信誉。在海外拍卖时,一般会员或老主顾是不需要保证金的,纯粹凭信誉。蔡铭超打着中国人责任的名义出尔反尔,实际上是让中国人在国际大型拍卖会上失信于人

  

对于蔡铭超声称他代表所有中国人参与竞标,《东方早报》引述国家文物局一名资深文物专家说,蔡铭超只能代表他自己,他没有权利代表所有中国人。蔡铭超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

  这名专家透露,蔡铭超拍卖后拒付款项是有“前科的”。早在几年前,蔡铭超曾以1亿1600万港元(约2320万新元)在苏富比拍卖会上拍得明朝永乐年间释迦牟尼坐像,拍卖后蔡铭超也以暂时没有这么多钱为由未付款,拍卖公司追款追了一年多,才讨得拍卖款项。

家园 估计送回家欢迎,买回家不行。因为好像参与了赃物买卖
家园 没什么问题

这规定只是给佳士得上眼药的。这规定只针对佳士得,别人拍卖的,或者协议购得的都不适用。

以后中国人基本不会在佳士得拍文物了,很多中国文物的交易价格就会暴降……中国人会花1000万美元去买印加帝国的一根普通石头柱子吗?同理,外国人也不会以离谱的价钱买中国文物的。佳士得就没办法从中获得超额利润率,卖家也别想借此大赚一笔了。

不能拍卖,通过谈判收购时就好砍价了。

迪斯尼有一部喜剧片《捕鼠记》,很有意思,刚好也是拍卖东西。

家园 支持一下伍洋
不对
家园 跟你说话真费劲!

本来就是中国的东西,岂有禁止进口、不许回家之理?难道流失文物回家,还有不允许的道理?就这么说吧:请回答:申请原产于中国的文物入境,有可能不批准吗?答案是没有。

你要先弄清楚合法流出境外文物和非法流出境外文物的区别。对于合法文物,买回来当然没问题。但对于非法文物,就不能以购买的方式入境。要入境,先要解决法律上的问题。

举个例子,一个小偷偷了某个收藏家的一幅宋代字画文物。公安局正在立案侦查,这时候你能不能花钱从小偷手里把字画买回来?显然不能,因为这幅字画现在的首要身份是赃物,其次才是文物。它只有在结案之后,除去了赃物的身份,然后只能归还收藏家,而不可能给你。

具体到鼠首兔首,它们对中国来说,其首要身份就是赃物,其次才是文物,而且拥有者是国家。将来回归中国后,首先是除去赃物的身份,然后归国家所有,在这期间花钱买它们也不能永久持有,就像你从小偷手里买字画一样,钱花了,东西也拿不到手。

兽首回国,蔡先生也拿不到,当然有理由拒绝付款了。

你自己也说了,偷渡出国的人再回国,确实要经过法律途径,可是会把他们拒之门外吗?我国法律只规定有驱逐外国人出境,只要是中国人,就是犯了什么大罪,也是回国来坐牢,怎么也不可能不允许入境的。

这难道不是同样道理吗?兽首回国,入境可以,但也要到博物馆“坐牢”,不可能归蔡先生。

要是你在中国当老板,肯花钱从国外雇一个偷渡出国,回国必然坐牢的人吗?没错,他当然会入境,但等着他的是牢房,不是你的公司。

对中国来说,自然会让他入境。但对你来说,他算“能入境”呢,还是“不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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