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粤食之一]吃穿山甲 -- 无酒
穿山甲又名地老鼠,此名不行于市井,只是酒店与食客间的一种默契。因为它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你如果公然在酒店问有没有穿山甲吃,会吓坏大堂经理的;将这物事称作地老鼠,就如将猫头鹰称作“夜游”一样,是老广们实用性和灵活性的完美结合。穿山甲生活在深山老林,昼伏夜出,很有点神秘感。故老相传,说穿山甲常常躺在地上诈死,还会放出一种臭气引诱蚂蚁,待群蚁毕至,都钻进它的鳞片里时,这家伙爬起来跳到水里,让蚂蚁浮出水面慢慢享用。事实上,并没有这么复杂,它只是到处找寻蚁穴,找到了,就伸出长舌舐食。穿山甲披坚执锐,最擅掘土,虽然没有土行孙那样夸张,但一头扎进地里,你用锄头在后面追,无论如何都赶不上。正确的做法是不要掘土追赶,相反要将洞口的土夯实,穿山甲不能将前面的土拨到后头,这样就能把它封在土里了。过去南粤多此物,常常会爬进山民的家中,但山民是最怕它来作客的,因为它的特长是掘土,给人某种不利的联想,解决的办法是给它披红戴绿送回深山。医家常常用穿山甲入药,据说用它的鳞片作药引,可以治好晚期鼻咽癌;某人有胃溃疡十多年,医生给了个偏方,是用穿山甲的胃囫囵煮了,然后整个吃下去,里面多是稀奇古怪的东西,难吃得要命,但吃了几只还真的好了,也算是有所补偿。不过现在很少这样奢侈的吃法了,因为这东西难捕捉,尤其要命的是美味非常,价格也特别贵,一斤大概要卖到350元。拿过一只来,穿山甲便踡作一团,咋看让人无从下手,但大厨师呵呵一笑,用刀在它脑袋上一拍,穿山甲就晕厥了,吐出了舌头,将舌头一剪,就杀死了。穿山甲的吃法似不多,一是以血焖饭,粤人曰大补;二是用以打“边炉”(火锅),清甜爽滑;三是斩件后佐以嫩姜,文火焖之,两小时后连锅端来,揭开锅盖,浓香满屋!只是此物贵重,一般用以招待贵宾,但待贵宾不可无酒,亦不可少酒,举杯数十回后,但觉天高云淡,俗虑尽消,不得已只好张口一吐,唉,暴殄天物啊!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方知世上曾有此物……
不用说穿山甲,鳄鱼现在都有养的了。
穿山甲四季均可繁殖,1公配4母,每年至少产2胎,每胎1~2只,初生仔无鳞,色白,以母乳为营养。体重在达到250克以后即可独立生活,自己觅食。
穿山甲一般一只200克体重的小苗养至冬季体重可达到500克左右。
如果不能繁殖,也就是养大了再宰掉,数量还是不断减少
种苗供应如果有问题的话,那是很难人工养殖的,比如鳗鲡。
交给有关部门,用于在适合地点放生。
如果猪牛羊也那么稀少,那也是保护动物了。
前一阵大葱写的熊猫系列就是个例子,萨大不还说以后可以养个熊猫当宠物吗?
保护动物?人才是保护动物,真要饿极了,保护动物一样可以吃,中国飞行员的救生手册上就这么写的。
也就有望摘帽嘛。单纯保护,肯定不成。要是能搞成个猪肉价的十倍以内,肯定没有人去捉野的吃了。
我就是说普通的情况下。我的态度是,既然穿山甲还是国家保护动物,我们就不应该去吃它,我们好像还不缺这口肉吧?如果象总桶说的“商业化做得好,野生种群稳定”,那等它摘掉“保护动物”这个帽子以后再吃也不迟。
在法律法规实施的方面我们不妨“死板”一些,因为太多人过分“灵活”和“变通”了。
如果法律法规真的不允许人工养殖穿山甲做肉食的话,怎么解释这个差不多形成一个完整链条的产业,难道都是当地政府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对于猎杀食用野生穿山甲还是要坚决打击的,如果能够把这条路掐死了,一个像它这样食物来源不愁的物种就能自然恢复种群数量。
现在市场有这种需求,不是严令禁止就能阻断的,马克思不都说了吗:300%利润,断头台什么的,禁止反而抬高了价格,对野生穿山甲来说更危险,这事宜疏不宜堵,可以因势利导,人工养殖就是条出路嘛,劝人们不要吃,你能说服每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