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什么让球是不符合公平精神的 -- 【子衿】
所谓照例献花,是说俺D花是只认ID 不认贴
说正格儿的吧,俺比较同意楼下踢细胞兄弟的看法。再补充点我的看法。
那个时代的让球行为,是基于那个时代中国体育界的 mentality 的。是个神马 mentality or mind set or whatever 捏?说白了就是体育比赛是政治任务!
上级领导根据某个运动队在国际上的相对水平,制订一个目标:俺要拿三块金牌。好!任务下达了,该如何完成这个任务就看运动队的领队 教练 和队员如何运筹帷幄 如何场上拼搏啦!
需要提醒的是,上级在给运动员制订那个政治任务时,并未考虑到靠某种手段获得冠军后,这个冠军头衔的荣誉感成色如何。
既然如此,领队和教练自然也不会带着子衿MM今天这种 mentality,担心耍手段夺得的冠军缺乏荣誉感。他们的目的很纯粹 --- 就是要拿冠军。这种情况下那种绝对的体育精神自然会放在第二位,让球也就成为天经地义的事。
然后,中国培养运动员的体制,以及运动员命运受制于国家,这两点,又决定了“让球”策略基本可以得到顺利执行。
今天的情形已经变了,体育比赛中的政治份量大幅降低,公众对追求个人利益/荣誉也越来越宽容理解甚至赞赏,所以今天如果再出现“让球”情形,相信会遭到相当的争议。
所以呢,我的意思是,不宜抽象地说“让球”对还是不对,而应将其置于一个特定的时空环境下。
此其一。
其二,运动项目与运动项目也有很大不同。
我上文说过,如果今天的乒球再玩儿“让球”,估计会遇到相当阻力。但“让球”的做法在乒球队应该还会存续下去。但如果哪位告诉我说网球也能玩儿让球,我一定当他是大脑进水~ 好比说桑普跟张德在美网半决赛相遇,胜者对阵克拉季赛克,桑普那天下巴磕抽筋儿不在状态,眼看不敌张德,于是美国网球协会趁休场时跑来劝小张让球?哈哈
说白了,有些项目,从队员的背景,到培养体制,再到该项目的传统,一直就是集体主义的;而另一些新生项目,则在所有方面都是个人主义的。因此在前者,用集体的实力以增加夺冠机率的做法,就比后者的让球更易为人所接受。所以在谈论“让球”是否正当时,也应该考虑这个因素。
其实我在这里发的第一个贴就承认,当年那种体制下
让球是有其合理性的,80年代以前中国,乃至包括东
欧苏联参加世界性的比赛,就是冲冠军去的,那里面
有冷战的阴影,东西方两大阵营对抗的因素,这种时
候,别说让球,就是犯规,吃药,只要不让对方抓到,
拿到冠军,为自己争气,是顾不得是不是有荣誉,别
的国家是不是认为这是公平竞赛的, 也顾不得是不
是会得到对手真正的尊重的。
但是到80年代,事情就开始变化,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在
世界上,更多的不是扮演和其他国家对抗的形象,因此
奥运会,国际比赛中通过公平竞争赢得真正的荣誉和尊
敬当然也就更重要,而相对以前只看重集体主义,压制
人才和个性, 重视对个人价值的尊重这个问题也逐渐
浮出水面。看看乒乓球女将中除何外,曹燕华,陈静,
焦志敏都是或激愤,或伤心地在状态最好的时候离开国家
队的,曹燕华曾不无酸楚地提到,如果我当初有后来邓亚萍
这样的环境,。。。,言下之意,她也会有这样的辉煌的。
作为一个仅仅因为抽烟,谈朋友就被压制的天才运动员,
她是有资格说这种话的。
变化么,就有个起点,何智丽让球时间就是事情的起点。
看事情要看当时的历史环境
不能完全按现在的想法理解当年的事件
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嘛,所谓的公平,如果是朋友之间出于兴趣之战是可以实现的,在现实社会中,体育比赛的结果牵涉到国家、教练和队员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谈公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所有的比赛除了要有实力外还要讲谋略。也少不了场外交易什么的,中外概莫能外。最明显的就是每次世界杯的东道主都能抽到好签、速滑和长跑比赛中几个队员配合用领跑的战术打乱对手的节奏消耗对手的体力。这都需要有牺牲者。再比如国内的乒乓女队都有男队员陪练,女队员出名了,那男队员是不是也会有被埋没的委屈呢?
什么不是投机呢?有个现成的例子:1988--1994年的瓦尔德内尔。他击败了中国队所有的选手,他的冠军才是货真价实,无可非议。也正是如此,虽然他毁了马文革、王涛一代人,他还是深受中国乒乓球队的尊敬,即使到了刘国梁、孔令辉等新一代起来,仍旧视老瓦为前辈。
那个时代的老瓦,无论中国队让不让球,都可以夺冠。(这里只谈体育精神,老瓦在技术和战术上的创新就不说了)。因为碰到某个队员就不能夺冠,还把原因推到让球上,这叫什么事啊?
每个人生下来的遗传资质就是不一样的,后天的营养经历更是千差万别。体育比赛实际上比的就是这种不平等。体育规则的制订缩小了过于悬殊的不平等,但绝不是全部。
一个好的规则能够使有实力的选手有更大的概率获胜,这个实力包含的东西可以很广泛。队友的配合、写作甚至牺牲也是实力之一。
只要规则没有说不准让球,让球符合规则,这就公平。
问题的关键有两处:
其一,规则没有特许中国让球,很公平。
其二,中国队水平强太多,能出赛的名额太少,让球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最公平的规则,应该象网球那样,记分排名,每年的赛事,只准前若干名的乒乓球运动员参赛,象大满贯一样一路打上去。
只是这样一来,前一百名的球员,恐怕有八九十名都是中国队的,到时候又有其他人嚷了。
至于说对观众不公平,要看对什么观众了,象我这样的,只要中国队能拿金牌,我照样开心捧场。
你无非想说不让球夺冠也不光彩罢了,可惜这种道理站不住脚。因为照这么说82年中国男足被做掉是投机失败,“不能出线就把原因推在假球上,这叫什么事阿?”
不多不少,输新西兰5个,让中国和新西兰打附加赛
中国自己没打过新西兰,然道不是实力不济?
而是投机失败,如果沙特没放水就是投机成功
在河里潜水好几年了。众位大佬知识广播,实在插不上嘴。这次说到让球,本人喜欢羽毛球,略有些想法说一下。
首先说明我理解中的理想状态单项比赛是什么样子的。理想状态的单项比赛,其目的是对世界上最强的一些选手分出高低上下。因此每个队员都只对自己负责,唯一的目的都是争取尽可能好的名次。不考虑国家,交情等等和比赛本身无关的东西。从比赛的过程讲呢,应该是循环赛,每两个对手都要碰面,以胜率决定名次。比赛时的状态呢,应该是每个队员从始至终保持同样的状态,使得不同的选手碰上同样的对手时收到完全相同的考验。客观的环境,比如温度风力,也应该是恒定不变的。这样决出的名次,完全由选手本身的实力决定,货真价实。
在讨论实际情况和这个理想情况的偏差前,先说明一下在这样的理想状态下,某国家的运动员取得金牌仍然是这个国家的巨大荣誉,因为是这个国家培养了他。所以有人说国家奖牌榜的存在就是对单项赛中分工协作的默认,我是不认同的。
还有人说队友的牺牲也是本队员实力的一部分,这我也不能认同。比如某人得了世界冠军,潜台词就是当时当地,他是世界最强的个人,有队友什么事么?没有。
当然,以上理想状态的比赛是不可能实现的。任何对这种理想状态的偏离都可以说是一种不公平。那么不公平的主要来源,我认为有三个,赛制,运气,人为操纵。
1。赛制。由于时间等等限制,循环赛制通常是不现实的(即使现实也无法保证参赛者的状态始终如一)。唯一可能的替代者是淘汰赛制。一个典型的问题就是比如a>b>c>d,结果b碰上a,c碰上d,a,c晋级,b吃了亏。因此采取淘汰赛制导致前八前四等排名失去意义。但是对冠军的影响不是很大。更重要的是,现今不存在更好的赛制。
另一个有关赛制的不公平是参赛人数的限制。假设决赛阶段有32个名额,理想状态下,应该是世界最强的32人参赛。最接近的解决办法是采用排名制。但是有时候为了运动的推广普及,众乐乐,会采取对国家或地区进行名额限制的办法。这种限制很显然是偏离公平原则的,影响了最终排名的准确性,但是对冠军的影响仍然不大。
2。运气。包括对手状态的起伏和所谓签运等等。对排名和冠军的归属有相当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无法消除的。
3。人为操纵。主要就是各种各样的假球,抽签猫腻,场馆处理,等等。对排名和冠军都有相当的影响。
我们很清楚地看到,虽然导致不公平的因素很多,后果比较严重的是运气和人为操纵。但是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运气是无法控制的。能控制的,只有“人为操纵”一项。这也是为什么一般说“不公平”指的都是这一项。举个例子,大家买彩票,乙出一块钱,甲出了十块钱。最后乙中了。这是运气导致的不公平。但是如果有人事先告诉了乙中奖号码,这就是人为导致的不公平。虽然结果一样,但我们一般不说前者是“不公平”。
足球:中国队希望沙特阻击新西兰(投机)---沙特放水(中国队投机失败)----中国附加赛输给新西兰(实力不济)。投机失败和实力不济并不矛盾,如果真有实力就不用投机了
乒乓球:a希望乙阻击甲(投机)-----甲胜出(a投机失败)-----a输给了甲(实力不济)
如果您还不能理解,我只好说
像88--94年的瓦尔德内尔,从来不担心中国队让球。这才是真正的世界冠军
绝对的不公平当然是不存在的,客观条件所致,
但人为操纵的不公平,则绝对是有损于参与操纵者的荣誉,这要是放在其他地方,操纵也就操纵了,什么荣誉没有人在乎,但是体育比赛么,要得就是荣誉,我们作为观众,在乎的也是荣誉,奥林匹克章程提倡的也是这种精神,当然“公平精神”也就重要了。
这是陈静的看法:
第一,我认为让球肯定是不好的,我们运动员平时的训练非常辛苦,好不容易有机会在国际大赛上比赛,让他们让球是非常痛苦的事情。第二,让球是一种欺骗行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这和歌手假唱没什么区别。
看体育比赛就是一种娱乐,就同看歌手唱歌一样,
哪个歌手假唱,就是对观众的欺骗,打球也一样。
当这个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他运动会涉及有民族,国家荣誉成分在里面时,这个公平,就不可能是绝对的了,因为也已不再是单纯的体育竞技,这场竞争演变成了国与国之间的力量另一种抗衡。
没有那个国家是把奥运会单纯看做体育比赛而已的;运动员们也知道自己不单单为个人而战, 否则,这运动员比赛下来还报什么国籍,还奏什么国歌,就直接亮名字,发表个人得奖感言就得了; 观众们看见精彩处都会喝彩,但对于最终领奖台上的那个人,他们是有针对性的期待的。这些都没法让比赛绝对公平。
跳出中国,跳出小山智丽这个圈,就算是看看欧洲,看看美国的国际体育赛事,他们依然会认定国家荣誉才是最高的。简单的例子就是:美国在两次奥运失利后施压国际蓝联,从此,奥运会篮球赛向职业选手敞开了大门,于是美国的“梦之队”隆重登场------后话就不评说了,这至少是美国为了维护篮球霸主地位的一个策略,这对于象美国这种篮球职业化商业化水平发达的国家来说是很有利的,相反,对于篮球职业化商业化水平不发达的国家则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