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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赵燕的案子出结果了。大家对结果有何看法? -- 老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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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赵燕的案子出结果了。大家对结果有何看法?

    美聯社9月8日報導稱﹐陪審團在美國聯邦法院西區法庭宣布涉嫌毆打趙燕的國土安全官員洛德斯(Robert Rhodes)無罪。洛德斯被警員從法院的後門帶離﹐他沒有對此事發表任何評論。

    一年前在美加边境旅游遭到美国国土安全官员殴打的中国天津籍女子赵燕,一年后再次出现位於美加边境的水牛城。连日来,地区法庭举行听审会吸引了众多媒体目光,但赵燕的伤势也似乎不能证明洛德斯(Robert Rhodes)“打人无理”。9月8日,陪审团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商讨,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宣布洛德斯无罪。

    美联社报导称,洛德斯在警员的陪同下从法庭的后门离开,当审判结果被宣布后,他没有对媒体发表任何评论。洛德斯的律师科恩(Steven M. Cohen)告诉记者说,他的当事人曾被威胁会将其整死。陪审团的决定可能引起中国媒体或官方的愤怒,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洛德斯将免于10年牢狱之苦。

    对于这一案件的法庭审理,7日在水牛城就已经结束,检辩双方当天分别向法庭进行了总结性陈述。检方认为,被告涉嫌侵权一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应判有罪;辩方律师表示,原告证据不足,警员洛德斯执法得当,侵权案不成立。当时,里根律师楼中国部主管孙兰涛评论说,庭审形势对赵燕有利,20多名证人的证词对洛德斯有相当负面的影响。

    按照规定,法官已经提醒陪审团,要用法庭准许采用的证据作为投票决定被告是否有罪的依据,否则法官有权推翻陪审团的裁定。不过仅从目前来看,洛德斯“打人合理”已博得认可。曾有前FBI的探员、警察局的督导和警方标准程序专家李维尼帮其作证,称由于洛德斯当时无法知道赵燕是否身藏武器或者毒品,而且赵燕的抵抗又非常激烈,只能当场制伏。

    8月30日,赵燕案件在水牛城正式开始审理,第二日,赵燕曾在法庭上痛哭失声,然后指着洛德斯说:“就是他打的我,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他的那张脸。”此后,双方?枪舌战,直到庭审结束当日也丝毫没有减少,彼此都在做最后的冲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致对方于不利的机会,由此可见赵燕一案庭审的激烈程度。

    2004年9 月,罗斯李根律师事务所向美国国土安全部和其它机构提交了索赔意向书。意向书指出,美国国土安全部警员置规章制度、法律和合法程序于不顾,对其当事人赵燕进行殴打、非法监禁、非法拘留,从而侵犯了赵燕受到美国宪法保护的权利,使其遭受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索赔1000万美元

    • 家园 问个俺关心的问题,如果民事诉讼赢了,这一千万怎么分,要上税吗
    • 家园 情理之外,意料之中,没什么可奇怪的,要是不这么判倒不像是美国了。
    • 家园 这个案子的关键之处,应该是 Rhodes是否过度使用暴力

      她自己跑到了国土安全部的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引起的老美警察的怀疑。她最大的错误是不应该在警察命令她不许动的时候采取了反抗行为。当时警察采取暴力手段制服她是绝对合理的,每一个有北美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赵确实是犯了大错。关键是警察制服了赵之后还有继续殴打的行为,好像有过度暴力的嫌疑。

      赵的问题是她到现在还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还是认为警察不改对她使用暴力。她的攻击点还是在警察不该使用暴力手段制服她,而不是攻击警察对她过度使用暴力,所以她没有赢的可能。

      另外,赵本人的可信度实在成问题,在法庭上作证是又肆意发泄自己的情绪,更加让陪审团觉得她情绪有问题,说的话靠不住。

      她的律师水平不怎么样,没有选对突破口,又没有给赵充分的指导,致使赵在法庭上的表现一塌糊涂。而且对辩方律师提出的赵的签证问题准备不足。

      以下转贴

      赵燕为什么会输

      法律专家列举赵燕“五不该”

      今天早晨,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中西比较法教授王威,他就赵燕在案件发生时和法庭上的一些不当表现,分析了赵燕败诉的原因。

      越来越多的案件表明,在走出国门前,国人除了应知晓所处国家的风俗习惯外,更应补充一些中西方法律差异的知识。本次赵燕被打但仍然败诉,与这些知识的欠缺是脱不开干系的。

      1 当时不该手掏包

      记者了解到,本次庭审中,被告辩护律师一再地强调,洛德斯的所有做法,均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大原因就是赵燕在案发时的不当表现。

      几位证人及洛德斯本人都证实,当时在美国国土资源部警察叫“别动”时,赵燕的第一反应是“手掏包”,“在那种紧张的时刻,我们很难弄明白,赵燕把手伸进包里到底是想干什么”,洛德斯当时讲。

      王威告诉记者,美国的治安法条例与中国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别动”一词的含义,美国法中的别动就是不要有一切动作,包括手、语言、身体各个部位,哪怕动一下手指都会被认为是要采取行动、抵抗被捕,警察可以采取必要行动,包括开枪直接击毙嫌疑人。

      在中国,别动的意思就是不要再跑了,当赵燕被美国警察命令“别动”时,虽然马上就站住,第一反应却是把手放进包内,掏自己的护照。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警察的殴打、喷辣椒水的行动就被认为是在履行公务,属正当范围。

      2 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在国外,一些场合即使不作说明,闲杂人也是不得入内的,而国外这样的场合一般并不加以特别说明,全靠“自觉”。

      被告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一再说明,赵燕当时未经允许就进入了美国国土资源部设在美加边境上的办公室,并向内探头张望,此时两位警察刚刚抓捕到一名携毒人员,又看到了向内张望的赵燕,就跑出去实施抓捕,再加上赵燕的不当举动,这一系列做法符合逻辑。辩护律师紧紧抓住这一点,指出洛德斯是在执行公务,并没有不当举动。

      “在国外,除了不知道的地方不要随便进入外,与自己无关的事也不要参与,比如街上有人打架,围观就是不当举动。因为警察赶到后,为了调查,很有可能把所有在场人员全部带回警察局询问,如果你有不诚信记录,警察甚至可能认为你涉案。”王威告诉记者。

      因此,在出国前,了解所到国的法律是很必要的。

      3 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当庭指出,赵燕的签证本身就非法,这一点在当时引起了陪审团及法官不小的震动。

      赵燕所持的是商务签证,目的是赴美商务考察,但在美国的活动却是办木材加工厂,超出了签证规定的范围,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赵燕的身份已经构成了非法。

      王威告诉记者,实际上,被告律师指出赵燕身份非法用意是在让陪审团相信,赵燕有极大的不良信用表现,这大大削弱了赵燕的证词分量。

      “在美国法庭上,法官和陪审团除了对证词本身正确性进行判断外,更注意的是证人本身的信用记录,而这些信用记录则全部来自细节”

      而在中国法庭上,即使证人有不诚信记录,法庭上也不会当作重要证据指出。

      因此,当赵燕被指签证非法后,陪审团当即表现了“相当的惊讶”。

      4 当庭痛哭表现不当

      王威告诉记者,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上,当庭的情感流露都是不理智的做法。

      在中国,法官只考虑证词及证据,证人、原告或被告的陈述,只是起到说出证词、提供证据的作用,感情的流露不会起任何作用。而在美国,这一点体现得就更明显,而陪审团的存在又为“当庭痛哭”加上了不确定性。

      “在那里痛哭流涕,可能会得到很多陪审团的同情,但他们没有证据就没法支持你,因此这种同情起不到效果,但很可能会有少数陪审员认为,你的哭是在夸大,有另外目的,反而会引起他们的反感。”王威告诉记者。

      在法庭上,赵燕在自己的陈述时间内,当庭痛哭,并屡次中断了作证。而洛德斯从始至终则“正襟危坐”,陈述时没有情感因素表现。

      5 不懂法庭程序

      从赵燕在法庭上的表现来看,她并不了解美国法庭的审判程序,而这是语言不通外的另一个“弱势”。

      在法庭现场有个细节,赵燕的陈述完成后,在法官宣布休庭前,赵燕突然提出要再说三分钟,当即被法官制止。事后有记者问起赵燕的陈述内容,她告诉记者,“我要说,我是美国人的朋友,我是来旅游的游客,你们不该打我,不该打一个游客。”

      “在中国法庭上,证人、原告或被告要求追加陈述是可以的,甚至法官有时也会要求证人追加陈述,但在美国法庭上,被告、原告双方证言时间要体现公平性,一方15分钟,另一方就只能15分钟。”王威告诉记者,其实赵燕后来公布的陈述内容,对案件判决的作用并不大。

      ■庭审回放 陈述事实当庭痛哭

      8月30日,赵燕出庭作证。

      当天赵燕早早坐在了听众席上等待,之后,她在翻译的陪同下进入了法官旁边的证人席上坐下。检察官马丁对赵燕进行了询问,包括赵燕来美的原因、公司情况以及去尼亚加拉瀑布的经过。说到大瀑布时,赵燕在庭上第一次哭了出来。

      说到被打的经过,赵燕陈述,自己当时只看到一名警官从玻璃门里冲出来,表情"异常凶狠"。"我下意识想跑,但我没有跑,因为我觉得警察可能会开枪,我想我没有做什么坏事,可以向警察解释"。那名警官出来之后,赵燕用简单的英语说:"我从中国来,我来美国做生意,我的签证在我的包里"。结果,那名警官一只手示意赵燕手不要去翻包,另一只手伸向身后,拿出一个小罐子来,突然对准她的脸部、头部、脖子猛喷。赵燕称自己当时什么也看不见了,被吓坏了,以为自己要死了,眼睛辣得无法形容。随后,就感觉到自己头部受到重击,一下子便跪在了地上,后来有人踢她的脸,再后来自己被一个人踹到腰部倒在地上。说到此时,赵燕已是泣不成声。

      赵燕说,后来她被带入一个办公室,两名女警察看她可怜,就往她脸上擦某种药水,当时头上、脸上包括鼻子全是血,但擦过药水后血不见了。

      轮到辩方律师科恩发问。科恩盯住赵燕来美的邀请函和商业签证有效期问题大作文章,甚至问了她许多关于木材湿度以及度量方式等技术术语。法官多次提醒辩方注意不要纠缠无关的问题。

      在最后被问到你认得出现在法庭上的那位打你的警官吗?赵燕再度大哭,并伸直胳膊,用手直指台下起立的洛德斯---"我怎么能不认识他?!我一生都会记住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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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赵赝凭什么让陪审团信任她?连她是谁现在都搞不清楚

      而且在警察执法的时候居然动手反抗,这出国前就没有人告诉她一些到米国要注意的常识吗?

    • 家园 换成一美国人这么干,照样被揍.

      此女人支出国家的大旗为自己谋福利而已.

    • 家园 【文摘】是真是假?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凤凰卫视消息,中国公民赵燕在美国被殴打一案,9月8日在美国水牛城宣布庭审结果,打人凶手洛德斯被判无罪。

      赵燕何许人

      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到美国去?网论的声音开始走向深入。

      赵燕的官司按程序开展的同时,她的家乡天津的媒体开始了另一番工作:寻找她的家人。当地媒体可能想从中国人最重亲情的角度,找出她的老母亲,出来控诉一下。谁知,这一找,竟没找着。 

        据《每日新报》7月26日报道,记者根据赵的身份证号码,可以肯定赵燕的户籍原属地就是在天津市红桥区,但该地址的居民都对此事一无所知,也不清楚赵燕的最新住址在何处。同一天的《城市快报》也有同样的报道,他们声称从24日起即开始寻找赵的家人,但根据已知线索,经过30小时搜寻,依然没有一点结果。更令人奇怪的是,对赵燕自称任职的“兆淼公司”的寻找也没有任何结果。 

        27日,天津《今晚报》报道,由于赵燕本人赴美出境时在有关部门登记的家庭地址和所在公司不准确,记者经多方努力查找赵燕在津家中情况均未有结果。

      昨日凌晨2时许(美国时间26日下午3时许),经过长途连线,记者终于从美国方面获得了一个重要而令人兴奋的线索。据一位始终参与报道赵燕事件的记者透露,赵燕曾经在某学校任职,并于2001年下海经商。根据这个宝贵的线索,昨日早上8时许,记者来到该学校,通过学校人事处试图查找赵燕的情况。

      赵燕今年37岁,假定其18岁开始工作,那么她的人事档案应该在1985年就开始建立。昨日早上8时15分,记者在学校人事处处长的帮忙下,开始翻找人事档案,从1985年一直查到了2004年,19年间的数百页人事档案记录都被筛查了个遍,但也没有找到一个叫赵燕的教职员工。

        10时许,在专门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老师的帮助下,记者开始查找学校学生的档案。推算赵燕18岁入学,22岁学成毕业,从1985年查找到1989年,4年的学生档案,竟然也没有发现一名叫赵燕的学生。虽然在2000年的档案中找到一名叫赵艳的学生,但该生年仅二十来岁,与记者要找的赵燕年龄、外貌特征等均相差甚远。

        据一直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老师回忆,在他的印象中,确实没有一个名叫赵燕的学生。此时,恰巧碰巧到一名来学校找资料的老师,当得知记者正在寻找一名37岁、曾在学校任职的名为赵燕的老师后,这位老师说,“我自己就是38岁,也曾是学校的学生,一直以来我对同学都很熟悉,在我的印象中是没有这么一个叫赵燕的同学的。”据这位老师讲,她从19岁开始进入该学校,就读4年毕业后,到目前为止一直在该校任教,因为所学专业的特殊关系,入学人数不多,大家更是彼此认识,除了有一个同学叫陈燕,根本没有叫姓赵名燕的人。

        至此,此线索只得就此搁浅。

      赵燕是公费出国旅游?

      十四天中,四男三女用去了34万元 。

      赵燕事件发生后, 记者速赴天津,多方寻找赵燕周边人士,并写作了此文。但由于此文角度与主流报道有若干不同,所以该报决定先在内部选摘刊登以听取意见。该文全长一万三千字,下面是部分摘要。

      一、 赵燕是哪个公司的人?

      目前报道中,赵燕一直被称作是天津从事健身器材的商人,那她是那个公司的人呢?却是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天津某报记者曾到某外贸公司找寻过赵燕,但该公司人事部却明确表示他们公司没有赵燕其人。

      到目前为止,大众不知赵燕倒底是干什么的?但可以肯定,赵燕是有单位的,并且可能还有一官半职。赵燕不是一个去游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她是和她的团队一起去的。只要问一下她团队中的其他人,赵燕的单位之谜也就可以解开了。

      现在的情况是,团队中的其他人从媒体的视线中消失了。赵燕被打,国人群情激奋。可为什么带队的团长不出来说放呢?这其实都是有原因的。因为赵燕,以及和赵燕在一起的这一批人,是在公费出国旅游。

      二、 赵燕团队出国的理由

      赵燕不是该团领队。她们的团长是天津某外贸公司的副总罗亚闰。这个团出国的理由是考察美国SCA公司健身器材的制作工艺及讨论双方的合作事宜。记者在采访此事时,运气好到了天上。天津一位朋友得知记者来天津,设宴请记者吃饭。席间,又请别一位朋友作陪。谈到赵燕事件时,朋友的朋友说,这事他清楚,因为赵燕团就是他办公桌对面的同事经办的。

      朋友的朋友说,赵燕团原本是走天津外经贸委这个渠道申请出国的,因为健身器材的进出口也属外经贸的范畴。但不知何故,天津外经贸委没有批给他们。于是她这个团托关系到天津科委,以考察健身器材制造工艺的名义申请赴美。由于关系较硬,所以在天津科委那里一路绿灯。

      在赵燕事件发生后,曾有记者到天津外办去打听她的情况,被告知没有她的记录,其实这是正常的。就天津而言,有三家口子可以申批人员出国,一是外办,二是外经贸委,三是科委。赵燕因是从科委口子走的,所以你到外办是不可能查到她形踪的。

      当得知记者正在采访此事时,朋友的朋友感到自己有些失言,再三要求记者不要写他说的话。由于目前赵燕事件已上升为国与国之间的外交事件,而且国人情绪又是一面倒地支持赵燕,所以他不想为此事惹上麻烦。

      三、 赵燕团出国路线

      该团是7月12日进入美国的,首站为旧金山。承接赵燕团出国事宜的是天津国旅。赵燕团商务考察的行程摘抄如下:旧金山---夏威夷---拉斯维加斯---体斯敦---达位斯---迈阿密---华盛顿---纽约---洛杉矶。天津国旅的报价为:每人49000元。

      根据天津国旅提供的行程可以知道,在赵燕团进入美国十多天后,她们还没有到达SCA公司所在地洛杉矶。她们团是想在游览尼亚加拉大瀑布后直飞洛杉矶,在到SCA公司进行公务后,然后回国。

      业内人士在看了赵燕团的行程后,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一般而言,入境后总是应该先完成公务才对,不然签证时没有理由。但不知赵燕团如何会直到回国前才安排公务。再有就是她们从尼亚加拉大瀑布出来后,由纽约到洛杉矶,再到登上回来的班机,其间只有五个小时的间隔。如果拔除飞机误点因素,她们的公务也最多只能进行一个小时。要是其间时间上稍有闪失的话,公务活动则不可能进行。

      四、 赵燕团出国的费用

      从赵燕团上报天津科委的申请来看,此次她们去美国,全部费用应该由SCA负责。但真实情况如何呢?熟悉其中情况的人士就笑着说,现在那有这样的好事?在中国目前所有的公务出国申请中,百分之百都说由外方负责全部费用,但实际是95%以上是由自己承担费用。

      为了证实此种说法是否正确,记者通过美国朋友联系SCA公司。该公司承认访问邀请是他们发的。但为发这个邀请他们也是犹豫过许多的时间。因为赵燕团来美十四天,只到SCA公司半天,其他时间无法知道该团的行踪。由于访问邀请是SCA公司发的,所以这个团在其它十三天里如果发生意外的话,SCA公司是要负责任的。开始时SCA公司怕负责任,因此邀请迟迟未发。后来是天津方面承诺以后合作,SCA公司这才勉强发出了邀请。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承担赵燕团的全部费用?

      赵燕团一行七人,四男三女。这样的安排应该说并不合理。因为三女要订二间房,但浪费一个床位,从节约费用的角度看,这样的安排有点问题。

      赵燕团一行七人,每人49000元。也就是说,十四天中,他们用去了34万元。当然这还不包括礼品、小费之类的支出。

      是美国令我们愤怒,还是赵燕让我们愤怒?

      虽然美国警察当时正在执行公务,但也绝不能成为可以对无顾人们施以暴行的借口,美国警察的行径让国人愤怒。这是原则性的问题。所以,当我国外交部照会美国时,办予以的支持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赵燕们是否就让我们没有愤怒了吗?应该也是有的。

      反腐倡廉这么些年一直在进行,别的不说,公费出国旅游是已经成为了一个常见到人们开始麻木的腐败情形。虽然中央对公费出国旅游三令五申有许多的规定,但一个我们不得不遗憾面对的事实就是,公费出国旅游愈演愈烈。赵燕在美国被打事件有偶然因素,不过要是公费出国旅游没有铁腕手段加以控制。

    • 家园 有很多疑问

      其一,这位天津女商人到底去美国干什么?她是什么身份?其自陈商务考察和旅游,但是对方律师找到她实际行为的不符点,使其签证成为非法。有关这方面的背景内容,可惜,中国的报道从来未曾涉及,因此,不免对中方报道赵案件的其他内容的可信程度和片面性都打个问号。

      在没有了解全貌的情况下,愤怒和声讨都有些虚。

      其二,此案是在美国审理,需要按照美国的逻辑来分析。诸位很多人都参加过GRE或者GMAT考试,其中的逻辑题(例如Critical Reasoning)是很典型的美式逻辑推理,而我们感到难度挺大,主要是习惯了中式思维,差别太大。而此案的陪审团是按照美式逻辑来判断的。因此不能按照中式思维方式去抗议。

      其三,中方政府(外交部)的介入是否合适?美国也闹过大笑话。有一位高女士被中方扣押,美国国会强烈谴责并且施加压力把高女士当英雄接回美国了。可是不久后,美国检察机构却查实了高的其他犯罪行为,议员大人们的确尴尬,动用外交努力象英雄一般地接回来一个出卖美国机密的罪犯。

      此为浅见,请诸位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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