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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 徐纯和事件与母女在派出所“发飙” -- 孟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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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知道执法记录仪有没有普及到民警这个级别

                                                                      ,车站视频是远景摄像机,分辨率不高,不可能有远程麦克风。

                                                                      泰瑟枪只有湖南长沙之类的省会城市的特警才有,能发射橡皮子弹的2005式左轮也只有长沙之类的省会城市才有(可能是学香港用左轮)。

                                                                      按警员的说法是他放开徐后,徐才说这句话的,不是放开前说的,你要么采取有罪推定,认为警员撒谎好了。否则采信这句话的说话时间的话,就不能认定警员在明智徐还处在激怒状态下就放开了他。

                                                                      警员说这就是为什么他隔着栏杆突然拔了一次枪,但对方没拔出刀来,所以又把枪放回去的原因。

                                                                      ————

                                                                      在对方没有放狠话的情况下,一个警员,会因为矛盾并不激烈的暂时扣住了一会儿浪费的一点力气这样的小矛盾,就会在摄像头的监视下先做出拔枪动作,再放回去。

                                                                      为以后作伪证说对方放了狠话做“准备”,同时也构思好了后面一系列的防卫挑拨动作,那只能证明他是一个潜伏进来的高智商变态杀人狂,潜伏了几十年,今年发作了~~~~

                                                                      和着中国这么危险了啊?我觉得信了这个逻辑比信了截·访逻辑还要糟糕。

                                                        • 家园 你的跑题能力也是一流的

                                                          不过我也理解,比不过就跑,非常正常。

                                                          • 家园 核心内容是跑题

                                                            科学的方法论是复杂问题抓住核心实质,上面说的过个问题就是核心实质,徐与警察发生的问题的实质就是徐与警察开枪前的冲突是执法还是不是执法,执法的认定标准问题是此事的核心问题。

                                                            你的观点是只要上执勤时间内,警察的行为就是执法。我的观点是,警察是不是执法的依据是警察的行为是不是在以控制事态恶化为目的。不是,那就不算执法,是,那就是执法!

                                                            不知何处跑题!

                                                            • 家园 勇气可嘉

                                                              居然往回跑了。

                                                              核心内容是这句话,

                                                              以上一系列行为让人得出的结论是这个警察是和徐在做私人的打斗

                                                              出自这里;yaho138:要不是我表述有问题

                                                              然后就是我说的,由于警察当时是在执勤时间,他用暴力制伏徐某,当然不算是私人打斗,这是国家赋予他的权力。

                                                              然后你跟我说什么“警察下班碰到强盗小偷,去抓就是私人打斗了”,出自这里:yaho138:还在狡辩

                                                              这难道不是跑题吗?我跟你讨论过非执勤时间的事情吗?徐某一案中,警察是在非执勤时间吗?

                                                              不过还好,现在总算兜回来了,开始讨论“核心实质”,勇气可嘉,应该给个赞。

                                                              所以还是值得说两句的:

                                                              警察是不是执法的依据是警察的行为是不是在以控制事态恶化为目的。不是,那就不算执法,是,那就是执法!

                                                              我就顺着你的逻辑往下推:

                                                              按照徐某的行为来看,在警察出现之前,开始在公众场合闹事,警察开始徒手控制徐某,不果,接着转身跑去拿警棍,徐某并无趁机离开,反而追上去,用力踢门,说明徐某没有平息事态的主观意识。

                                                              相反,警察是在使用警棍,被夺之后才拔枪的,说明警察是在使用其他武力无效之后,最后才使用致命武力的。

                                                              从实际效果看,徐某在警察不在场时就已经扰乱公众秩序,打斗时乱扔自己的老母小孩,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如果警棍被夺,警察以及其他乘客的安全会受到严重威胁。

                                                              因此,警察开枪确实是“控制事态恶化”,所以按照你的定义,该案的警察确实是在执法。

                                                              鉴于你的实际逻辑能力,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这次我采用你的定义,并非意味着我放弃了我自己的执法定义,你就不要白开心一场了。

                                                              • 家园 啧啧

                                                                这么快不坚持自己的观点,要以我的观点谈了啊!

                                                                你的观点是执勤时间内,警察的行为就是执法,那我提供的视频中被打的两人是不是被执法,阻止打人的小伙子是不是在阻碍执法,你自己按自己的观点给个明确的答复啊!

                                                                绕过核心观点,来讨论之后的细节,转进好快啊!这算不是跑题能力第一!

                                                                • 啧啧
                                                                  家园 所以我说你的逻辑能力有问题嘛!

                                                                  我那招叫做打蛇随棍上,用你自己的定义,得出与你自己相反的结论,唉,这么漂亮的招数,真是俏眼做给瞎子看了。

                                                                  我都说了没有放弃我自己的观点了。

                                                                  鉴于你的实际逻辑能力,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这次我采用你的定义,并非意味着我放弃了我自己的执法定义,你就不要白开心一场了。

                                                                  你还就真的白开心一场了!!

                                                                  你给的那个视频,警察是否在执法,能够说明徐某一案中的警察是否正在执法吗?

                                                                  来来来,露两手来看看,把你的逻辑摆出来再说。

                                                                  • 家园 是啊,没放弃那就回答问题吧!

                                                                    你的观点是执勤时间内,警察的行为就是执法,那我提供的视频中被打的两人是不是被执法,阻止打人的小伙子是不是在阻碍执法,你自己按自己的观点给个明确的答复啊!

                                                                    • 家园 唉,又开始跑题了

                                                                      那个案例跟徐某这个案例有什么关系呢?

                                                                      都说了不相关了,那视频我没浪费时间看,我也无法确认那个是否执勤时间,就算那个警察是在非法执勤了,能够证明徐某一案中的警察就不是执勤了吗?

                                                                      刚表扬你跑回来,现在又跑题了。。。。

                                                                      • 家园 这是跑题吗

                                                                        你连用自己的标准评价都不敢用,却一口咬定你自己的标准没问题!

                                                                        标准都不统一,去讨论问题,那不是对牛弹琴!有何意义!

                                                                        先把标准搞清吧!

                                                                        你的观点是执勤时间内,警察的行为就是执法,那我提供的视频中被打的两人是不是被执法,阻止打人的小伙子是不是在阻碍执法,你自己按自己的观点给个明确的答复啊!

                                                                        评价完,至少我们可以来看看,是不是有统一标准的可能性,再说吧!

                                                                        • 家园 请问我什么时候回避过了?

                                                                          我们一直在谈徐案,你硬要拉我去谈另一个视频,这不是跑题是啥?

                                                                          要你露两手逻辑证明两者关系,是我要求太高,不好意思。。。。

                                                                          • 家园 呵呵

                                                                            ---

                                                                            被图床折腾得厉害,实在没折了,只能文字描述了

                                                                            ----

                                                                            庆安事件,是一个相对场面多,复杂的事件,我们如果要认定警察是在执法,击毙是合法的,那么,我们首先要确定的是什么是执法(A),然后要讨论警察的行为是否是符合执法(B),然后要讨论执法过程中开枪行为是否必要(C)。才能讨论清楚,警察的击毙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而长沙警察殴打路人案件,则相对简单。我们只要明确什么是执法(A),事件性质就可以确定了。

                                                                            现在我们有两个不同的关于什么是执法(A)的认定标准,现在我们要检验这个标准的对错,那么我们用长沙殴打路人案件这个相对简单的事件来评判这个标准之争,怎么是跑题呢,来吧,让我们明确这个标准吧!

                                                                            你的观点是执勤时间内,警察的行为就是执法,那我提供的视频中被打的两人是不是被执法,阻止打人的小伙子是不是在阻碍执法,你自己按自己的观点给个明确的答复啊!

                                                                            视频地址:http://v.qq.com/cover/q/qv0w9nre2l5zxy9.html?vid=m0016ye0mlj&__t=1&ptag=1.weibo&_out=102

                                                                            答复吧,按你的A标准给出答案吧!

                                                                            • 呵呵
                                                                              家园 唉,以为是什么高招

                                                                              看在你辛苦码字的份上,还是应该回一下的。

                                                                              我的逻辑以及定义一直都是很明确的,还是引用我的原话吧:

                                                                              判断是否私人打斗很简单,就看当时的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否就在警察的执勤时间。

                                                                              先让我猜猜你的意图,你是想只要举一个反例,就推翻了这个定义,从而就证明了徐某一案,警察的行为就是私人打斗,而非执法,

                                                                              我没猜错吧?猜错的话,请更正,没错请继续。

                                                                              这么看,你是有点进步了,可惜内力不足。

                                                                              让我解释一下吧,这句话里面有三个限制条件,两个是明显的,即警察和“执勤时间”,另一个是隐含的“当时的行为”。

                                                                              徐某一案的警察的“当时的行为”是什么呢?他是在使用暴力,制止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起因就是徐某在扰乱公共秩序,没有异议吧?)

                                                                              那么,要怎样才能推翻这个定义呢?你可以举一个反例,满足三个限制条件,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执勤时间,另一个是其行为是在用暴力制止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而警察又偏不是执法,这样就可以推翻这个定义了。

                                                                              然后在看看你自己举的例子:

                                                                              同时我也说过前天发生在我所在城市的一个案例,警察酒后开车,并殴打路人,至一人多处骨折,一人多发软组织挫伤,这两个被打者在警察殴打时不敢还手,只是蜷缩在地上的情况下,连续殴打了近十分钟,其间有路人劝说,还对路人动手动脚。后被人群围观,事后,警方官方说明是,双方冲突,至一人轻伤,媒体的报道医院的说法是,一人昏迷,多处骨折,现在在ICU,暂无生命危险。

                                                                              你觉得有什么对比性吗?限制条件满足了吗?

                                                                              视频就不看了,我的时间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我宁愿花在跟小女聊天上,而不是浪费在这些不相关的论据上。

                                                                              • 家园 脑补吧

                                                                                你的标准又加字了?又有隐含条件了,拜托,你把你的标准写全吧,

                                                                                标准之争,你又开始引申了。脑补厉害啊。

                                                                                拜托,你这么有信心你的标准,你好逮也用你的标准来实践一下吧,不用去分析太复杂的,就分析我提供的那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案例吧!

                                                                                你的观点是执勤时间内,警察的行为就是执法,那我提供的视频中被打的两人是不是被执法,阻止打人的小伙子是不是在阻碍执法,你自己按自己的观点给个明确的答复啊!

                                                                                视频地址:http://v.qq.com/cover/q/qv0w9nre2l5zxy9.html?vid=m0016ye0mlj&__t=1&ptag=1.weibo&_out=102

                                                                                • 家园 不好意思,我是否出手太重?

                                                                                  把你震伤了,你又开始说胡话了??

                                                                                  我的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加字了。我那句话来自这里:懒厨:以我对法律非常粗浅的认识

                                                                                  什么时候修改过了?

                                                                                  不过我承认,写的时候,高估了你的逻辑能力,想当然地以为你看得懂隐含的条件,这个是我不好。

                                                                                  其实呢,逻辑能力低下也不是你的错,找本逻辑内经修炼一下就是了,但胡乱出招,浪费别人的时间,这个就是你不对了。

                                                    • 家园 【商榷】我觉得是生产力问题,不是单纯强调警员素质能解决的

                                                      如果谷歌眼镜大量廉价山寨,且有大量的免费云相册一样的免费或超廉价云视频空间可供大众使用(类似现在的GB级免费邮箱)。

                                                      那么这类案子现场的观众基本都可以发一个自己角度的视频出去,就不存在啥央视官方剪辑版。

                                                      接下来裁决纠纷用类似我在toluna网站上看到的多点赋值算法,随机抽样一批人,给他们看某个案子(商品)的多段介绍,问他们,你认为某个案子的被告(商品)判罚(卖)多少钱比较合适(满意度10分)?

                                                      判罚(卖)多少钱你开始觉得有点罚过头(贵)了(满意度-1分),以致不太想买(不太愿意采纳这种惩罚)了?

                                                      判罚(卖)多少钱你开始觉得罚轻(满意度-1分)了,以致于你觉得起不到警告效用(怀疑商品质量有问题)了?

                                                      每个人的调研问卷都可以形成这样一条价格曲线,某个报价下满意度最高,两端都是会导致满意度下降的。

                                                      多个人的问卷形成多条曲线后,像股市那样合成出均衡价格曲线,就是最终判罚额度了。

                                                      然后再问这些随机抽样来的公民,你觉得坐牢1年你愿意出多少钱抵销?坐牢5年愿意出多少钱抵销?……注射死刑呢?枪毙呢?终身监禁呢?

                                                      把这些数据统计一个平均数或者中位数,就是前一个判罚金额均衡值可以转换出来的服劳役年限或者其它处罚。

                                                      这就是网络时代的民做主式的可以量化的民意仲裁(不过原始创意我是从一个统计学学者那里看到的,很离奇,但是相关科技国内外都有算法雏形了,不是我原创)。

                                                      ————

                                                      在这样的系统下,警民冲突到底算是警方正当执法,还是滥用公权力,很容易判定出来。

                                                      轻易地就可以用大众民主替代法官和少数职业陪审员来判罚的精英民主。

                                                      当然最好还是有准确率达到98%或以上的CT扫描式测谎仪,而且要足够小巧,能做成智能手机大小,也足够便宜和普及,那样大众民主的可靠性会更高。

                                                      ————

                                                      至于眼下,我们已经是生活在帝国主义时代了,就别怀念太祖了。且太祖、铁人大叔那个时代如果所谓的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教育能解决问题我们都不会变修了……

                                                      如果和警方人员发生口角,最好还真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举的那个例子,最后经过网民倒处爆料投诉,还能判警方人员被拘留,审查,罚他们赔ICU的治疗费……

                                                      如果抢夺警械啥的,被人定义成袭警,然后开枪击伤射杀什么的,最多对方防卫过当判6年(以前有先例,不管是城管打死明着用手机拍摄的魏文华,还是另一个什么案子,就是判6到8年的)。

                                                      帝国主义模式下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就必须先得是人民,纳税人是被统治阶级不是统治阶级,国家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得认清这个事实,呼吁没用……

                                                      最多像美国那样普及会向云服务器上报开枪次数和GPS位置的X3智能电击枪,减少民众被误杀几率。

                                                      然后低调地等经济危机更严重了以后看看外部世界会怎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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