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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科技知识分子是万能的吗? -- 豫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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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科技知识分子是万能的吗?

    中心与边缘的位移――中国知识精英结构的变迁

    作者:陶东风

    八、科技知识分子是万能的吗?

      然而,肯定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精英结构转型的历史意义,并不是说在它的背后没有任何值得忧虑的潜在危机。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认识。首先是科技知识以及技术专家的局限性的问题。虽然我们已经认识到中国传统的伦理本位以及解放后的政治本位的社会文化结构已经极大地不适应于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型,认识到以市场化与世俗化核心的社会转型的迫切性,因而也充分肯定与这种转型相伴而生的知识分子精英结构的转化,把科技知识以及科技知识分子的崛起看作是具有内在合理性的历史潮流,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主张科技万能主义或唯技术主义,完全无视科技专家的局限性。相反,我们应当对技术时代的新霸权主义形成的可能性有充分的警惕。

      在对于科技霸权的警惕中最重要的问题是科技与权力的关系问题。关于科技知识与科技知识分子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限度以及它与民主原则的关系问题,已经引起国际学术界严重关注。著名政治学家萨托利指出:“当代世界中的‘权力的潜力’已经如此巨大,即使让我们的想象力任意驰骋,也很难预料它的前景。技术时代所能提供的手段可以数以千倍地增强人──而且是单个人──的实力。权力的威胁与日俱增,令人毛骨悚然。”[1]利认为:在20世纪的最后几十年,我们尴尬地发现自己“夹在类两个极端之间”:“一个是非专家对专家的统治,一个是由专家设计的没有民主的统治。如果民主政体还想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绕开者两个极端。”[2]方面无法不要技术为我们带来的福利,同时也不能以牺牲民主为代价。对此,海外学界的研究成果值得借鉴。

    最为人所熟知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尤其是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将科学技术当作发达工业社会或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新的社会控制形式来加以批判,并以此来代替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这已成为其批判理论不同于传统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重要特色。

      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技术社会学的核心是揭示科学技术与集权统治的关系,也就是科学技术是如何与理性结合,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控制与统治方式。霍克海默与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讨论了科技与统治的关系,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征服自然的力量大大加强了;但这种征服最终是以人对人的新的统治为代价的。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既是人征服自然的工具,同样也异化为人统治人的手段。随着社会历史的前进,统治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原来那种基于野蛮力量的赤裸裸的统治已让位于一种更巧妙、也更有效的统治,即借助于科技手段的统治。在关于文化工业的部分,他们特别分析了科学技术的统治给文化带来的消极后果。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堕落中,可以发现技术控制所发挥的重要影响,发现形式逻辑、数学、交换价值这些东西正在摧毁美好的自然与美好的人性。技术的进步导致大量廉价的艺术,而廉价的艺术则是一种堕落的艺术。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对当代发达工业社会中技术与统治的关系作了全面的分析。他指出,在发达的工业社会中,科技的进步创造了富裕的生活,同时也创造了以科学进步为基础的一体化的统治方式。随着物质匮乏的解除,人的需要得到了满足,同时似乎也就失去了反抗的理由,变成了现存制度的驯服工具。技术一方面满足了人的物质需要,另一方面则潜移默化地将人整合到现存的制度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以前曾经是自由的推动力,而现在则成了一种统治与奴役的力量,它导致人的批判之维的丧失,使人成为“单向度”的人。这就是马尔库塞的技术统治论或技术异化论。他认为,在发达工业社会,技术进步扩展到了社会的控制系统,并创造出新的权力形式来消除与这个系统相对立的力量。生产的技术手段不但决定社会所需要的职业,而且制造了这种需要本身。技术的“中立”传统已成为神话,它已变成一个极权主义者,一个新的霸权,技术理性变成了统治理性。这种统治理性是技术的异化,因为它走向了实人类超越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原初使命。哈贝马斯对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的分析是对上述三位的直接继承。在《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中,哈贝马斯同样将技术看作是一种统治工具。他认为在后期资本主义社会中,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并置于国家的直接干预之下,这个社会中的统治的合法化问题已不再象在自由资本主义社会那样通过公众的讨论来决策,而是通过技术官僚来决定。统治者利用技术成果来达成合理的、有目的的活动。这样,科学技术就渗透到了社会的组织中并使资本主义制度合理化。但是这种所谓的“合理化”并不是合理性的真正的实现,而是通过合理性的名义来实现对人和自然的控制,也就是说,使这种控制“合理化”:“在这个世界上,技术也使人的不自由变得非常合理,并证明技术使人不可能成为自主的,不可能决定自己的生活。”但关键的问题是,与专制社会的赤裸裸的不自由不同,这个不自由既不表现为不合理的,也不表现为政治的,倒不如说是表现为服从技术机制的。由于政治控制是以技术控制的面目出现的,所以它就变得似乎合理了。技术的合理性并不取消统治的合理性,而是保护了这种合理性。结果是出现一种“合理的极权社会。”

      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技术社会学的第二个重要内容涉及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其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在发达工业社会或后期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这一结论实是导源于前面所说的观点:科学技术是一种新的统治形式。较早提出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的是霍克海默,他在《科学及其危机札记》一文中指出:“不仅形而上学,而且还有它所批评的科学,皆为意识形态的东西;科学之所以是意识形态,是因为它保留着一种阻碍它发现社会危机真正原因的形式。……任何一种掩盖是非真实本性的人类行为方式,即便是建立在相互争执的基础上,皆为意识形态的东西。”

    马尔库塞把发达工业社会定义为“工艺装置”。他认为科学技术已经从特殊的阶级利益的控制中解脱出来,成为统治的体制,技术理性已经扩展到社会的总体结构,成为组织化了的统治原则。作为一种新的控制形式,技术理性在政治与意识形态上决不是中立的,它具有明确的政治意向性与意识形态功能。在《单向度的人》中,他指出:“面对这个社会的极权主义特征,技术‘中立性’的传统概念不再能够维持。技术本身不能独立于对它的使用;这种技术社会是一个统治系统,这个系统在技术的概念和结构中已经起着作用。”他从三个方面来论证技术在当代社会的意识形态职能。首先,技术作为手段在政治上并不是清白的;技术作为一种体系、一种文化形式,在为现存社会的合理性作辩护的时侯,代替了传统的意识形态的作用;科学技术本身的单面性、实证性、功利主义及对现存事物的顺从主义使它自身成为统治工具与意识形态。哈贝马斯进一步发展了马尔库塞的观点,指出“科学技术即是意识形态”。他认为,发达工业社会的两大发展趋势是:国家加强了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科学技术日益取得合法的统治地位。技术系统与社会制度的相互吸收使得社会制度的合法性不再象过去那样依赖于文化价值,政治问题转化为技术问题,不再需要公众的公开而自由的讨论,只需通过技术专家来解决。这样科学技术就由解放的潜在力量转变为为统治的合理性提供辩护的意识形态,它的核心是强调工具理性,即在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效率的标准成为评价社会活动的指导,效率成了合理合法的同义词。[3]

    在科学哲学的领域,也有不少学者在反思、批判科学霸权主义。著名科学哲学家保罗?费若本(Paul Feyerabend)在《自由社会中的科学》一书中指出:科学理性在近代相对于宗教权威而言,是一股自由解放的力量,它曾经起到制衡与取代宗教权威的作用。现代化的过程可以说是科学理性与宗教权威之间权力的相互消长的历史,结果是宗教与国家政权的紧密关系被打破,而代之以科学与国家政权的结合。当科学理性为了打败宗教霸权而奋斗时,它常常站在大众的一边;但一旦打败了敌手,它就转化为一股新的独断势力。这种独断性实际上在启蒙时代已露端倪,只是因为那时它还尚未完全中心化,故隐而不显。此外,在启蒙时代科学为其发展而奋斗时,欧洲还有不少其他的文化与思想运动同时存在,如宗教改革、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等,这也牵制了科学理性的独断、嚣张的倾向,使之处于相互制约的力场之中。随着科学地位的不断中心化,科学与技术专家也日益成为独霸的权威,到了二十世纪的现代化社会,人们一致同意要小心地区分国家与宗教,但却越来越不知道如何去区分国家与科学,而任凭政治、军事与科学结成新的同盟。当科学与国家越来越难分难解,当原子弹、氢弹等左右国家权力的事物出自现代科技专家之手的时侯,科技专家就成了新的特权阶层。费若本强调:公众必须也能够考察与监督现代科学与科技专家的所作所为,这是一种新的反霸权主义运动,也是制约科技官僚的唯一方法,否则的话,就只好听凭专家团体为所欲为了。

    • 家园 科学霸权的说法是荒谬的

      科学之所以是科学,是因为:

      1、它的结论和方法是可以用理论证明或用实验重复的。

      2、只要通过学习和研究,它的结论和方法是人人可以掌握的。

      推论:真正重要的科学分支,没有“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事,不可能出现垄断。

      所以,科学不是巫术,不存在专家垄断的事。如果专家在胡说八道,你、我、他都可以证伪。当然,这涉及专业知识,不是人人都有这专业知识。你或者可以直接学习、掌握这方面的知识,或者可以通过别的专家来交叉检验。如果你只知道对某一专家的意见照单全收,那是你的问题,不是专家的问题。

      专家意见不能代替独立思考和判断。对于有独立思考和判断的人,专家无从垄断人们的思维。

      • 家园 问题在这里

        “科学的领域”=“生活的领域”?

        很多人认为等于,

        这其实就是一种“科学霸权主义”的表现,因为,科学的领域,其实只是生活领域的一部分。

        你说的那种“实证性”,那是自然科学的一种典型特征。所谓的“社会科学”虽然大家都这么叫,但是,特别在国外,真正搞自然科学的人是不承认那是“科学”的,然而,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确确实实是生活领域的一部分。

        当然,也还有别的领域,比如宗教,比如道德,比如美。

        • 家园 首先,请界定:什么是科学,否则我们只能各唱各的调

          对于我来说,科学就是具有前述两个基本特征的学问。如果不能证实或证伪,又不能通过观察或实验重复的,那就不是科学。不是科学不等于是坏事情,仅仅是不是科学而已。如果不能证实或证伪,也不能通过实验或观察重复,那可以是智慧,也可以是宗教。

          所以,历史是科学,历史可以通过考古发现来证实或证伪。心理学是科学,心理学的结论可以通过实验和观察来验证。哲学、文学和美学就不是科学,或许可以归到智慧里去。

          • 家园 【文摘】心理学的科学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http://www.pep.com.cn/200406/ca441481.htm

            丁道群

            (一)主流心理学的科学观

            在阐述主流心理学的科学观之前,有必要对科学的产生和科学观的形成作一简要回顾。

            古希腊哲学一直奉行实体还原论或理智主义的传统,这种实体还原论的哲学追求用单一的“实体”“本原”“一般”来说明整个宇宙,认为只要把握了宇宙的这种终极实体就把握了宇宙的统一、永恒的本质,从而也就最终地说明了世界。在近代,这种理智主义哲学传统终于找到了自然科学这种表达形式。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和物理学首先从宗教神学中摆脱出来,成为独立的科学领域,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这些成就的鼓舞下,人们试图在所有的知识领域贯彻自然科学的精神和方法。著名科学史家丹皮尔称19世纪为“科学的世纪”,在这个时代里,“人们对于自然和宇宙的整个观念改变了,因为我们认识到人类与其周围的世界,一样服从相同的物理定律与过程,不能与世界分开来考虑。而观察、归纳、演绎与实验的科学方法,不但可应用于纯科学原来的题材,而且在人类思想与行为的各种不同领域里差不多都可以应用。”社会哲学家孔德采用科学的二分法,将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他认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具有共同的方法论基础,因此他努力把使社会知识获得自然科学所具有的实证性质作为自己的使命。在他看来,真正科学的“社会学”就是“关于社会现象根本原则的实证研究”。孔德由此创立了他的实证主义哲学,从孔德到马赫、阿芬那留斯再到维也纳学派,实证主义像走马灯似地更迭,给社会科学带来深刻影响,但究其实质,都是以自然科学为模板的。科林伍德曾经说,实证主义可以看成是为自然科学而服务的哲学。20世纪40年代,卡尔纳普、纽拉特等人出版了《统一科学的百科全书》,倡导“科学的统一”运动。他们指出,科学统一的基础是“物理学的语言”,人、宗教、监狱等都可以依据物理学语言描述,快乐、痛苦、喜怒哀乐都可以经验地甚至用与对时空中的物体的力学描述相似的方式来加以陈述,任何心理状态的表征都可以还原为外部躯体行为的描述。物理语言是一种普遍的科学语言,一切属于科学的任何领域的语言,都可以等价地翻译成物理语言。这样,科学就成了一个统一的体系。可见,这种科学的统一是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上的,是一种唯(自然)科学主义。唯科学主义作为一种科学观,它可以定义为:“是那种把所有的实在都置于自然秩序之内,并相信仅有科学方法才能认识这种秩序的所有方面(即生物的、社会的、物理的或心理的方面)的观点。”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哲学中的理智主义传统,使西方产生了近代科学并直接导致了唯科学主义的科学观。而同样从西方哲学中孕育、分离出来的心理学,从一开始就受到了这种科学观的支配。

            综观西方心理学产生发展的历史,从笛卡尔的“人是机器”,英国的洛克、霍布斯和哈特莱等人的联想主义,到德国赫尔姆霍茨的生理心理学、E.H.韦伯的感官心理学以及费希纳的心理物理学,近代人对心理本质和规律的探索无一不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原则和方法上的。冯特是个集大成者,他创立的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被看成是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正式独立的标志。我们不难看出,这种判定本身即是以唯科学主义科学观衡量的结果。冯特自己也认为:“一旦我们把心理看作是一种自然现象,而且把心理学看作是一门自然科学,那么这门科学一定也是完全能够充分应用实验方法的。”冯特宣告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经验的要素及其复合,用精确的实验来控制内省的条件。他的开创性研究,奠定了心理学研究的自然科学化立场。华生从实证科学方法出发,把不能证实的主观意识从心理学中剔除出去,创立了研究“刺激―反应”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在华生看来,“心理学纯粹是自然科学的一个客观实验分支。它的理论目标是对行为的预测和控制”。信息加工的认知心理学目前正方兴未艾,但作为其方法论基础的“人机类比”思想不过是控制论、系统科学以及计算机科学高度发展条件下“人是机器”论调的翻版,它强调研究人的内部心理过程,但却是在没有情感、意志和历史文化背景的计算机模拟中进行。究其根源,仍然是对自然科学顶礼膜拜的结果。

            由此看来,作为主流的科学心理学追求的所谓科学,实质是一种唯科学主义,其目标是努力把心理学建设成为一门精确、客观、实证的自然科学。在这种科学观的指导下,心理学的研究呈现以下特点。

            1.在研究对象上,科学只对能够被观察、实验证实的经验感兴趣,因此科学心理学要么像构造派将主观心理活动分解为可证实的、精确的元素;要么则像行为主义那样根本否认主观意识的存在,只将外部行为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2.在研究方法上,从自然科学研究中提炼出的实证科学方法是达到真理的唯一有效的方法,科学心理学应广泛采用实证的方法,以树立自己的科学形象。因此,数学的方法、统计的方法、实验的方法、测验的方法被尽可能地运用到心理学研究中。

            应该说,唯科学主义的科学观给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带来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它促进了心理学从哲学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并使心理学朝客观化、精确化方向发展。但是,由于这种科学观本质上是一种机械论的世界观,它本身忽略了科学中人的地位和意义,因而使得在以这种科学观指导下的心理学研究陷入困境。

            第一,心理学的科学地位问题。心理学从其诞生起就学派林立,理论模型不断演变,迄今为止,心理学还没有发现大一统的范式,或者提出为大家所共同承认的统一的原理。美国心理学史专家舒尔茨曾认为,心理学尚未达到范式科学的阶段。心理学是一门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吗?这种悲观的幽灵像影子一样在心理学家头脑中徘徊。心理学家库克曾经强有力地争辩说,相信心理学是一门科学,或者甚至希望能成为一门完整的学科,这是“一种错觉”。库克的论证是以科学的历史和科学的哲学两者为基础的,历史上,心理学成为科学已经失败了,它是由于对物理学的敬仰的结果,它希望能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于正常人的思辨研究上。他宁愿用“心理学研究”来代替“心理科学”以作为对今日心理学现状的一种更为实际的反映。更为激进的观点认为现代心理学类似一部纪录片,不是科学的进步,而是理智的退却。一句话,心理学常因其不是一门严格的实证科学而怀疑其科学性。

            第二,人性观问题。唯科学主义的科学观由于其机械论的实质和对活生生的人的存在的忽视导致了心理学在人性问题上的自然化倾向。心理学创始人冯特将心理看作是“一种自然现象”,因而认为心理也像自然物体可分解成分子和原子一样,可以还原成可证实的元素。这种元素主义的心理观将活生生的心理分解得支离破碎,损害了作为有目的的、整体的人的心理活动的原本意义;行为主义则干脆将人和动物等同起来,用动物作为实验对象,通过考察刺激―反应的联结来推断人的适应行为,“把人降为一只较大的白鼠或一架较慢的计算机”;信息加工的认知心理学认为人也是一个“物理符号系统”,通过类比计算机的输入、加工和输出过程,就能推测人的内部心理过程,其实质还是“人是机器”的观点。人性观的这种自然化的倾向,对人的社会、文化历史属性视而不见,导致心理学与人的现实生活的疏离,造成心理学研究上的局限。

            第三,唯科学主义科学观对实证方法的崇拜,导致了心理学研究中唯实证方法的倾向。翻开心理学杂志,满眼尽是统计公式、数学方法,似乎没有这些方法,心理学就不能称其为科学的心理学,正如波林所说:“如果测验方法不作为一门学科的工具,就几乎不能承认这门学科是科学的。”这种以方法为中心,以定量分析为主的研究取向,过分强调技术设备和数量关系,把它视作目的本身,并且往往不由自主地使自己的问题适合于自己的技术。于是,心理学家们便无视心理现象的复杂性,满足于现有的实证科学方法,而不去探索适合心理现象本身特点的其他研究方法。

            第四,在唯科学主义科学观看来,直接观察的事实是唯一不证自明的知识,因此,科学心理学只要对经验事实进行观察和描述,就能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这种观点看起来也有问题,经验事实并非完全可靠。巴斯曾引用马克思早期的思想批判只强调经验事实的观点。马克思指出,由于负担过重而发愁的穷人不会欣赏最美的景色,买卖矿石的商人只看见矿石的商品价值,看不到矿石的美观和特色。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对事实的观察有赖于主体在主动的建构活动中的心理决定性。库恩则认为,科学的变革是新的范式代替旧的范式,范式不直接依赖经验事实,它是科学家们的“共同信念”,主要是“心理上的观念”。

            (二)非主流心理学的人文传统

            在心理学的发展史中,除了作为主流的科学心理学之外,还有一种人文取向的心理学。它虽不强劲但连绵不绝,并以其一套独特的观点和方法,在科学之外另辟蹊径,在心理学领域中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地。

            几乎在科学启蒙时代的同时,一种非理性的人文思潮诞生了。不以科学为满足,认为在科学知识之外,人生尚另有其价值和意义,而那是科学所无能为力的。与笛卡尔比肩的另一位人物帕斯卡指责笛卡尔哲学对科学的偏心,强调理智不能认识人生,他认为:“心灵有其自己的思维方式,那是理智所不能把握的。”意大利的维柯力图在笛卡尔式的数理科学之外建立一门关于人的思想和行为,即人的文化活动的“新科学”。德国的赫尔德认为人类生命与自然世界中的背景相联系,他从人的自然与精神的统一和双重特征出发,“承认人性不是一个给定的数据而是一个问题;不是到处都一致的某种东西,它的基本特征可以一劳永逸地被人发现,而是可变的东西,它的特征要求在特殊的事例中进行单独的调查研究。”狄尔泰认为: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完全不同。自然科学研究的是外在于人的客观或物质现象,而精神科学研究的则是人的精神生活,精神生活的中心或基本内容是价值和意义的体验、表达和理解。德国哲学的深厚人文精神铸造了叔本华和尼采的意志哲学,新康德主义者温德尔班德和李凯尔特的文化科学方法论,狄尔泰学派的生命哲学和解释学,以及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加达默尔的存在主义和哲学解释学。这些哲学思潮和运动,成为现代人文主义思潮的主要来源。

            在心理学的发展史中,受人文主义思潮影响最深的是格式塔心理学和人本主义心理学,尤以人本主义心理学为甚。它们以现象学和存在主义为基础,在心理学的研究上开创了一套与科学心理学研究迥异的体系,表现为如下特点。

            1.在研究对象上,人文取向的心理学强调要抓住统摄经验的有意义结构,因而要以作为整体的人及其心理为研究对象。格式塔心理学用心理的整体解释取代心理元素主义,如形质学派的创立者厄棱费尔指出,一个知觉图形的整体是一种新性质,不能用各种感觉性质来解释。人本主义心理学以作为整体的经验着的人及其意义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把重点放在人类所特有的这样一些特性上,如选择性、创造性、价值观、自我实现等,反对根据机械论和还原论的观点来研究人的心理。

            2.在研究方法上,人文取向的心理学认为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科学,提倡所谓的人文的方法,如个案法、谈话法、临床法、历史法等,对心理现象采用理解而不是客观的描述,坚持现象学质的分析先于量的分析的解释原则;主张问题中心,反对方法中心。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马斯洛认为,所谓方法中心,其实就是用来表示那种认为科学的实质依赖于工具、步骤、设备及其科学的方法,而与科学的问题、疑难、功用或目的无关的倾向。在马斯洛看来,真正坚实的科学应当首先区分目的和方法,只有科学目的才能赋予方法以意义并使方法有效。尤其心理学直接研究人的经验,它的对象与研究者的兴趣、动机、追求有密切关系,而仅依靠科学手段来研究心理学是不行的。所以,在解释原则上,应当始终以问题为中心,要面对人的问题,始终寻求发现,不寻求证明,要依靠人的主动性,始终探索未知。人文取向的心理学研究整体的人,强调人的主体性,关心人的价值、人的存在和尊严,这恰恰是科学心理学所忽视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人文取向的心理学更接近人的真实心理。

            人文取向的心理学反对将人视作物,反对用研究自然物质的方法来研究人的精神世界,主张从人的现实存在出发,用非自然科学的人文方法研究心理学,这有其可贵之处,然而也正因为此,它遭到科学心理学的强烈反对(心理学史上构造派心理学与格式塔心理学、行为主义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对立就是明证)。在科学心理学看来,人文取向的心理学似乎在对抗人类的逻辑或公认的关于可能性的标准,它经常被看成是“神秘的或无法考证的”,因此,也就不属于正统的科学范围。

            (三)新科学观及其对心理学的方法论意义

            人的心理现象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现象,人的行为、心理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复杂性决定了对人的心理可以多角度、多层面地加以研究。在心理学的先驱者冯特那里,科学取向和人文取向这两种研究定向本来是并举的,然而,近代以来对科学理性的崇拜,使唯科学主义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在这种时代精神的感召下,科学取向的心理学逐渐占据霸主的地位,成为主流的心理学。于是,心理学试图仅仅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认识和理解人的心理的全部,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心理学一味地想挤进自然科学的大门,其结果只会碰得头破血流。

            由此看来,心理学的困境与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它所持的唯科学主义的科学观造成的。因此,心理学有必要重新审视自己所持的科学观,有必要建立一个适合自身发展的新的科学观。

            所幸的是,20世纪由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人口爆炸,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使人们逐渐认识到现代科学的危机,是科学丧失了它的活生生的人的意义,是科学对人的存在或人的生活的遗忘,实际上也就是科学对自己所产生和形成的实践基础的遗忘而造成的。用胡塞尔的话来说,现代人让自己的整个世界观受实证科学支配,并迷惑于实证科学所造成的“繁荣”。这种现象意味着,现代人漫不经心地抹去了那些对于真正的人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只见事实的科学造成了只见事实的人,实证科学在原则上排斥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探问人生有无意义。在科学哲学内部,实证主义哲学之后的科学历史主义各流派,在反对实证哲学的同时,也悄悄注入了非理性的因素,开始转向对人文精神的关注。因此,一种新科学观──科学人文主义被提出来了。这种科学观认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不是绝对对立的,科学本身就是一种人文事业;科学人文主义并不排斥科学,相反将围绕科学而建立起来,最大限度地开发科学,同时,对科学加以人文主义的观照。“赞美科学所含有的人性意义,并使它重新和人生联系在一起。”

            这种新的科学观所阐明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相容性与互补性,使科学人文化,并力图使人文主义围绕科学建立起来的思想,为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法指导,那就是真正科学的心理学,既是“科学”(狭义)的,又是人文的;既是实证的,又是理解的。科学取向与人文取向两种心理学要结束争执,走向整合。所谓整合,通俗地说,就是通过交融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浑然一体的关系。因此,科学心理与人文心理学的整合,绝不是折中,不是简单调和,也不是两种取向的二元相加,而是它们在高层次和深层次上的结合,这种结合是全方位的和多维的,是科学化的人文心理学和人文化的科学心理学的有机整体。

            为进一步揭示整合后的心理学的精神内涵,有必要对其基本特征作一抽象的概括。

            1.在研究对象上,心理学应强调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活生生的人的心理的整体研究。既要研究一般的心理过程,又要把人性、人格、价值、潜能和自我实现等提到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地位;既要研究外显的行为,又要研究主观的心理体验,反对切割、分离和遗弃人的心理内容。

            2.在研究方法上,倡导方法与对象的统一,鼓励方法的多样性,反对研究中的唯实证方法的倾向。实验室研究得出的结果不能作为最终的结论,而要把它放到宏观社会环境和文化历史氛围中去加以理解和解释。坚持心理学质的分析与量的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3.在心理学理论构建上,以科学心理学为主体和指导,努力升华和吸收常识心理学、哲学心理学以丰富自身的理论体系;同时,通过开展心理学的本土化研究,建立适合本土文化圈特点的心理学理论模式,使科学心理学的普遍结论和各国不同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有机地结合起来。

            4.在此基础上,使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更真实地反映出人的现实心理生活,有效地理解、解释和干预人们日常的心理和行为,从而使心理学更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应该指出的是,科学心理学和人文心理学的整合作为心理学发展的趋势,它既是目标,又是一个过程。众所周知,心理学史上这两种取向的心理学分歧争斗,积怨已久,二者实际上已形成了相互分离与对立的局面。因此,整合的真正实现还有待于我们作出艰苦的努力。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实现整合的过程中,两种研究取向之间将遵循相互容忍而不是相互对立、相互压制的原则,它们将在相互协调、取长补短的基础上维持一种动态的平衡。

            最后,我们注意到,非学院派的精神分析心理学既类比地运用了科学分析的方法(如运用类比和转化的方式把自然科学上的物理、化学的决定论转化为心理学上的心理能量决定论),又大量运用了人文理解的方法来解释心理现象。因而我们认为,在努力寻找心理学整合的内部机制的今天,深入细致地重新发掘精神分析心理学所蕴涵的方法论思想,其意义是深远的。

            《西方心理学研究新进展》

          • 家园 西方历史思想的十大特点

            作者:彼得?伯克(Peter Burke) 译者:王晴佳

            译者按:本文是作者参加1995年夏在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召开的“历史文化比较研究”国际讨论会的论文。译者在会上征得作者同意,将它译成中文发表,希望能有助于我国读者了解西方的历史思想和史学传统。作者是欧洲史的专家,著作丰富,现任教于英国剑桥大学。他也对西方以外的史学传统充满兴趣,包括中国史学史。在文中,他试图将西方的历史思想放在世界的范围内考察,以便揭示其特点(这本是文章原来的标题)。作者发言之后,又经过了不断修改。这儿译出的是根据作者最近寄给我的第三稿,完成于1996年10月29日。本文将收入荣?茹森(J?orn Rüsen)所主编的《西方历史思想―――一个跨文化的争论》(Okzidentales Geschichtsdenken - eine interkulturelle Debatte-)一书在德国出版。该书还会有英文版。我在翻译中,将注解与参考书目一起作了省略,望读者谅解。

            本文所讨论的“历史思想”主要指实践中的历史学家对历史的认识和他们对历史著作的影响。但是,这一“历史思想”也常常指历史哲学。如果有更多的篇幅、时间和知识,我一定会把题目作进一步的扩大,以包括所有人对过去的认识。用伯纳德?圭涅(Bernard Guénée)的话来说,即研究西方的“历史文化”。

              我不想像汉斯?巴降(Hans Baron)等人那样,用文艺复兴或某一特定时间来标志历史思想的“觉醒”。我也不想像黑格尔那样假定或认为历史思想为西方所独有。相反,人们对过去的兴趣存在于每一个地区、每一个时期。  尽管如此,因为处于各种文化背景中的人对时间和空间有着不同的认识,因为欧洲的文化和社会运动如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都对历史思想和实践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欧洲历史思想具有一些特征也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怎样指出这些特征。

              考虑从希罗多德到现在的好几个世纪中,在不同的欧洲语言中已产生了大量历史著作,又考虑到为了讨论欧洲历史思想的特点,我们必须了解其他地区的史学传统,如中国、日本、伊斯兰、非洲、美洲印地安人等,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试图用比较方法研究史学史也就不足为怪了(很遗憾的是在已有的少数一些比较史学的著作中有些作者假设西方风格的史学著作在各方面都高出一头)。很明显,单个人想对这一庞大的题目作结论是颇为冒失的。

              所以,以下所谈的只是一个开头,而不是结论。它们是临时的假设,用来抛砖引玉。我必须先说明,我所谈的西方历史思想的特征本身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而是一个独一无二的集合体,其中不少部分能在其他地区找到。西方历史思想的特征是一系列重点的组合,其中每一重点属于不同的时期、区域、社会团体和个别的历史学家。

              另外,我们所必须在一开始便澄清的是“西方的”(Western)这一概念,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欧洲的”(European)这一名词的内在涵义。本文中所用的例子贯串了从希罗多德到现在的历史中。自文艺复兴以来人们开始有了欧洲这一概念。欧洲大陆的学者把希腊和罗马视为它们的祖先。但是,是否希罗多德和阿密安?马瑟利讷斯(Ammianus Marcellinus)也这样就难说了。很有可能,他们视自己是地中海世界的一部分。这也就是说,他们朝东方看齐,而不是向西方看齐。不管怎样,希腊的文化传统首先影响了穆斯林世界,然后再是西欧。因此,任何想把希腊视为“我们”而把伊斯兰视为“他们”的做法便站不住脚了。因为西方本身是历史的产物。

              这篇文章用十个特点来突出说明这一结构性的本质,而不是论题本身的本质,以便参考讨论,同样,以下用数字划分的段落也不是为了显示科学的精确和哲学的严密。

              这些论点将以西方经典的历史著作来加以说明。但这样做并不假定这些经典已经代表了西方历史思想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的,我的比较也涉及一些存在于其他史学传统中的经典,如司马迁和伊本?卡尔顿的著作。我也会引用一小部分用西方文字写的列于书目里的有关这些传统的二手著作。因为这些著作集中在中国和伊斯兰,我将从中引用非西方的例子。我力图避免把西方和其他地区对立起来的做法。这十点相互之间有着联系,并不互相隔绝。这些联系可以是历史的联系,也可以是逻辑的联系(尽管他们之间有时有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这十点的总和是西方历史思想的“系统”、“模式”、和“理想典型”。象其他模式一样,我的这一模式必然会夸张西方和非西方历史学家之间的不同,而少谈西方历史传统内部的思想冲突。因此,我的描述只是一个把各个重点加以综合考察的企图。

              当然,把西方的历史思想与西方文化的其他特征相互联系并把它视为西方历史的产物是我所乐于尝试的。我会常常将西方史学与西方科学、西方法律、西方的个人主义、西方资本主义和西方帝国主义加以联系。为什么我着重描述是因为我们首先必须描述然后才能解释。只有当我们对西方和地球上其他地区的历史思想的不同有了系统的认识,我们才能系统地寻找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以下所想建立的模式本身是充满活力的。我在谈到每一点时都会涉及它的变化。我的总的观点是,虽然西方和其他地区的史学传统向来有明显的不同,但这些不同在有的时候显得更为重要。譬如,从文艺复兴以来,由于西方历史思想愈来愈多地体现出特点,西方史学和其他地区的史学开始分道扬镳。

              这一分离的趋势为一个整合的阶段所取代。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由于世界各个国家对西方史学的兴趣,西方史学和非西方史学又殊途同归。在佐藤正辛研究日本史学的文章中,他谈到了这一模式与其他当地文化的“接触”。在有些地区如殖民地时期的秘鲁,这一接触发生得更早了。这些接触的后果是减弱甚至溶化了西方史学的特征,导致一个全球性的专业历史学家团体的形成。这一团体有着相似的学术标准。今天,我们有着大量不同风格的历史学派存在,但这些风格(思想史、微观史、计量史等等)并不局限于某一地区。

              但是否世界各地的历史文化在总体上倾向一致,我仍然怀疑。我的印象是,史学的状况和绘画的状况有些相似。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绘画传统,但有一个全球性的专业艺术家文化凌驾其上。国际绘画展览与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功能有些相身并不倾向一致,但主要的流派〔如奥坡(0p)艺术[奥坡(Op)艺术产生于20世纪中期的美国,与反战和喜皮文化相连―――译者]、通俗艺术、微细(Minimal)艺术等〕在各地都有,如同历史学流派一样。

              下面我依照重要性来依次描述“西方特有的”历史思想特点:

              1.西方历史思想最重要和最明显的一个特征是强调发展或进步的观念。易言之,即它对历史认识的“线性发展”观念。

              1.1 我所用的“进步”一词意思广泛,是一种认为历史的变化为累积而成(一代人站在另一代人的肩上)和不可违反(用俗语表达为“你不能让时间倒转”)的观念。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麦考莱的《英国史》也许可视为这一组观点的代表性的论述。但是,这里的不可违反并不表示历史的变化不可避免或者总是变得更好。许多环境史的研究者和环境史学家和其他一些新的史学流派已经指出历史常常变得更坏。

              历史发展和进步的观念和西方历史思想史上并不是从来就有的。相反,这一观念本身有其发展的历史。在西方,将“历史”视为一个发展的过程,为命运或天启所指引(尽管其主题是上帝的行为而不是人类的作为)则是一个既普遍又古老的假定。把这一过程看作不可违反和终将结束的观念也是同样的古老和普遍。这些观念深深地孕育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中,产生了“圆寂”、“寂灭”、“救世主”、“千年王国”等概念。费奥的约阿希姆(Joachimof Fiore)及其弟子的历史哲学谈到了三世、天使教皇和末代世俗皇帝等观念,是有关这一主题的许多阐述的一种。另外,“先驱”的概念在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很流行。威克里夫和胡斯在路德的时候已经被认为是路德的先驱。

              正如卡尔?留维斯(Kari L?owith)指出的那样,近代的历史发展观念可以被视为这些宗教观念的世俗形式。近代这一概念就是这一世俗化的例子。1789年以来所用的“革命”的概念,表达了变化为累积而成、不可逆转的观念。“演化”(evolution)的概念也是一样。“演化”最早为19世纪后期的历史学家所采用,同时也为社会学家、法律学家等使用。他们用以表示他们专业的科学性和达尔文式的发展演化。这一概念也反映了他们自己的信念。与此相关的是更精确和具体的“发展”(development)的概念,曾为宗教教义所限制于某个特殊的地区。在17、18和19世纪,“发展”一词本身得到了不少发展。渐渐地,个人的传记也开始按照这一发展的观念来组织编排了。

               1.2 这些不同的进步观念长期以来与它的对立面,即将历史变化视为循环往复的观念共存不悖。后一种观念曾在古希腊和罗马占有统治地位。在《旧约》中也有类似的观念。在文艺复兴时代,政治理论家认为政治制度的变迁遵循一种循环的模式,从君主专制到贵族制,然后到民主制这样循环往复。由于有了循环论的观念,才孕育了传统意义上的革命概念;“革命”这一词来自于“循环”(revolve)。“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有同样的意思。[英语中,“文艺复兴”(Renaissance)和“宗教改革”(Reformation)都以“Re”开头,意指“再”,即“重新”和“循环”的意思―――译者注。]从基尔瓦尼?维拉尼(Giovanni Villani)到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的著作中可以发现,相持相衡的观念是西方历史思想中的基本主导性的观念。这一观念认为平衡有时会被打破,但不久就会恢复故我。比如,美洲的发现在一段时期里曾被认为是对西方在39年前丢失君士坦丁堡的补偿。

              18世纪的维科把历史循环的理论作了重新整理,加入了“重演”(corsi,ricorsi)的概念。伏尔泰和吉本似乎也有历史进步的思想。他们都认为文明在现时比之遥远的过去有了进展。但是他们同时又指出这一进展并不牢固,一个野蛮主义的新时代可以把一切进步一扫而光。这样看来,他们的基本思想脉络是循环论。在20世纪,施宾格勒(Spengler)、索罗金(Sorokin)、帕雷托(Pareto)和汤因比(Toynbee)等思辨历史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重新用循环论的观点解释历史。他们有的认为历史为资本家和有钱人所轮流统治。

               1.3 勿庸讳言,历史直线进步观念在西方以外的地区也可以找到。像犹太教和基督教一样,伊斯兰教也追求救世主和千年王国。到了19和20世纪,随着基督教的传播和与当地文化传统的接触,这些观念在世界许多地方可以找到(如在中国、非洲、太平洋岛屿的“拜物教”中等等)。

              尽管如此,我仍然要不揣冒昧地指出,在非西方的历史文化中,循环的观念似乎是普遍的认识而进化的观念常常是偶然的现象。传统的中国历史学家用王朝轮回来表达这种循环。伊本?卡尔顿的《历史导论》一书则提出了游牧和农耕文化的循环统治的著名理论。

              2.与进步的观念有联系但又有所区别的是西方的历史的观念。  

              2.1 所谓“历史的观念”,即“非编年史的态度”,我指的是一种认为过去不是一成不变的实体,而是一个特别变化多端,在每一历史时期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和个性的观念。我们可以视它为一种“文化距离”(crlturaldistance)的观念,或把过去视为“外国”(foreigncountry)的理论。[这里的“文化距离”和“外国”等概念,是作者引用他人的―――译者。]这一观念也是历史的产物。古代罗马为其渊源,但其连续的发展在西方则在文艺复兴之后一直到视觉理论的发现〔艺术史家欧文?帕诺夫斯基(Erwin Panofsy)对此作了阐述〕。

              在艺术上,我们可以从曼特纳(Mantegna)力求精确表现古罗马的风俗和建筑中来看出。在语言学上,我们可以从瓦拉(Valla)对拉丁和希腊语言变化的兴趣中看出。在法学上,我们可以从对罗马法律和罗马文化的联系的逐渐明确的认识中看出。另外,从服装的变化中也能产生一种浅薄但清晰的将过去与现在分离的认识。不管人们是否同意这些研究,但这一把过去与现在区别开来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著述者和他们的评论者之间的批评交流有助于提高研究的水平,更清晰地认识到“历史的错位”(anachronism)这一产生于17世纪的术语的涵义。

              在19世纪早期,由于浪漫主义强调每个时代的个性,人们更加注重时代的风格和地区的特色。这一风格不仅影响了历史编撰,产生了通俗绘画史的流派,而且产生了像司各特(Scott)和曼佐尼(Manzoni)等历史小说家。

              2.2 但即使在15世纪以后,社会的精英中间也并不一定都具有这种对历史的认识。比如在18世纪的英国舞台上,人们就可以总是见到演员在演出莎士比亚戏剧时,穿了18世纪的服装,还戴了假发。从文艺复兴时代一直到19世纪,雕塑家在塑造英雄形象时常常用罗马时代的服饰,如盔甲或长袍。这些形象从来不穿属于他们的服装。

               2.3 认识到文化风格的变迁并不为西方所独有。比如中国便有着辨别各个时期艺术风格的悠久传统,因而培养出制作和鉴别赝品的技艺。至少在明清,中国也有着与文艺复兴时期类似的训诂学家。一些汉学家用了“历史主义”这一词来描述中国考据家的工作。日本在那时也有着相似的倾向。日本学者非常注意中国文化的先例和模式。虽然如此,我仍然要说历史的观念在西方的历史思想中占有更中心的位置,比其他文化来得更为悠久。

              3.这种历史的观念是整个西方思想和概念的组成部分,通常用“历史主义”这一词来加以描绘。按照弗里德里希?曼涅克(Friedrich Meinecke)的界定,“历史主义”是有关个性和发展的理论。我们已经讨论过发展,现在让我们来讨论个性。

              3.1 我所采用的“个性”一词指的是一种区别一个人、一个团体、或者一种文化的认识或兴趣。它是“象形”的,而不是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所讲的“同质的”。

              自普鲁塔克和苏托尼俄斯以来的欧洲传记写作的传统(自中世纪后期以来一直未曾间断)表明,这种关心细节和特性的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在近代社会的早期,有两个著名的争论,能够显示思想家怎样认识历史事件的独特性。它们是马基亚维利和圭昔亚狄尼的争论与霍布士和海德的争论。在争论中,圭昔亚狄尼和海德各自批评了马基亚维利和霍布士缺乏对事件特殊性的认识。在浪漫主义时代,个别性和特殊性更为人所重视。从狄尔泰、克罗齐、科林伍德有关历史哲学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对个性的重视成为了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西方历史思想的一个特点。

              3.2 但马基亚维利和霍布士等许多西方思想家企图寻找人们行为的“规律”的做法(不管他们成功与否)提醒我们,关心普遍性和追求特殊性在西方可以共存。西方传记写作的悠久传统绝对不能证明对个性的注意是西方的传统。我们必须当心不能把我们自己对传记写作的思想强加于文艺复兴时代的作者。在那个时候,传记作者实际上经常将他们书中的主人公奉为值得后人效仿的代表传统美德的模范和具体榜样。

              同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肖像画的产生看做是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对个性和个人主义的重视。这些肖像画经常是为了表现一种模式而不是个别的人。16世纪流行的雕版肖像常常用一个人来代表其他的人。

               3.3 中国、日本和一些伊斯兰国家的肖像绘画的传统提醒我们不能轻视西方以外的文化对个性的重视。我们对传记作品的认识也需小心。在很多文化中,以统治者为中心的传记作品非常普遍,但中国的张彦远就写了艺术家的传记,比瓦萨里的同类传记要早。

              为此,我们似乎要对我们的论题重新考虑。问题看来不在于个性有没有得到表现,而在于在一个史学传统中有没有包含着一个特殊的“人的范畴”。在未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其他文化中,我们难以找到对时代特性和人的个性有浓厚兴趣的历史学家,而这种兴趣则体现了西方19世纪以来历史思想的一个特征。由于印度教和佛教有人的虚无的概念,我们就无法在受到这种宗教影响的文化中看到对个人的重视。

               4.集体的作用在西方史学中得到了异乎寻常的重视。

               4.1 这一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加图(Cato)的罗马史(现已不存)。加图在书中拒绝提到任何名字(唯一的例外是他特意提到了一头象,因为该象在一次战役中以其英勇而引人注目)。在过去的不同时期,人们不仅重视民族和国家,而且研究家庭、城市、教会、教团、军队、商业公司、政治团体、政党和社会阶级。我特别指出这些团体是因为它们都有以各自为中心的历史学派,也在通史的写作中占有地位。这种对集体作用的重视并不是新近的发明。文艺复兴以来市民史的写作便很普遍。在17世纪,克莱伦顿(Clarendon)的英国内战史曾花了大量篇幅描绘王室、国会和军队的作用。

              19世纪以来,这一重视集体作用的倾向不但在马克思主义者而且在非马克思主义者中得到了加强。孔德写了“无名的历史”,杜克海姆(Durkheim)和其他追随者也有类似的努力,海恩里希?佛富林(Heinrich W?ollfflin)甚至有一个孔德式的计划,写一部像加图的罗马史那样不提名字的艺术史。总之,所谓“主题的淡化”并不是后现代主义的创造,而是西方的悠久传统。

              4.2 在第三段里谈到的对个性的重视,与这一重视集体作用的做法有所冲突。就像直线进化和循环轮回一样,我们所遇到的是两种不同思潮的共存和交互作用。

               4.3 在世界其他地区,也有大量帝国史、朝代史和国家史。为了谨慎起见以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稍稍修改一下上述的论点。西方史学最为重视的集体作用是那些小于国家和民族的团体。其中突出的是社会阶级和自愿结合的团体。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曾对这些团体在西方历史上异乎寻常的重要作用作过详细的阐述。

              虽然佛教有寺庙,伊斯兰教有兄弟会,但它们何曾像基督教会那样在历史学上占有过重要的地位呢?这是明显的反证。

              5.西方史学的又一特点是注意认识论和历史知识论的问题。

              5.1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注意对史实的查验,即鉴别和评估他们听到或读到的有关过去的个别的故事,以便获取对历史事件的最可靠的史料。西方史学传统之所以在这方面具有其特点是因为它同时关注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希腊和文艺复兴时代的有些怀疑论者否定历史知识的可能性。他们的论点为笛卡尔所进一步发展。回应所谓“历史怀疑论”的挑战,17世纪后期和18世纪早期的历史学家发展出一个辩护的理论,研究了有关过去的各种描述的可信程度,从而创立了一个一直延续到现在的传统。

              5.2 在他本人对知识论的探讨中,笛卡尔实际上回答了科学革命对有关自然的传统观念的挑战。从那时以来,西方史学和西方科学的关系便一直是既紧密又紧张的。有些历史学家曾经想模仿自然科学家,如17世纪的约翰?克雷格(John Craig)曾模仿牛顿编了一本历史学的条理和公式。剑桥的历史学家约翰?布瑞(John Bury)也曾宣称“历史是不折不扣的科学”。从维科到科林伍德的其他历史学家则站在与“科学家”相对的另一边。但不管怎样,史学是否科学的争论已经为西方史学史带上了一个明显的印记。

              5.3 即使在历史学家对史料的具体批判中,西方史学家对“史料”、“证据”和“证明”等问题的处理上也有其特点。很明显,后两个词汇是从律师们那里学来的。在西方传统中,史学和法学的比较是司空见惯的,如讲到历史的“法则”和历史的“法官”,或把历史学家比作侦探、法官等等。这里的法律可以是罗马法也可以是共同法,但总之是在西方法律系统的基础上与西方史学的系统相比较的。托马斯?谢络克(Thomas Sherlock)的《耶稣再生目击者的审判》一书,就是用法庭审判的形式写的。

              我不知道有关这一课题有什么研究,更遑论与其他文化作比较研究了。但提出西方有关历史证据的观念和假设由西方法律而来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在传统上,伊斯兰、中国和其他法律在操作上与西方截然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那儿的史学家是否也从当地的法律系统中吸取了什么呢;抑或他们与西方史学家不同,不太关心法学?

              6.虽然追求历史的解释是举世皆有的,但将这种解释放在“因果关系”上考虑是西方史学的一个显著特点。

               6.1 这一史学传统源自古希腊,如修昔底德和波利比阿的著作所示。从他们对原因的探讨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建立了一个模式,与希波克拉底的医学模式相仿。当时形容发烧的“危机”一词也被他们借用来写作历史。由此可见,西方史学仿照自然科学的模式是由来以久。历史的规律和人们行为的规律常常相提并论,由修昔底德开始。后来马基亚维利也作了仿效。

              6.2 当然也有与之相反的思潮,如“历史主义”,强调历史事件的独一无二,反对把历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作比较(见3.1,5.2)。在历史解释的层面上,解释学被用来探讨历史事件的意义而不是原因,即如科林伍德所讲的历史事件“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一样。在最近的一个世纪,这两种对立的倾向(解释学的和探求因果关系的)在西方史学中如果没有公开冲突,至少相互别扭地并存着。

              7.西方历史学家长久以来一直追求所谓的“客观性”。

               7.1 西方历史传统中的超然物外的态度,可以有两个层面。在第一个层面上,这一态度可以用“不偏不倚”这一术语来表达。写出不带感情色彩、不含个人偏见的著述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谈论这一理想最多的时候是在宗教改革以后的一个半世纪。那时候宗教纷争、教派林立,正好是最难将它付诸实践的时代。德国新教史家约翰?斯莱顿(Johann Sleidan)写了宗教改革的历史,声称那些事件就是像他书中所描绘的那样发生的。与兰克“如实直书”的著名理想相似的是法国新教史家拉?波佩理尼埃(La Polpelinière)的申言。他说他在书中如实描绘了法国的宗教战争。饶有趣味的是,他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历史学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与之相似的第三个例子是17世纪格特弗理德?阿诺德(Gottfried Arnold)的《公正的教会和异教史》。自17世纪以来,欧洲、特别是英国历史学家常用游戏规则来比喻历史的著述。历史学家的理想是摆脱宗教和政治的“偏见”。

              在第二个层面上,由于自然科学模式的影响,这一不偏不倚、不带偏见的传统开始用“客观性”的理想来表示。兰克经常被视为能“取消自己”、一心追求“纯粹的事实”的光辉榜样。兰克以来,人们不断提到历史学家的任务应该而且只能是铺陈事实。虽然有不少人对此批评,但这一有关历史学宗旨的观念将在受到经验主义影响的英语世界中占统治地位。

              8.对历史作定量的研究是西方的特点。

              8.1 如所周知,法国的系列史家、法国和英国的历史人口学家以及美国的“新经济史家”在50和60年代对计量方法作了愈来愈充分的发展。其实,这些史学潮流渊源流长。19世纪后期的德语国家中已经对价格史作了细致的研究。在18世纪,人口史已受到相当的重视。最早在14世纪,基尔瓦尼?维拉尼(Giovanni Villani)在他的编年史中已经大量运用了数字,如用佛罗伦萨儿童升学不同学校的数字来说明通常称之为“算术心态”的例子。毫无疑问,在维拉尼所提到的各种各样的学校中,有一所称之为“算盘学校”,教授基本算术方法。由于佛罗伦萨在当时有很多的银行和商号,这一方面的知识特别有用。总之,我们可以说西方资本主义、西方法律和科学对西方史学有着根本的影响。在其他的史学传统中,有没有相似的对数量统计的兴趣呢?

              9.西方史学在文学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其特点。

              9.1 波利比阿曾把他那时的一些历史学家称之为“悲剧作家”,因为他们有意追求戏剧效果。在研究修昔底德的著作中,有一位作者强调了修昔底德的历史和当时希腊戏剧的可比性,特别是在描述事件的突兀性方面。在16和17世纪的艺术史的研究中,历史学家曾被比作为史诗的作者,用以突出他们用文字描述战役、人物性格和演说的重要。他们明确提出在古典意义上的历史的“尊严”,即认为不是每一个历史事件和人物都值得让历史学家为之记录而垂诸久远。在新近出版的一些著作中,这一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其他学者也注意到了历史叙述和文学叙述的相似之处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影响。

              然而最重要的是由于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和诺尔贝?傅里埃(Norbert Frye)的研究,历史学家不得不注意他们写作时所遵循的模式〔经常是不自觉的,如茹当(M.Jourdain〕。怀特描述了历史写作的戏剧化,并将历史著作的模式分为喜剧、悲剧、爱情剧和讽刺剧。

              这里也许有必要谈一下在历史写作中其他形式的、先意识的戏剧主题。譬如,战役可以是实在的,也可以是寓言式的。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为研究17世纪英国的新柏拉图主义,用激烈的战役来比喻人物灵魂的冲突。这是一个在思想史研究方面极端的例子。

              另一个明显与进步的观念有联系的“隐含主题”与基督教的先驱圣约翰有关。在新教的历史书中,约翰?胡斯(Jan Hus)、基柔拉莫?萨佛纳柔拉(Girolamo Savonarola)和其他一些教皇的批评者被视为马丁?路德的先驱。同样,瓦萨里的艺术史里也把契马布埃(Cimabue)看作是意大利艺术复兴的功臣,其实真正重要的是基尔托(Giotto)。在有关拉丁美洲独立的一本史书中,佛朗西斯科?米兰达(Franciscode Miranda)被称为“先驱者”。他与西蒙?波里瓦尔的关系被处理成像圣约翰对耶稣基督那样。再近一点,有一本心理史学的著作,把查科特(Charcot)视为弗洛伊德的先驱。

              通常人们不直截了当地将伟人与基督相提并论,但也不是没有。譬如,一本中世纪的史书就突出了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t)的基督似的“热情”。值得认真注意的是,这些例子孕含了一个基本假设:历史事件自觉或不自觉地再现了(至少在有些时候)某种典范,所以史书便成了寓言。

              9.2 西方在这一方面到底特别在那儿呢?我想怀特是想说他的“史书为文学创造”的论点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是,他所举的有关历史戏剧化的例子都属于传统的西方文学流派。文艺复兴埋藏与历史相类的古典史诗是西方的文学风格。悲剧也似乎起源于西方。日本文学中突出“贵族的失败”,是否也算是悲剧?奥托曼帝国的历史是否受到了土耳其史诗文学的影响?

              小说也是西方的发明。至少在较为精确的意义上那种叙述题材的小说产生于18世纪的西方,尽管埃及、印度、日本等其他地方已经将它成功地移植了过去。所以我想问非西方国家的历史学家一个问题:在西方以外的文化中,文学是否也像怀特所指出的那样在历史学家(兰克、布克哈特和托克维尔等)的写作中产生过同样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影响呢?埃里克?奥尔巴赫(Erich Auerbach)在研究西方文学作品对现实反映的有名著作(其中有一章专门讨论古典史学)中问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在哪种程度上表面上相似的历史写作能体现出文化之间的不同?

              10.西方历史学家的时间和空间概念都有其特点。

               10.1 在重视地域的问题上,布罗代尔的《地中海》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布罗代尔的一些弟子们如皮埃尔?肖奴(Pierre Chaunu)对此也有同样的兴趣,肖奴以相似的方式研究了大西洋。然而,布罗代尔的著作并不是完全史无前例的。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对罗马帝国交通的重视并不亚于布罗代尔笔下的菲力浦二世帝国。像布罗代尔一样,16世纪的让?波丹(Jean Bodin)也尝试了“地理历史学”。

              10.2 我并不认为只有西方史学家才重视历史地理学,即文艺复兴时期所谓的“编年地理学”。中国就有编写方志的悠久传统。我也在前面(1.3)提到伊本?卡尔顿区别游牧和农耕文化的有名的观点。但是,西方有一组探讨人类与土地关系的历史研究著作。这些著作既产生于西方,但又不局限于欧洲的现象并非偶然。因为这些著作出自新欧洲(Neo Europeans)的历史学家之手。其中最著名的自然是弗利德里希?特纳的有关美国边疆的文章。除此之外,尚有不少类似的著作,如卡皮斯特拉诺?阿布流(Capistranode Abreu)和塞基奥?荷兰达(Sergio Buarquede Holanda)研究道路和边疆对巴西殖民化的重要性的著作和基尔佛雷?伯雷尼(Geoffrey Blainey)的《地域的权威》一书。该书分析了澳大利亚的地理位置对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像西方法律、资本主义和科学一样,西方的对外殖民过程也造成了西方史学的特点,无论我们把它称之为“地理发现”、“文化接触”或“帝国主义”。

              综上所述,我试图总结了也许可称之为史学史的假设和原理的一个“系统”。这一系统并不是为了演化成一个公式,而是为了把西方史学的一些特点联结成一片。但是正如上面所指出的那样,这一系统并不是没有内部冲突及其对立面的。不管是好是坏,我们在好几个世纪中都还没有对一些重要的问题达成共识,如历史到底是独一无二的还是有规律的,历史是进步的还是循环的,或者历史是有因果关系的还是具有独特意义的。但正是这些系统的冲突―――或冲突的系统―――即各种不同力量之间取得的特定的、不断的平衡,才最终勾画了西方历史思想和史学史的特点。

          • 家园 《元史学》中译本前言

            海登?怀特

            http://www.cc.org.cn/newcc/browwenzhang.php?articleid=3424

            《元史学》是西方人文科学中那个“结构主义”时代的著作,要是在今天,我就不会这么写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本书对于更具综合性的历史著述理论有所贡献,因为它认认真真地考虑了历史编纂作为一种书面话语的地位,以及作为一门学科的状况。随着19世纪历史学的科学化,历史编纂中大多数常用的方法假定,史学研究已经消解了它们与修辞性和文学性作品之间千余年来的联系。但是,就历史写作继续以基于日常经验的言说和写作为首选媒介来传达人们发现的过去而论,它仍然保留了修辞和文学的色彩。只要史学家继续使用基于日常经验的言说和写作,他们对于过去现象的表现以及对这些现象所做的思考就仍然会是“文学性的”,即“诗性的”和“修辞性的”,其方式完全不同于任何公认的明显是“科学的”话语。

              我相信,对于历史作品的研究,最有利的切入方式必须更加认真地看待其文学方面,这种认真程度超过了那含糊不清且理论化不足的“风格”观念所能允许的。那种被称为比喻学的语言学、文学和符号学的理论分支被人们看成是修辞理论和话语的情节化,在其中,我们有一种手段能将过去事件的外延和内涵的含义这两种维度联系起来,藉此,历史学家不仅赋予过去的事件以实在性,也赋予它们意义。话语的比喻理论源自维柯,后继者有现代话语分析家,如肯尼斯?伯克、诺斯罗普?弗莱、巴尔特、佩雷尔曼、福柯、格雷马斯以及其他人,它仍旧是我的史学思想的核心,是我对于史学与文学和科学话语的联系,以及史学与神话、意识形态和科学的联系这种思想的核心。我致力于把比喻当作一种工具来分析历史话语的不同层面,诸如本体论和认识论层面、伦理和意识形态层面、美学和形式层面,正是这一点,使得我在如何区分事实和虚构、描述和叙事化、文本和情境、意识形态和科学等等方面与其他史学理论家不同。

              比喻对想像性话语的理论性理解,是对各种修辞(如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生成想像以及生成种种想像之间相互联系的所有方式的理论性理解。修辞生成的想像充当了实在的象征,它们只能被臆想,而不能直接感知。话语中(有关人物、事件和过程的)修辞之间的话语性联系并非逻辑关系或与他者的演绎性继承关系,而通常意义上是隐喻性的关系,即以凝练、换位、象征和修正这样的诗学技巧为基础。正因为如此,任何忽视了比喻性维度的对特定历史话语所做的评价都必定无法理解:尽管该话语可能包含了错误信息并存在可能有损其论证的逻辑矛盾,它还能令过去“产生意义”。

              特定历史过程的特定历史表现必须采用某种叙事化形式,这一传统观念表明,历史编纂包含了一种不可回避的诗学――修辞学的成分。既然没有哪个被理解为一组或一系列离散事件的事件场实际上能够描述成具有故事的结构,我便采纳了这样一种方式,通过它,一组事件的叙事化将更具比喻性而非逻辑性。一组事件转换成一个系列,系列又转换成序列,序列转换成编年史,编年史转换成叙事作品,我认为,这些行为理解成比喻性的而非逻辑―演绎性的会更有益。此外,我把事件构成的故事和可能用来解释这些事件的任何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当作是由逻辑―演绎和比喻―修辞的要素构成的组合。这样,一方面是历史话语和科学话语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历史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类同,如果它们不再强求,对于历史话语研究而言,比喻的方法看上去尤其是正当的。

              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是,修辞性语言如何能够用来为不再能感知到的对象创造出意象,赋予它们某种“实在”的氛围,并以这种方式使它们易于受特定史学家为分析它们而选择的解释和阐释技巧的影响。这样,马克思在1848年巴黎起义期间对法国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描述为工人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进行分析做了准备,他正是用这种分析解释他们在随后事件中的行为。这种在最初的描述和马克思的话语中紧随而来的解释之间获得的一致性是形式上的,而不是逻辑上的。它并不是给“真实的不一致性”戴上了“虚假的一致性”的面具,而是诸种事件的叙事化,这种叙事化展示了时间进程中事件群的变化和它们彼此之间关系的转变。人们不可能将一种实在的事件序列描述得表现出“喜剧”意义,除非他把相关的行为者和事件过程描绘成那些人们能够看作是“喜剧”类型的现象。不同表现层次彼此类比相连而获得的话语的一致性完全不同于逻辑上的一致性,在后者中,一个层次被认为是能够从另一个层次演绎而来的。近来人们想要提出一种有关历史因果的融贯学说的努力失败了,这说明科学化的“法则式演绎”范式作为一种历史解释工具是不完备的。

              我认为,史学家尤其想通过将一系列历史事件表现得具有叙事过程的形式和实质,以此对它们进行解释。他们或许会用一种形式论证来弥补这种表现,该论证认为逻辑一致性可以充当其合理性的表征和标示。但是,正如存在诸多不同的表现模式一样,合理性也有诸多不同的种类。福楼拜在《情感教育》中对1848年事件的描述很少有“非理性的”,即便其中有许多“假想的”和大量“虚构的”东西。福楼拜以尝试形成一种无法区分对(真实的或想像的)事件的“解释”与对它们的“描述”的表现风格而闻名。我认为,从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历经李维和塔西佗,下至兰克、米什莱、托克维尔和布克哈特,伟大的叙事史学家往往的确是如此。在此,我们必须像米歇尔?福柯所说的那样来理解“风格”:它是某种稳定的语言使用方式,人们用它表现世界,也用它赋予世界意义。

              意义的真实与真实的意义并不是同一回事。用尼采的话说,人们可以想像对一系列过往事件完全真实的记述,而其中依然不包含一丝一毫对于这些事件的特定的历史性理解。历史编纂为有关过去的纯粹的事实性记述增添了一些东西。所增添的或许是一种有关事件为何如此发生的伪科学化解释,但西方史学公认的经典作品往往还增添了别的东西,我认为那就是“文学性”,对此,近代小说大师比有关社会的伪科学家提供了更好的典范。

              我在《元史学》中想说明的是,鉴于语言提供了多种多样建构对象并将对象定型成某种想像或概念的方式,史学家便可以在诸种比喻形态中进行选择,用它们将一系列事件情节化以显示其不同的意义。这里面并没有任何决定论的因素。修辞模式和解释模式或许是有限的,但它们在特定话语中的组合却是无限的。这是因为语言自身没有提供任何标准,以区别“恰当的”(或者字面的)和“不恰当的”(或修辞的)语言用法。任何语言的词汇、语法和句法都并未遵循清晰的规则来区分某种特定言说的外延和内涵层面。诗人们了解这一点,他们通过运用这种模糊性使作品获得了特殊的启示性效果。历史实在的叙事大师们也是如此。传统的史学大师们同样知道这一点,但到19世纪时,历史学越来越被一种追求明晰性、字面意义和纯粹逻辑上的一致性的不可实现的理想所束缚,情况就不一样了。在我们自身的时代中,专业史学家没能使历史研究成为一门科学,这表明那种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近来的“回归叙事”表明,史学家们承认需要一种更多地是“文学性”而非“科学性”的写作来对历史现象进行具体的历史学处理。

              这意味着回归到隐喻、修辞和情节化,以之取代字面上的、概念化的和论证的规则,而充当一种恰当的史学话语的成分。

              我在《元史学》中试图分析的正是这种意义产生的过程是如何运作的。确实,正如人们现在认识到的那样,我当时也认识到,通过进行论证以便“科学地”说明过去或者“解释学地”解释过去,史学家能够赋予过去以意义。但是,我那时更感兴趣的是史学家把过去构成为一个主词的方式,这个主词可以充当科学研究或解释学分析的可能对象,更重要的是,充当叙事化的对象。我认识到,“罗马帝国”、“罗马天主教”、“文艺复兴”、“封建主义”、“第三等级”、“清教徒”、“奥利弗?克伦威尔”、“拿破仑”、“本?富兰克林”、“法国大革命”等等(或者至少是这些术语所指的实体),早在任何特定史学家对它们感兴趣之前就存在了。但是,相信某个实体曾经存在过是一回事,而将它构成为一种特定类型的知识的可能对象完全是另一回事。我相信,这种构成行为既与想像相关,也同样和理性认知有关。这就是为什么我把自己的研究描述为一种构思历史写作的“诗学”而非历史“哲学”的努力。

              诗学表明了历史作品的艺术层面,这种艺术层面并没有被看成是文饰、修饰或美感增补意义上的“风格”,而是被看作某种语言运用的习惯性模式,通过该模式将研究的对象转换成话语的主词。在史学家探询过去的研究阶段中,他/ 她的兴趣是,就他/ 她感兴趣的对象以及该对 象在时间中经历的变化建构一种精确的描述。他/ 她这样做是以文献档案为基础,从其内容中提取出一组事实。我说的是“提取”一组事实,因为我对事件(作为在尘世的时间和空间中发生的事件)和事实(以判断形式出现的对事件的陈述)做了区分。事件发生并且多多少少通过文献档案和器物遗迹得到充分的验证,而事实都是在思想中观念地构成的,并且/ 或者在想像中比喻地构成的,它只存在于思想、语言或话语中。

              说某个人“发现”事实,这毫无意义,除非我们用这种断言指的是在文献中发现的陈述,它们证明了在特定的时空中发生了特定的事件。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在说语言学事件,如类型2的X事件在A时间和Ⅲ空间中发生这样的陈述。这正是我选用巴尔特的话“事实只是一种语言学上的存在”作为《话语的比喻》一书的题词所想要表达的意思。我并不是说,“事件”只有一种语言学上的存在。我想要强调的是,在我看来,历史事实是构造出来的,固然,它是以对文献和其他类型的历史遗存的研究为基础的,但尽管如此,它还是构造出来的:它们在文献档案中并非作为已经包装成“事实”的“资料”而出现(可参照柯林武德)。

              因此,事实的构成必须像这样以对过去档案的研究为基础,以便充当描述某种复杂的历史现象(如“法国大革命”、“封建主义”、“英诺森三世”等等)的基石,而那些历史现象可能转而又成为说明和解释的对象。换句话说,如果历史说明或解释是一种构造物,是依具体情形观念地并且/ 或者想像地构成的,那么,运用了这些解释性技巧的对象也是构成的。当谈到历史现象时,它也从来都是构成物。

              它怎么可能是其他情形呢?只要历史实体在定义上隶属于过去,对它们的描述就不会被直接的(受控的)观察所证实或证伪。当然,通过直接观察所能研究的是证明了史学家感兴趣的过去对象之本质的那些文献。但是,如果这些记载想要不顾事实,而原本在这些事实的基础上,对于可能成为研究主题的对象所作的最初看似真实的描述才得以呈现,那么这些记载就需要解释。这就促使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历史知识永远是次级知识,也就是说,它以对可能的研究对象进行假想性建构为基础,这就需要由想像过程来处理,这些想像过程与“文学”的共同之处要远甚于与任何科学的共同之处。

              我所说的想像过程是以对意象的思考和比喻性的联想模式为特点,后者乃是诗学言语、文学写作,并且还有神话思想所具有的特征。历史话语中“文学”成分的出现是不是有损于史学所主张的讲述真实以及证实和证伪的程序呢?只有当人们将文学写作等同于撒谎或者歪曲事实,并且否认文学有任何真实表现现实的兴趣时,才会造成损害。这就使得我们可以把史学归入现代科学,只要人们认为现代科学对确定有关世界的真理不像对确定世界的“现实”那么感兴趣。

              的确,我说过,作为创造过程的产物,历史的文学性和诗性要强于科学性和概念性;并且,我将历史说成是事实的虚构化和过去实在的虚构化。但十分坦率地说,我倾向在现代边沁主义和费英格尔的意义上来理解虚构的观念,即将它看成假设性构造和对于实在的“好像”(asif)式描述,因为这种实在不再呈现在感知前,它只能被想像而非简单地提起或断定其存在。欧文?巴菲尔德的著名文章《诗歌用语和法律拟制》对我有所启示,该文指出,在法律上归之于“法人”的“个体人格”就其是某种“虚构”而言仍然是“真实的”。正如前文所述,我始终把“事实”视为建构之物,就是阿瑟?丹托所称的“描述中的事件”,因而在拉丁语“fictio”的词源学意义上,它是一种语言学上的或话语的虚构,即把它视为某种人工制成的或制作的东西。当然,这正是我看待现代小说中实在表现的方式,它们明显就所描述的一点一滴社会实在都提出了真实性要求,这丝毫不比任何一位进行叙事的史学家所做的弱。关键在于,就叙事为实在强加了那种只会在故事中遭遇的意义的形式与内容而言,将实在叙事化就是一种虚构化。

              史学理论中有一种老生常谈,说的是由事实而得出的故事是一种浓缩,即将行为经历的时间缩减为讲述的时间,将人们有关某个特定历史时期所知的一切事实缩减成只剩那些重要的事实,这种浓缩不仅对特定时空范围内发生的事件是如此,对于人们就这些事件可能会知道的事实也是如此。将柯林武德所说的史学家“关于事件的思想”转变成(他实际上讲述的或写作的)著述话语,这一行为使用了一切比喻性话语运用中颇具特征性的浓缩和移情。史学家也许想准确地言说,并且只想讲述与他们的研究对象有关的真实,可是人们无法在叙事化中不求助于比喻性语言和比写实性更具诗性(或修辞性)的话语。在特定的过去中,对“发生的事情”所做的纯粹字面的记述只能用来写作一部年代纪或编年史,而不是“历史”。历史编纂作为一种话语,它特别旨在建构一系列事件的真实叙事,而不是就情势做一番静态描述。

              因而,如果某人有兴趣构思一部史学史(或历史写作史、史学思想史、历史意识史等等此类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他有兴趣阐明那些在时间中经历的变迁,以及诸种变迁在不同处境下表现出来的差异,而在那些处境中,“过去”已经被解释成了系统性和自反性认知的可能对象,那么,他必然采用一种元史学观点。换句话说,人们不能简单地假定他自身那个时代的史学家(或其他时代和地区的史学家)所使用的概念是恰当的,也不能简单地以这种概念的循环作为目标,而把令任何事情都或多或少成功地趋向这个目标“从开始起”就变成学科的实践。例如,设想兰克或布罗代尔使用“历史事件”、“历史事实”、“历史叙事”,或者“历史解释”(或就此用“文学”、“虚构”、“诗歌”、“模仿”、“过去”、“现在”等等术语)所理解的意思与希罗多德或修昔底德用与这些词对应的希腊术语所理解的一样,这没有多少意义,也完全是非历史性的。这也正是为什么人们根据公认的西方史学经典看上去接近或不同于当代史学话语规则的程度,从而对它们做出高下之分,是毫无意义的,并也是非历史性的。

              这正是在研究古希腊、罗马、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科学”中的情形,更不用提研究各种非西方形式的“科学”。科学哲学家有充分理由假设,现代物理学家们就有关自然实在的概念提供了有效标准,用来判定在亚里士多德、伽林、普林尼、帕拉塞尔苏斯、阿格里科拉、布鲁诺或培根那里相应使用的观念,近现代科学史涉及的完全是相继的自然因果关系概念之间(并因此而在不同的“自然”或“物理”观念之间)的差异和非连续性,而这些概念曾标志着自公元前6世纪以来“科学”的整体进展。换句话说,一部适当的科学史需要远离和质疑被误认为是我们自己时代的“真正的”科学,以及远离和质疑那种观念的支撑,也即:现代西方科学构成了真正的科学,可以说自泰勒斯或希波克拉底以来,所有其他的科学性观念都为着这一真正科学而努力或是未能成功。如果人们想要形成一种真正历史性的(我的意思是一种真正历史主义的)科学概念,他就必须采纳一种在当前科学正统之外的元科学立场。

          • 家园 【文摘】波普尔与现代科学理念

            http://www.booker.com.cn/gb/paper18/6/class001800004/hwz38119.htm

            泽熙

            “我们怎么知道我们所知道的是对的?”这也许是古希腊人提出的哲学史上最

            难回答的一个问题。今天,人们似乎可以在“可错性”原理中找到它的答案,功劳应当属于波普尔。

            波普尔(Karl Popper)这个名字,很多中国人已经熟悉,西方有人称他为“继康德以来最有影响的当代哲学家”。他的成就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认识论(Epistemology),二是科学哲学,不仅涉及科学与哲学,而且涉及政治、艺术和宗教,尤其是对本世纪科学理念的转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文艺复兴以后,尤其是牛顿万有引力的发现,不仅解释了天体运行,而且导致了海王星的发现。科学被举得至高无上,哲学则退而承担审视的角色。

            回顾一下现代科学的哲学争论,演绎法和归纳法是现代科学大厦的根基,而这两大支柱却有着无法克服的局限性。演绎法必须有一套前提假设,如欧几里得几何,而这些假设与实际观测可能不符。归纳法似乎更受尊敬,它要求反复观察和验证,从而确定普适规律。早在十八世纪,休谟(David Hume)就指出,有限的实验不可能提供足够的观察来排除将来有一天会出现“例外”。因此,归纳法是不充分的。

            打个比喻,假如你发现了十万个苹果是绿色的,从而归纳出苹果是绿色的;但是如果第十万零一个是红苹果,这个“绿苹果理论”就会被推翻。

            然而,从宏观到微观,随着人们观察范围的急剧扩大,科学规律屡试不爽,归纳法的地位依然稳固。康德试图证明,科学家不可能在观察中找到真实世界的普适规律,和过去一样,不过是创造了假设并强加于真实。而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成功,

            似乎再一次证明了科学的胜利,从而重创了康德的尝试(“波普尔:批判理性主义者、现代哲学家”《国家评论》1995年12月25日)。

            二十世纪初,波普尔介入这场冲突是他最重要的著作《科学发现的逻辑》(1959)。他接受了休谟对归纳法的批判。波普尔认为,没有一种方法可以评判我们的理论是否反映了真实的世界。科学同其他知识形式的区别在于,科学把它的理论置于可被观察所推翻的测试。当有竞争的理论出现时,科学家选择那些与观察的真实最一致的理论,而放弃逊一等的理论。尽管我们不能确定现在维持的理论是否真实,但它比过去的理论更接近真实。其中,最著名的是波普尔“可错性”原理(Falsifiability)。

            这一原理指出,在真实和错误之间存在着不对称性,没有理论可以被证明是对的,但有些理论可以被证明是错的,科学由此而介定。因此,科学就是还没有被证明为错误的理论。

            波普尔科学理念的树立,一石激起三重浪。首先激起论战的是佛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波普尔1957年曾经断言,心理分析不过伪科学而已。佛洛伊德派声称心理分析可以解释任何可以想象的人类行为,因此所有临床观察都可以构成有利于它的证据。波普尔则认为,这实际上是绝缘于经验的验证。科学理论的特征就是容易受到被观察事件的责难。如果绝没有任何可想象的观察与心理分析相悖,那么心理分析也就无法被确认,因此科学含量为零。这一争论持续至今,不过大部份心理分析者保持沉默,或回避争论。

            创造论和进化论围绕“可错性”,展开了持久论战。有人指出:进化论是一个经验的假设。它不可能被证明是对的,但至今也没有人反证它是错的(《泰晤士报》1998年6月20日)。持创造观点的人一方面称赞波普尔“削弱”了科学的力量,另一方面则抱怨他公开为进化论辩护。

            实际上,“可错性”也给科学与宗教划出了一道清晰的界限,科学认为自己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而宗教则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为了获得真理,科学必须向自己挑战,宗教则认为真理在握,大可不必自我挑战。

            “可控实验”比以往更加受到社会的关注。尽管波普尔本人对科学实验了无兴趣,甚至有人嘲笑他只是陶醉于“可错性”的概念。然而,根据这一概念,可控实验多多少少充当了“科学测谎器”的角色。十六、七世纪以前,西方人在亚里士多德哲学里寻找解释自然的依据,而现代科学则是在实验中发现因果关系。今天,可控实验也是判别真、伪科学的主要依据。我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是“验错”,与“可错性”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果是“验对”,可能会大谬不然。

            为了消除归纳过程,波普尔设计了自己的科学方法论:就是科学家一方面要提出大胆的猜想,另一方面要实验测试和无情反驳,并将错误的理论抛出科学体系,即“猜想-删减”模式。因此,“科学又是一个从错误中系统学习的过程。”一些科学家声称,波普尔的科学观点让他们受益匪浅。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生理学家John Eccles认为,正是由于“可错性”原理给他带来了灵感和鼓舞。科学界一般认为,“可错性”原理大体具有理论深度,却又不乏可操作性。

            相对来讲,波普尔的方法论对社会科学的渗透小于对自然科学的渗透。譬如,波普尔对经济学的影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据称超过了其他任何科学哲学家的影响。同时,也遭到了激烈的反对。有人从经济的角度认为,波普尔拒绝归纳法导致了科学家对可利用信息的浪费。经济学本身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局限性,如果照搬波普尔的方法论,就会毁坏经济学作为一门可信赖的学科(《南方经济杂志》1993年10月)。

            波普尔无疑是反对“唯科学主义的”的。不少人也打出了同样的旗号,然而却发现不能与波普尔为伍。波普尔谴责他们:“自以为是‘唯科学主义的’批判者,实际上是自然科学的教条的、意识形态的和独裁主义的敌人。可悲的是,其中有人懂得太少(《新科学家》1992年11月28日)。”反对科学的人还常常把“可错性”解释为“科学只教授谬误”,差别细微,却颇让人玩味。

            波普尔曾描述过他的理论是在比较爱因斯坦与佛洛伊德等以后产生的。他认为相对论取代牛顿物理学并不是爱因斯坦积累(归纳)了更多的事实,相对论之所以可以生存是因为它通过了几项更为严格的实验测试。波普尔总结到,在科学里,至关重要的观念就是要“证错”,而不是“证对”。心理分析“没有错可证”,波普尔认为那不是科学。

            在哲学圈子里,波普尔对科学的贡献似乎没有受到尊重。最近,哲学家LewisWolpert对波普尔有着极其苛刻的评价:“我常常听说波普尔是哲学家帮助科学家失败的一个极大例外。――我自己的看法,他被极其夸大了。或许,正如一位朋友说的,因为他是科学家们可以理解的唯一的哲学家。我欣慰地看到哲学家们把他看得如此一钱不值。他强调(科学)发现的可错性,却失败于解决归纳法的难题。可以确定,没有科学家按照他的方法操作(伦敦《独立报》1999年1月17日)。”

            波普尔出生于1902年的维也纳,后移居英格兰,92岁在伦敦去世。有人在他的悼文中写到:“很多人认为波普尔是伟大的哲学家。但是他从来没有受到其他职业哲学家的欢迎。――一个原因是他在哲学圈以外有着更大的影响,尤其是在科学和政治领域。另一方面是学术哲学滞后于他的工作好多年(英国《财政时报》1994年11月19日)。”文章还写到:“除爱因斯坦以外,在二十世纪恐怕还没有人比波普尔改变人们对科学的理念,作出了更大的贡献。”

            有人在他的纪念文章中写到:“根据波普尔,整个寻找推倒我们科学理论的观点不是要增加我们的怀疑思潮。相反,目的是要产生更好的理论。为此,人们必须大胆承受严格的检验而不是凭借着口头工夫或含糊其辞(《人文学者》1996年6月)。”

            我们不妨谨记:在科学里,真理是短暂的。

            (1999年5月17日于美国)

          • 家园 你错了

            你是在那自然科学的概念在套啊。

            不过你得出的结论和那些,比如美国,以自然科学正统自居的人士,截然相反阿。

            其实就是你所说的,历史,兰克想把它变成“严格的科学”的,结果失败了。

            另外,我想你说的“心理学”指的是“试验心理学”吧?你知道自然科学界怎么评价自以为最接近“严格科学”的试验心理学吗?被称之为“蝙蝠”,呵呵。

            另外,两位别急,找点东西给你们看。说话要有证据的么。

            • 家园 也许吧

              但波普尔的核心不就是只能证伪吗?我没有说得太错呀?如果一门学问连证伪都不能,能称为科学吗?

              回到原来的争论主题:我的基本观点是科学是能够证伪(咱们就不说证实了八)的,所以科学是不能垄断的。好像没有看出波普尔不同意这个说法啊?

              哲学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比如说,波普尔认定事务只能证伪,不能证实。那么对他的这个论断,我们能不能证伪呢?如果不能证伪,那它到底是真理呢还是谬误呢?

              • 家园 其实我们看法差不多阿

                你对科学的界定虽然不严密,但也并没有什么大错,你的看法我是同意的。

                美国的大学学科设置是这样的:人文学科(注意:是学科,不是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

                我觉得我们第二个相同的观点是:自然科学是科学。这没有什么好说的,是吧?

                我们的不同点我觉得可能在这里,也就是对社会科学如何划分的问题:科学?人文?

                自从牛顿力学获得辉煌成功以来,许多先前人文色彩很重的学科也纷纷采用类似于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比如你举的历史学,还有经济学、政治学、后来的心理学,等等。这种风气在十九世纪十分兴盛。经过许多年的努力,这些学科终于给自己戴上了“科学”的帽子,被称为“社会科学”。然而,他们始终不能完全摆脱其人文色彩,因此,也就并没有被正统的“自然科学家”们所认同。当然了,在一个多元社会了,没有谁跳出来公开这么说,但是待遇确实是不同的,拨款多寡分明也好,论文的区别对待也罢,或多或少都显示了这种区别,所以,常常是这些人文科学内的学者自己在那里抱怨受“真正的科学家”们的歧视。这就很有趣,是不是?一方拼命要加入“科学”的队伍,另一方却不怎么那你当回事。“蝙蝠”的称号也就成了公开的外号了。

                我说的“科学”因而也就指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也就是“自然科学”的原理、原则,也就是你所说的那种标准。我想说的“科学的垄断”指的就是,很多人忽视了那些原则的使用是有场合的,自然科学中当然没错,而到了社会科学也仅仅获得了部分应用而已,而人文领域则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则。而有些人则不管不顾这个事实,要把科学的原则全面推行下去,我不赞成的使这种举动。

          • 家园 我来插几句话

            豫蒙的东西我看不懂,也许是因为我是理科生的原因。我一直以为逻辑都是一样的,人的认知过程也是一样的,所以我可能说服豫蒙,但很显然我错了。

            豫蒙的定义一直都不是很清楚地。虽然他很注重这些东西,也花了大量的功夫来向我们解释,但是在我看来,或许文科生的理解过程跟我们有着太多的差异。

            就如同专家,豫蒙认为专家也有犯错误的时候。这个命题本来没有错误。但是,我们讨论的时候,有一个没有说出来的前提就是,专家只有在他所擅长的领域内才可以称得上是专家,对于其他的领域,不是擅长这一领域的专家其实跟大家都是一样的。那么也不再是专家了。在这个假定的前提下,专家是绝对的权威,这是一个很明显的正确的命题。但是这就与前面的命题产生了冲突。如果我们纠缠于专家的定义,而把原来要讨论的东西置之一边,那很显然是很愚蠢的事情。因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省略假定命题的讨论。但也许哲学家们的工作就是把所有的语言尽可能的变得没有歧义,然后用这些非常晦涩的语言来讨论问题。所以豫蒙不欣赏,或者根本就没有理解我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抓住几个细节问题发难。

            所以我很郁闷,因为看不懂别人的东西,互相之间也不可交流。说了几句废话,浪费了你们很多的时间,请多多见谅,你们请继续。

            • 家园 老兄不要这么小心眼么

              我们在互相讨论问题么,

              我如果态度有什么得罪的地方你可以直接提出来么,

              大家都是兄弟,

              你这么说话,

              感觉酸酸的啊。

              握握手,

              平和交流,好不好?

              • 家园 大家说不上得罪阿

                大家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关心国事么,才汇聚到这一起来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只不过我们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差异的确是太大了。讨论起来,难免就偏离了原来的方向,争执起来,又伤了和气。所以我以后就不跟您讨论这类问题了,免得大家都不痛快。以后有机会了,我们谈谈风花雪月,或者哲学人文不好么。

                这就不耽误您的时间了,您也不要管我了,还请继续吧。

    • 家园 关于专家的用处――答豫蒙

      拜读了您最近几篇关于专家问题的大作和文摘,觉得您对于专家、政府的理解有些模糊,甚至错误的地方,特地在这里提出来,仅供讨论。

      政府的管理职能,是管理层次方面的问题,是跟专家研究的科学或者工程方面的层次截然不同的东西。其实所谓的知识分子,或者科技知识分子的作用,是作为某一方面的专家,为政府的管理职能提供咨询和借鉴。政府的管理其实就是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然后由政府官员进行分析整理,找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并根据专家提供的信息或者自己的经验来找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法。这是很浅显易懂的道理。至于陶东风先生洋洋洒洒千余文讨论科技知识分子是万能的吗一文中,提出警惕科技霸权的问题,那是扯得太远了吧。

      至于您的大作中提到专家和专家所代表的知识系统本身是有缺陷的, 这个说法我觉得用词欠考虑。所谓的任何一个专家,都只是在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内,精通知识的人。这与有缺陷是根本不沾边的。专家的知识是没有缺陷的,有缺陷的是如何利用这些知识来为公民的日常生活服务的政治体制。以您的例子为例,奥斯威辛集中营完全是政府政策的结果,政府指出一个大方向,专家给出相应的可能选择,然后政府从中选取自己认为最合适的进行操作。我不可否认在这个过程中,专家给出的选择本身就是不人道的。但是专家并不是决策者,也不是执行者。市政府和国家机器做出了最终的选择和操作。

      所以,您提出的 公众必须对专家系统有监督的权利。这是根本错误的一个说法,因为公众对于知识了解的有限性,公众的意见在专家擅长的领域内完全可以忽略,你又要他们如何去监督。据一个例子,如果有人肚子疼,到医院之后,医生检查之后认为是阑尾炎,一个小孩说,我得过阑尾炎,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的。如果有人因此认为医生是错误的。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公众的确有必要行使自己监督的权利,但是不是对于专家系统,而是对于政府的管理系统。政府出面召集某几方面的专家,来讨论某一特定的工程或者项目的可能性。比如说,建一个水电站。一个水利专家和一个电力专家,是必不可少的人选。但是,仅仅召集这两方面的专家是不够的,因为公众的利益不仅仅在于水利和电力这两方面,环境问题,生态问题,就业问题,收入问题,移民问题,土地使用问题,交通问题,等等,都是直接与公众的利益相关的。政府仅仅从发展经济和水电的角度出发,其他的问题不予考虑,那么以后公众其他方面的利益难免就会受到损害。所以,如果公众如果想得到自己的最大利益,就有必要监督政府部门召集所有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并对不同的选择后果进行比较,用通俗易懂,没有歧义的话进行解释相应的后果。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设立的,现在的问题是,那些所谓的人大代表并不能及时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并做出相应的反应,比如说,召集各方面的专家,作出符合公众利益的听证会等等。这是我们政治体制还不完善,人民的知识水平还不够的一种畸形现状。

      听证会应该由政府召集,人大代表参与,并进行表决,真正具有法定的承认和约束力。这个应该是人大的日常工作。至于听证会有无常设的必要,这个就需要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事事都来这么一次听证会,那么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就会无端的被浪费掉,而如果任由政府官员自行其是,那么势必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这其中有一个平衡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总结。这就扯得太远了,这已经是政府和人大职能等政治层面的内容了。

      最后感谢大家对于这个问题的关注,谢谢大家做出的讨论和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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