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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误读红楼:闫红自序:十年未觉《红楼梦》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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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迎春:不幸者的马太效应

      有一种现象叫“马太效应”,让富有的更富有,贫穷的更贫穷,赢家步步通吃,攒雪球一样聚敛他的权利,边缘人物却无法守住手中不多的拥有,只能看着它们像细砂从指缝间逐渐漏尽。

        同是荣国府的后代,贾母的孙子女辈,宝玉和迎春身上却体现了这样的两极。

        宝玉自不必说,贾王两家联姻的结果,贾府靠山元春的弟弟,含着银勺子来到世上只是个比喻,人家却真是含着宝玉出世的。如此显赫的背景,想不得宠都难,而得宠的孩子则比较自信开朗,生命里光明的东西多而阴暗的东西少,虽然也可能会无法无天,但还有贾政的棍棒震慑着,王夫人的苦口婆心压制着,加上到底读了几本书,他的放肆都在礼数之内,如此一来,成就了这么一个人见人爱的富贵佳公子。可以想像,若不是贾家整体败落,贾宝玉的人生自然是良性循环,越走越宽畅。

        迎春正好相反,她是贾赦的女儿,贾赦于儿女份上寻常,迎春不大可能得到父爱,母亲是一个妾,而且又早死,迎春在母爱上也不可能有很多的获得。更奇怪的是,迎春从小跟着叔叔婶娘生活,要说是因为贾母喜欢孙女,带在自己身边吧,也没见她对迎春有多少怜惜。迎春与惜春也不同,别管正出庶出,有没有感情,迎春都算有父母的,这么跟着叔叔婶娘也不算事啊。想来是贾赦与邢夫人懒得管她,放在亲戚家倒也省心了。

        可以说,迎春是在“三不管”的状态下长大的,这种生存状况,使她自卑怯懦,习惯了收缩自己,纵然有些天分也被压抑,因此缺乏性格魅力。她第一次出场,是和探春惜春一道出现在黛玉的眼中,书中这样形容迎春:肌肤微丰,和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倒也是个美女,起码皮肤很好,可是但凡富贵之家的小姐,风吹不着太阳晒不着的,又有蔷薇硝茉莉粉之类搽着,皮肤都不会差到哪里去。西人所著《格调》里也说,上层社会的相貌平均值高于底层,单是相貌尚可不说明什么。

        探春的描写便极显性格魅力,前几句虽同样像旧小说里描写人物的套话: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明显比迎春要出众,更何况: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

        除去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不算,这两位小姐的对比,高下自见,胜负可分。

        迎春不但没有张扬的精神面貌,才能上也平平,第二十二回一家子兄弟姐妹做灯谜,惟独有迎春与贾环做得不像,元春都猜不出来,文中只说贾环做得不伦不类,惹得众人笑话,想来迎春做得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给她留面子罢了。

        因为不曾被爱过,也不知道怎么讨人喜欢,于是愈加没人疼爱,迎春的人气轨迹正与宝玉相反。

        没有人体谅她的孤单无助,贾赦根本懒得管,邢夫人只恨迎春不像探春那么争气,不给长房挣面子,还有一个老祖母,但一则贾母不喜欢贾赦,迎春估计也受了连累,二来这位老祖宗子孙那么多,个个都要来争取她的疼爱,久而久之,这份亲情也变得居高临下,要孙子孙女们来竞争。漂亮体面的,聪明活泼的,分到的就多一些,她自然不会给迎春多一些怜惜。

        北静王妃来拜访,贾母只叫钗黛与探春姐妹会见,这偏心太明显,连邢夫人都看不过眼,当然也因为大房失了体面,她攒了一肚子闷气,书中说迎春倒是无所谓,她真的无所谓吗?只不过她有所谓又能如何?

        长辈如此且罢了,大观园里最是多情的那一伙人,对于迎春亦是同样粗疏,宝钗一向温厚著称,凡事都想得周到,对于迎春却懒得敷衍。第三十七回,众人成立诗社起雅号,黛玉宝钗乃至探春的号都有那么多说头,轮到迎春,她自谦不会作诗,宝钗便说,她住的是紫菱洲,就叫她菱洲,四丫头在藕香榭,就叫她藕榭就完了。宝钗以这般轻浮的口气打发二位,足见她们在她眼里都不大有分量,惜春年龄较小也罢了,对于迎春这位二姐姐怎么如此不恭敬?

        第四十九回,只因宝琴等人来到荣国府,宝玉便兴兴头头要起诗社,探春说二姐姐还病着呢,宝玉张口就说,二姐姐又不大作诗,没有她又何妨?呵呵,这会他并不知道宝琴她们就一定会作诗,诗社云云,不过是享受风花雪月的形式罢了,宝玉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可以看出这个姐姐在他心中的真实分量。

        总而言之,凡落到迎春头上的都是最坏的,她的奶妈最刁恶,不但是聚众赌博的大头家,还拿了她的累金凤去做赌本,她的丫鬟最平庸,无论是司棋还是绣橘,都缺乏光彩,和探春的侍书根本没法比,后者虽然没出现几次,但单看她讽刺王善保家的一节就何其大快人心?绣橘和奶妈媳妇的对嘴就没有这等清楚爽利。

        居住在紫菱洲里的迎春,似乎从没有过青春岁月,永远是凉淡单薄的,一阵又一阵寒意透进来,四下透风,漂泊无依。她蜷了又蜷,恨不能蜷到自己的身体里,仍感不到一点暖,既然这样,就将寒冷视为正常吧,她不做风花雪月的文章,只读“太上感应录”,将现实不幸推到哲学的高度上,仿佛就能解决掉。

        然而,命运总不放过迎春,即便她躲到一隅,也会找上门来。贾赦使了孙绍祖家五千两银子不想还,想了一个变通的法子,把女儿许配给孙家。中山狼孙绍祖是这么说的,结合贾赦一贯为人,倒有几分可信。

        没有精挑细选,没有认真打量,“娶亲的日子甚急,不过今年就要过门的”,迎春就这么匆促地嫁掉了,匆促到连一个生日都写得花团锦簇的《红楼梦》,也没怎么描述这位千金小姐出嫁的排场。她所有的亲人都眼睁睁地看着她朝火坑里跳,保持着理性的缄默,贾政好歹还劝缄过贾赦几次,贾赦不听倒也罢了,最冷淡的要数贾母,唯一能够挽回迎春命运的人,明明并不满意这位孙女婿,却说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她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

        贾母是这么不多事的人吗?贾政教训宝玉,也是亲父教导儿子,她怎么就心肝儿肉地哭天喊地,不惜要与贾政决裂?她是对这个孙女无所谓,生也罢死也好,只要不要她负责就成。

        迎春的人生继续降落,不过比以前加快了速度,先是被丈夫凌辱打骂,最后是“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对于她的死,读者如我没有一丝惊讶,她的一生都在下降着,在不幸的旋涡里挪移躲闪,如今,终于落到了最低点,她这一页,可以就此掀过去了。

        鲁迅先生说,鞭扑底下的囚徒决不会用一篇妃红俪白的骈体文来倾诉痛苦,高吟“饥来驱我去……”的陶渊明,其时或者偏已很有些酒意,同样,真正置身于“风霜刀剑严相逼”之苦境的迎春,反倒从未试尝用诗歌来直抒胸臆,相对她真实的苦痛,诗歌是个可笑的东西,她一生都在尝试的,是麻木自己,让自己能够忘记,可惜命运逼得太紧,她无法再做任何努力。

        可笑的是宝玉表达对于这位“二姐姐”之不舍的那首诗:

        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

        蓼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

        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

        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

        这首诗罗列景致散乱无稽,后面的一声感叹也不恳切,很有些为写诗而写诗的意思,钱钟书说文人最喜欢有人死,可以有题目做哀悼的文章,宝玉也不能免俗地为晴雯写过夸张的祭文。生离虽不如死别做诗趁手,也大体堪用,宝玉怎么舍得不写一首呢?

    • 家园 原作者好象叫什么红袖添香的...

      在别的地方看过这一系列的文字...

    • 家园 龄蔷之恋――当世故遇上纯真

      《红楼梦》人物一出场,不必报上姓名,但看他音容举止,就知道是哪一个,曹公刻画人物,不但三言两语使其跃然纸上,更有内在的延续性,万变不离其宗,不同的情节里有统一的性情――烧成了灰儿也能认得。

        只有一个人在不同章回里性情大变,前面世故污浊,后面却面目爽然,非得凭了名字方能相认,恍然大悟之余倒也信服他的真实性,能让此人洗心革面的是爱情,他的爱情主题是:当世故遇上纯真。

        这个人叫贾蔷,原是宁国府里的正派玄孙,这个正派,我理解为正宗,因为看他的行为举止,真不算正派。他自幼失怙,跟着贾珍过日子,如今已长成英俊少年,跟贾珍的儿子贾蓉甚为亲厚。这情形本来十分正常,但在糜烂透顶的宁国府就不正常了,他上得贾珍溺爱,下有贾蓉匡助,在一帮“不得意”的奴才口中,便生出了风言风语,大约是说贾蔷跟他父子有同性恋嫌疑,贾珍为了避嫌,另分屋宅与他,让他自立门户去了。

        《红楼梦》中,大多话不肯说透,贾蔷与贾珍的父子的关系,虽同样未坐实,却让人不能不多想一想。宁国府里第一不得意奴才要数焦大,他的话,就不完全是空穴来风,而贾珍对于贾蔷的厚爱也让人生疑,他对亲生儿子贾蓉说啐就啐,赖嫫嫫都说他管儿子狠却道二不着两,怎么会对孤侄生出无端父爱来呢?他对秦可卿倒是满怀柔情,但那又大大地超出一个公爹的范围。贾蓉更是缺乏道德底线的人,贾蔷与这一对父子的关系,即使不像传说中那么玄乎,也不会太干净。

        他的亮相,就是在这个背景下。

        一次是在贾宝玉等顽童的纷争中,他想帮助一方,又怕得罪另一方,便装做出小恭,把贾宝玉的小厮喊出来,三言两语挑拨得那傻小子给他当枪使,眼看里面乱成一团,他跺一跺靴子,故意整整衣服――刚出完小恭嘛,看看日影子,说是时候了,便溜之大吉。

        另一次,是在王熙凤整贾瑞那一段,他跟贾蓉前去讹诈贾瑞,这一节中,贾瑞固然丑态百出,先是威胁继而讹诈最后又使坏泼了贾瑞一身大粪的贾蔷也不是什么好鸟,其龌龊下流,与一般的市井痞子并无差别。

        在宁国府跌爬滚打过来的贾蔷,心眼当然够使,贾府隆重地备办省亲事宜,他应时而动,跟王熙凤贾琏兜揽采买戏子的差使,并以惯常的乖觉,假公济私,讨了这两个人的好。

        采买戏子的差使里“大有藏掖”(贾琏语),也就是大家心知肚明有营私舞弊的机会,而且比起其他,这可又算一等美差,看那个管小尼姑的贾芹,就乘机干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按照贾蔷从前表现,他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一切出人意料,接下来贾蔷非但不曾闹出丑闻,摇身一变如专业管理者。省亲的繁华夜,元妃奖励戏子龄官,他先喜的接了,很有好领导的架势,然后又要龄官唱《游园》、《惊梦》,龄官却要唱《相约》、《相骂》,贾蔷也只好依她。这一段,作者淡淡描来,两个人不过是群众演员,但一切其实已经悄然改变。

        和读者一样不知情的是宝玉,当他在某个欲雨的午后,隔花窥见那单薄少女拿簪子一笔一笔划出无数“蔷”字来――整部书里,这是最为热烈纯粹凄凉绝望的爱情表达――虽不得要领,却跟着她肝肠寸断,想她内心该有怎样一个大心事,又该何等煎熬,只恨不能替了她。爱情的光芒将局内人与旁观者一起笼罩,又如潮水,将情节一步步紧推,推到整部书的灵魂地段。

        接下来金钏跳井、琪官事发,宝玉自己被他爸爸痛打,政老爷的板子未能洗涤这个浪子的心灵,他从来就不后悔自己的离经叛道肆意追逐。对此,黛玉居然也很鼓励,还怕他改了,期期艾艾欲擒故纵地说:你从此都改了吧。宝玉心有灵犀,安慰她道:你放心,便是为这些人死了,也是值得的。

        小时候看到这里总是不懂,说下大天来,勾引戏子调戏丫鬟也不是好事,长大成人,才叹黛玉是宝玉的真知己,他俩的爱情,是建立在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恋恋与叹惋上的,那些戏子丫鬟,在黛玉看来,或者如她多情埋葬的落红,她害怕宝玉告别他们共有的世界,变成一个非礼勿看非礼勿视的正人君子。

        但是,是不是除了正人君子就是花花公子?他俩都没有能力弄明白,宝玉的珍惜恋慕似乎只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也许是被这不得要领搅得郁闷,也许只是单纯的日长烦腻,他突然想要听梨香院小旦龄官的《牡丹亭》,遂抬脚找上门来,虽是自说自话的不速之客,但贾府的贵公子,多少人想巴结还巴结不上呢。

        然而当他赔笑在龄官身边坐下,龄官立即抬身躲避,又说嗓子哑了不肯唱,一个小戏子竟这般自尊而狷介,倒让宝玉讪讪地红了脸。

        其实是恋爱中的女子的本能表现,她就是那划“蔷”的人,她的恋人是贾蔷。我们不知道其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却愿意相信,必然真挚而缠绵,如同最清洁的水,洗去了那个出自污浊的男子的尘垢,使他最起码在这一刻,生出了纯粹的爱情。

        再度出场的贾蔷,已无从前的八面玲珑,见到宝玉只是让座,自己径往龄官房里而来,全然不避嫌疑,不拿那女孩做私藏的玩物,他的世界,只剩一个她,全被她一喜一嗔一叹一怜所牵系。屋内是柔肠辗转,外面却看痴了一个宝玉,他方知一个人只能得一份眼泪,识得自己命定的只有一份爱情,这是宝黛爱情一个里程碑,从这里经过之后,他便告别迷乱的混沌时代,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他只与一个女子相约终生。

        除此之外,他大概还震惊于爱情的能量,一个是身份低贱的戏子,一个是庸俗委琐的寄身者,当他们相遇,当他们相爱,肮脏的过往遁形而无迹,贾蔷从前的种种,似乎专为这一刻准备,是呈给那女孩的一份特殊礼物,使她可以知晓,他趟过那些污浊黑暗,就是为了与她相遇,为了在她面前突然光明纯净起来。

        同大多数读者一样,我并不认为贾蔷的爱情能够天长地久,爱如烟花,只开一瞬,即使明日他薄情相弃,但被贾宝玉目击的一瞬,我相信,他的爱是真实的。

        我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都是聪明人,挣扎在迷乱红尘中的贾蔷,爱我所爱的一刻,便是立地成佛了;而龄官,她的多愁善感,她的热情执迷,她的自尊清高,她天赋的演艺才华,都更为我欣赏。可叹这样两个人,最终依然是曲终人散。

        龄官的结果书中不曾说明,要以后文来推,藕官祭 官一节说道,藕官是小生,药官是小旦,藕官便认为她和 官是夫妻,不但戏中情投意合,就是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也是你恩我爱,后来 官死了,藕官哭得死去活来,补了小旦蕊官之后,她爱后人,犹不忘前人。这里出现了前后小旦,那么最早出现的小旦龄官哪里去了,补蕊官当在遣散之前,说明遣散之前龄官就消失了。

        当然,一个戏班子的可能会有两个乃至更多小旦,但梨香院的戏班子应该不会有这么多,第一,蕊官是在 官死后补上的,若有两个小旦,就不必着急再补一个,另外,留下的八个女孩子分别是正旦、小旦、小生、大花面、小花面、老外、老旦七种,再加一个种类未言的文官,基本没有一个种类两个女孩子的现象,而且昆曲行当,粗分为“生旦净末丑”,细分为“二十个家门”,十二个女孩子一人担一种类,犹嫌不齐全,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小旦。

        所以,有两种可能,一是龄官死于 官之前,二是曹雪芹写到后来把她给忘了。我采前说,她身体单弱,眉眼像林妹妹,划蔷一节也差点被当成模仿林黛玉,较之公认为黛玉之副的晴雯,她更似林妹妹的影子,为情而生为情而死。

        当龄官芳魂早逝,独剩贾蔷在世间漂泊,想起那夜他们各自点的戏,贾蔷唯剩下“游园惊梦”的份,龄官也到底未能越过自己的身份,与心上人白头到老,虽然让人不无惆怅,也为他们庆幸,都说“死在前八十回里的人是幸运的”,要是沦落到后来,还不知道让高鹗等人怎么糟蹋呢。

      • 家园 针针见血.曹公写得深入骨头, 评论者有扯下虚伪外衣的勇气.

        "...一个是身份低贱的戏子,一个是庸俗委琐的寄身者,当他们相遇,当他们相爱,肮脏的过往遁形而无迹,贾蔷从前的种种,似乎专为这一刻准备,是呈给那女孩的一份特殊礼物,使她可以知晓,他趟过那些污浊黑暗,就是为了与她相遇,为了在她面前突然光明纯净起来。"

        ----- "爱我所爱,立地成佛!" 看来真是十八拌地狱都有爱啊

          "同大多数读者一样,我并不认为贾蔷的爱情能够天长地久,爱如烟花,只开一瞬,即使明日他薄情相弃,但被贾宝玉目击的一瞬,我相信,他的爱是真实的."

        ----- 人性的光辉

    • 家园 宝黛爱情三题

      1、神话――给爱一个理由

        宝黛爱情似乎诞生于一个神话。

        西方灵河岸有个三生石,三生石边生长着一株绛珠草,得了神瑛侍者之甘露浇灌,受天地精华,脱草木之质,修成女体,只因未报神瑛侍者灌溉之德,五脏六腑里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遂要随神瑛侍者下世为人,把一生的眼泪都还给他。

        与后来精描细镂的现实场景比起来,这个缘起不算绝妙,甚至抽去这一段也无妨,它想加上些东方神秘主义的色彩,还是想说宝黛恋情原本宿命?倘若真是一种宿命,那似幻似真的初见,时嗔时喜的辗转,那些挣扎、抗拒、煎熬、迟疑、绝望、死寂,全成了早已写就的程序,那些被赴死般的激情所推动着的人,岂不成了上天的提线木偶?

        当然不是这样,与其说爱情诞生于神话,不如说神话诞生于爱情,爱着的时候,你是不是老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我会爱上这个,而不是那个人?你困惑地回望来路,非但平静如斯,毫无预兆,反而插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指路牌,每一个都险些指向歧途。

        托马斯老觉得,他的妻子像是从顺水飘过的篮子里拣上来的,他不明白,那么多偶然的一个组成体,为什么会改变他的命运。爱着的人总有相似的眩晕,因为爱到超出理性,爱得无法解释,他注视着心爱的容颜,不知道是哪些浪花、哪些水珠奇妙的合力,使他们相聚?不,仅有相聚还不够,有那么多人,都比这个人更有可能,是什么,让一个灵魂和另一个灵魂,在那千分之一的瞬间,发生了同样细微的颤栗,并且打捞出来,悬挂在心灵的上空?

        你找不到答案,苦恼之极,那么多的付出竟是为了一种不可解释的东西,你只好扯上宿命与前缘,给时时在你心中轰鸣着的问题一个结果。

        于是,三生石畔的故事诞生了,这个神话,是为爱情且喜且惊着的人,给自己的一个理由。

        2、赠帕,爱情能够点石成金

        病榻上的宝玉惦记着黛玉,想了个办法把袭人支走――他是怕袭人吃醋吗?当然不是,袭人被确定为准通房丫头时,黛玉还和湘云一道去恭喜她,小老婆只算半个主子,她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袭人没有资格吃黛玉的醋。但是袭人会拿大帽子压宝玉,一番冠冕堂皇的道理加上“我都是为你好”的苦口婆心,直噎得宝玉没话说。宝玉不想招来这么一节政治课,只有使个“调虎离山”之际,让心思相对单纯,和他关系比较清白,因此不会另生枝节的晴雯到潇湘馆看看,林妹妹在做什么呢。

        晴雯说,这白眉赤眼地跑过去也不像啊,怎么搭讪呢?宝玉觉得也是,又实在想不出什么话好说。晴雯建议他拿个东西当由头,宝玉想了一想,顺手捞了两条旧手帕,让带给林妹妹,一向毛躁的晴雯犹觉不妥,万一林姑娘认为你是打趣她,恼了怎么办?宝玉笑道:你放心,她自然知道。

        晴雯来到潇湘馆,黛玉还以为宝玉是在哪儿得了“上好的”手帕,晴雯说就是两条家中用旧的,黛玉不由纳罕,细心揣度,终于体贴出送手帕的意思来,不由心醉神痴,余意缠绵,且喜且忧中,写下来《题帕三绝》。

        宝玉何以要送两条旧手帕,黛玉又从中悟出了什么,自然不会像蒋玉菡与宝玉互赠汗巾子,以私密之物表达亲密之情,一开始那样郑重其事,回家就转手送给袭人了。似这般俗套,宝玉不会拿来亵渎黛玉,他要表达的,必是一天上人间从未有过的意思,不可言说,言必不尽其意。

        既然如此,似乎再没饶舌的必要,但仍想明知不可为而强为之,试解我理解到的赠帕之意。

        不妨借一首更久远的诗为舟,引渡到彼岸。是李商隐那首《无题》: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篷。

        少年时候,迷恋前四句,长大成人,则对后面四句渐渐有了深切的体验。隔座送钩,原是酒桌上游戏里一个必须的动作,却因彼此有情,一个随意的手势,也成了爱的表白。笑语喧哗,觥筹交错,桌上人只看见金钩飞快地传递,只有两人能体味那一递一接间异样的温度。

        上帝说要有光便有了光,爱情也是如此,它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宝玉随后捞起的那两张旧手帕,就因为载了他无尽的爱与牵挂,敌过了那一切“上好的”手帕,为黛玉所珍重。

        旧小说里的信物,非金即玉,总是祖传的宝物,琼瑶小说里的男女,动辄海誓山盟,无不用力过猛,一看就是爱情小说而不是爱情,其间区别如同鸡精与鸡汤。真正的大师却四两拨千斤,爱情不是单摘出来的一个奇怪的东西,而是融入生活,就像那个顺手捞起的手帕,样样可以传情达意。

        只是,这样一种表述,未必每个人都能理解,你在这厢意味深长,他(她)那边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乃至刨根问底,让人跌倒。抒情就像讲笑话,只能说一遍,若是听不懂,刨除悟性太差的,就是入戏不深,打不好这爱情的哑谜,所谓多情反被无情恼。不是每一桩爱情都有这样电光火石莫逆于心的一闪,它可遇不可求。

        曾经无数次地回味宝玉说“你放心,她自然会懂”时的笑容,那样自信、温存,充满爱者的光明与慈悲,他确信通过这两条旧手帕,他的林妹妹,能将所有的情意都接收到。

        3、托付――最后总是慈悲

        我始终相信,宝玉所以娶了宝钗,是遵从黛玉最后的心愿。

        不然就没法解释,紫鹃只说了句你妹妹要回苏州,宝玉顿时红头涨脸,整个人死了一半,好容易醒转过来,对紫鹃说,我只告诉你一句话,活着,咱们一道活着,不活,咱们一道化灰化烟,又说,若是已经订下宝琴,我怎么还会是那个光景呢?

        又有很多次,宝玉对黛玉说,若你死了,我就去做和尚。这样的他,又怎么在黛玉死去之后,若无其事地为人夫为人父?

        可判词上分明写着,纵然齐眉并案,到底意难平,他确实娶了宝钗,也许,真的还生了儿子。

        其中必有一个缘由,峰回路转,别有洞天,高鹗的办法是让凤姐做坏人:瞒消息凤姐设奇谋。令俞平伯一晒:这奇谋,不值一个大。想想看,要是那样,当宝玉向着他的幸福伸出手去,盖头下却出现一张意料之外的面孔,以他自称的为黛玉也弄出一身病来的“多愁多病的身”,怕不口吐白沫立即昏厥,喜事也成了丧事。它不像红楼里的情节,倒更像如今家庭伦理杂志里的故事,耸人听闻,破绽百出,却因强烈的故事性,拥有最为广泛的读者。

        也有说是元春指婚的,那又怎样,若宝玉的爱情能够臣服于一道谕旨,在贵妃姐姐的威严中收敛所有叛逆性,做一个俯首贴耳的臣子,回头再对黛玉说,你看,责任在肩,我也没办法。似此嘴脸,倒是影视剧里自私男性的面孔,黛玉也白为他陪了一世的眼泪。

        必然有个缘由,我不知道它是什么,生活有无数的可能性,向四面八方无限沿展,我姑且也来猜一猜。

        我想,应该是黛玉的托付,病入膏肓之际,黛玉最不放心的就是宝玉,她知道一旦她辞别世间,宝玉便不复“这个光景”,她曾为这承诺暗喜,但这一刻,她唯一的愿望,是他能够好好活下去,她希望有个人陪在他身边,最好的人选便是宝钗。

        “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之后,黛玉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这不但让宝玉惊喜,也使读者们愉快,那样美好的两个女孩子,能成为朋友而不是相互猜忌,岂不是世间一道风景,爱情之外,红楼梦里写友谊同样不俗。

        黛玉深服宝钗的温柔与理性,也知道宝玉对于宝钗有着或多或少的恋慕,而且,黛玉死后,贾母和王夫人她们很可能将宝玉妻子的人选锁定为宝钗,黛玉希望,宝玉能够接受宝钗,将时日延续下去。

        最后的时刻,黛玉向魂销骨立的宝玉含蓄地表达了这想法,她要他们俩在一起,要他们彼此安慰,最后的黛玉,应该有一种大慈悲,爱情与友谊的光芒聚拢在她灵魂上方,甚至暂时压下了死亡的气焰。

        不喜欢高鹗写的黛玉焚稿断痴情,她冷冷清清地躺在病榻上,贾母们很绝情地不来看她,事后还抱怨她“有些呆”,天哪,曾经那么讨人喜欢的黛玉也忒寒碜了点?我也不喜欢黛玉临死时候那一声高呼,那不是黛玉的做法,是司棋的做法,黛玉只会咬紧牙,把疼抵进心里,如果还是要向外涌,那就散到骨头里,总之,以她的清高,以她此刻的绝望到底,决不会抱怨一句。至于那句没完的“你好……”,是你好狠心,还是你好好过吧,都不像黛玉的口吻。若她真的沦落至此,我估计,她会像晴雯那样,轻声地喊自己的母亲。高鹗写这一段,过于强烈的对比,极度的抒情,简直和琼瑶剧有一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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