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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误读红楼:闫红自序:十年未觉《红楼梦》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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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误读红楼:闫红自序:十年未觉《红楼梦》

 这个标题只是为了套用杜牧的那句诗,其实已近二十年。初见红楼在八九岁上,从外婆家的席子底下翻出一本书来,无头无尾,估计前后都已充当草纸之用了,那是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啊。

  里面是各种奇怪的名字与对话,比如刘姥姥,比如平儿、鸳鸯,每个人都在说话,笑着说,哭着说,咬着牙说,皱着眉说,我如同突然站在某户人家的门槛外,望着他们暄腾腾的日子,微感不知所措。

  当然,后来我知道这就是人民文学版出的三卷本《红楼梦》的中册,刘姥姥已经二进大观园,还没家去,这是第四十一回,说明这本书还未及更大限度地发挥实用性。我那不识字的外婆家何以有这么一部书呢?大概是她那准备高考的侄子留下的,那一阵子,他在附近的中学复读,寄居于此,最后也没考上大学,不知道是不是这半本残书造的孽。

  不管怎样,这成就了我的红楼缘分,假如不是这时遇到,再过上几年,我也一样会迷上它,但我愿意让这开头来得早些再早些,早到对它懵懂无知的时候,无来由地喜欢上了,那感情更真实、扎实。

  就是这样没头没尾地读下来,它最初吸引我的,该是趣味,比如说,冬夜洗脚,兑多了热水,把双脚架在盆上等水冷下来,突然寂寞了,便将红楼拿过来,随便从哪一页读起,一读就入了迷,等到想起洗脚这码子事时,盆里的水早就冷下来了,只好再兑一次热水。

  这真是件奇怪的事,一个孩子,更喜欢的应该是《西游记》这类传奇读物,可是当我翻开吴老先生的大作,发现那里面的孙悟空全无正义,简直就是一小流氓,而唐僧被喊做长老――这个称呼看着就晦气,他说起话来,也像一个投机取巧的市侩。现在我倒是喜欢这渐近真实的取经团,但那时,我是个听到国旗并不真是拿鲜血染成都会极度失落的孩子,我不能够承受一部现实主义的《西游记》。

  我爸则推荐我看《三国演义》,他自己喜欢这部书,可是那些文绉绉的话叫人不耐烦,出于孩童的虚荣心,我连猜带蒙看了一两回之后,就专门挑有貂禅的章节来看,我对三国的全部概念是一个貂禅面对吕布的情节,她手攀曲栏,梨花带雨,那姿态真是优美。

  还回到《红楼梦》,它跟上面这些书的区别就在于,它比较贴近我的生活,吵架啊,怄气啊,情节虽不同,那原理和亲戚家的事情不也差不多?顺便说一句,从七岁起,我就是一个家族故事的窃听者了。还有,《红楼梦》写的是爱情,小孩子家家的,固然不懂爱情,但架不住我向往啊,那时琼瑶刚露头,是父母眼里的禁书,不容易弄到,倒是《红楼梦》,是我人生里第一个爱情指南,比着葫芦画瓢,虽然还没有生发爱情的对象,我已经知道,爱情,是和眼泪密切相关的东西。

  电视剧《红楼梦》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邻家姐姐收集了带有剧照的明信片、扑克、还有折扇,她会背金陵十二钗的判词,以及整套的《葬花词》,我们到一处就会热烈讨论,而我们的父母面对这样一种迷狂显然拿不定主意,一方面他们认为小孩子不该弄这个,可是,再怎么说也是部名著,熏陶一下总没坏处吧。

  得到我爸的全面支持,是在电视上播出某个红楼知识大赛时,人家在上面提问,我就在下面抢答,比如秋桐是属什么的啊?嘿,这也太容易了。仗着那本残书,我答出了四分之三的问题,我爸大大地吃了一惊,认为我若在现场,起码能得个三等奖,而我,觉得我爸还是太谦虚了。

  不久他们单位下发一笔购书款,我爸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还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三卷本,十几年来,前两卷被我床头厕上反复摩挲,已经破烂不堪,尤其是中部,封皮也已脱落了,第三本却俨然如新,被我丢在父母的家中,大概也不会再带出来了。

  二十年来,对于《红楼梦》的感受不断地更替着,小时候看故事,看言情,借用张爱玲的话,就是看那个乱乎热闹劲;初二时候,读到王蒙的《红楼启示录》,说贾宝玉对于生命的孤独有一种先验性的经验,他对着红粉思骷髅,对着猢狲思树倒,即使身处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他已经预知了生命的必然消逝,那种曲终人散的悲凉。惟因如此,他更要在消散之前紧紧抓住,他拼了命去爱,去感受,他那无事忙的热情其实是以绝望打底的。他和林黛玉的爱情,正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当黛玉吟出“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宝玉也被那彻骨的悲伤打动,不觉恸倒在山坡之上。

  假如生命必然消逝,该如何对待指缝里的光阴?宝玉和黛玉的共同选择是,拿来爱一个人,所以他们会爱“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这样的句子,就是要用爱来抵御死亡,用缠绵来抵御孤独,要在爱过之后化灰化烟,永不履人生这虚无寂寞之地。鲁迅说,华林之内,遍被悲凉之雾,呼吸感知于其间者,惟有宝玉一人。其实并非一个宝玉,黛玉也感受到了,只是出于矜持,出于对周遭环境的警惕,她不会像宝玉那样挂在嘴边。

  除了这种诗意理解,随着生活经验的增加,也在《红楼梦》里读出更多的趣味,比如以前看周瑞家的,只觉得她是一个虚荣却也不乏热情的人,看林黛玉跟她发脾气,不能理解,后来在生活中遇到这等世故妇女,方知她们有些时候多么可恶,她们的眼睛都是精密的尺子,一寸一寸地量你。还有贾蔷,少年时候,出于精神洁癖,对这个人很不以为然,更为龄官不值,长大成人,方知生活中没有绝对的事,越肮脏有时可能越清洁,就算爱上一个肮脏的人,仍不妨那爱情的清洁、纯粹与完美。

  对刘姥姥的理解更是如此。我的《红楼梦》是从来不外借的,因为上面有些评点,“小时候干的营生”,从字迹到内容一概幼稚非常。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我有极其不恭的批语,觉得她丢了劳动人民的大脸,有着类似妙玉的轻蔑。年岁渐长,经了些世事,逐渐懂得人人都有卑微的时刻,便是自己,又何尝没有以下意识的笑脸面对人家决然关上的大门?喜欢杜甫,就是因为他不粉饰生活,也不粉饰自我,有勇气写出“朝叩富儿门,暮逐肥马尘”这样的辛酸语,能坦然面对自身弱小与卑微的人,我觉得是可敬的,杜甫如是,刘姥姥亦如是。

  是谁说,没有哭过长夜的人,不可以语人生,没有经历过疼痛与屈辱的人,大约也不能真正地懂红楼,那些隐藏在缠绵细节里的寒冷与微温。红楼梦断,无缘见后面的篇什,是一大憾事,我总想像,八十回后会有更为尖锐的苦痛,也有更为钻心的幸福。我不喜欢高鹗的后四十回,并非他情节不对,而是因为他是个俗人,他的字句不能勾起我心中亦喜亦悲的大恸。

  零零碎碎的感触,攒了很多,终于成文,贴到我常去的网上,没想到招来那么多的关注,或是共鸣,或是商榷,都充满了善意,而那些赞扬更让我惶恐且不知所措,因为我不觉得自己有那么好啊,想来还是沾了《红楼梦》的光,《红楼梦》是藏在中国人血液里的文字,一说起来,每个人都有了亲切的感情。

  有意思的是,很多朋友在我的文章中发现了熟悉的面孔,比如我写职场精英小红,便有人说,我们公司有个女的跟她好像;我写勾引者贾瑞,又有人说,看到了身边某些男子的嘴脸。有的朋友说,这组“误读红楼”较有现代精神,其实,这些东西并不仅仅是现代的,我常觉得,虽然社会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人的感情状态思索方式并无多大不同,比如《诗经》里的痴男怨女,至今仍能激起我们强烈的共鸣,《红楼梦》也是如此,再古老的东西,只要写得足够真诚,就可以举一反三。

  这么一篇一篇写下去,成了这本书,我从来没想到过会写一本关于《红楼梦》的书,即使回望着身后文字的此刻,还觉得是个意外,生命给我的惊喜。

  还要罗嗦一句的是,这本书,完成于我的三十岁即将来临的时候,流年似水,然而我不觉得匆促,年年岁岁一本书,这种相看两不厌的相守,总让我觉得时间是静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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