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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经学通论》摘录(4) -- 柞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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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6)

        2 经学起源

        2.1 (2)

        退一步说,即使今本《孔子家语》并非后人伪作而确为汉代真本,其有关孔子身世叙述的可信度也远不可与《史记》同日而语。何以言之?曰:其说有四:

        其一,司马迁父子身为朝廷史官,不仅有机会阅读民间流传的文献,以及由民间献上朝廷、未曾在民间流传的古籍,而且有机会阅读不为外人所知的、藏于朝廷的秘笈。反之,《孔子家语》的作者不明,无从知其内容所从来。

        其二,《史记》基本上是部信史。所谓信史,并非是说其中所记之一切皆准确无误。所记之一切皆准确无误的史册其实不可能存在,但凡无隐瞒、歪曲真相之动机,志在全面反映既往真相之作,皆当以信史目之。《史记》之足以当信史,早有定论,毋庸复赘。《孔子家语》的目的旨在鼓吹孔子其人及其学说,既有如此目的,就不能排除隐瞒与歪曲从而充分美化孔子及其学说之动机。

        其三,与司马迁同时而稍早者,有孔安国其人。此人不仅是孔子十一世孙,而且是兼通今、古文两派的一代大儒,对于孔子身世之了解,在当时应当无出孔安国之右者,倘若《孔子家语》所记录者为真相,孔安国绝对不可能不知。司马迁曾师从孔安国,两人既有师生的关系,司马迁撰写《史记·孔子世家》之时,怎会不请教于孔安国?倘若《孔子家语》所记录者为真相,司马迁又如何能不闻诸孔安国而予以采用?伪作《孔子家语》之作者显然亦深明“对于孔子身世之了解,在当时应当无出孔安国之右者”之理,故假托孔安国之名,只是忽略了司马迁亦当知之的事实,或者以为可以无视这一事实。

        其四,司马迁撰写《史记》之时,不仅撰写“孔子世家”,视同孔子于诸侯王,而且又为孔子弟子立传,更为传孔子学术者立儒林传。由此可见,司马迁对孔子及其学术推崇备至、无以复加。既然如此,司马迁绝不可能故意歪曲或丑化孔子之出身。虽然野合与私生在先秦与汉初未必为丑闻,亦绝非值得炫耀之光彩。倘若孔子因野合而私生之说并非无可否认之事实,司马迁断然不会捏造孔子为野合之私生子之说。

        时至近代,西方奴隶社会学说传入中国,于是而有人鼓吹孔子之时的中国处于奴隶社会,又从“野合”二字而断言孔子实因奴隶主强奸奴隶或贱民而生。孔子之世或者有奴,不过,有奴的社会并不等于奴隶社会。比如,美国畜奴的历史终止至今不足一百五十年,而美国社会的任何阶段皆从来不曾被鼓吹人类存在奴隶社会的任何学派视为奴隶社会。西方奴隶社会之说,以古罗马之奴隶社会为据,而古罗马之有奴隶社会,不等于古中国也必须有奴隶社会。从“野合”二字而推测出“强奸”,更为牵强。

        要言之,唐代之不合礼说与近代之强奸说,皆为满足某种意识形态而曲为之说,断不可信。根据《史记·孔子世家》与《论语》的记载推测,孔子的出身状况应当如是:

        孔子因孔父与孔母野合而私生,孔子出生不久孔父即死,或者孔子生而为遗腹之子。孔子少时不曾被孔府接受,孔母死后方才得以回归孔氏。最终被孔府接受的原因,在于孔子之兄死而身后无男(《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弟子孔忠,具名而已,并无只字提及与孔子的关系,今本《孔子家语》称孔忠为“孔子兄之子”,亦为无稽之谈)。倘若孔府不接受孔子为其继承人,则会令孔氏无后。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 (7)

          2 经学起源

          2.2

          司马迁的《史记》不仅保留了孔子身世的真相,而且于孔子一生行迹的记载皆基本平实可信,无意于根据儒家的信条而塑造圣人的形象。兹举两例以证明之。

          其一:

          “公山不狃以费畔季氏,使人召孔子。孔子循道弥久,温温无所试,莫能己用。曰:‘周文、武起丰镐而王。今费虽小,傥庶几乎!’欲往。子路不悦,止孔子。孔子曰:‘夫召我者岂徒哉?如用我,其为东周乎!’”

          公山不狃,季氏的总管。季氏,亦称季孙氏,出自鲁桓公,与同出鲁桓公的孟孙(亦称仲孙)氏、叔孙氏并称“三桓”。当时鲁国公族衰,政权傍落于三桓之手。费,是季氏的都城,子路是孔子的弟子。公山不狃以下叛上,孔子欲应公山不狃之召,不无从乱之嫌。然孔子却着眼于机会之难得,从乱与否本不在考虑之列。这种态度显然与儒家鼓吹的忠信不合,故《史记》的记载虽然与《论语·阳货》同,而《孔子家语》则无,后世儒家如桓谭之流,亦从而指责这段记载为对孔子之诬蔑。

          其二:

          “佛肸为中牟宰。赵简子攻范、中行,伐中牟。佛肸畔,使人召孔子。孔子欲往。子路曰:‘由闻诸夫子:“其亲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今佛肸亲以中牟畔,子欲往,如之何?’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捏而不淄”。我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

          这段记载的背景是晋国的内乱。当时晋国公室衰,赵、范、中行三氏皆为操晋国政权的六卿之一。佛肸之以中牟叛赵简子,与公山不狃之以费叛季桓子颇类似。二人皆请孔子,孔子皆想应召,而皆受到子路的诘难,真是所谓无独有偶。“磨而不磷”,“捏而不淄”云云,无非遁辞,掩盖不住汲汲于进取的心情,正可与《论语》:“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价者也”相呼应。也与孔子评论管仲时,不以管仲不死君难为非,而视管仲的功业为重的态度正相吻合。

          但凡不相信孔子会如此这般寻求遇合而不择路径,从而抨击《史记》的记载为诬蔑者,若非迂非腐,则必然是“好读书、不求甚解”,不能融会贯通之流。子路既以为管仲应死君难,又以为孔子不当应公山不狃与佛肸之召,结果正以此态度杀身。若非迂非腐,也必然是但闻孔子之言而不求甚解者。

          孔子于公山不狃与佛肸之召,固然未尝不曾动心,然皆不成行。未能成为事实的原因,史无记载。或者正因有子路之流拿孔子自己鼓吹过的忠信理论相诘难,难于下台阶;或者其动心乃一时之冲动,退而思之,因难于有成而作激流勇退之选。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 (8)

            2 经学起源

            2.3 (1)

            综合《左传》、《论语》、《史记》等有关孔子行迹的记载,孔子之生平大致如下:

            孔子回归孔府之后,曾为鲁国权臣季孙意如家臣,先后替季孙氏管理过仓库与牧场。其时结交鲁国另一权臣仲孙矍,深得仲孙矍之赏识。仲孙矍临死之时,令其二子仲孙何忌、仲孙阅师从孔子学礼。仲孙阅后来成为孔子之侄女婿。见诸《论语》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之“南宫括”,即仲孙阅之别名。

            孔子三十五岁之时,鲁昭公欲从季孙氏手中夺回政权而失败,先奔齐,后投晋,孔子亦避难居齐。孔子为何亦须避难?史无记载,想必是多少参与鲁昭公的未遂政变所致。居齐之时,孔子先为齐国权臣高昭子家臣,从而得见齐景公,深得齐景公赏识,却因晏子作梗而未能执齐之政。晏子,名婴,齐国名相。史与管仲并称,号管晏。晏子反对孔子的理由何在?据《史记·孔子世家》,晏子曰:“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轨法;倨傲自顺,不可以为下;崇丧遂哀、破产厚葬,不可以为俗;游说乞贷,不可以为国。… 今孔子盛容饰,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累世不能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君欲用之以移齐俗,非所以先细民也。”称儒者“滑稽而不可轨法”,必令后世儒者大为惊讶。晏子是深受孔子尊重的少数人之一,而孔子首次从政的大好前程却恰恰毁之于晏婴之手,亦大奇。

            《汉书·艺文志》列《晏子》为儒家,以晏婴上述言论观之,何儒家之有?晏子的上述观点,并非晏婴一己的偏见,在先秦之时颇有代表性。比如,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老子对孔子道:“子之所言,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老子之所言,虽较晏子所云含蓄婉转,其讥讽儒家所崇尚者为不切实用之学则并无二致。又如,《韩非子·五蠹》云:“儒以文乱法”,此则与《晏子》“不可轨法”之论如出一辙。由此可见,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的形象,在孔子之时绝非如在后世的那么“温良恭俭让”。

            大概出于仲孙阅之斡旋与调解,孔子得以回归鲁国。回鲁之后,复经仲孙阅之推荐而适周问礼。孔子在周拜见老子,将问礼,而老子不仅无意于礼,对孔子亦颇有微词。

            孔子返回鲁国之时,适逢季氏家臣阳虎专权,阳虎素与孔子不和,故孔子居家授徒而不仕。孔子五十之时,阳虎与季桓子争权不胜,败走齐国。公山不狃据费叛季氏,招孔子,孔子欲往而未果。事见上文,此不复赘。

            不久,鲁定公用孔子为中都宰。在任一年,政绩灿然,遂由中都宰升任司空,复由司空升任大司寇。鲁定公十年,孔子陪同鲁君在夹谷与会齐景公。齐臣黎弥以为孔子“知礼而无勇”,劝齐景公以兵挟持鲁君为城下之盟。孔子有备,黎弥之谋不得逞,竟与齐国缔结和约而归。

            鲁定公十二年,孔子弟子子路为季孙氏宰臣。师生二人合谋堕三都。所谓“堕三都”,指堕毁季孙氏都城费、叔孙氏都城郈、仲孙氏都城成。“堕三都”之目的在于剪除三桓的权势,以便于还政于鲁君。叔孙氏听命堕郈,公山不狃抗命,率费人袭鲁,不克。孔子率众反攻,公山不狃败走齐国。孔子从而堕费,乘胜袭成,不克。

            鲁定公十四年,孔子由大司寇摄行相事,执鲁国之政,有喜色。有弟子问:“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说:不错,是有这说法。但是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乐其以贵下人”吗?

            孔子当真是以居高位而礼贤下士为乐吗?未必如此。至少,司马迁不作此想。何以知之?如果司马迁不以孔子的回答为遁词,当会记载一二礼贤下士的事例,或至少就此打住,告一段落。然而,《史记·孔子世家》紧接着的下文却是:“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以贵下人”云云风马牛不相及焉。不言而喻,孔子之喜形于色,显然是因有机会实践其治国的理论而起。少正卯如何乱鲁国之政?史佚其实,不可得而知,料想是反对孔子以儒家的道德观移风易俗。文化大革命时有过一段批孔插曲,少正卯被树立为遭杀害的进步分子,自然是无稽之谈,不值一驳。不过,少正卯也不见得就是乱臣贼子。设想晏婴为鲁大夫,指责孔子“滑稽而不守法”云云,见杀的难道不会是晏婴么?

            史称孔子执鲁政三月,“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失遗”。男女有别是否为一种进步姑置勿论,道不失遗于古今中外皆为美谈则无疑焉。可见孔子的儒学,也未必一定为不切实际之高调。鲁国既是孔子的父母之国,又是儒家奉为圣人的周公之封地,倘若孔子能凭借鲁国而一匡天下,于孔子、于儒家,当是再好不过的事。可惜好景不长,坏事的又是齐人,不过这一回与晏婴无涉。据说齐人看到鲁国在孔子的领导之下一片升平而恐慌,以为鲁国如此则必然称霸诸侯,既霸则比邻鲁国的齐国必然首先被吞并。将如之何?有人献策割地求和,谋臣黎鉏献美人之计,齐景公从之,选美女八十人,载歌载舞,赠予鲁君,鲁君于是终日观歌舞而怠政事。于是,子路请孔子辞职。孔子却道:鲁国即将举行郊祭典礼,如果典礼结束之后,国君把祭肉分赐给大夫,我还可以留任。郊祭,指祭天地,因典礼在郊外举行,故名。结果鲁君在郊祭之后竟然不曾分赐祭肉,于是孔子不得已,辞职去国。

            为什么孔子把不分赐祭肉看得比怠于政事还要重大?如果不是想找个借口留下不走,就是恰如晏子所说,讲究一些繁琐无谓的礼节。礼节是否繁琐无谓,见仁见智。孔子不在儒家视为重大的原则上让步,或可于此以见一斑。

            孔子去鲁之卫,卫灵公问孔子在鲁国俸禄几何,孔子说米六万斗,卫灵公于是也给孔子米六万斗。孔子在鲁国执政任职,领薪水理所当然,在卫国无所事事而受米六万斗,可见晏婴“游说行乞”之讥,并非诬蔑。尔后孔子不止一次带领弟子、随从多至数十百人往来寄居齐、卫、陈、宋、曹、蔡、叶、楚等国,费用从何而来?想必皆如在卫之“行乞”。史仅载卫灵公予孔子米六万斗,想是因其待遇特别优厚,故特别标出之。因关系没处好而讨不着的时候也有,史称孔子在“在陈绝粮”,即为一例。

            通宝推:南方有嘉木,
            • 家园 孔子陪同鲁君在夹谷与会齐景公,请问这个夹谷是现在哪里?

              鲁定公十年,孔子陪同鲁君在夹谷与会齐景公。齐臣黎弥以为孔子“知礼而无勇”,劝齐景公以兵挟持鲁君为城下之盟。孔子有备,黎弥之谋不得逞,竟与齐国缔结和约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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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这段记载是出自左传么?我想找原文看看。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9)

              2 经学起源

              2.3 (2)

              后世往往视四处游说为纵横家的特点,儒无予焉。考之以史实,则儒家实开游说风气之先。当孔子之时,纵横家尚未出世,而孔子早已奔走于齐、鲁、陈、卫、宋、郑、楚等国。下至战国,除道家之外,各流各派均汲汲于游说,而尤以纵横家为甚,故儒家之游说反而为其所掩。其实,战国时之儒,亦未尝不游说。孟子之奔走于齐、魏、滕等国,即其证明。

              不过,儒家虽为游说之祖,其游说之形象渐趋淡化以至于无形,恐怕并非偶然。游说之本意,仅指周游以推销其学说,自纵横家出而渐为翻云复雨、曲意迎合、无一定之见、唯进取是图者所专有。而先秦之儒家虽亦游说,大都固持己见,不合则去,故后世不以游说者目之。孔子在齐国因晏子之阻挠而不得志之后,接连在鲁、卫失意,均为坚持儒家的原则所致。

              卫灵公如此优待孔子,招致妒忌,有人挑拨离间孔子与卫灵公的关系。孔子恐获罪而离开卫国。路过匡时,匡人误以孔子为匡人的宿敌阳虎,几遭不测。进退维谷之时,卫大夫蘧伯玉出手相援,孔子于是又返回卫国,成为蘧伯玉之客。卫灵公夫人南子派人对孔子道:但凡不耻于结交卫君者,都同我见过面。我也希望能会见您。孔子辞谢,架不住南子坚持,遂作了一次礼节性拜访。男女授受不亲,是儒家讲究的礼节之一,孔子此举从而引起子路的不满。孔子对子路赌咒发誓,以示绝无其他用心。因得南子之助,孔子又得宠于卫灵公。不久,卫灵公与南子同车共载,招摇过市,召孔子乘坐副车紧紧跟随。卫灵公令孔子紧跟,想必为表示亲密与宠信。而孔子却以为羞,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于是去卫,把执卫政的一线希望给丢了。因卫灵公之好德不如好色遂放弃执政的机会,可见老子、晏子以孔子崇尚的道德为迂腐,也并非诬蔑之辞。

              孔子第二次去卫之后,先后侨居曹、宋、郑,皆不得志,又返回卫。《史记·孔子世家》称:“卫灵公闻孔子来,大喜,郊迎。”显然又是一次机会。然卫灵公志在强兵,问孔子兵法。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次日卫灵公再见孔子时,抬头望飞鸟。孔子自觉没趣,遂再去卫而往来于陈、蔡之间。俎与豆,均为祭祀用的器具,所谓俎豆之事,也就是祭祀典礼的意思。卫灵公问兵法,孔子不懂兵法,老实说不懂,无可指责。在说不懂兵法之前,先来一句于祭祀是内行,则纯属多余,无怪乎卫灵公次日再见孔子时心不在焉。

              孔子去鲁,因祭祀;去卫,又因祭祀。信鬼神,则重祭祀不足怪。然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又曾发“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之论,可见孔子不信鬼神甚明。既不信鬼神,何以对祭祀如此郑重其事?由此揣测,晏婴指孔子鼓吹重丧礼、厚葬以至破产之说,恐亦不为诬蔑之辞。

              孔子在卫国之时,先得佛肸之召,欲行而不果,继而又想去投奔赵简子。有关佛肸之召,说见前,此不复赘。赵简子当时执晋国之政,晋为堂堂大国,赵简子又非叛徒,所以孔子想去投奔赵简子,无可非议,因而亦无人阻难。孔子将渡河之时,获悉赵简子诛杀窦鸣犊、舜华二人的消息,于是临河感叹而止。这一回,不是因祭祀,而是恐怕同窦鸣犊、舜华一样,被赵简子当绊脚石而死于非命。然亦有费思量处:佛肸与赵简子势不两立,孔子既想应佛肸之召,又想依托赵简子而兴,饥不择食以至于斯欤?

              赵简子不曾召孔子,故孔子之想去晋国,实为一相情愿之举,谈不上是机会。孔子最后一次从政的机会在楚而不在晋。孔子居陈国之时,楚召王遣使迎孔子,将封孔子以七百里之地,却为楚国令尹子西所阻。令尹,楚国官名,相当于中原各诸侯国之相。子西的反对,不像晏子那样从理论出发,而着眼于实际。子西问楚召王:“王之使诸侯,有如子贡者乎?”楚王答:“无有。”子西问:“王之将率,有如子路者乎?”楚王答:“无有。”子西又问:“王之官尹,有如宰予者乎?”楚王答:“无有。”

              子路是否真是将才,以后事观之,未必是,然当时必有勇冠三军的名声。子贡、宰予均为孔子高足。宰予才干如何,无事实为证。子贡之才,见诸史册。其纵横之气与翻云复雨之才,似乎更出苏秦、张仪之上。子西三问而令楚王泄气。于是,子西进而指出:孔子志在恢复周礼,楚王本来的爵位不过是男爵,楚国本来的封疆不过方五十里。如果真让孔子得势,楚国怎能为堂堂方数千里的大国?于是,楚召王打消任用孔子的念头。

              是年秋,楚召王死。孔子失去依靠,不得不去楚而再之卫。在卫国赋闲两年而返回鲁国,时年六十有五。从此不复为政治而奔走,着手整理《诗》、《书》、《易》与编撰《春秋》。不过,虽不复居官职,依然参予政治。《论语·子路》:“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即其证。《左传·哀公十四年》:“甲午,齐陈桓弑其君壬于舒州。孔丘三日齐,而请伐齐。”亦其证。

              鲁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孔子卒,葬于鲁城北泗水之上。

              综观孔子一生行迹可知,孔子以立功、立事为先,立德、立言乃其末路,而后世尊之为万世师表,至今仍以教育家尊崇之,实为对孔子莫大之讽刺。孔子弟子才高者如子路、冉求、子贡等,亦皆以仕途为务。才高者仕途易显达,仕途显达则无暇致力于开门授徒,故孔门弟子开门授徒以传授孔子之学术者,大抵皆庸碌无为之辈。比如,孔子以为曾参愚钝,而曾参传《孝经》,门人众多,《论语》亦或出于曾参弟子之手。子夏因丧子痛哭以至于盲,其为人之不达可想而知,而史称子夏传《书》、《诗》、《礼》、《乐》之学。商瞿传《易》,而其事迹亦无闻,料想亦因无可称道者所致。

              通宝推:木木3,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10)

                2 经学起源

                2.4

                《韩非子·显学》:“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据此,则孔子之学在孔子身后分为八派。孔门八派之掌门人究竟为谁?后世颇有争议。上自晋之陶潜,下至清之顾广圻、皮锡瑞,各执一说,然皆为猜测之词,并无实据。

                按韩非之生距孔子之死,约二百年。二百年间,流派未尝不可演变与派生。《韩非子》所言之派别,未必为孔子死后立即发生之状态,当以韩非当时尚存或者尚知悉者而言。兹以此为前提,推测所谓孔门八派之创始者如下:

                所谓子张,当指孔子弟子颛孙师,字子张。

                所谓子思,或为孔子弟子原宪,字子思。或为孔子之孙伋,字子思。

                《史记·游侠列传》:“及若季次、原宪…… 死而已四百馀年,而弟子志之不倦。”可见原宪确有弟子。不过,《史记·弟子列传》曰:“孔子卒,原宪遂亡在草泽中。子贡相卫,而结驷连骑、排藜藿入穷巷过谢原宪。宪摄敝衣冠见子贡。子贡耻之,曰:‘夫子岂病乎?’原宪曰:‘吾闻之,无财者谓之贫。学道而不能行者谓之病。若宪,贫也,非病也。’”由此可见,原宪在孔子死后贫乏不能自存,似乎不像是能够开山立派者。

                孟子为孔伋再传弟子。据《史记·孔子世家》,孔伋为《中庸》之作者。据《汉书·艺文志》,孔伋著《子思》二十三篇。既有著作,复有传人。《韩非子》所谓“子思之儒”,当以孔伋当之为妥。

                所谓颜氏,或指孔子弟子颜渊。孔子盛称颜渊之德,虽早死,生前曾开门授徒,或者死后有人假托其名声而开派,皆不足为奇。

                所谓孟氏,当为孟轲。

                所谓漆雕氏,或指孔子弟子漆雕开。

                所谓仲良氏,史无其人。《礼记》、《毛诗》有“仲梁子”。“梁”、“良”同音,或因音同而混。郑小同《郑志》以仲梁子为鲁人,孔颖达《毛诗正义》以春秋时鲁人仲梁怀当之。春秋时鲁人仲梁怀,季平子家臣,为阳虎所逐,与孔子同时,姓名事迹俱见《左传·定公五年》。倘若为孔子弟子,何以既不见诸《论语》,亦不见诸《史记》?而王应麟《困学纪闻》遂据《毛诗正义》而以仲梁怀当仲良氏,绝对不妥。

                按《荀子》于《非相》、《非十二子》、《儒效》三篇之中,并称“仲尼、子弓”,视同圣人。料想荀子之学必然出于子弓一派,否则,必不得推崇备至如此。杨倞《荀子注》:“子弓盖仲弓也。”以子路亦称季路之例推之,杨说当不误。仲弓,孔子高足,姓冉,名雍,见《论语》与《史记》。“良”与“弓”,形近易混。韩非师从荀子,其儒家八派之说,想必从荀子得来。故《韩非子》所谓“仲良氏”,或当为“仲弓氏”之误。

                所谓孙氏,当指荀子,后世因避汉宣帝之讳而改称孙子。韩非既为荀子弟子,其儒家八派之说何能无荀子?故所谓“孙氏”者,必指荀子无疑。

                所谓乐正氏,当指孟子弟子乐正克。

                其实,自孔子之死至战国之末,儒家究竟分为几派?派别的创始人为谁?并无深究的必要。为何并无深究的必要?曰:原因有三:其一,并无任何证据或迹象显示八派中的任何一派曾经对诗、书、易、礼、春秋等五经做过编辑、改写、删节等工作。其二,并无任何证据足以证明后世经学同八派中的任何一派具有任何直接的联系。其三,儒家以及儒家鼓吹的经学,在先秦从来不曾成为普及全国的文化主流,降至战国之末更沦为乏人问津的、地区性的学术。《庄子·天下篇》:“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可见下至庄子之时,儒学的流传范围,大抵不出如今的山东半岛。

                然则后世儒家与经学如何能成为垄断中国学术的流派与学术?曰:因为秦国灭六国而一统中国。自春秋之末至于秦之一统,儒家之所以乏人问津,因其所倡之理论,无论是仁义道德、是诗书礼乐,还是阴阳五行,都不足以应各诸侯国之间攻城野战之须与生死存亡之急,于是人才大都流入法家、术家、纵横家。秦始皇既一统天下,攻城野战之须与生死存亡之急皆化为乌有,致使儒学之所以不兴的弱点从而消失。

                秦之“一统天下”,往往与“灭六国”连文,遂令人在不知不觉之间视秦之“一统天下”等同秦之“灭六国”。秦与赵、魏、韩、燕、楚、齐六国尔虞我诈二百五十年有奇,大小征战数以千计,终于以六国之灭亡、秦国之一统而终止,故在秦之“一统天下”与“灭六国”之间划等号,乍看之下,似无不妥。其实,秦之灭六国只不过是表面层次的现象,秦之一统有更深远的意义在。

                意义之一,就朝代更替而言,秦所灭者,并非六国而是周。 意义之二,就政治制度而言,秦所灭者并亦非六国,而是迄周为止的封建制。倘若秦灭六国而保留周天子的傀儡地位,或虽彻底消灭周的社稷而仿其例以建立以秦为中心的封建王朝,则不仅历史须重写,当时的政治需要也会有别。而事实却是:秦之一统不仅终止了一个历时九百年的朝代,而且史无前例地(不仅是中国之“史”,而且是全人类之“史”)终止了一个为时更加久远的政治制度。不言而喻,如此这般崭新的政权急需一种政治理论以确立其合法性,也急需一套新的礼乐、服饰以显示新纪元的开端。秦始皇自以为功高盖世,不可不封禅勒石,上告天地、下传万代。于是,如何把封禅勒石、歌功颂德做到尽善尽美亦成为当务之急。礼乐与服饰本是儒家的正统本行,非儒家莫知所措。

                由此可见,秦之所急需,正中儒家之所长。弱点既不复存,长处又恰为所需,故儒家随秦之统一而复兴本当在意料之中。本当发生者,未必当真发生。论史须从史实出发,不可以意推测。史实如何?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一统天下伊始,便“推终始五德之传,以周为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所谓“五德”者,指金德、木德、水德、火德、土德。水能灭火,周既为火德,故秦取水德。周以十一月为正月,故周制十一月朝贺。秦以十月为正月,故改以十月为朝贺。 水之方位属北,北方之色为黑,故秦既取水德,遂以黑色为上。水于数为六,故秦既取水德,遂以六为计数单位,车马亦以六为标准。古人称黄河为“河”,所谓改称“河为德水”,就是改称黄河为德水。谁能推算五德?舍儒家之外别无能者,故秦之据五德而定朝仪,正秦启用儒家之证。

                《史记·秦始皇本纪》又载:“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 禅梁父,刻所立石,… 登之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 南登琅邪,… 立石刻,颂秦德、明德意。… 二十九年,始皇东游,… 登之罘,刻石,… 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 刻碣石门。”《史记》的这段记录明确指出秦始皇之封泰山、禅梁父,刻石邹峄、泰山、琅邪、之罘、碣石等等,皆曾征求鲁诸儒生的意见。《汉书·郊祀志》于相应文字下增添“诸儒生或议曰…… 始皇闻此议各乖异,难施行,由此黜儒生。”一段,未足信,因有事实证明:终秦之世,未尝罢黜儒生。说见下,此不深谈。

                或以为参与礼节、服饰之制定与封禅、刻石之策划,皆为一时性的任务,未足以证明儒家之进入秦之政府。就理论而言,言之成理。不过,史实证明秦之启用儒家,绝非临时性的权宜之计。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秦设“博士”之官,职掌“通古今”。谁能“通古今”?《庄子》以为“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所谓“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即儒家在庄子笔下之别名。记载古代典章制度、民情风俗者,舍《诗》、《书》、《礼》、《乐》之外,别无他书。故能任职博士者,非儒家莫属。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上奏秦始皇:“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正秦之博士确掌《诗》、《书》之证。《史记·秦始皇本纪》又称:“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可见任博士之职者,多至七十人。同书同卷又称:秦朝廷有“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星气”不等于“星”,“不敢端言其过”云云更说明任命这三百人的执掌在于观察“天人感应”而不在于观测天文。谁为通晓天人感应之专家?非擅长阴阳学说的儒家之徒莫属。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11)

                  2 经学起源

                  2.5(1)

                  或问:秦既有需求于儒,儒既不曾拒绝提供服务,何至于会有“焚书坑儒”之事发生?曰:就其根本而言,“焚书坑儒”之所以会发生,因战国之末人才不入儒家者流,故被秦始皇搜罗参政之儒,皆为庸才,或者用孔子的话来说,皆为“小人儒”。庸才无识,故有“焚书”之灾;小人无行,遂致“坑儒”之祸。就事论事,则“焚书”与“坑儒”各有其缘由,未可混而为一谈,兹分述两事如下:

                  “焚书”事件因何而发?首先得先从“封建”与“郡县”谈起。所谓“封建”,“封土建国”之意,意思是天子把天下的土地分别授予诸侯,令诸侯在其封地之内建立诸侯国。诸侯既经受封,遂有自己的疆土、有自己的人民、有自己的政府、有自己的军队、有自己的税收、有自己的法律,有子子孙孙世袭爵位、疆土、人民等等不可剥夺的权利。天子名义上为普天之下最高的首领,其行政权其实不得超越天子的直接所辖领地范围。因此,所谓封建制,简言之,是一种地方分权的、割据的政治制度。自有“封建”这说法起,直至新文化运动前后止,“封建”一词只有这一种意思。欧洲历史上有过一段在英文称之为feudalism的历史,英文的feudalism正好同就这种意义而言的封建制相当。自从大约新文化运动起以至于今,“封建”一词既被用来翻译英文的feudalism 以及欧洲其他语言中与英文的 feudalism相对应的词汇,又被用来通指中国辛亥革命前的历朝历代,包括自秦迄清既不与欧洲的feudalism 相当,又从来在中国历史上不曾被认为是“封建”的制度。

                  自秦迄清中国的政治制度在历史上一向被视为是与“封建”制相对立的“郡县”制。郡与县,是由天子的朝廷设置的、取代诸侯国的地方政府。郡相当于今日的省而辖区略小;县则自从秦的设立,历代沿用以至于今。在郡县制下,领土所有权、行政权、军权、财权等等一切权力均集中于天子的朝廷,郡县的行政长官如郡守、郡尉、县令、县丞等等,不过是朝廷派出的、替朝廷负责管理地方的代理,既没有领土、人民,也没有世袭的特权,更不能拥有自己的军队和享用地方的税收。因此,所谓郡县制,简言之,是一种中央集权的、非封土建国的政治制度。秦之“焚书”,因主封建与主郡县两种不同的政见相争而引发,其发生本身正好说明混淆“封建”与“郡县”,实为对历史的极大歪曲。

                  郡县的设置,在战国业已有之,并非秦朝所开创。不过,战国时代的郡县与封建并存,就性质而言不可与秦以郡县取代封建相提并论;战国的郡县零星局限,就数量与范围而言不可与秦以普天之下皆为郡县同日而语。故郡县虽于先秦业已有之,以郡县取代封建、以郡县为基础而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实为秦所首创。一般而言,但凡首创之政治变革,无论中外,大抵皆是先有理论尔后方才有实践。故实践发生之时,如水到渠成,不曾令人生措手不及之感。资产阶级革命如此,无产阶级革命亦复如此。秦以郡县制取代封建制,其变革之剧烈、影响之深远,皆空前无比,至今无匹,却似凭空而来,先秦各流各派,无论是道、法、术、名、儒,还是杨、墨、纵横,皆不为之先声。既然并无非封建、反封建的思想意识流派,故秦灭六国之后,丞相王绾奏请秦始皇依夏、商、周三代之例分封诸侯,属于正常。越出常规的是秦始皇并未立即赞同,却令群臣讨论。群臣除廷尉李斯外大都赞同王绾之见,也是正常。李斯的反对,也属于超越常规。李斯反对的理由何在?李斯把战国争战二百五十年的原因归之于封建割据,认为以郡县取代封建便可永无战争发生。秦始皇同意李斯的看法,于是下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由中央朝廷委派郡守、郡尉管理,收天下兵器于京城咸阳,铸为钟鼎及十二铜人。历时数千年的封建制便从此了断,如烟之消、如云之散。

                  由李斯的建议与秦始皇的赞同,亦可窥见以郡县取代封建不仅并无政治理论为其基础,而且其着眼点本身也并不在于政治制度的改革,而在于消灭战争。提起秦代的政治,罕有不与暴政、乱政发生联想者。以郡县取代封建,也往往被视为乱政之一。比如,陶渊明的《桃花源》诗破题便曰:“嬴氏乱天纪”。“嬴氏”,指秦始皇;“天纪”,泛指上天的纲纪,实指封土建国的制度。所谓“乱天纪”者,就是说秦以郡县取代封建,从而破坏了上天的纲纪。虽然事后证明战争的根源远不止一种,消灭封建并不能消灭战争,为消灭战争而废除封建制、创设郡县制,依然不失为志在和平之伟大创举,但凡视之为乱政者,不能不说是无识的庸才。

                  通宝推:南方有嘉木,李寒秋,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12)

                    2 经学起源

                    2.5(2)

                    郡县制的推行,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八年之后发生“焚书”事件。事件的引发正由无识庸才企图恢复封建制度而起,事件经过大致如下:

                    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趁便歌功颂德, 称秦“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齐人淳于越表示反对。淳于越认为:殷、周两代之所以历时千年,正因为殷、周分封子弟与功臣为诸侯,构成辅佐之势。秦不封建,万一权臣谋反作乱,如晋之六卿、齐之田常,就会孤立无援。但凡办事必须尊守古法,不守古法,就绝不会长久。

                    周青臣是个拍马屁的小人自不在话下。称淳于越之流为无识的庸才,倒不是说郡县一定优于封建,封建一定劣于郡县,封建与郡县孰优孰劣,自可争论。淳于越之流的庸,在于其所申述的理由既不合乎时宜亦不合乎逻辑。泛泛而论封建制有助于王室之延绵,未尝不可以娓娓动听,于秦灭六国之际倡之,则争如痴人说梦。秦灭六国,岂止是灭六国而已矣,实则连周一并灭之。七诸侯国争战二百五十馀年,全然不把周天子放在眼内,以至秦之灭周竟然被人忘却而直以灭六国视之,七国诸侯之无助于周之存亡,虽三尺童子亦能知之,而淳于越却于此时欲借此说以动摇郡县而恢复封建。不知审势度时以至于斯,能不以庸才目之?

                    但凡争辩,施浑水摸鱼、瞒天过海、断章取意、胡搅蛮缠等等伎俩,虽属无赖,至少可以理解。找出一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立论难以成立,则出乎正常的逻辑之外,所谓莫名其妙者也。晋之六卿专权,终于导致其中三家瓜分晋为韩、赵、魏的结局。齐之权臣田常弑齐君,其子孙终于取代姜齐而为田齐。齐、晋之衰、之亡,周天子听其自然,众诸侯亦袖手旁观。故此两例恰是封建制不能阻挡臣下篡夺之明证,当为淳于越之流藏之唯恐不及者,而淳于越却特别标榜之,以为可以替自己作论据。不明事理以至于斯,能不以庸才目之?

                    听罢淳于越的这番莫名其妙的议论,秦始皇也令群臣讨论。八年前出现封建与郡县争议时,秦始皇曾下令群臣讨论过,八年之后封建与郡县之争再起时,秦始皇仍下令群臣讨论。由此可见,秦始皇并没有断然取郡县而非封建的意思,如果主封建者能提出合理的理由,比如,论证郡县不能维持持久和平等等,恢复封建并非不可能。不过,事实上主张恢复封建者既为淳于越这帮庸才,其失败自在意料之中。八年前建议以郡县取代封建的李斯,此时已由廷尉升任丞相。凭借丞相的地位,李斯直斥淳于越之流为“愚儒”,认为取法三代先王为“愚儒”之论,并建议为免这些“愚儒”干扰大事起见,实行如下措施:

                    “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淳于越之为愚为庸,既如上所述,李斯之建议为秦始皇所采纳而付诸施行,自在意料之中。于是而有“焚书”之举。由李斯的建议可见,所谓“焚书”,远不止于“焚书”而已,实为垄断舆论、以言论罪之始。后世论此事者,大都着眼于文献泯灭之可惜而忽略对言论自由之钳制,故仅以“焚书”二字概括之,实有因小失大之嫌。

                    “焚书”往往被误解为旨在打击儒家,细味李斯的建议,其实并不如此,至少是并不尽然。首先,李斯的首要目标不是儒家经典而是非秦的史记。既是责令史官销毁,可见即使朝廷亦不留存,志在彻底灭绝之。不过,有证据证明《书》并未销毁。可见“非秦记皆烧之”的“非秦记”,其实仅指六国之史记而言。《书》为上古之史记,故不予烧毁之列。其次,民间所藏儒家经典如《诗》与《书》,虽在烧毁之列,非儒诸子百家的著作也同在烧毁之列,可见矛头所向,并非以儒为限。第三,博士之职依然如故,仍以掌《诗》、《书》等等为务,可见儒家经典民间虽不复存,而居朝廷者仍在。非儒诸子百家之言本不在博士所掌之内,如今民间所藏复遭禁止,遂荡然而无生存馀地,可见非儒家学派受创之重,必然远出儒家之上。以史实考之,秦亡汉兴、书禁解除之后,儒家经典大都得以复出,而非儒诸子之言大都泯灭,正其证明。

                    所谓诸子百家者,举其大略而言,其间也有获得保护者,比如,医药、卜筮、种树的书不予焚烧之列。准许民间私藏者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而言不及法家,又称“欲学法令,以吏为师”,可见法家著作也在焚禁之列。后世论秦者,不仅大都以为秦诋毁儒家,也大都以为秦尊奉法家。以此观之,不仅毁儒之论为误会,尊法之论亦为误会。或以为既可“以吏为师”而学法令,则显见法家确受尊崇。其实不然。首先,法家著作不等同法令与法律,法家学者也不等同执法的官吏。能从执法官吏手上学到的只是法令与法律条文以及执行法令与法律的手续,学不到法家的政治理论。

                    其次,李斯言必称申、韩。申不害与韩非虽有法家之名,而实际上都是术家。以李斯的形迹考之,也是投机取巧、以迎合为务,故其为人也,亦为术家无疑。丞相既尚术,手下的官吏亦大都尚术可想而知,故即使能从秦代官僚系统中拾得一鳞半爪思想性的东西,想必亦非法家思想而是术家思想。

                    以上所述,便是秦始皇“焚书”的简单经过。要言之,其目标并不在儒,其起因在于有恢复封建之议。两千年后的一些人把取代封建制的郡县帝制称之为封建制,不仅混淆称谓、歪曲历史,而且也实在是对不起因封建、郡县之争而遭焚烧的图书。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13)

                      2 经学起源

                      2.5(3)

                      “坑儒”案发生在“焚书”案之后一年,时间虽然接近,起因却并不相涉。“坑儒”的起因为何?曰:在于求生的本能。即使活得苦不堪言者,真想去自寻短见的也不多,真能去实践这种短见的就更少。活得像秦始皇那般威风,求长生不老在所难免,与信奉儒、法、道、释,或者信奉任何主义都不见得有什么关系。君不见晚于秦始皇的汉武帝,不仅不曾“坑儒”,而且“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却也同秦始皇一样,求长生不老求得活去死来么?“坑儒”乃因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而起,如果正统的儒家以为求长生不老这种俗事同儒学拉扯不上关系,那么,秦始皇的“坑儒”也就同秦始皇的“焚书”一样,不一定同儒家有多么密切的关系。不过,“坑儒”之说既然已经沿用了两千多年,即使有人想替之正名也不会有什么效果,姑妄从之。

                      但凡执迷不悟者,其执著固然发自内心,也往往因人启发之而愈炽,启发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者为齐人徐市。秦始皇二十六年在琅邪刻石颂秦德时,徐市趁便上书,说海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有神仙居其上,可从之求得长生不老之灵丹妙药。于是,秦始皇遣徐市率童男女数千人乘船浮海求仙人。结果,徐市一去杳同黄鹤,或者葬身鱼腹,或者如日本人之传说漂流东瀛,成为启迪日本文明的先驱。所谓蓬莱三仙岛,从今日的科学观点来看,当是海市蜃楼,自然无从寻觅。徐市既然一去而不返,秦始皇又遣韩终、侯生、石生、卢生等相继以求不死药。韩终也如徐市,一去而不见踪影。自徐市至石生,史均不曾言其所学为儒为道为法。于卢生,则有其言论记载。以其所言观之,阴阳之气甚重。如果徐市等人与卢生同流,则大抵为儒家之阴阳流派,也就是荀子所谓俗儒者。俗儒虽俗,毕竟为儒,故儒于秦始皇之求长生不老未见得就能脱离干系。

                      秦法,药方不验者死。卢生、侯生求药不得,恐被死刑,相与谋而逃亡。卢、侯之逃,倘若如徐、韩一般,一去而沉寂无声,也许就不会发生坑儒之事。然而,卢、侯两人偏偏先把求不得灵丹妙药的责任推卸到秦始皇身上之后方才逃之夭夭。卢、侯的话又偏偏传到秦始皇耳中,秦始皇闻言大怒,自称对徐、卢等人赏赐甚厚,如今反遭其诽谤,又听说咸阳“诸生”也有造谣生事者,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相互指控、自我检举出四百六十馀人违犯禁令。秦始皇遂下令将此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并通报全国以示警告。所谓“诸生”,本泛指读书人,秦始皇的长子扶苏劝秦始皇不必绳之以重法,因“诸生皆诵法孔子”,史册从而以“儒”视之,故称此事为“坑儒”。

                      因有“焚书坑儒”之举,后人遂大都视秦始皇为儒之死敌。实则不然。“焚书”之首要目标不在儒家经典,捎带之目标亦不限于儒家经典,前文已分析之,此不复赘。“坑儒”因卢生、侯生而引发。如被坑者为卢生、侯生之同流,则充其量为荀子所谓俗儒而不能代表真儒。如被坑者因与卢、侯同为儒生而受牵连,既相互指控、又自我检举,其非正人君子亦可想而知,则充其量为孔子所谓的小人儒。故据焚书坑儒”而指秦始皇以儒为敌,颇未见其是,充其量不过以俗儒为敌、以小人儒为敌而已。

                      与后世之共识相反,“焚书坑儒”其实恰好说明秦始皇实为帝王尊儒之首。何以言之?曰:不尊儒,何以立博士于朝廷以掌《诗》、《书》等儒家经典?不设立执掌儒家经典之博士于朝,从何而听到博士淳于越恢复封建之论?无郡县、封建之争,“焚书”一案缘何而起?不尊儒,儒生何得聚之于秦之都城咸阳数以千百计?不尊儒,扶苏何得企图以“诸生皆诵法孔子”为说辞以救“诸生”?自汉以降,历代皆置博士一类的职位以传播儒家之学,而《史记》、《汉书》皆明确记载汉代博士之设置与职掌皆沿袭秦代之制度而来。既然如此,若不以秦始皇为帝王尊儒之首,将以谁为首?

                      或以为秦始皇虽曾有尊儒之意,至“坑儒”之后,必致力于打击儒家无疑焉,实则亦非如此。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既死之后、陈胜起兵之时,秦二世还曾“召博士诸儒生”问计。后来弃秦投汉、成为汉朝开国大儒的叔孙通,正是受秦二世召见备顾问的博士之一。可见在自我检举出四百六十馀人被坑之后,博士、儒生照旧在秦朝廷备顾问、讨饭碗。

                      要言之,“焚书坑儒”并不足以说明儒家与经学受害于秦。秦之设立博士以掌儒家经典,实为立学官以传授儒家经学之首创。《史记·儒林列传》称“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阬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此话当属汉代之政治宣传,有悖于事实。秦之“焚书”,只是导致“六艺”从民间消失;致令“六艺从此缺焉”者,并非秦始皇的“焚书”,而是项羽的纵火咸阳宫室。

                      秦代博士所掌儒家经典究竟包括那些内容? 史无明确记载,未可得其详。据《史记·儒林列传》,济南伏生在秦为博士,秦亡之后在家开门收徒,以传授《尚书》为生。《尚书》之所以能传于后世,基本上因伏生之故,此为秦有掌《书》博士之证。据《汉书·儒林传》,申公与楚元王交俱在秦时从浮丘伯受《诗》。秦既禁民间偶语《诗》、《书》,浮丘伯必为博士方能招收弟子,此为秦有掌《诗》博士之证。汉之仪礼由秦朝博士叔孙通所草创,料想叔孙通在秦之时,或为掌礼之博士。不过,秦既灭周,旋即推断五德以克周,时辰、色泽、度量、乐声之准则皆反周之所制。以此推之,秦代之礼乐必不与孔子所传之礼乐相合,故即使秦代确有掌礼博士、掌乐博士,其所掌之礼乐,必与后世经学之礼乐无涉。《易》,秦朝廷未曾措意,视之为占卜之书而已,听任民间流传讲习。由此推想,《易》当未立于秦之学官。至于《春秋》,编年以鲁国为据,属于非秦之史记,料想不得立于秦之学官。简言之,六经之中得以立于秦之学官者,恐仅有《书》与《诗》两经而已。不过,虽然仅有两经,令经学成为官方学术,实秦之首创。

                      西汉既兴之初,朝廷无意于经学。至文帝时始仿秦代之例而设立博士,并于民间搜寻古代典籍。然因文献不足,文帝之时的博士仅有《诗》学一种。至景帝之时,更于《诗》学博士之外增添《春秋》博士。降至武帝,五经始备,于是设立五经博士之职以分掌各经。自武帝以后,汉代官方经学之盛远非秦代所能比拟。不过,汉之建树毕竟步秦之后尘,未可视之为设立经学于学官之祖。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14)

                        3 群经略说

                        3.1. 书

                        3.1.1 (1)

                        《书》或《书经》,在后世习惯称之为《尚书》。先秦著作中的“书曰”云云,皆指《尚书》而言。除去徵引“书”之外,先秦著作也徵引“传”。例如,《孟子》就有“于《传》有之”的文字。“书”与“传”的区别,可能在于前者为正式的文献,而后者为传说或者为后代所谓的“野史”。可能由于《书》与《传》的关系相当密切,或者由于有些《传》的内容混入《书》中,汉代学者有通称《书》为《书传》之例。比如,《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序《书传》”,又称“故《书传》、《礼记》自孔子”。两“《书传》”均指《书》而言,与后代称《尚书》之注解为“书传”者不可混为一谈。称“书”为“书经”,当是后世儒家尊之为经典之后的称谓。 “尚书”之名,最早见诸《墨子·明鬼下》:“故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因何而成为后世儒家的通称,原因不明。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墨子学术出自史官,而“书”为史官所掌,故墨子对“书”的称谓不仅来历分明,而且具有权威性,从而被普遍接受。

                        “尚书”之“尚”于意何取?后世经学家大都视“尚”为“上”之通假字。换言之,所谓“尚书”,就是“上书”。至于“上”字在此又当如何解释,则众说纷纷,莫衷一是。比较合理的解释有二:其一,“上古”。据此,则所谓“尚书”,就是“上古之书”。其二,“君上”。据此,则所谓“尚书”,就是“记录君上言行之书”。王充《论衡·正说篇》:“《尚书》者,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故谓之《尚书》。” 王充之说,两说具备而偏向“上古”说。刘熙《释名》主“上古”说,而王肃《尚书序》则依从“君上”说。《尚书》涵盖的年代属于上古,这一点无可争议,《尚书》记载的内容大都为君上的训令或出师的誓词,这一点也无可争议。因此,以上两说从逻辑上而言,皆无不可;是否确为当时定名者的本意,则无从考核。

                        虽说《尚书》属于上古无可争议,若问《尚书》究竟上古到何年何月?却又不易言之。原因有三。其一,《尚书》不是在某特定时间上编写而成的著作,而是经过多年累积而成的文献。内容函盖大约上迄公元前2000年,下至公元前7世纪,前后相距长达一千三百年。其二,内容所及的年代不一定就是文献编写的年代。其三,今本《尚书》的内容并非完全可靠,搀有后人伪造的成份。

                        在普遍认为可信的篇章之中,以记述殷王盘庚迁都的《盘庚》篇时代最早,其写作年代大约在公元前14世纪的上半叶,与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早的甲骨文的年代相近。就年代而言,古埃及《死人书》中最早的文字要比《盘庚》早出一千多年。不过,《死人书》的内容为宗教咒语,其史学价值不能同《盘庚》相提并论。古巴比伦刻在石柱上的“汉穆拉比法典”相传作于公元前18世纪,比《盘庚》约早400年。其馀广为人所熟知的外国古代文献皆较《盘庚》为晚出。比如,犹太《圣经》中的最早作品出现于公元前9世纪,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出现于公元前8世纪,印度的《古事记》不早于公元前6世纪。这些文献不仅时代晚于《盘庚》五百至八百年,而且内容亦颇涉神话,远非《盘庚》之为朴素史料可以比拟。要言之,《尚书》之为“上古之书”,就时代而言虽不能称世界之“最”,若兼时间与内容而论,则实无出其右者。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15)

                          3 群经略说

                          3.1. 书

                          3.1.2 (1)

                          最早的《尚书》定本出现于何时?颇难论断。今本《尚书》中的某些篇章,比如《尧典》、《禹贡》,对于上古社会的描绘,同战国中、前期流行的说法颇异其趣。由此揣测,今本《尚书》所根据的定本,有可能出现在战国末期。如前所述,秦朝设有掌《尚书》的博士,秦之有官方定本《尚书》,当无可置疑。李斯虽建议销毁一切非秦之史记,其目的在于销毁六国的记载甚明,故《尚书》虽非秦之史记而不予销毁之列,也无可置疑。然而,由秦朝博士传授的《尚书》是否就是先秦的原貌?《尧典》、《禹贡》等篇之所以会反映出非封建的、中央集权的思想,是否根据秦朝官方的意旨而作过篡改与增删?亦难以论断。

                          秦朝初建,旋即令李斯等制定并推行秦篆以取代先秦的篆文。为区分起见,后世称秦篆为小篆、称先秦之篆文为大篆。尔后为方便书写起见,秦朝又发明并推出隶书。自隶书出,篆文与隶书,又分别称之为“古文”与“今文”。以理推之,秦朝官方的《尚书》定本想必先有秦篆本,在推行隶书之后继有隶书本或者说今文本问世。“想必”二字,仅就秦篆本而言,秦之有今文本,证据确凿,无须推想。据《史记·儒林列传》,秦有《尚书》博士姓伏名胜,济南人,当时人尊称之为伏生而不名。 伏生在秦亡之际,眼见京师不可久留,携带一部《尚书》逃归故里。不久,项羽进入咸阳,一把火烧尽藏于秦宫的图书。接下来是楚、汉相争的混战,伏生的家乡兵慌马乱,不得安居。伏生不得不又逃往外地,临走时把《尚书》藏在夹壁之中。战乱结束之后,伏生返回家乡,居然在夹壁中寻回这部《尚书》,可惜已经有所残缺,只剩下二十八篇。这二十八篇的篇名是:

                          1. 尧典

                          2. 皋陶谟

                          3. 禹贡

                          4. 甘誓

                          5. 汤誓

                          6. 盘庚

                          7. 高宗肜日

                          8. 西伯戡黎

                          9. 微子

                          10. 牧誓

                          11. 洪范

                          12. 金縢

                          13. 大诰

                          14. 康诰

                          15. 酒诰

                          16. 梓材

                          17. 召诰

                          18. 洛诰

                          19. 多士

                          20. 无逸

                          21. 君奭

                          22. 多方

                          23. 立政

                          24. 顾命

                          25. 费誓

                          26. 吕刑

                          27. 文侯之命

                          28. 秦誓

                          不曾残缺之前的这部《尚书》究竟有多少篇?史无记载,或因此时伏生已老,又经多年荒疏,记不清晰,故不曾说起。至于遗失篇章的文字,伏生更不复记忆,只好拣起这残缺不全的二十八篇在家乡开门授徒。

                          汉文帝之时,社会渐趋稳定。文帝有心于文治,遂下诏书徵集民间图书、寻访民间学者,却既找不着《尚书》,也找不着通《尚书》的学者。正觉茫然之际,忽然听得济南有伏生其人其事,大喜过望。本想立即召伏生进京,无奈伏生此时已年逾九十,行动不得,朝廷于是派遣奉常掌故朝错前往受教。伏生所传之《尚书》就是秦朝廷用今文写就的定本,故曰:“秦之有今文本,证据确凿,无须推想”。

                          汉景帝之时,民间又献上一篇用今文写成的《尚书》,篇名《泰誓》。当时伏生已死,汉朝廷不仅无人能够判断这篇《泰誓》的真假,也无人能够确切理解这篇《泰誓》的文字,不得不聚集众博士几经研究、探讨,方才讲通。这篇《泰誓》来历不明,内容与见诸先秦著作中的《泰誓》引文也颇有出入,却为汉朝官方认可,正式加入伏生所传的二十八篇《尚书》之中,使原本只有二十八篇的今文《尚书》演变而成二十九篇的官方定本。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16)

                            3 群经略说

                            3.1. 书

                            3.1.2 (2)

                            除去这篇来历不明的今文《泰誓》之外,尔后民间又出现过两部用古文写成的《尚书》。其中之一,由汉景帝之子河间献王所得。《汉书·景十三王传》:“河间献王德,……修学好书,实事求是。从民间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由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 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即其证。不过,这部《尚书》的下落不明,内容也无从考核。

                            另一部古文《尚书》为汉景帝之另一子、鲁共王馀所获。《汉书·艺文志》载其始末曰:“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鲁共王所获这批古文书藉,包括古文《尚书》在内,后来皆为孔安国所得。

                            这部古文《尚书》共有四十五篇,其中二十九篇的篇名与当时流行的今文《尚书》同,文字则略有出入。多出的十六篇篇名为:

                            1. 舜典

                            2. 汩作

                            3. 九共

                            4. 大禹谟

                            5. 弃稷

                            6. 五子之歌

                            7. 胤征

                            8. 汤诰

                            9. 咸有一德

                            10. 典宝

                            11. 伊训

                            12. 肆命

                            13. 原命

                            14. 武成

                            15. 旅獒

                            16. 冏命

                            这部古文《尚书》被发现之时,是否完整无缺?还是像伏生所传的今文《尚书》一样,已经有所残破?无从考核。不过,这部古文《尚书》显然同今文《尚书》一样,绝非“完整的《尚书》”。何以知其然?因《史记》中提到的一些《尚书》篇名,如“女鸠”、“女房”、“夏社”、“伊尹报”(一作“伊尹报政”)、“明居”、“徂后”、“沃丁”、“咸艾”、“太戊”等等,今文《尚书》与古文《尚书》中皆无有。

                            孔安国号称懂得古文,而孔安国得到这部古文《尚书》之后,凭借今文《尚书》的对照,方才读通古文《尚书》中与今文《尚书》对应的二十九篇。至于古文《尚书》多出的十六篇,因无今文《尚书》对照,孔安国亦不能完全辨认,只得搁置一边,称之为“逸篇”或“逸书”。号称通古文的孔安国都如此愁难,一般人更无可奈何自不在话下。为方便传授起见,孔安国把读通的二十九篇古文《尚书》用隶书的笔法摹写了一部。用隶书笔法改写古文的方法,史称“隶古定”。经“隶古定”改写过的古文《尚书》版本,史称“隶古定本”。隶古定本《尚书》的字形虽已成为今文,而且也只有与今文《尚书》相同的二十九篇,因源于古文本,且字句与今文《尚书》略有出入,故仍以古文《尚书》相称,以别于经由伏生传授的今文《尚书》。

                            • 家园 【原创】《经学通论》摘录(17)

                              3 群经略说

                              3.1. 书

                              3.1.3

                              经伏生传授的今文《尚书》由朝错带回汉朝廷,得以立于学官。孔安国本是今文《尚书》博士,其再传弟子欧阳高、夏侯胜、夏侯建(史称大小夏侯)分别开创终汉之世盛况空前的今文《尚书》三大流派。由此可见,孔安国本应是今文《尚书》学派的始祖之一。然而,孔安国与今文《尚书》的关系却不大被后人提及,反而与古文《尚书》结下不解之缘。这不仅是因为孔安国本人开创了古文《尚书》学派,不仅是因为由孔安国开创的古文《尚书》学派终于战胜今文《尚书》学派而成为《尚书》学的主流,也不仅是因为历史上前后两次出现过打着孔安国旗号的所谓“古文尚书”,而且还因为现存的唯一的《尚书》版本就是第二次打着孔安国旗号而出现的所谓《孔传古文尚书》。“传”读作“传记”的“传”,作“注释”解。所谓“孔传古文尚书”,就是“孔安国注古文尚书”的意思。

                              孔安国用“隶古定”将二十九篇古文《尚书》改写成“隶古定本”之后,又根据古文本的文字提出一些新的、不同于伏生所传授的解释和看法,并把古文《尚书》四十五篇原件献给汉朝廷,同时上书汉武帝,请立古文《尚书》于学官。不巧适逢汉宫廷中发生巫蛊案件,汉武帝无遑他顾,孔安国的请求被搁置一边、未与理会。孔安国于是用二十九篇“隶古定本”私相传授,成为一种私学。不久,孔安国死,立古文《尚书》于学官之事遂无人问津。自汉武帝之设立五经博士至王莽之摄政,立于西汉学官的《尚书》始终只有欧阳与大、小夏侯三家今文学派。然而,追随学官的人大都以“学”为敲门砖,真心于学问者并不在乎所学者究竟为官抑或为私,故古文《尚书》虽不得立于学官,师从孔安国学习古文《尚书》者并不乏其人,司马迁就是其中之一。司马迁既懂古文,又因身为史官,得以阅读宫廷藏书,因而司马迁在《史记》中不仅采用过孔安国的古文派观点,而且还引用过孔安国献给朝廷的古文《尚书》原本中的“逸书”的文字和篇目。

                              不过,古文《尚书》的“逸书”并不在孔安国传授的古文《尚书》范围之内。今文家派和古文家派所传授的《尚书》皆以今、古文本共同所有的二十九篇为限。据《汉书·艺文志》,今、古文本在这共同的二十九篇之中的文字出入总共只有七百多处。今、古文家的主要区别,并不在于《尚书》经文而在于对《尚书》经文所作的讲解。伏生与孔安国如何讲解《尚书》?无从得知,因两人的传授都是口授,并不曾著书立说。西汉末期出现过一本来路不明的《尚书大传》(“传”的读法和意思皆与《孔传古文尚书》中的“传”字相同),相传为伏生所撰,故又称为《伏生大传》。是否的确反映伏生的讲解?不可得而知。不出自伏生本人的手笔,则无可置疑。伏生虽不曾为《尚书》写“传”,今文家发展至欧阳与大、小夏侯三派之时却已有各自的讲章,如《欧阳章句》、《欧阳说义》、《大夏侯章句》、《大夏侯解故》、《小夏侯章句》、《小夏侯解故》等等皆是。这些讲章并不注重于解释字句,而是摘取《尚书》的字句,同阴阳五行、历史传说、儒家伦理、谶纬迷信等等牵强附会、任意发挥。其中以小夏侯一派尤为突出,动辄写下几十万字的讲章。例如,据《汉书·儒林传》,该派学者秦恭、字延君,增广小夏侯之章句至百万言。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引桓谭《新论》:“秦近君能说《尧典》,篇目两字之说至十万馀言,但说‘曰若稽古’三万言。”“近”与“延”,形近而混。两说实同指秦恭其人无疑。秦恭章句的繁琐与喋喋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不知是否受今文《尚书》家洋洋万言讲章的启发,汉成帝时出现一种与各经书对应的所谓“纬书”,皆冒充先秦时代的著作,或用文字或用图形同各对应的经书作种种附会之说。其中有关《尚书》的“纬书”有《尚书中候》、《尚书璇玑钤》等,合称之为《尚书纬》。《尚书纬》捏造孔子删《尚书》的故事,诡称《尚书》原本有三千二百四十篇,孔子删为一百二十篇,以一百零二篇作《尚书》,剩下的十八篇作《尚书中候》。如此这般说,显然是为伪书《尚书中候》作宣传。这些“纬书”曾一度盛行,以至经这些“纬书”散布的谣言居然对后世学术界产生影响。比如,孔子删《尚书》的说法就长年被一些学者深信不疑或将信将疑。

                              于是,有人利用这类谎话进一步作伪。汉成帝时山东东莱人张霸献上一部一百零二篇的古文《尚书》,称之为《百两篇》。经朝廷博士们与皇室收藏的古文本核对,发现这部所谓“百两篇”者,不过是把孔安国所传的古文《尚书》二十九篇拆散成多篇,并加上当时业已出现的所谓《书序》以及《左传》的一些文字重新组合而成。张霸自称授业于其父,其父另有弟子樊并。奇怪的是,如此这般明显作伪,张霸不仅不曾受到处罚,所献的所谓《百两篇》居然得以立于学官,后因樊并造反方才取缔。据《汉书·儒林传》,《百两篇》之所以会如此离奇地被立于学官,因有太中大夫平当、侍御史周敞从中为之游说所致。可见《百两篇》虽出现于山东,或由朝廷中人授意伪作也未可知。所谓《书序》,是对《尚书》各篇所作的序言,其中总共提到一百篇篇名,序文则不足一百,因有仅存篇名而无序文者,也有若干篇名共一篇序文者。同《百两篇》一样,《书序》也是来路不明之物,然自汉代以降一直与《尚书》本文同刊,并附会为孔子所撰。《史记》对《尚书》若干篇章的背景作过详略不等的介绍,见诸《史记》夏、殷、周本纪,《书序》一概抄袭之,可见《书序》出现的年代一定晚于《史记》,孔子作《书序》之说,自然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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