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刘晓原律师混淆视听的两个例子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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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杨佳本人签字的笔录为证,而“早想换了,换不了”又有什么可证呢?
“那么多律师联名上书要求换一个,没被同意。”--有人上书要求换,就必须得换?没这个道理吧。更何况,所谓“那么多律师”到底是哪些律师?--
首先,这些律师主要来自北京,这点上就已经难逃地域纠葛的嫌疑了;
其次,这些强烈要求换律师的律师究竟是什么角色?--他们是要求把别人换下去,他们自己上。比如那个叫熊烈锁的律师,只是接受了杨佳老爸的委托,就已经宣布自己是杨佳的辩护律师了,并且以“杨佳辩护律师”的身份要挟有关部门要求会见杨佳,调取案宗,被理所当然地拒绝后,又上窜下跳地指责“违法”。
最后,如果杨佳的律师不是得到杨佳的认可,杨佳自然可以在庭审时提出,又没贴他的嘴,但杨佳没有对此提出异议,即可视作认可,这和你说的“所以你才会看到‘被告和律师都没有提出质疑’ ”岂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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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必死是肯定的,但是一个人有要求公平审判的权利 3 北京阿新 字149 2008-12-01 18:25:47
🙂“更有说服力” 1 大秦猛士 字140 2008-12-01 20:12:56
🙂问题是被告的律师是强加进去的。并不是杨+的本意 1 玄铁重剑 字188 2008-12-01 21:01:37
🙂错了,杨佳的律师就是出自杨佳的本意
🙂既然必死,法院不是有毛病么 兔兔 字32 2008-12-01 18:43:43
🙂不是心中有鬼就是脑子有病啊~ 1 北京阿新 字0 2008-12-01 18:46:50
🙂LASKA,进来商讨下。对219条我有不同的理解: 2 化学 字1573 2008-11-29 12:30:46
🙂补充一点, 1 laska 字727 2008-11-30 02: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