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常理”看细节,从细节看“常理”--杨佳当未遭“非人”折磨 -- laska
共:💬77 🌺144
不妨再说一遍。
“告”是投诉,是信访,这和诽谤是两会事情。OK?
其次,息事宁人是上海各级政府机关的通常风格,无论有理没理,闹到公安部,领导首先就会怪基层工作没做好。
第三,究竟是“赔偿”,还是“补偿”?上海警方并不认错,那又谈何“赔偿”?
但是,如果从因为误会而滞留杨佳,给杨佳造成不便的角度出发,“补偿”则是应有之义,1500元显然更接近对于一个外地游客进行补偿所给出的合理金额。
我记得我之前就问过一个问题---
你一个外乡人来上海,结果让我这个上海人拖到家里“非人”地揍了一顿,然后你跟我说:大哥,小弟晚上没地方去,让我在你家客厅沙发上对付一宿吧。。。
从常理来说,你会吗?
以杨佳这样的性格,杨佳会吗?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杨大侠”?太过分了吧? 2 加东 字278 2008-07-21 06:58:28
😠愤怒了 24 半把剪刀 字722 2008-07-20 02:22:02
🙂网络三民主义耳 laska 字0 2008-07-20 08:43:18
🙂呵呵,我记得我前面说过了
🙂【文摘】来事鸟,又一严重造谣,污蔑警察的! 观望者 字107 2008-07-24 07:53:18
🙂问题是现在说公安局单面的说法, 2 观望者 字971 2008-07-19 03:33:55
🙂我早就回答 你了。 7 laska 字935 2008-07-19 07:17:33
🙂原来你的原则是不管对错,不管发生了什么,处死了就了了? 1 夜月空山 字168 2008-07-19 06: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