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常理”看细节,从细节看“常理”--杨佳当未遭“非人”折磨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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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侠不会去告了.就算他去搞是闹事上海为什么两次派人到他家去?
其实你没依据就告那叫诽谤,可以抓他去判几年的,我们这里就是因为诽谤政府没理征地给判刑的.你诽谤国家机关,那是犯罪,上海局要不是虚那抓人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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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ka,我看连犯相都谈不上。 2 化学 字2774 2008-07-20 15:36:30
🙂这几段叫强词夺理。警察可以警告他扰乱警务。 2 jellobean 字416 2008-07-24 17:30:27
🙂估计警察要求出示的还不是软照,也就是身份证什么的。 2 钟山 字770 2008-07-21 05:37:46
🙂没有非人待遇的话,
🙂“杨大侠”仨字从一个原刑事犯嘴中说出来 Alarm 字170 2008-07-23 10:05:46
🙂这不好吧 漠北以北 字283 2008-07-24 03:28:14
😠“杨大侠”?太过分了吧? 2 加东 字278 2008-07-21 06:58:28
😠愤怒了 24 半把剪刀 字722 2008-07-20 02: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