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你认为哪一种才是许霆当时的“行为”? -- 起于青萍之末
共:💬18
- 投票信息
单选,参与 22 / 1
07/0015/1
唉,好累。
一、银行是否“觉察”的举证责任落于检方,不是法官也不是你我。至于说你服从检方的分析,那是你的事。当然许教育水平低、他的律师素质低,帮了检方大忙,这是庭审中发生的事实,我没话说;
二、即使拜许所赐,在确定了银行“不曾觉察”的事实之后,我还会继续质疑这个事实的重要性。因为任何人在ATM存取款都是在银行不曾觉察的情况下发生的,这是一种普遍性。把它作为定罪的基础,我觉得是不妥的。就好象吃饭具有普遍性,可是未必导致拉肚子一样。所以我觉得你的阐述中加入这句话是有诱导性的。
然后说回来,在把“银行不曾觉察”这句话拿掉以后,你觉得还能那么自然的定罪吗?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7
压缩 5 层
🙂“行为”是一个受到人的意识支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完整过程 laska 字62 2008-03-12 22:22:41
🙂基本同意青萍的观点。或许你应该换一个角度,先假设许是无罪的 大德 字456 2008-03-13 02:04:29
🙂可能是你把“无罪推定”想歪了,我根本就没对许霆进行过有罪推定 laska 字2025 2008-03-13 02:37:35
🙂“不曾觉察”当然是为定罪而人工加入的话
🙂补充 laska 字1101 2008-03-13 05:33:34
🙂你的二有问题 qianji 字382 2008-03-13 05:11:54
🙂什么叫做“为定罪而人工加入” laska 字538 2008-03-13 05: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