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rm
注册:2005-02-04 00:28:54
正五品下:朝议大夫|宁远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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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个要件如果可以套到飙车上,同样可以套用到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非法车辆等行为,逻辑都是一模一样的。对于肇事逃逸就更轻松了,从逃逸的情节反推事故发生时候的主观意愿,更容易套用“间接故意”这个要件。 ...
北京的例子是不可推而广之的,严格来说那个案子也应该用交通肇事法,而且同样可以判三~七年,因为他有逃逸的情节。 这次的案例,肇事者撞死了人,完全可以适用交通肇事法的法条。 即使飙车者的驾驶行为再危险,只要危险程度丝毫不低于它的酒后驾车、驾驶非法车辆、无证驾车,以及后果恶劣程度超 ...
两者根本不是一个体系。在海洋法系内,法条的重要性恰好比大陆法系要弱,法官判例更为重要。
绝对是不合适的,原因很简单,飙车族的目的是竞赛而不是撞人撞车,而且他们是对自己的操控技术和车辆有充分自信的,这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各条定义。如果用这个罪名来套用到飙车,那么请问,饮酒驾车、无证驾车、驾驶非法车辆、肇事逃逸等等危害程度不亚于飙车的行为,难道也要从交通肇事罪转过去? ...
但是没有录下车祸发生那一刹那的情况。
[url=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182504]Alarm:在网上找到一段当地媒体对事故细节的描述[/url] 一、违章记录问题,网上流传的违章记录无法锁定就是肇事人在驾车,只能锁定是他的那台车违章了; 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媒体公 ...
你的这种把戏玩得太老套了:-)
别扯到我妹妹身上 你如果想吵架,我奉陪到底[em13][em13][em13][em13] 不要以为只有你会发脾气[em11][em11][em11]
我分析的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的。
这个数字很可能就是警方的估计,和问讯的结论接近,然后就这么公布了。
你不知道问话是警察的基本功么?对当事的这帮二世祖,你认为他们有多好的心理素质可以撒谎撒得脸都不红?讯问的结果,再用这段录像粗略估测一下,是可以有一定把握的。 ...
警方可以粗略估计车速,再加上对肇事者和他的朋友的问讯,应该是有一定依据的。如果不是事情的后果比较严重,换成普通的案子,这样调查得到的数据是可以作数的。 车辆改装的问题,外观改装已经确认,是否有技术改装,还没有结论。 ...
[QUOTE] 你们是事故中最关键的目击者 监控录像显示了当时的场景。文二西路南都德加门前,车辆川流不息。突然,一辆红色跑车快速通过,远远地停下,随后车后面有一人重重落到左边地面。人落地的瞬间,又有一辆同样的红色跑车为绕过倒地的那人,往左打了方向,进入双黄线的左侧车道 ...
肇事者本人素质不佳,交了这么一帮狐朋狗友,吃了瓜落,这算他自找的,此其一。 那张照片不知道是哪个媒体的记者照的、又是哪个媒体广为传播,如果真是职业的新闻人干的,此人的职业道德很成问题,他是在故意误导受众,此其二。 ...
现在就不多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