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纪事】我知道的一些最近的动迁情况 -- 黑岛人
美国的拆迁有一个中立的评价机构(由地主指定)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然后大家再讨价还价(或者在找人评估都有可能)。
时事版里的新闻报道,看来只能自己添加【新闻】记号了——现在一律用的是【文摘】,黑兄此篇,【原创】【纪事】两可。呵呵。
东方网6月21日消息:惊动全国的河北省定州持械围攻村民造成6名村民死亡、数十人受伤事件,在河北省委和保定市委的重视和指挥下,近日已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目前,包括组织者在内的2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51名受伤村民住院治疗。引人注目的是,保定市委已按程序对定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新的领导已上任,并正积极地与群众对话,沟通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无疑,这桩流血事件是令人震惊的。早在事件发生次日,当地电视台就披露此事,受到主流网站网民的关注点评。这桩事件的起因是“因为国华定州电厂灰场建设,承包方与绳油村部分群众征地纠纷。国华定州电厂是国家‘十五’重点建设项目,用于灰场建设的土地属于绳油村,因村部分村民对征地补偿不满,从2004年初开始双方纠纷不断,部分村民搬到这块土地,反对施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定州电厂灰场工程承包人张某及其丈夫甄某就策划了6.11组织300余人持械袭击绳油村村民的恶性事件”。显然,这是一宗围绕征地补偿问题而引发的恶性事件。人们不解的是,承建方为何胆大包天,采取动武手段驱赶被征用地的农民?
从承建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这一点分析,承建者的野蛮,恐怕是拉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作大旗。假若是一般民宅,一般建设项目,恐怕承建者及其他支持者没有这份“野蛮心思”。但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只是对国家统一规划而言,对项目社会经济意义而言,需从政策资金方面优惠支持而言,而不能视作对被征地农民动粗乃至动武的筹码,这一点应是不言而喻的。承建方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与野蛮征地强扭胡扭在一起,逻辑上的混淆导致他们行为上的混乱,不分青红皂白、不顾国法、不顾人民的利益。
“重点建设项目”成了某些人们的野蛮征地借口的事件出在定州,其它地方呢?人们不难发现,在野蛮的背后,对于承建商、开发商而言往往是利益所至;对于项目所在地方主管官员而言,往往是片面政绩观使然。2003年湖南嘉禾为着上一个所谓“商贸城”重点招商项目,不惜搞“野蛮拆迁”,发出了“谁影响嘉禾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那样口号,从而引发上下谴责。因此,按以人为本的要求,按国家有关征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抵制片面政绩观和片面利益观是避免野蛮征地的前提。令人欣慰的是,“新的定州市领导积极与群众对话、沟通,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就是说,定州市新班子以务实的态度,从沟通方面入手,做群众思想工作,相信国华定州电厂项目征地一定会圆满划上一个句号。
定州野蛮征地事件是令人痛心的,对于定州可能会造成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但是定州此事件却为各地的“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上了一课:只有牢记以人为本,做细思想工作,落实补偿方案才是征地的出路,也才是解决农村矛盾之有效途径。而自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硬牌搞野蛮胡来,坚决要杜绝
南方因为经济发展的关系政府和开发商有实力,所以处理较好,北方关系发展慢,政府手里没钱,又要做政绩工程,就来硬的.不过这两年因中央制止强制拆迁,情况好一点了.
是我们要倒贴钱给房地产商,后来政策又变了,可以拿钱了,政府里不知道哪个王八蛋透露消息给房地产商, 让我们成片的人限期拆迁,这一进一出,房地产商挣了多少钱,那个政府官员又拿了多少钱,我们老百姓又遭受了多少损失。
我自己离家已久,在国内时还是学生,所以对房子的事情不甚了了。有风声说我们家的房子要动迁,我根据平常上网所闻,想着我们家平头百姓没半点势力,自然担心得要死。谁知父母对这个消息却是欢欣鼓舞。从他们嘴里我知道:一,拆迁一律现金补偿,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以实物房或期房相抵。二,拆迁有客观公开的补偿标准。三,补偿数量是颇合理的,足以在市场上买到名义上(比如面积,地段)比原房略强,实际上好了很多(比如房屋质量,现代化煤卫浴等配套设施)的商品房,外加最基本的装修。大多数人家会另外贴钱进行装修,但这不能完全算吃亏,因为很多人家就算不拆迁也本来就有翻新内装修的愿望,只是听到拆迁的消息后暂停的。从其他亲戚口中也得到差不多的信息和态度。多少补偿才足够自然众口不一,但从他们对拆迁欢欣鼓舞可以看出,绝对不吃亏了。这个例子足以说明我们那个城市整个范围内,不合理的拆迁,就算有也相当少见了,否则我父母不会没有半点担心。其他地区的情况我自然不知。
凭网上的传说,很难想象共产党政府在网下在拆迁问题上竟有这么好的口碑,嘿嘿。
我老家在北方,辽宁。我老妈跟我说,我们老家那里拆迁是开发公司和居民一对一谈补偿,就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商量其他补偿,因为拆迁平房涉及到很多事,比如院子里的树木,院子里没有房证的自建房等等,都要补偿。政府规定开发商的拆迁费用必须一步到位,在银行设专门账户用以拆迁。居民可以选择补偿方式,比如是现金补偿还是现房或期房补偿。
强调程序公开化、透明化,也是官家现在挂在嘴头的——他们叫“阳光政策”。
引第三方估价实际上没有太大必要,至少在目前阶段,首先动迁公司自己就是好手,而且实际就是叫第三方来,居民也不一定就会相信(所谓引入“中立第三方”就可以避免争执的观念主要也是海外想当然,中国的现实条件下,人们总以为中介会偏袒政府一方)。更重要的是,实际上要被动迁居民满意,绝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能就按被拆迁房的实际市场价格补偿,一定要多补贴动迁费,否则很多被动迁户是无法买得起新房的——原来一家几口就间十几个平方的老屋,几家共用一个厨房,现在一动迁就要分家立户,那老房子的市场价怎么可能能值几套新式住宅,即使是地段区位差一些。
说实在的,中国的城镇动迁如果按政策办事,真可以称得上件大德政。哪个“民主自由国家”要拆除廉租房(实际上住房市场化前中国就是实行的全民廉租房制)时,还要先给租户足够的可以买新房的补贴?就是号称福利水平世界之最的北欧国家也不及如此吧。当然,前提条件是得认真实在的按政策办,令人高兴的是,我觉得总的趋势还是越来越依法办事的。
偶靠,电厂怎么这么倒霉呢.
10年前我家拆迁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其实这要感谢那些向周正毅们抵死抗争的钉子户们。
咱们公司不少人立刻成了百万富翁...
70个平方100w,签约那天我和爹妈说,你们今天出得了这个门,将来肯定会后悔。
价钱和楼主比是差了很多,不过算了,江边码头那块拿这个价钱的很多,我爹妈老实。
不过我还是一口气难顺,凭什么他们叫拆,我就非得配合,这块地方我生于斯,长于斯,拆楼就等于刨我祖坟的样子。房子不是什么特别好的房子,4年前30w都不到,但我宁愿拿心甘情愿卖出去的30w,也不愿被强迫拿100w然后被轰走。
我觉得你说的事情很让人鼓舞,但如果因此推出关注阴暗面不对我就无法赞同了。
对于政府,用合理的补偿让居民自愿接受拆迁是应有之义,非法使用暴力手段即使是极少数,也是大是大非问题。
反过来说,不管如何批评政府,只要不得出结论说:“一定要反政府才能解决问题”,那就别往阶级斗争上引。
如果是后者,应该是地价基准的问题,俺说的那间工房,户主由于个人原因,根本没有和运迁公司讨价还价,而且动迁公司也知道他不可以当钉子户,所以价差那么大不会是什么老实不老实,善不善长谈价钱的问题。
“但我宁愿拿心甘情愿卖出去的30w,也不愿被强迫拿100w然后被轰走。”
——说实话,这种话我不信。根本没人强迫您一定要去拿动迁公司的100万,您完全可以去中介挂个牌卖30万,我敢保证肯定马上抢破头,可能根本没机会挂牌,中介就当场自己买下。您完全可以拿着您心甘情愿的卖出去的30万,为什么最终还是去拿动迁公司的100万?说得不好听,您这就叫矫情。至于是不是“轰走”,您最好查查法律,地皮甚至还可能您家房子的产权到底是谁的。而动拆迁某区域本身,符不符合现行法规及自然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