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美国劳动保护问题的管中规豹 -- 121gdi
之前我跟河友讨论劳动保护问题,
我开玩笑说美国没有劳动法。
然后河友就例举了美国对劳动和报酬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经过讨论后,我强调,美国的劳动法只保护特定人群,而在这方面,美国不如中国。
我认为,很可能很多在海外的河友,对美国的劳动保护问题不如中国的说法是持怀疑态度的。
于是我在此尽可能举一些例子来说明一下:
。
1、劳动合同。
首先,美国没有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和员工签合同,这和中国相反。
在美国,员工没合同,是员工的问题,因为是你没跟公司谈。员工因为没有合同导致的利益受损,由员工自己承担。
在中国,员工没合同,是公司的问题,因为是你没跟员工签。公司因为没有合同导致的利益受损,由公司自己承担(员工拿到两倍于月工资的赔偿,月数按实际劳动时间来算,最低一个月最高12个月)。
。
2、辞退员工。
我们假设马斯克没有非法辞退员工,那么马斯克辞退员工的损失,是公司给所有人一刀切给3个月工资。
在中国,我们假设A公司没有非法辞退员工,那么A公司要给员工的钱=员工工作年数*月收入(是收入,包括各种奖金福利补贴津贴业绩提成在内,具体数值按前一年的总和除以12个月来计算)*1个月代通知金。
比如老张工作了5年,那就能拿到6个月收入的补偿。
。
3、童工。
2023年3月2日,俄亥俄州首府哥伦布,33名参议员全票通过了第30号法案,允许14-15岁儿童的工作时间从晚上七点延长至晚上九点;
爱荷华州,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炼油厂操作由动力驱动的金属塑性冲压或剪切机器的SF167号文件正在审议中;
威斯康星州,已经将童工的工作时间放宽到早上6点到晚上11点。
。
美国劳工部自己的估计:美国大约有50万童工从事农业劳动,其中很多人每周工作时常72小时,每年有10万名童工在工作中受伤,儿童占农场死亡人数的20%。
当然了,这个数据我没有查到原始数据,欢迎有空的河友帮我确认下真假。
。
而在中国,那就简单了:不准雇佣童工。
一经发现,处罚起步=按每名童工的工作月数之和*5000,来计算。
如果童工工作环境恶劣,如体力消耗大、高危化学品、高空作业等等,翻倍罚。
童工回家的住宿交通费由该公司负责。
涉及童工伤残死亡的,起步吊销执照,看家属和病情程度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他劳动报酬与成年人一同计算(比如加班费另算)。
。
在中国,“依法使用童工”是不存在的。
。
4、其他:
俄亥俄火车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美国人连生产安全都不在乎(对于运输公司来讲,火车运输就是他们的产品,运输过程就是生产过程这没错吧),他们会在乎员工的生命安全吗?
也许会吧。
但在中国,发生这样的事,起码公司责任人会第一时间被控制起来。
美国这个火车公司的责任人在哪里喝咖啡呢?
。
所以我说,美国在对劳动者的保护方面,真不如中国。
因为他们连儿童都要压榨。
。
。
。
。
。
中国对美国的全面落后是不容置疑的,无论是综合国力、军事实力、经济实力、文化实力、贸易渠道、媒体管控、人民生活水平、人民生活环境(俄亥俄州部分地区除外),美国都是中国要继续奋力追赶的对象。但要说美国在每个地方都比中国强,那就过于经验主义了。
。
。
。
我是121GDI,是个靠博人眼球混脸熟的配电箱厂看大门的路边社特约记者。
我不是专门研究劳动法的,何况还是美国的法律。
所以我说错的地方,欢迎大家指出来!
作为一名美国工人随便说点,当然我并没有仔细研究过美国劳动法。
公司比劳动者通常更愿意签署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公司草拟的,主要保护资方利益。
辞退员工可以是0赔偿,因为美国的劳动合同习惯是双方均可无理由离职、辞退。马斯克是大规模辞退,适用法律不同,但是习惯上员工会提前2周通知公司,公司有一毛不拔的,也有给很多赔偿的,通常取决于该公司的逼格。
童工听说过,没见过,据说在农业口比较多。
美国职场相对较好的几点:
工资,外加部分行业的岗位相对较多。
加班文化有,相对较少。
没有户籍制度,当然听说中国也在弱化户籍制度。
针对年龄的歧视相对较轻。
至少会努力假装尊重打工人。
而且越来越严重,好几个州开始撕下道德面具重改法律了,当然121gdi也说了几个。具体的你上推特看看就知道了。
我在想美国是不是劳动力严重缺乏了
只不过在城市生活的话,真心没见过,一次都没见过。
员工可以随意无理由辞职(除非合同对辞职设置前置条件),这一点在中美都一样。
1、在中国,很难辞退员工0赔偿(几乎不可能,一告一个准),但是在美国却可以,羡慕+1;
2、在中国,大规模辞退更麻烦,但因为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案件,所以虽然法律上规定了种种情况,但实际执行我并不清楚。不过参考劳动法对个人的保护,我觉得对大规模裁员的保护会更大,甚至可能更彻底。
比如东风这事儿,为了保就业,政府补贴那么多钱,从根本上就断了企业大规模裁员的路子。
东风好像占武汉市GDP工业部分的14%。(酒桌政治局听来的数据,可能不准确)
。
。
其实哪怕是在6年前,我们国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远没有今天到位。
习大大上台后,我们国家对这方面的保护确实是消除了很多投机取巧的角落。
比如对工伤的认定范围,对赔偿补偿的统一标准,对“工资”的定义,等等。虽然我知道这不一定是习一个人的功劳,立法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太多,《民法典》可能不是习上台后才开始推动研究的,但习上台后把《民法典》确确实实落实了下来,这就是了不起的法治进步。
然后我作为总有一天要当老板的办公室地板维护者,就比较不喜欢我国《劳动法》对公司的严苛。
现在想开除一个人,真的要给钱的。
。
。
。
感谢老乡的回复,而且你的第一手感觉对我很重要。
其实我一直比较抗拒美帝用童工这个说法,我潜意识总觉得美国那么发达,不至于用童工。
。
老乡啊,如果有一天,我去美国找你玩,你包吃包住吗?
G老板,我就问你两个问题,既然你担心我国《劳动法》对公司的严苛,是不是你雇人的时候就很小心,能少雇人就少雇人?同时,你也会把这些劳动法增加的成本转嫁出去?
1、能少雇就少雇;
没错,因为实在做不过来,可以请临时工。
他们是日结,都是熟练乃至资深工人,日薪比较高,但工作效率也高,所以平时厂里常驻一线工人可以不用多,够用就行。
。
2、劳动法增加的成本;
肯定要转嫁的,主要体现在售价上。
这部分成本主要集中在员工五险中。但因为我偶尔会代理劳动案件,所以我知道对于一家要用到行车和折弯机的厂家来说,万一发生生产事故,损失会多么惨重(伤残10万起步,死亡百万起步),所以我说服老板给每个人都上五险——不出事故,你要担心;出了事故,你要糟心;(没有五险)不被人告,你提心吊胆;一旦被告,你损失惨重。
我估计我们厂是全工业园唯一五险全覆盖的企业。
。
3、其实五险对工厂来讲是有好处的,合法合规不用操心。
虽然要付出额外代价(每月1000),但能筛选出同样眼光长远的员工。比如有的人不要五险,觉得以后的事懒得操心,那好,咱们好聚好散。
我和老板,还是有点梦想的。
所以要无愧良心。
另外,付出每人每月1000元的代价,也迫使我跟老板不得不努力拉业务,努力搞产业升级。
以前做小三箱,现在做高压柜,前几天还装了几台箱变。
此外,还做铜牌和电缆业务。
。
人都是逼出来的。
外部没有资金压力(都是我和老板两人自己出钱搞厂,不存在什么来自投资人的压力),
内部没有工作压力(在厂里,老板最大我其次,谁能给我俩压力呢),
为了居安思危,我们干脆上五险,正规化,
提高劳动待遇增加用工成本的同时,自己逼着自己向更高附加值的产品前进。
。
总有一天,我要功成身退,然后按照本子上的ID一个一个找你们蹭吃蹭喝,环游世界。
你的做法说明两点:
其一,既然能不雇就不雇,低情商的说法是会减少就业机会,高情商的说法是增加灵活就业的机会,更高情商的说法是:这会迫使企业提高制造水平,大量采用自动化设备,减少对人力的依赖。
其二,增加的成本,被资本家转嫁了,其实就是被全社会分摊了。这个在河里,是要被批判的,你有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你怎么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我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呢?
来啊来啊,我们大战三百回合吧😏
还要再等等才知道谁会去批判他😉😉😉
有什么好批判的😄
想不到你这个浓眉大眼的左派,也会说“在商言商”啊!
你有没有想过,原本应该是资本家承担的成本,居然转嫁给全社会,自己赚钱(我就不提剥削这么刺激的字眼了)没少,是不是有点过分呢?
我就是调侃你一下, @121gdi 不是批判你哈 !
以西西河网友的分布,环游世界相比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