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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先发科技国家关闭技术转移的通道 -- ncts
世界森林里,中国是个体态巨大的动物。
一举一动都会弄出巨大的动静,其实这头大象已经很小心了。
但是,实在是藏不住。
有时躺下翻个身,就会有别的动物哀嚎一片,起来一看,断腿吐血的一堆。
其他的看了也心惊胆战,不禁起了提防之心。
美国开始抓各种所谓的中国科技间谍。
德国也关闭了对中国的工业科技技术的转移通道。
而且和美国不同,德国是对大多数国家都关闭了。
德国的工业技术转移体系极其为人称道。
其背景是企业创新占60%以上,国家能力核心能力集中于7-8大公司。
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转移体系,作用显著,为德国制造做出巨大贡献。
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是无偿服务。
对于大国而言,还不算有太大影响,对于后发的中小国家,德国做法比美国做法,更有伤害性。
世界趋势看上去,除去特殊的大国,韩国和新加坡上了美国人提供的最后一班车后,不会再有任何后发国家有机会踏入发达国家之列了。
如题。
中文英文德文来源均可。
技术体系控制,比金融控制,更能支配一个国家吧?
http://finance.ifeng.com/a/20180802/16422882_0.shtml
距离什么关闭科技转移通道一类的说法太远了吧。
话说有钱就能买到任何想买的高科技吗?土豪暴发户思维吧
再说,德国可从来不限制外资投资。你哪怕是在德国投资一家从零开始的企业,雇佣德国人,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只要不违德国法律。
只不过,太多的中国资金是去恶意收购而已。
AIXTRON收购被阻后一个普通的机械企业也被阻,就不要骗自己了。虽然不是有钱就能买到所有的高科技,但一般地高科技都买不到,就要深思并且布局了。
大概只有像你一般的中国思维才会认为别人应该,就应该,就是应该,将自己的好东西痛快地转让给中国。
在一个开放竞争的社会里,本就不存在什么转让。而是赤裸裸地竞争,购买,收购,打击,合作,一切都在当地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架构内。
从这个角度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关闭科技转让的渠道一说。
因为这个所谓的科技转让渠道原本就是很多中国人臆想出来的东西。
举例而言,德国大学体系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外国留学生的名额,完全免费,打工许可如同德国大学生一样。
这在很多中国人思维语境下的结果就是,2000年前后养活了一大批专门开办德语,通过将国内小孩忽悠到德国读大学的留德教育渠道,以至于假证照假学历泛滥。。。到后来专门,只针对中国留学生,特意提加要求,必须在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办理正规的德国承认的中国学历认证。。。你能说这是关闭德国大学对外交流的渠道么?
同样的事情在收购案例上:你当德国公司是求着哭着中国企业来撒钱收购啊?开什么玩笑。着对德国公司而言就是在商言商。不想被你收购,什么方式拿不出来。
我就很奇怪。收购不成有什么?你有钱可以来德国投资办公司啊,雇德国人,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只要不违反当地的法律。为什么只想要收购?为什么不在市场上见真章?为什么没有市场竞争后得来的对手/伙伴意识后再来谈收购?
都跟你说了,到德国来投资,雇德国人,做什么事情都可以,只要不违法!
你还不明白么?这才是破瓦森纳协定最佳的途径。
这才合乎逻辑。
有瓦森纳协定,过去真正高精尖的技术,不会明面上卖给中国,但私下里还是可以交易的。不那么尖端的技术,哪怕军民两用,则可以公开交易。
中国从德国过去买了不少这种类型的产品。但去年到今年,接连几次中低技术层次的交易也受阻了, 说明风向有变化。
这么明显的趋势变动,都看不出来?呵呵。
我没有收回的必要啊。前提是德国境内的经济个体。
而且你对于什么私下交易,明面交易的说法,也完全是从很大一部分中国人的错误思维。
对德国企业而言,私下交易,本质上都是违法的。只不过这个违法的判定和惩罚,不是在德国境内。
至于你说的风向有变化。。。你把德国人,法国人,英国人,日本人,美国人当傻瓜啊。这是你傻还是别人傻?
别说欧洲,就是美国,也卖了不少东西给中国的。只不过,这是在以前,大家公认卖给中国其实不会有大的作用的情况下,对瓦森纳协定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结果。
至于风向,废话,这不贸易战吗,不在风口上小心一些,是你傻还是这些国家傻?
国际法本就没有一家说了算,完全是谁拳头大谁有发言权。你一方面要别人卖东西,一方面拳头又不大,一方面又去跟拳头最大的打贸易战,你让其他观众心甘情愿卖东西给你,一方面又叫嚣厉害了我的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然后又抱怨别人不多卖东西。。。这是你傻还是别人傻?
至于我说的。你有钱你来德国投资办公司啊,雇德国人,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只要不犯德国境内的法,这完全就是开通的嘛。只不过这是拿自己放到德国及欧盟充分竞争的环境下来做事。
这条路是通的啊。只不过,需要的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我为什么要收回我的话?
换言之,瓦森纳协定,是该协定签约国相互之间的保障与承认。这是一个国际之间的国际法范畴,
你一定要别人否定自己签署的协定,那是你的问题。
顺便说一句,中德之间,中欧之间,所有的政府层面的科学技术方面的交流协定,都一如既往的在顺利执行当中。如果这方面出了问题,再来说什么关闭科技转移通道的观点。
当然你可能又要说,那是研究层面,不是工业层面:废话,工业层面是别人吃饭的讨饭碗,你要别人把那个东西痛痛快快地转移出来,是你傻,还是我傻?
你的逻辑连得通吗?用脑袋想一想。
我把你的手绑起来,用金箍棒画一个圈, 不得到圈外去,这就是你说的充分竞争?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你连这一点都不明白,那还讲什么市场?绑住手脚?
还有,什么叫做充分竞争?或许你认为的充分竞争就是谁钱多谁就可以做任何事情。。。呵呵呵呵
再说一遍:购买别人的公司,问题不在于钱多钱少。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你的收购目的:在被收购方而言,你是恶意收购,还是善意收购。如果被判定为恶意收购,有很多明面上的法规做出限制:这不是针对中国。这对全世界都一样。
再说一遍:你有钱,你可以到德国/法国/英国投资建立公司,建立你的独资公司,只要符合这些国家的法律。建立公司,就意味着无论你是恶意还是善意,反正你就是在当地建立起一家单独的法人,适应当地的法律,雇佣当地的劳动力。合法的经营,是受保护的。非法的经营,是受限制的。就是这样。
你如果认为你有钱就可以做任何事,不受任何限制。。。抱歉,外面的世界,尤其是欧美日的市场环境不是这样的。所谓充分竞争,也不是你认为的那样。所谓的充分竞争,是指在这个市场上,有成熟的市场机制和法律民法机制。前者,保证了行业的有序发展。后者,保证了市场的有序运营。
恶性竞争,恶意收购,这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不被鼓励,不被允许的。
如果你不懂什么叫做恶性竞争,那么,涸泽而渔,负反馈循环,你应该懂了
顺便说一句:当然也不是什么随便投资:你得保证,你的资金来源是干净的:不是国家资本,不是洗钱资本,呵呵呵呵呵。前者,是应该归属政治的范畴,由政府层面出面来做。后者,是反贪反腐败反犯罪的要求。
这是你所说的中国台海集团自己对自己的定位:
就是如此赤裸裸地表达对外面的技术,市场,伙伴/对手的恶意。
遇到这样的收购方,不被当地政府当作恶意收购从而坚决否决掉,那是当地政府的不合格。
当然,这在国内的语境里是高大全上的。问题是,走出国门了呵。
再看看集团对自己的脑残式描述吧:
一方面毫不讳言自己的发展是基于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的网络与技术。
另一方面有毫不掩饰自己的民族性,以及未来的民族性。这大概是典型的中国式宣传。
拜托,以为欧美日都看不懂中文,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啊?
既然要这么定位自己,就不要抱怨自己的收购案被否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