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不存在一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数据证明 -- 黑岛人
4个老婆已经是恶性重婚罪了。
历史上的满清政权是满清政权,
现在的满族同胞是满族同胞,
恐怕你并没有看懂我的意思,
你上述的“你的意思”,“你的逻辑”全是你自己的演绎,
所以不论荒诞也罢,怪诞也罢,
都是你在批驳自己的演绎
最后,
今天的世界,今天的中国是什么样子?
你这句话可是点到了问题要害了
摸摸自己的后脑勺,
还挂着辫子吗?
今天的满族同胞还受那种严禁与其它民族通婚的种族隔离政策约束吗?
几个数字抠来抠去。
靠生孩子树立主体民族的地位,闻所未闻。
再说吧,放开计划生育,大家都可着劲的生,一家生十个八个的,就能解决民族问题了?
7.5是悲剧,但这悲剧和历史上相比,比如说民国时期的民族仇杀,规模算是小得多得多了吧?
这都什么线性思维啊?
民族问题向来只有两条路,斗争和融合。
除非搞种族灭绝或是单一民族国家,以斗争为主解决民族问题,结局大半会悲剧。
融合才是出路。我个人的看法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塑造兼容并包的中华文化体系,多讲同,少谈异,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话教育,提倡民族通婚。同时强硬回击国外各种分裂势力的干涉。
一句话,要合,不要分。
既然这样作为国内人数最多的民族汉族,首先就要有这种心态,如果所谓汉族一天到晚把非我族类的意思挂在嘴边,还谈什么中华一家呢?
中国不是汉族的,也不是维族的,也不是藏族的,也不是壮族的,而是生活在这块土地上每一个人的。
中国的主体是汉族,辛苦了30年后,新成长的一批人没前辈们这么淳朴善良了,要求平等,自己先吃好了有余力再照顾其他人。
“六普数据-汉族比例在90%以下,新生儿汉族比例在80%以下”
——另外,那个新生儿汉族比例,要靠死亡人数算出来的,而死亡人数又是哪里来的?
“在新的数据出来之前,依赖于以往最新数据作出的结论相对来说应该是比较有说服力”——如果没有反面证据的话,确实如此。
问题在于我用同样的方法,用10年前数据做了同样的推导,结果是毫无说服力。
问题就在于,抽查和普查数据混在一起算,问题很大。会出来一些逻辑上很荒谬,和前后期都对不上的怪异数字。参见1995抽查和1990、2000两次普查的比较。
当你把他们看成其他人
那么,该怎么要求其他人呢?
这个逻辑应该是这样
谁人多 别人就该听他的.
从这个逻辑推衍开来,你不觉得维族的分裂言论就会非常合理吗?
还有人花。按照你这个说法,老少边穷就应该绝育,但事实他们生得最多
越生越穷的口号怎么在少数民族那就不适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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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象有些人想象得那么离谱,我的印象中,藏族增长率并不高。如果感兴趣您可以查一下。
这点都不知道,或者不承认,那还谈什么呢。
95年公报关于民族构成的部分:
全国汉族人口为109932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10846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1.96%下降为91.02%;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8.04%上升为8.98%。
哪里有什么18.93%和3.29%?
实际上当今中国仍然存在着抗拒融合、抗拒团结的败类
不论他们的民族和血统,(其中有相当多的汉族人)
他们在干着给吴三桂和秦桧翻案,扰乱中国人历史观、荣辱观的恶行
他们在顽固排斥、伤害中国文化和中国主流价值观,
他们在严重伤害绝大多数中国人民的利益
对于这类拒绝被大中华融合的败类,
比如:转转转李大师、某族女首富日你呀、印度之子大蛤蟆
谈何中华一家?!
——请你说说他们是不是彻彻底底的“非我族类份子”!
我以为,
这些败类不仅仅是汉族的非我族类份子,
还是整个中华民族的非我族类份子!
在这个人人努力致富的时代,
恐怕没人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像您说的那样“一天到晚去把非我族类的意思挂在嘴边”,
但是面对种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伤害中国文化的恶劣行径,
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中国人
绝不能避而不谈,讳病忌医
甚至在原则问题上搞模糊,搞绥靖!
抽查或普查数据还包括误差范围,置信区间等等大量其他统计参数,能从这些数据公报什么间接结果,还必须依靠这些未发表的数据来决定。(人口增长率不是直接结果,必须选择某个参照)。如何使用这些数据,如何选择参照,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国家历来都很谨慎。以为国家人口统计就是你这点可笑的加减法?
80年代以来各次国家人口公报关于民族构成的部分,国家在人口增长率上的说法是很讲究的: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同一九[**]年人口普查数字比较,汉族人口增加285,407,456人,增长43.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7,309,518人,增长68.4%。
29个省、市、自治区的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超过百万的少数民族由一九[**]年人口普查时的10个增加为15个。
1987年人口抽样调查公报:
在这次抽样调查的人口中,汉族为9 852 384人,各少数民族为859 268人,与1982年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3.3%下降为92.0%;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6.7%上升为8.0%。
未报告民族人口增长率。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同一九八二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八年间汉族人口增加了101 602 066人,增长10.8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3 905 147人,增长35.52%。
199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公报:
全国汉族人口为109932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10846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1.96%下降为91.02%;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8.04%上升为8.98%。
可见其中根本未报告民族人口增长率。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5940万人,占总人口的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643万人,占总人口的8.4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
注意公报明确表明增长率数据要和1990年数据比,而不是某人狡辩的和1995年数据比。
200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公报:
全国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8295万人,占总人口的90.5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333万人,占总人口的9.44%。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竟敢说信统计局就必须信你,你以为你是春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