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报告,我要说张爱玲的坏话 -- 玉垒关2
张也就是个小女人,文笔也行,至于政治觉悟么,说她没有政治觉悟,懒得骂她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至于同情么?没有任何理由当汉奸!
喜欢一个人,就要喜欢他的一切,包括他的骂名,比如胡兰成,当然在某些人眼里胡兰成有很多优点,秦桧的字写的也很好啊,宋体就是他创的么,不妨碍咱用宋体字写批驳秦桧的文章么。
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商女不知亡国恨”可以作为张爱玲的墓志铭。
《秧歌》和《赤地之恋》这种拿了美元写出来的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只怕方解石要驳也没那本事了。对张爱玲的评价,六个字,才华高,趣味低。
“如此看来,即使同样写人情人性如男女之爱的文学,也会因作家人生态度以及审美理想的歧异,而成就为旨趣不一、品味有别的“人的文学”。不待说,文学对人情人性的书写是不应有什么禁区的,问题在于如何写和写得如何;以为只要是写人情人性的“人的文学”就一定高妙,仿佛具有了高过其他文学一等的批评豁免权,那不过是一种流行的新迷信。其实,就连人性人情本身也不应被迷信为无可挑剔的真善美。即如软弱自私、好生恶死,何尝不是人性的真实,如痴如醉、欲仙欲死,何尝不是人情之所欲,文学当然可以而且应该描写诸如此类人情人性的种种表现,包括由于这些深刻的人情人性的原因而难免使人苟且偷情、妥协偷生的种种行为,那自然都属于“人的文学”的自由表现范畴;但是这些出自人性的原因是否可以成为如此行为的充足理由、“事实是如此”是否就等于“价值是如此”以至于“美感即在斯”呢?似乎还有可讨论的余地。设若有那么一种“人的文学”通过表现诸如此类的心性行为而启示或劝谕读者说,生当乱世,你就随性所欲的自由吧、苟且偷生的生活吧,你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因为这就是芸芸众生的普遍人性,并且是人的永恒的神性,这样的“人的文学”在公认为自由无限并且据说是教化广大的文艺天地里自然有其地位,但我们恐怕不能把它与鲁迅等新文学先驱者以及韦科尔的“人的文学”混为一谈。换言之,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对中外现代文学史上种种“人的文学”的理论与实践,我们最好也像对待其他品类的文学例如“革命文学”一样,破除对它们的笼统的盲目的执迷,开展对它们的具体的历史的分析。”
如这篇长文所说,张爱玲着力描写的就是普通人在一种乱世下求安稳的生活。难道现实不是这样吗?难道大部分普通人不是这样吗?既然“事实是如此”,张这么写又有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说成“趣味低”?
鲁迅用曲笔给夏渝的坟头加了花环,张爱玲没有加,如此而已。
我看不出来张爱玲有劝人的意图,《色戒》里面的王佳芝被杀了,如果有劝人随性所欲意思,有这么劝的吗?
对您这个帖子却大不以为然。假如“才华高,趣味低”这六个字算是您对原文的读后感想,我也无话可说。只不过,解文是否定然与方解石河友的观点针锋相对,以至于她就一定要“驳也没那本事”,我看倒未必。
她被人骗财骗色不说,死了还要背负一个汉奸老婆的骂名。这就好比当代一个知名美女作家,发表了很多文采斐然的文章,由此大红大紫起来。然后这名作家邂逅了一位同样文采斐然、名声卓著、青年英俊的政府官员。好吧,这是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但是这名官员有妻子。好吧,这是一个狗血小三的故事,虽然男猪脚的老婆确实上不了台面、女猪脚确实痴心一片、他们的感情确实惊天地泣鬼神——小三的故事多了、其中有真感情的也多了,考虑到女主的文章,挺她也可以理解,谁知道那个黄脸婆是不是说了实话啊。然后这个官员官声不是太好——顶多不过蜗居,电视剧都全国播放了,可见也不是什么顶大的问题,真爱无敌,而且女主还是那么我见尤怜内心凄惨的女子。然后这个官员东窗事发了——虽然遇人不淑,可是男主出事跟女主也没什么关系,何况这女的也没用这男的的钱。然后,这美女作家不单帮助男主跑路还出钱帮助男主在跑路的路上包二奶——¥%&¥#&&@姐姐,虽然我也很喜欢你的文章,我也很同情你,我也觉得你被人利用了,我也觉得你是心理问题才做出这种事来,可是,您这应该是犯了包庇罪吧,只要您不是神经病之类的无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不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您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然后既然承担了这个法律后果,哪怕真心悔改,您也不该怨每次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别人拿这点来说事,因为档案什么的,是跟随人一生的,并不会因为你单纯执着文采斐然而把污点抹掉。要怨只能怨您不懂法。
同样,在胡兰成事情上,张爱玲没什么可以洗白的。
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还得不出这个结论,我也无话可说。
“乱世下求安稳”,当然可以,不过就在多少中国人为了救国流血牺牲的时候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算什么高境界?就一俗人而已。
在国破时候的卖文求生的女人。河南农民们为了谋生帮着日军把几万国军缴械了,不过是某生而已。国事糜烂如此,肉食者逃亡了。你又何必去指责一个小资一点卖文求生的女人?
首先我并没有不承认张在文学创作上的局限性,我也引了之后说了。
其次我也没有如何褒扬她的才华,而忽略她其他,我只不过是觉得有人骂过头了而已。具体别人哪些骂过头了,我在下面也写过了,就不赘述了。
如果您这么看,那您自可以这么扬旗立论,可惜的是,我觉得我跟你在这个问题上没争的必要,因为我的立场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的~~~:P
最后我对于这种学院派的文章,虽然有的时候觉得还蛮不错,但是觉得未免太严肃了~~~我不是专业做文学的。您自可以不这么剑拔弩张,我觉得脱离了这种先入为主的立论,自己立足于作品来分析更好。
张的整个创作生涯也是有很多波折的。前期的,在《金锁记》那几年的黄金时期是有点汪洋恣肆的意思,本来就觉得自己“出名够早”,就有点张扬,写东西想象力不错,虽然有些东西比较主观,以至于不够真挚,但是整体质量还是比较高的,或许说,比较有文学上的自信吧。后来跟胡兰成分了之后,更多的没有看,很多年前看了《小艾》,后来就看了她《赤地之恋》和《秧歌》的某些片段,还有《小团圆》,感觉想象力也好,还是对客观事物的感觉也好,都有很大下降。《色戒》写的还好,文字极有力,这也许是被李安看中的原因吧,可惜又是个令人争议的故事。总之,用胡兰成的话来总结张,说她自此萎谢了,也比较确切。
所以我也期待你“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啊。在此我就先说点我的看法抛砖引玉吧。
张前期还是有点生活的底子的,后期就有点吃老本。一直到去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写自己的过去,和过去那点生活底子。据说张最后的作品《小团圆》和另外两个,都是自己的生活史,大体就是她在少年香港和上海生活的事情。稍微有点讶异,因为她建国后从上海走之后去香港,然后在香港及美国生活多年,居然对她的创作没有什么大的推动,甚至要写自己不了解的那些生活,像《赤地之恋》那些,这不能说不是个人在创作上的悲剧。
中国的农民的心理和上海的市民差别还是很大很大的,张在出去前对一些事物把握尚未准确,就下笔于此素材,诚为不明智。但是要是说她果然就是为了美元,倒也就未必完全如此。刚出去的时候积蓄还是应该多少有点的,不至于手头就那么紧。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很可能跟走前在上海的经历有关,觉得时代在变局中,自己以为自己感知到一些东西,但是不曾想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错的~~~~后期跟赖雅在一起由于经济窘迫,到香港再度写剧本,那个时候才真的是山穷水尽需要用钱不得不为之了。
张的自闭症和抑郁,还有她文学思想上的局限性,我觉得是她创作和做人上的致命伤。张算是个有天才的人,可惜是浪费了。
所以后期的《红楼梦魇》还算是写的不错的,作为一个红学爱好者,在没什么参考文献和参比的情况下,将作者创作的历程剖析的这么清楚,只怕是中文专业的博士也没有几个人可以写出来啊。虽然我当着您这个专业人士的面这么夸好像是有点——班门弄斧。
我并没有对张的作品“执迷”,相反,我倒是反对对张的作品过分执迷。我不止一处的说小团圆在文学上是不够好的。不知道您为什么要这么树个靶子来自己打。
见义勇为、惩奸除恶之类的太讨厌了,强盗和汉奸也不过是因为生活困难嘛,他们也要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的权力嘛,要理解嘛。好嘛,这世界没啥美丑区别了,光理解理解就天下太平了。这样的人类社会,老兄你很稀罕吗?
你要是个沦陷区的老百姓一定就不会唱高调了。他想的是怎么活下去。
对人来说,凡事都要有代价,既然按照动物的习性来行事,那么自然就被视为“动物”。做烂事的人既然体现了动物一面,自然就需要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即不能被作为“人”来对待。
对张也一样,文学才华是一回事,当汉奸老婆又是一回事。总体上,你可以根据“比例”问题来认定她有多少“人”的属性,但在抽象的当汉奸老婆这一点上,辩解是徒劳的。
所以想要说点儿什么呢,又觉得无话可说,呵呵。不过关于张爱玲拿美元没有,倒可以讲几句。
张爱玲可是自己都招了,这没什么好辩护的,呵呵。当然了,麦卡锡说,是张爱玲自己要写的。是遵命小说,还是投名状,这不得而知,但张爱玲拿了美元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我倒不想说她多么热爱美国,因为在她出走之前,她也写了《十八春》,那又是另外一副脸孔。她的文学天才无可否认,但这就局限于人情世故,超越这个范畴,文字也好,行为也好,都不足道。说她才华高,趣味低,有什么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