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工人维权是好事,但是要注意被某方"偷梁换柱” -- 思想的行者
即中国存在的类似于富士康一类的血汗工厂---外资私人的血汗工厂对工人的虐待,引发了工人的罢工,并且引发了人们对外资私有血汗工厂的强烈质疑
工人的斗争和人们的对质疑是推动这个社会进步的力量
问题在于,需要提高警惕的人们,不要把你的质疑的对象给搞错了
显然在对工人权益的保护方面,国有企业做得比私有企业更好,更比那些血汗工厂要更好,这也是为什么小煤矿频繁的发生矿难,最
后山西方面决定对小煤矿进行大力整合的原因,也是为什么通钢工人要愤起杀死那个叫嚣要把他们给全部下岗的私企的总经理的原因
万里风中虎说了很多国企的坏话,但是他至少说了一句正确的话,那就是国企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价格的稳定(想象前些年原油价格在国际炒家的疯狂炒作下上升到每桶一百多美元的时候,如果没有中石油中石化等等国企的存在,由原油价格猛涨推动的各行各业成本上升会给中国带来怎么样的危险?)
当然,此后万里风中虎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国企,声称在国企工人在企业中受到了怎么样的压榨云云,更是抛出了一个在追问下也不提供证据的死了几十个上百个矿工---瞒报---官员异地做官---每个工人只赔七八万的他的所谓的调研结果
在一万里风中虎:我没有资格主持正义贴中,同样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国企,
城市居民的福利和国企的关系就是人欠欠人的一团乱麻,但对于压迫盘剥农村经济,利益是一致的。
风中虎的文章出现,马上在相对理性很多的华人论坛---西西河当中得到了每篇帖子300朵花以上的待遇,不少善于有一定理论造诣的网友给给他送花,宝推,收藏
我就不明白了,这不是非常明显的偷梁换柱吗?
原本跳楼事件的主角是富士康啊,是一个外资的私人的企业啊,人家笔锋一转,转到对中国的社会稳定和价格稳定起了很大作用的国企的批判了,人们还前赴后继的热烈盈眶的给他送花,给他以热烈的支持呢?
本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ID与某势力之间的关系,但是联系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准确一点说是撒切尔夫人里根上台以后)西方在全球推动的新自由主义摧毁了苏联和东欧,引发了中国的八九动乱和一些的改革的失误,我们对某些仇视中国崛起的势力加以警惕是完全必要的
如果你仇视中国崛起,你看到了工人罢工对中国社会的双刃剑作用---一方面可以推动社会维权,暴露血汗工厂的贪婪二是可能带来社会的不稳定,你会怎么做
我想西西河上的一些”专业“文章已经告诉了人们,仇视中国崛起的势力会怎么做了
那就是
一,煽风点火(在2010年元旦的时候,就有一位同样是得到了相当多网友认可的在大过年的时候鼓吹工人的斗争)
二,偷梁换柱,将人们的谴责的对象转换成他们一直妖魔化的对象(中国的党和政府,中国的国有企业,这些稳定中国社会的中流砥柱)
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西西河这样的更理性很多的华人论坛,依然会出现那么严重的跟风现象,盲目个人崇拜现象
这或许是中国教育的缺失所造成的,中国的教育的目标似乎是把每个学生给刻成同一个模子(刻好一个模子以后,认定该模子是100分,然后比较学生与该模子的差异性,最大的相同则进入精英教育体系)
而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基础教育虽说也有很多问题,但是他们强调的”与众不同“”“做我自己”等等理念使得西方人不容易陷入盲目崇拜的陷阱
这是值得中国的教育规划者们好好学习的
我记得2009年法网的时候央视插播的广告,格拉芙和阿加西一起出现,广告词是
I learn expect,I learn to be myself
我觉得这两句广告语代表了西方独立人格文化的精髓,很值得学习
对万里风中虎“没有资格主持正义”一贴的具体批驳见罗化生:反驳万里风中虎的“没有资格主持正义”---继续的简单粗暴
I learn to learn,
I learn to respect,
I learn to find my way,
I learn to be myself
万里风中虎声称国企的存在就是对农村的盘剥
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是恰好相反,万里风中虎做出一副愤青的模样,告诉人们中国有8亿人没有基本的福利,且不说他的数据是怎么来的,是不是来自于他声称的比国内经济学者高出很多很多的数据分析来的,这个不去管它
需要知道的一个事实是,国家的福利支出来自于哪里?
---来自于国家的税收,如果你连税收都没有,哪里来什么福利?难道叫国家白印钞票?
那么在私企,外企,国企当中,哪种企业最不会偷税漏税,我想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国企
正是因为国企缴纳了大量的税收,中国才有足够的财政收入,才可以建立遍及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惠泽农村
因此,国企不是万里风中虎所宣称的是压迫盘剥农村的经济力量,恰好相反,国企的税收就是对农村的有力支援,更不用说国企提供的各种机械--各种除草剂农药化肥,电力等等对农村的支持
ZT: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 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是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所形成的差额。因用统计图表表示呈剪刀张开形状而得名工农业产品剪刀差。
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反映了工业对农业、城市对乡村的剥削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工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不同或政策失误,或有时甚至是自觉地为了加快工业化资金的积累也会形成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不过其性质不同于历史上遗留
下来的剪刀差。价格剪刀差表明工农业产品的不等价交换,即较少的工业劳动与较多的农业劳动相交换。这种不等价交换对农业生产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主要途径是:
(1)发展农业生产,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单位农产品的价值
量不断下降,从而使工农业产品交换价值量的差距逐步缩小,越来越接近等价交换。这是缩小以至消灭剪刀差的 根本途径。
(2)调整工农商品比价。即逐步提高农产品价格,降低工业品价格,或使农产品价格上升的幅度高于工业品。这是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重要途径。但是,这种方法要受到国家财力和物力的限制,必须量力而行。
随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工农业产品在交换中将通过市场调节逐步形成比较合理的比价关系,最终实现等价交换,消除工农业产品剪刀差。
严瑞珍首次把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划分为比价和比值剪刀差,并指出只有后者才真正反映剪刀差的本质特征。
他提出并采用把工、农业劳动力折合成标准劳动力的方法,科学地、系统地测算了中国1952-1986年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量化了解放以来几个主要年份中国剪刀差的幅度、相对量和绝对量,明确提出了1978年以前中国剪刀差不断扩大,1978年其相对值约占当年农民所创造价值的25.5%,此后逐步缩小,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又有所扩大的变化动向。
通过对1952-1978年剪刀差变化的追踪分析与研究,明确了价格和劳动生产率是影响剪刀差的两个主要经济因素。1978年以前,价格变化有利于剪刀差的缩小,而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导致了剪刀差的扩大;1978年以后,价格和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同样地有利于剪刀差的缩小,因而使得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明显地缩小了。通过剪刀差从农业流走的国民收入,为发展国有大型重工业提供了资金积累,但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中国农业的发展。
ZT:
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一般也称为剪刀差,是我国工农产品价格体系中长期存在的比较失衡问题,认真研究剪刀差问题,对于妥善解决工农业关系,促进工农业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有重要意义。
剪刀差问题关系到工农两大产业,在它背后,体现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农业品比价偏低导致我国农业增长乏力,农村消费不振等深层次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就有利于调动工农两大产业的积极性,形成城乡互利的局面,推动国民经济的繁荣兴盛;处理不好,农业本身不但增长乏力,而且由于农村需求的日益萎缩,影响到工业品市场的扩大,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因此,研究剪刀差问题,旨在提出缩小、乃至消除剪刀差的办法,实现工农产品的等价交换,并通过工业发反哺业来改变农业弱势产业的地位。
一、剪刀差形成的历史原因——重工业优先发展对农业剩余的转移
1、农业剩余的含义。农业剩余作为一个普通的经济学范畴,在经济学文献中得到了大量的使用。但是,人们在使用这一范畴时,对其内涵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农业剩余是指农业产出在扣除了农业内部消费以后所剩余的部分,简言之,即农业的产出剩余;另一种则认为,农业剩余除了包括农业的产出剩余外,还包括农业的要素剩余,即农业自身生成的生产要素在满足了农业自身生产需要以后剩余的部分,其中包括劳动要素剩余。农业剩余往哪里去?理论上的可能流向无非有两个:第一,农业内部,即剩余在农业内部运动;第二,农业外部,即剩余流出农业部门。前者表现为农业剩余的内流向,后者表现为农业剩余的外流向。
工业部门的扩张,需要追加劳动力,劳动力的增加必然增加对农产品得消费,而这部分农产品只能来源于农业剩余,非但如此,工业部门既有劳动人口的农产品消费也是由农业剩余供给的,因此如果没有农业剩余流入工业部门,工业部门的存在和扩张就是不可能的,造就是农业剩余对工业化过程的“食品贡献”作用。然而,即使解决了工业部门劳动人口的食物消费问题,工业部门的扩张也还需要追加设备等劳动资料,这些劳动资料要用资金去购买。
2、剪刀差对农业剩余转移的基本估计。根据计算,由于强制收购制度,仅粮食一项,国家在1985年就少付给农民27.6亿元。以后随着价格差距的扩大和收购数量的增加,1989年通过粮食收购转移的收入高达304.3亿元,相当于当年粮食总产值的13%。结果表明80年代后期这种收入转移的数量增长很快。
据估计,在改革前的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大约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978亿元,财政支农支出1577亿元,政府通过征收制度提取农业剩余净额4500亿元。改革前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额在155亿元。改革以后,农村征收制度并无实质性变化。据统计,在1979-1994年的16年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民那里取得了大约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总额1755亿元,各项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通过农村税费制度提取农业剩余约12986亿元。改革后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资金高达811亿元。
工人阶级是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领导阶级,这点尽人皆知。可是,工人阶级里却有不少底层人物过着被压迫的生活,恐怕一般人就未必知道了。且不说上世纪那种不分青红皂白不管是否必需一刀切式的下岗风潮,曾造成千百万失业工人陷入凄惨屈辱的生活困境;单说新世纪的今天,在各大国有企业如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以及国有银行里,竟然数十年如一日地存在着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简称劳务工)的差别,劳务工被困在同工不同酬的阴森大网里,过的是暗无天日不见光明的辛酸生活,在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这令人发指的事情还在发生着,究竟是为什么啊?
在这儿,我仅以联通为例,说一下劳务工的凄惨命运。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有这样一个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不少人据此以为劳务工们不过是一些低素质、没文化之人的集合,其实这些人犯了想当然的错误。在各地联通公司,很多劳务工已经成为公司的业务骨干,有些在技术性岗位上工作的劳务工,“手底下管着四五百万元的设备”。一次,中国联通总经理到河北省分公司视察,负责汇报相关工作的,居然是一名劳务工。
事实上,正式工与劳务工从素质上根本分不出高低,这从二者的来源上就可看出来。按国家相关用工体制规定,县市分公司正式工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邮电学校毕业分配;二是子女接班;三是军人退伍转业安置;四是通过关系进入。以河北某县联通为例,现在实际在岗的37名正式工中,有5人为大中专学校毕业,有11人为父母退休后子女接班,此部分人第一学历最高为高中,部分为初中未毕业,尚未成年更改年龄接班;8人为军人转业安置;其余人员大部分为父母担任过领导职务,因个人关系安置。在所有正式工中,有18人的父母曾在本企业任职(不包括以上的其余人员)。
再看劳务工,这个县联通除正式工以外还有104个劳务工,全部为企业通过考试招聘的人员(也不乏个别通过关系进入的),其中,第一学历为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有29人(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有2人,第一学历为专科的有11人,中专为16人),其余为高中或初中毕业(一线维护人员学历较低)。更奇怪的是,自2002至2009年10月,这个县联通(以前为网通)只进了四个正式工,其中一个是军人转业安置,一个是邮电中专毕业,以上两人都是通过关系成为正式工,另有两个为外县调入。
我终于明白了,垄断企业所谓的正式工,不过是一窝关系户而已,背后是看不见的腐败巨手在作祟。如果你有权有钱有腐败的关系网,你就能成为人上人的正式工,否则,只能成为劳务工,受苦受累还得受人歧视。
有比较才有鉴别,有正义感的人们还是先看看劳务工与正式工存在的那些触目惊心的差别吧。
一、工资奖金方面相差悬殊。在岗位相同、业绩相同的情况下,与正式工相比,劳务工的工资待遇差别最少是一半,多则三四倍。如一个担任支局长的劳务工,在年龄、业绩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与一个正式工支局长相比,其月工资数仅为正式工支局长的29%(劳务派遣发放1500左右,正式工发放4800左右)。正式工还有金额不低的年终奖、季度奖等等,而劳务工是一分钱也得不上的。这种差别还将直接影响到退休以后的收入。
二、福利待遇方面也有惊人的差别。
1、劳动保险。正式工劳动保险为三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还有补充医疗保险,每年可根据年龄报销300-500元左右的门诊医疗费用。而劳务工呢,即便参加工作十几二十年,也一直未享受任何劳动保险,只是自2003年网通成立后因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分到劳动服务公司,才开始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09年8月左右开始交纳医疗保险,但没有住房公积金,不享受补充医疗。
2、经济补偿。正式工死亡后,享受安葬费、抚恤金等,而劳务工辞职、死亡或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山西翼城县联通公司的员工秦伟就是一例,秦伟在翼城县联通公司工作十七年了, 2008年5月17日(星期天)下午4点30分左右,他在翼城县绛源路农贸市场修理电话时从2楼顶掉下来,最后抢救无效而死亡。这是典型的因公死亡,所以山西安业(劳务派遣公司)、翼城联通与秦伟的家属签了一次性赔付协议:一次性赔付死者家属28万元,之后网通公司再给一定的补偿(具体数额未谈)并安置家属到联通公司上班,且先支付了6万元让家属安葬人。可是等到埋葬了死者,赔付协议却被单方无情地撕毁了,一年多来,劳务公司和联通就踢起了皮球(翼城联通说秦伟没有养老保险,是山西安业的人,山西安业说人是死在联通公司的工作现场),都不再管赔偿的事了。(节自liujunxia1977417秦伟妻子的博客 )
3、其他福利。如体检及取暖费,正式工每年享受公司组织的职工体检,每年发放两千元以上(县分公司为2400元,省市可能更多)取暖费,多年来,劳务工没有享受过一次职工体检,没有发放过一次取暖费。另外,正式工还有“烤火费”、“防暑降温费”、饭补、车补等多项补贴,就连话费补贴也远高出劳务工两倍多。春节前公司发放购物卡,正式工2000元,劳务工只有300元。最可气的是“三八妇女节”,女正式工有购物卡,而女劳务工什么都没有。
三、没有被选举权,连工会也不能加入。因为不是与联通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联通公司不承认原本在本企业工作多年的劳务工属于自己公司的员工,劳务工不能加入工会,不能被选项为职工代表。
四、职业前景暗淡,岗位空间上升有限。劳务工最高可担任部门负责人,但绝不可能进入领导班子。这是在县级分公司,因正式工中人才缺乏,部分能力突出的劳务工才进入中层岗位,即可以担任支局长和部门负责人,但在省市级分公司,劳务工进入中层的几乎完全没有。在一些内部招聘中,也明确规定只有合同制用工(正式工)才可以参加竞聘。
这就是作为大型国企的中国联通里存在的同工不同酬的事实,这和教育行业大量存在的代课教师有什么两样吗?
当然,这种不合理、不公平的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是找不到的,这部大法的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法从理论上看是完美的,但这种完美根本敌不过垄断国企领导的聪明对策。尽管劳务工是垄断国企通过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自己组织考试、面试招聘来的,并非从劳动服务公司招聘的,但为了规避劳动风险,或者上市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就人为地把非固定用工外包到劳动服务公司,采用隐瞒和欺压的方式,让这部分职工与劳动服务公司签定合同,不承认职工与原本工作多年的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这样,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用工。就是知道了,又能怎么办呢?面对赤裸裸的“被派遣”,迫于就业形势的压力,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务工也不敢反抗。既然你们劳务工的工作关系不在我垄断国企,那么就不用给你们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还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更绝的是,劳动法明明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垄断国企就是有办法不让你干够十年成为正式工,也就是说在第九年内他们就会把劳务工退还到劳务派遣公司。就这样,劳务工永远是临时工,永远与作为用工单位的垄断国企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工被欺凌被侮辱的命运从此难以改变。垄断国企的老板们就可以利用压榨劳务工得来的巨额利润为所欲为,而不用承担一丝良心上的谴责。
由于存在这种明显带有剥削压迫性质的用工体制,目前在我国大型垄断国企中,劳务工已占到相当大的比重。这个比例从上到下逐渐加大,在省或集团级公司中,因工作性质的不同,正式工的比例和学历可能较高,但在市或县一级公司中,劳务工占据主体。以河北联通为例,劳务工占全省职工的比例大约是,2009年河北联通共有在岗员工39606人,其中合同制员工(正式工)19428人,劳务用工20178人。但在一个县市级分公司,劳务用工即劳务派遣大约占到75%左右,劳务工已分布在各个岗位,成为企业发展的主体力量,甚至有的因个人能力突出已晋升至中层领导的位置。
难道这种情况国企领导们不知道吗?领导们当然知道了,部分企业领导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2009年河北联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征求意见的稿件里最后提出: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多种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并存,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还没有完全到位。这些都使队伍的稳定性和员工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但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各级领导,尤其是市级以上的企业领导层,顶多在文件和讲话中作一个美丽的承诺,什么“要向一线倾斜”啦,“县级分公司要同工同酬”啦,可惜,“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颗月亮”,任何缓解矛盾的丁点措施,都未见采取过。
尽管劳务工对这种惨无人道的用工制度极为反感,但为了能养家糊口,大多数劳务工选择了忍受和沉默,选择了缺乏尊严的生活。因为如果不满,除了辞职以外别无他法,除了部分优秀的劳务工通过考公务员或者跳槽离开外,大多数人留了下来,留下来在年复一年中继续忍受屈辱和压迫。当然了,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发泄自己的愤怒和不满,河北联通的一个内部网站有个“交流园地”栏目,大部分帖子是劳务工谴责同工不同酬和遭受的歧视,其中有一个员工以一首367行的长诗,控诉这种无情和不公,但从未有公司领导正面给予解释和答复。领导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们一生气,后果就严重了, 2009年9月,索性就把这个可以匿名发帖的“交流园地”关闭了。这下,领导们的耳根就清净多了。
同样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劳动者,同样作为企业职工,劳务工付出了比正式工还多的劳动和心血,却只能成为垄断国企廉价的工作机器,被最大限度的榨取剩余价值,个人权益遭到极其野蛮的侵害,个人感情受到无端的侮辱伤害。在举国上下大举和谐之旗的今日,这种公然破坏和谐的罪恶为什么还能大行其道呢?
囧......
我有罪.......
还不太会用链接和引用,请会用的兄弟告诉我一声。
具体讲“剪刀差”的,还有一篇:1949-1978年中国“剪刀差”差额辨正
来自《合作经济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