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跟萨苏的文章:高调宣传,更要高调慈善 -- 紫色月亮
这个事其实很简单:章子怡得罪了花帅家旁枝的二奶,随后,章子怡的事情被人抓住了把柄,有利益冲突的群起攻之而已。
反章子怡的一群:1 红贵家的二奶 2 与章子怡代言广告有冲突的其他明星的经纪公司 3 炒作团队,天涯的团队是什么人牵头,其他媒体是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有人心里明白。4 “身怀正义感”的网友。
章子怡在捐款问题上,实际上很简单:吹牛。章子怡有没有错误,肯定有,不然也不会落到如今的下场。
至于涉不涉及司法问题的诈骗,贪污等等,任何一个有一点法律常识的都会觉得可笑。
还有这次的“69圣战”,“不明真相的网友”爱国热情是没什么说的,可是幕后炒作团队可不仅仅为了“爱国激情”,实实在在的利益才是目的,《人民日报》最近几篇文章讨论什么?
“身怀正义感”的网友?
这词不是我首先使用的,请google一番。不中立我承认,我只是证明很多链接我看过,看过了那么多的链接我还中立,我不是冷血就是同流合污了。
不知道您在这里所谓的身怀正义感的网友加一个引号是什么含意,按照普通人的理解这里是贬义词.难道除了你说的这些人就是全部的网民了? 天涯这枪那枪的不少,但huaren.us论坛上难道都是这枪那枪的?huaren.us上一样看不起二奶。但一码归一码,谁人犯的错谁自个承担。你说我不中立,起码我会去寻找各方的言论加以评判。
我也是好事者之一,不然不会去明星的博客看看究竟。但我不认为自己是“身怀正义感”的这群人,因为我还不曾像那些真正身怀正义感的人去主动的去查实问题。虽然不去发表什么言论,但不代表我没有自己的见解。
至于涉不涉及司法问题的诈骗,贪污等等,任何一个有一点法律常识的都会觉得可笑。
难道仅仅是吹牛?就是1300美金现金,地震都2周年了到现在还在基金账户上。我也许是没有一点法律常识,但美国华人社区的那些海外网友难道一点法律常识没有?他们在美国生活留学难道都是混子?还要浪费自己的金钱时间去追查这件事情?
你也别把这些事情混为一谈。我承认这里肯定会有很多各怀目的的人推波助澜,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强烈的目的性。要不,他们要养这么多的枪手也不容易。另一个,再有目的性,你如果真的做的够好,别人怎么能够挑出毛病呢?自己做的不够完美,有漏洞给别人钻,不能去责备钻漏洞的人。
而是募捐来的钱,多少不管,吹牛不管,到现在还在她自己的账户上。地震都2周年了。
你的主贴很长很详尽,不过对于我这样子的很少关心8卦的男同胞来说很难看懂
贪污捐款就大大的不该了,建议把这句话写到标题里面,大家一起砖之
要说章大小姐成了心的贪污这万把块rmb,也有点说不过去阿。
后来给的什么解释呢?
章是被人搞了,明摆着的事。比起国际章的赃水,这年头整天上报纸头版的艳照门,潜规则只能算小儿科,不就是连猫儿狗儿都会的交尾活动么,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当然章被搞也就被搞了,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个国家历来就不缺比窦娥还冤的人,章不就是少捞点钱么,那点损失比起为了涨百分之三十就不得不跳楼的人来说,不值得眼球。萨苏也真够无聊,不过不无聊也扯不出那么多让人上瘾的坑来不是,所以万事难两全。
但是国际章事件倒是让人不得不问一个问题,欲乐业发展到今天,商业化的程度是有增无减,但是似乎制片投资选演员越来越与演技无关,倒是与其名气品牌成了正比。 于是为了名气品牌,出现了无穷无尽的全民花边全民狗仔全民票友,明星们的吃饭,夜店,床上床下活动,一言一行都被推倒了受众面前,一天二十四小时,比广告还广告,宅男剩女们茶余饭后倒是不提张家长李家短了,全是文艺圈的新闻了。于是明星们更在乎的是跟谁的关系,演角色更重要的是不能演反角,演得好不如偶像当的好,不如新闻炒得好。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呢,市场啊。说来也可怜,这些明星现在也成了产业链上的一个分子,要你红要你黑都是一句话,天才素质修养演技,在资产面前全部贬值化,有专业团队打造,渐渐成为全民信奉的教条,所有事都可以打造,品牌可以打造,科技可以打造,文化可以打造,文明甚至也可以打造,不就是拿钱堆出来的么,老子别的没有,不缺的就是血汗钱,反正这里的血与汗多的是,人傻,钱多,速来。
有意思的是,如果提到当代东方文化中那些地方占了西方的上风,这个港日台欲乐圈带动的(连带了大陆)绝对是引领着好莱坞的而走在前头。好赖坞现在也在这个方向上紧跟在东方人的后面,只是还没有港日台那么极端,但是也快了。
所以就不要把脏水泼到市场和商业化头上了,蛮没经的。
为什么萨苏等看法跟有些人不同?年龄,阅历在那里摆着。
章子怡有没有错误?有没有问题?肯定有问题,肯定有错误。可是有没有网上指控的问题?有没有幕后团队指控的“罪行”?谁指控谁拿证据举报就可以了。
“诈骗”是个什么罪?“贪污”是个什么罪?这都是公诉刑事案件,已经不是违法那么简单了,反章的人士为什么不举报给公安机关?检察院?有人行动没有?还是怕担上“诬告罪”?“诽谤罪”?
至于你说的什么美国华人?愿意在美国跟章子怡打官司,很简单的,掏钱打官司就行了。在美国,只要你有钱付给律师,就是跟一棵树打官司也没有问题。只不过法官支不支持你就另当别论了。
美国把电影叫做电影工业,工业是个什么概念?
这个行业不知怎么搞的,似乎有点类似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的样子。
但是名星变化大,人才多,各领风骚一两年,能出现“四大天王”满脸皱纹还当十八岁们的偶像的情况似乎很少,因此造星总是比港台日还差个火候。但也有逾演愈烈的趋势。就看那个希尔顿,就靠狗仔名气,虽说演不了戏,但赚赚广告费也够了。所以这些人的炒新闻,就是工作的一部份。
就类似我开个网站,网站本身很烂,但花钱雇了一群水军,弄个表面热闹,引来无数眼球,于是拿着眼球数去找广告,然后一结算,居然还有个赚头,于是做个财务报告远景胡吹,引来投资,扩招水军,再花真金白银找些真会做网站的,于是越来越象回事了,最后上市被购,大家赚个满贯。后来别人一看也照方抓药,一来二去,这样做的人多了,资方,水军,开网站的,都成了默契,就行成了产业。
短线炒明星,这玩意是不长远的,对某些个人来说或许是发财致富的手段,对一个国家,一个行业来说,就是灾难了,有的人说中国改革学欧美,我说把人家欧美好的东西学一半,中国就不得了。
中国实际上学的是给欧美打杂的韩日,甚至连港台都模仿,这能成什么事?
美国有那些脑残的青年偶像,也有庞大的,分工细致的工业化团队,或者说系统,以电影来说,从创意,融资,制作,销售,等等环节都是由专业人员运作的。中国学了什么?光学了导演睡演员?
从萨苏提供的搜索结果就可以看出来,他接触的信息并不全面。
由于时间和途径,任何人获得信息都是相对有限的,以及对信息的解读会受到自己知识、阅历、经历、背景、阶层的影响。因此这不影响我对萨苏先生的崇拜和尊敬。
您轻易给人戴帽子什么“反章人士”、“身怀正义感”的网友等名头,难道我说您是“挺章人士”了么?
我从来没有判断她犯了什么罪“诈骗”“贪污”之类的词,我说过了么?这是法律层面的事情,俺一介草民不作判断。
基于我获得的信息(同样不全面)我只是认为她不停的说谎而已,我不是反章的人士,我只是反感一个满嘴谎话的人而已。
也许她是真的无心,忘了还有这回事情。反正该拿的名誉都拿了,大家都忘了这事,明星和明星的团队都忘了这事。所以,捐款就在那里呆了两年。
1300美金是现金,嘎纳募捐的现金。后续还有入账的,总共4万多美金。我只是感叹,宣传的时候没有忘掉,真到做实事的时候了就没影了。
倒宁愿都像陈光标那样,高调慈善,高调宣传。俺不怕您宣传,俺怕您挂羊头卖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