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如果物质是存在的,它的合理性探讨——从俗谛到胜义 -- 涉雪之狐
真,假不是物质属性. 物质转成信号后的信号处理得出的逻辑判断和物质属性无关.
猫{(x,y,z),V,m,气味,颜色,质感........}, {(x,y,z),V,m,气味,颜色,质感........}都是通过感应器官探测物质得出的信号, 信号的集不等于物质. 物质随时间变化, 探测得出的信号随物质变化. 逻辑判断不随时间变化.
{(x,y,z),V,m,气味,颜色,质感........}->逻辑处理->【猫】是永恒的. 猫这个生物绝种之后, 上述的逻辑处理方式还是对的.
在我写完这条回复后,你知道我在干嘛吗?
我如果是一个客体,会是一直在写这条回复的状态中吗?
很显然,你已经意识到,如果物质是存在的....无论是我的论述,还是我所要批判的论述,在语言意义上,都是无法证伪的。
很好,很好,非常正确。
在此我就要请出另一位神了——证实原则。
A.J.艾耶尔属于维也纳学派,在《语言、逻辑和真理》一书中,提出了证实原则:
一个陈述,其意义,如没有任何可能的方式对其所指的对象进行观察,或这一陈述不能与一可验的命题合取而获得(对综合陈述的分析),则此陈述为:无意义的形而上学。
【物质】这个概念陈述——就是无意义的形而上学。
在知识范畴予以拒斥。
在学术讨论中,虽然总不免本体论承诺,但对于形而上学的概念,拒斥是必须的。否则,交流,就变成玄虚。
不好意思。这句话:前面的口气不大有好,道歉下
我没注意。
我口气也不好,请原谅。
但问题继续讨论。
您在这一贴说的内容,我看到了莱布尼兹的人格主义的影子。上帝成为了万物的初因,也成为了规律的初因。
但我想说——请注意:奥卡姆的剃刀
无有必要,勿增实体(观念,假设)
有用就行?
那要知识干嘛?
靠本能人也能活得下去。
像猫像狗。可就是不太像人。
讨论的是知识如何可能,其可靠性。
您跟我谈——有用就行?
那看来,你我讨论的根本不是一个问题!
不要定义,那唯物主义者干嘛说:某某是那个不能被定义的东西?(比如:世界是物质的)
那东西叫啥?
物质?
叫上帝。行不?
叫精神,行不?
叫狗,行不?
怎么唯物主义者就认为那东西只能叫物质?
钻牛角尖?
不讲道理才会有这种牛角尖。
想想这牛角尖是怎么形成的吧!
逃避责任啊。
请不要偷换我的论点,我哪句话说知识没用了?
讨论到此为止。
首先,逻辑实证主义把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严格区分,但分析命题难道就完全不是综合的?综合命题就完全是不依靠逻辑分析的?演绎与归纳之间,就存在着辩证关系。
第二,一个陈述本身的意义何在?表面上看,“一个陈述,其意义,如没有任何可能的方式对其所指的对象进行观察,或这一陈述不能与一可验的命题合取而获得(对综合陈述的分析),则此陈述为:无意义的形而上学”是很有道理的,但是,检验其意义的单位难道就只局限于陈述本身?众所周知,一种理论是由许多命题共同组成的,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因此检验某一陈述的意义,应该从其系统整体出发,探求它在人类获取知识过程中的意义。而过于执着每个孤立论述的意义,恐怕也是一种形而上学教条。
最后,形而上学还是有意义的,诸如在道德认知上仍然是有意义的,更何况一门科学本身也包含了一种“本体论的承诺”。
归纳——从个例到一般(或说普遍)
演绎——从一般(普遍)到个例。
请仔细体味这两句话,特别是第一句:
从个例到一般,是从有限个个例到无限个个例的“跳跃”。
具体的,包含着“内容”的理论,当然有你所说的特征:综合命题里包含着逻辑分析。
于是就有了【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彼此渗入。
但是——
去除掉内容,也就是将具体理论中包含内容的语词,视为函数,而内容就是该函数的约束项,而去掉了“约束项”的“函数”,就仅仅是服从形式逻辑同一律规则的“符号形式”。
语言分析对——对象理论——中所谓的“综合命题”的定论,是建立在——有约束项的函数是否成立的基础上的。
也就是研究约束项(作为归纳的结果)是否成立。
而分析命题的定论,是研究理论中一函数与另一函数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前一函数与后一函数的各自约束项之间是否有蕴含关系。
我不认为在此使用【辩证关系】这个语词有什么意义。这个语词的意义相当模糊。它究竟是语言意义的,还是事实意义的,我觉得,在你说出时,你自己也未必能有清晰的理解。
同样模糊的语词是——【系统的整体】这个语词。
何谓【系统的整体】?如它是相对于【系统的部分】而成立,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如何界定?
从【系统的整体】出发,探求获取知识过程中的意义——这句话所欲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它与现在讨论的问题是同一范畴吗?
在我看来,显然不是一个范畴。
我所讨论的是:理论所提供的知识陈述的可能性与可靠性。
而你似乎在这一陈述中,是要说:理论的“价值”。或者说功利的【实用性】
似乎你也的确在这一思路下转入了伦理范畴,价值范畴,所以你接着就说了——形而上学在道德认知上是有意义的。
但问题是:
知识与伦理不可平行类比。
“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这是两种不同的语句!
此外——奎因的本体论承诺是语言范畴的承诺,它只表明一个语言现象——在语言中,主词或谓词被承诺为存在的在者的名称。
但这种承诺只在语言中有效。而并不推介到语言之外。
否则,奎因在论何物存在一文中,谈及【本体论承诺】之前,就不会先去区分:语词语义的存在与语词所指存在的区别。
对此,比奎因更早的H.莱茵巴哈也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中提到过——
一切科学理论,都建立在“正规陈述”上——所谓“正规陈述”,即人假设他所谈论的内容,与他所谈论的内容所意欲指向的那个东西(客体)是同一。
这也是——语义与所指的分离。
这类问题多的是。自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