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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杭州飞车案一审判决 -- 浩瀚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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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呃,这个要被证实,那可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了~~

看看的确很不象啊。。。。。。

家园 没掉包,打扮不同了

以一个可怜兮兮的乖孩子形象出现当然比起神采飞扬的赛车手更能引起同情

家园 辛普森的“活罪难免,倾家荡产,此生不得翻身”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指巨额律师费让辛普森倾家荡产,这似乎和法律判决没什么关系,也和讨论的主题没什么关系呐。

家园 正确的态度
家园 辛案刑事无罪但民事起诉输了,所以要陪N多钱给死者

所以辛就赤贫了.....

家园 哦,是这个意思啊。其实这个思路不错啊,加大赔偿额度

在城市里非法飚车的,对于那种情节不恶劣(从法律角度上)致人死亡的,肇事者赔偿金额加大到五百万以上。这次胡家出了100多万赔偿金,数量不算少(个人观点),但对于这种人群来说,一百万级赔偿的犯罪成本还是偏低。

家园 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把二者对立起来

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我一直说,我很乐意看见胡某被重刑,只要律师能找出法律依据来。

我一直强调的是,不能有任何人把维系社会的指望放在几个个案的处理上。严打做了该做的事情,但旁观严打的人却没有做。如果一个旁观者只看到严打带来的几天清净日子,就认为这是治标治本的良策,并且当社会治安再度出现问题的时候,忘记这是法律的责任,而只是一味地怀念严打,那么这个社会是不可能进步的——这的确不是严打的责任,但这是过分依赖严打的人们的责任。

这次车祸如果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严判,的确是可以起到震慑作用的,但如果现行法律不支持,你打算法外施刑吗?别忘了,你今天的法外施刑,不仅会震慑明天的飚车人,更会暗示明天的法官在判其他案子的时候,可以罔顾法律,完全凭个人喜好处理案件。如果你连法律的尊严都不顾了,那就是从根本上断绝了法制完善的可能,社会就真的不要想进步了。

记得飚车案以后萨苏写过日本对飚车案的处理,我特意看了一下事情发生的顺序。第一起飚车案——未能重判——修改法案——第二起飚车案——重判。

但你注意了没有,修改法案没有对第一起飚车案起到任何额外的惩罚。因为法律不究既往,任何案件在裁决的时候都只能依据现行法律。

我希望有些河友不要以为法庭有义务满足你的正义感,如果法庭没有让你满意那一定是法庭的错——这是荒谬的,法庭只能根据现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抛弃这一根基,法庭将不复存在。所以想要重判一个飚车犯,要么从现行法律上找能支持你的理由(这个我本来以为控方能找到的,找不到的原因需要进一步分析),要么修法——这是长治久安之道,只不过已经处罚不到胡某了而已。

当然,胡某应得的惩罚远远超过现行法律可以给他的,只是不要忘了,我们谁都可以走到胡某面前比中指,但法庭不可以。

对这次判决不满很正常,但责任在法律身上,在立法者身上,别把全体立法者的责任推卸到一两个执法者头上——除非他们不依法执法。

家园 还是修法吧

高速飚车是不尊重生命的表现,这个行为应该从法律上就定义得严厉一些。

民事诉讼主要意义是用来弥补事件造成的后果的,但俺觉得这种明显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更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点我觉得可以借鉴德国的立法思路,量刑的时侯不仅考虑结果,也要多考虑一些行为本身是否恶劣,恶劣的行为哪怕没有带来恶劣的后果,也应该重判。省得以后那些飚车族自以为技术好运气好,撞不死人就一直飚,飚到出人命了才判刑,社会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家园 终生不得翻身是法律以外的事情了

法律只能做到那一步,全社会鄙视他是全社会自发作出的,不属于法律能惩罚他的范围了。

后来美国法庭到底找了个其他罪名把辛普森绕进去了,那时候辛普森可是大喊冤特喊冤来的,8过美国上下除了他本人几乎都是额手称庆。

如果法律上真找不出理由重判胡某,不妨也尝试类似方法吧。

家园 我们需要怎样的正义?

很显然,你也认为这样的判罚是遵循了法条正义而罔顾了实质正义,那么这是一道选择题,我们需要怎样的正义?

程序正义(即法条正义)和实质正义中,我们选择追求前者还是后者?或者,说的更明白一点的话,在中国,并且在现在的中国社会,我们需要追求前者还是后者?这并不纯粹是法律书本上的知识,没有标准答案。今者是,后或非。

关于从重判罚法条的分析,可参见这个帖子:冷逸:其实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可以讲得通的

家园 终生不得翻身就是法院的判决

前两年,辛普森曾经和出版商签约,试图用丰厚的稿费和版税东山再起。但是美国法院追加判决,即使在他已经付清赔偿的情况下,所得收入仍然要继续赔偿以弥补受害者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个案例进入法典之后,今后相关的判决都可以遵循这个原则。也就是说,不用等国会立法,法院自身遵循经典案例就可以封杀掉其他试图以臭名来换取利益的企图。千万不要小看美国的专政手段,它的法院可以在刑期之外追加许多条款,这些附加条件足以将任何人搞破产。

就拿这次的飚车做比方,100万的人身赔偿在中国还说的过去。但是,诉讼的程序太短,应该反复多次长时间的出庭,听证,新闻媒体追踪。不是有钱吗,让你把钱都花在律师费上。把他的父母反复曝光,让他们没有时间去做生意,同时要散尽家财来弥补过错。比如说,法官甚至都可以要求他们捐出家产成立慈善基金,专门救助车祸中致死致残的受害者及其家人。

肇事者和他的家庭,最大的错不在于撞死人,而在于用轻描淡写的态度,以蔑视的口吻和态度来对待死者和公众。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车祸的范畴,根本就是对社会秩序的挑战。不把他们搞个倾家荡产是无法挫去其锐气的。

家园 预期一致,嘿嘿

如果是3到7年的话,判三年,嘿嘿。

早就说过会是这个结果了。

家园 网友加油

其实大家群情激奋很有作用啊,如果不是网络的作用,民事赔偿最多我估计也就是二三十万,判刑也就是一年左右。但是经过网友们的努力民事和刑事都增了三倍了,我们要的是警醒世人。如何警醒,在这个基础上,在重个十倍,看那些人还敢不敢飙车。

家园 那和他追逐的两人算什么 也应该有所处罚吧
家园 知足吧 东北宝马撞人那个案子

才赔了二十来万

二十万一条人命

可是他买的那个车牌就是七八万

等着吧 将来很有可能出现富人家的一条狗被车压死了赔偿的钱比一个人还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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