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中国人该不该“被管” -- 思想的行者
你反对被管,总要有个来头是吧,论证一下,为什么人们不需要被管?
或者说,你反对“被管”,你要告诉我们你所理解的“被管”的涵义是什么是吧?
如果你理解的“被管”就是被政府欺负---那差不多,那么你的论点差不多可以成立,问题在于人家说的被管不是那个意思啊,那么你反对人家那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是吧?
说出你所理解的“被管”的具体内涵,大家在这一点上有了共识,才有了讨论的基础,否则,各说各话,都是不知所言
注意,不要用“文艺腔”,这里不是在搞宣传
个人主义话语把传统的政治学哲学话语给冲走了,这是我们国家近几十年来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弱势的一个体现
人民自愿遵守这种规则。
要被管,即被强制遵守这种规则的是极少数。
如果说人民被管,这意味着规则不是人民自愿遵守的,而是被强加的。
教主你读的哪一个位面的书?
定义: 在一人口群体P 中, 当其中的成员在一重复出现的境势Γ下, 作为当事人常规性的R 只有在下列条件下而成为人口P 中的共同知识时, 它才成为一种institution :
(1) 每个人都遵同R ;
(2) 每个人都预计他人会遵同R ;
(3) 因为Γ 是一个协调问题, 而一致遵同又是Γ 中的一种协调均衡, 或者在他人遵同R 的条件下每个人又乐意遵同它,
4) 如果任何一个人偏离了R , 人们知道其他人当中的一些或全部将也会偏离, 在反复出现的博弈Γ中采用偏离策略的得益对于所有当事人来说都要比与R 相对应的得益低。
-----法律也就是这样的一个R的集合,
1,一般情况下每个人都T同意R的必要性
2,基本上每个人都遵守法律R
3,在大家都遵守法律R的时候,大家的收益最大
4,不遵守法律R的人会比遵守法律R的人得益更大,但是其他人也都不遵守法律R,导致大家的收益都更低
条件4其实说明了囚徒困境的发生
法律以及制度为什么需要有强制性,就是为了避免少数人不遵守法律以及制度,获取个人利益,从而导致整体的收益的下降,---陷入囚徒困境。
因此法律的强制性是正当的,必须的,这也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具有强制性的原因
法律具有强制性不意味着法制是强加于人民头上的,这个逻辑需要理清楚
教主大概意识不到还有主动遵守自我约束这种行为。
规则有两种,一种是经过双方同意,约定遵守的,一种是单方强加的,所谓被管才能得到普遍遵守的规则,就是指的后者。
连集合都没划清楚玩什么集合论。
你可以说少数违法者应该被管。
但一旦说人民应该被管,则意味着政府将其意志强加于人民。法律本身就成为非法之法。
你喊哪门子冤啊?
明明是你JJYY说我对你如何如何,我啥时候说你妨碍我了?
不要造谣诽谤好不好??
成龙先生是这个意思吗?
被管就完全是这个意思吗?
貌似不止啊
至少中国的法律大部分我是同意的,你要不同意那是你的事,法律是一个国家那么多人的共同的约定,不能完全照顾到每个人,天底下没有那么完美的可以照顾到每个人的意愿的法律存在。
就是法律的约束力是针对每个人的。
之所以只有少数人受到法律的处罚,是因为他们不怕法律,敢跟法律对抗
如果法律的强制性,只针对少数人,不就造成相当一部分人“逍遥法外”了吗?
逍遥法外是文艺腔,我承认,什么意思你理解理解吧
个人主义的作用,要看放在什么背景下。
放在需要社会齐心协力对抗灾难的时候就不合适。
但面对等级制度封建枷锁时候,个人主义就有其正面意义。
我说的是
注意到如果那两个字了吗?我是在假设一种情况,你就肯定的认为我是在说你认为我妨碍了你?
现在的科技开发很多都是集体行为,就是很多组织和个人共同进行的,在这个时候,个人主义会造成损害
中国人作为一个集合名词,与台湾人民,港澳人民,大陆人民组成集合重合。
现代社会中,人民被认为是国家主权的拥有者,法律规则是人民的约定。承认上面两点的前提下,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是不可能“被管”的。
成龙没有加限定语,把被管这个概念加到中国人这个集合之上,实质否定了各地人民的主权拥有者地位。
这和个体自由一点关系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