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戈登-(四)承平岁月 -- 10年1剑
回到不列颠时,戈登尚未渡过自己32岁生日。远东四年戎马生涯赚取的荣耀,足够年轻的戈登中校在伦敦的上流社会中展示一番,也好为将来加官进爵大造声势。但戈登除在仅有的几次并不奢华的宴会上露面之后,到1865年初,他谢绝了一切社交活动。实际上,对名利的冷漠,始终贯穿戈登的一生。他渴望成功,对自己份内的责任尽心竭力,但他的付出更多表现为对信仰的忠诚及对道德标准的恪守。戈登此时的另一个举动,更令人匪夷所思-他毁掉了记录自己在中国期间活动的日记及手稿。我们无法推测戈登当时的心理,仅仅是显示自己摒弃虚荣?那未免太矫情了;抑或是自疚对太平军杀戮太重...戈登此举使后世的史料研究者备感遗憾。鉴于“常胜军”的特殊情况,中、英双方都没有特别翔实的文字记载。戈登的手记,应该是当时最权威的第一手资料。
19世纪60年代,维多利亚女王治下的英国,正处于扩张的顶峰,军人多以在海外杀伐为荣,并以此为晋身之阶。在冠盖云集的伦敦,戈登不合时宜的举动虽然为他带来一些清誉,但活跃在上流社会的“圈内人”,对他的另类却很难接受。在初返英伦时,人们就对戈登的下一个去处充满疑问:印度、非洲...但政府并不愿意让戈登去统领一支战斗部队。即使是后来身为戈登将军,他也从未带领过任何一支纯粹的除工兵以外的英国军队。戈登的拥趸对此多有“冯唐易老,李广难封”之类的感慨。显然,与社交圈格格不入的戈登很难得到上司、同事及下属的信任。没有人怀疑他是一个优秀的军人,但他清高、不善钻营的性格,实在不适合当时的“江湖”。1865年10月,戈登被派驻格拉佛森(Gravesend)任工兵指挥官,监督修复当地拱卫泰唔士河的堡垒。到任不久,戈登便接到父亲病危的消息,随即赶回家中,于病榻前悉心照料父亲至去世。丧礼结束后,又返回格拉佛森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程期间,戈登除完成早8点至下午2点的日常工作外,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当地的慈善事业上。
维多利亚统治中期,飞速发展的工业、商业推动英国成为当时无人比肩的强国,但也遗留下许多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日渐扩大的贫富差距。工业革命后,数以万计的农民涌入新兴的工业城镇,转化为产业工人。他们廉价劳动创造的财富使工场主跻身于中产阶级或上流社会,而自己的生活却是朝不保夕。有工作时,他们辛苦所得尚能糊口,而雇主一次生意上的变故,就会使他们一夜之间成为城市贫民。
英国政府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即设立救济院。但严苛的制度、苦工以及家人必须分开居住等不人道的管理措施,使贫民望而却步。狄更斯的《雾都孤儿》(Oliver Twister)中便深刻地揭露了救济院对贫民的压榨。伦敦等城市的街道上,遍布衣食无着的流浪者,其中有不少是儿童。这一现象受到了福音教会的关注,教众们通过募捐等筹集资金,通过在各地开设孤儿院、简易学校等活动救济贫民。
戈登早于1854年即加入福音教会。多年的戎马生涯,虽未曾改变他的信仰,但也使他的生活基本游离于教会之外。来格拉佛森之初,除履行自己的职责外,戈登只想平静地生活而无意于社会活动。但在父亲病床前料理的这段时间,使他的思想发生很大变化,再回格拉佛森之后,戈登常自省此前的信仰过于“肤浅”,立志倾力帮助社会上贫病无依者。1866年,戈登遇上了弗里斯(Freese)夫妇,二人是热衷于慈善活动的福音教会信徒。初次见面时,弗里斯并不知眼前之人便是炽手可热的“中国人”戈登,之后相交莫逆。在二人的鼓励下,戈登开始积极投身于当地教会的各项慈善活动,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简易学校上。
简易学校(Ragged schools)是英国国民教育体系早期的一种尝试(该体系于1870年通过立法),通常是由志愿者开设,雇用教师或亲自授课,为贫困学童提供基础教育。戈登在本地学校中亲自任教,并往往挑选最顽劣、最脏的孩子为自己的学生。此外,他时常向学童供给衣食,周济贫病老弱,让无家可归者住进自己的官邸。他甚至将自己辖下的军队用地分给贫民。当时,四处游荡的乞丐深为各地人厌恶,因为抢劫、盗窃等罪行常和他们沾边。戈登利用自己在格拉佛森的影响力,设立了一个专门救助乞者的社团,发放代币券供乞者换取食物或找一处栖身之地,而不是象以往一样将他们驱逐,甚而投入监狱。可惜的是,因为缺少经济支持,这个团体只维持了18个月。更直接的原因是:随着工程的结束,戈登在格拉佛森的日子已是屈指可数。尽管此地的生活是如此平和而充实,实际上在格拉佛森之外的军旅生涯中,戈登从未如此快乐过,但作为一名职业军人,戈登时刻准备接受新的任务。
1871年,戈登晋升为上校,并同时被任命为英国驻多瑙河河口专员,总部设在罗马尼亚的加拉茨(Galatz)。这是一份“肥差”,尤其是对于戈登而言。在格拉佛森期间,他将年薪的90%用于为当地老人发放年金,并在离开后一直保持这一习惯。1872年,戈登受命前往故地克里米亚视察英军公墓,路经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时,遇到了一位其时正效力于埃及的故交。一番闲谈,他便建议戈登前往埃及,戈登亦表现出很大兴趣。次年,他便接到了埃及总督的聘书,经英国政府批准,戈登的埃及之旅最终成行。
1874年初,戈登启程前往埃及,继1860年后,他又一次踏上了这片广袤、荒凉的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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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戈登的个性,在这一段时间丝毫没有趋于平庸。英国政府为什么不喜欢“中国人”戈登,我一直也没有想明白,因为他在中下层军官,乃至平民中,都有很高的威望。
没想到这篇我第一个顶,我想是因为这段历史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比较陌生,无从下手评价吧。
等待戈登在非洲的消息。
还是最近才有这个概念。他对大英帝国虽是鞠躬尽瘁,但和政府一直不睦,究其根源,我觉得还是“性格决定命运”。戈登其言其行,总是有些“不合时宜”,也很难被当权者欣赏,生前连个SIR也没混上,最终以一种悲剧的方式青史留名,享尽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