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女大学生连刺师母两刀后被夺刀刺死 -- clathrate
看了这样的新闻感觉是在是太荒唐。这样的案子都能给判成故意杀人,这是怎样高明的法官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0日01:3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孟宪峰)2007年12月15日夜,正在北京某高校读大学一年级的19岁女大学生张宁(化名),死在了她在武邑中学复课时的老师刘峰(化名)的家中,而刘峰的妻子袁天(化名)因刀伤住进了医院。据了解,血案的发生与张宁和刘峰之间的师生恋情有关(本报2007年12月26日报道)。记者日前获悉,这件在当地引起极大关注的案件于近日有了新的进展,武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袁天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据了解,案件发生后,刘峰妻子袁天于2008年1月24日被武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武邑县公安局转为取保候审。在起诉书中,经依法审查查明,2007年12月25日21时许,被害人张宁(原系被告人刘峰学生,后来与刘发生性关系)自称刘峰的学生王某,来到袁天家中,询问刘峰下落,在二人谈话过程中,袁天接到刘峰弟弟打来的电话,电话中谈及刘峰及袁天和好的事情,张宁即从背后搂住袁天的脖子,朝袁天后背连扎两刀,后袁天边呼救边夺过刀,用该刀朝张宁胸部捅去,张宁随即倒在地上。120急救出诊之后,张宁已经死亡。法医鉴定:张宁系被锐器刺击左胸部,造成左肺及左心室贯通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袁天背腰部、左乳等损伤程度被轻伤。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袁天虽被张宁用刀捅伤,但其在夺过该刀之后,又用刀刺击张宁胸部,造成张宁死亡,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了解,武邑县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对此案件进行了审理,审判结果将于近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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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土地上对小偷要有爱心,当他进入你家“拿”东西时,你要注意别搞伤人家哦
要加强大学生体育训练,居然先得手然后被反杀。
两女争夫,拔刀相向,大一女生只身上门动手反被杀.
这样很八卦很暴力的题材,什么故事不能演绎出来?100个导演就能有100个可能.
谁真的有意杀人,这里有的只言片语如何得解?现在就推论某人一定不是故意杀人,早了点吧.对手不过是个大一的女生,如何设套可以合法的杀了她,有这样心计的人,可是不少.大一MM"杀人"的手法很笨拙,捅两刀在背上,还都是轻伤."自卫"的MM很BH,一刀穿心立毙.俺承认,俺电影看得太多,阴谋论飞不出俺脑子.
怎么可能?这个师母是练家子?
几刀下去小女生也吓怕了,于是手软没用到力,对方呢,靠求生本能那就是真此下去了。
估计只有这片土地才叫故意杀人罪吧
小丫头片子第一次捅人是没多大胆的,何况师奶级的人物基本都是强壮型,特别是一旦受惊还能反抗的更加是彪汉型,没把对方疯狂捅至手软才停已算是小丫头的幸运了(哦,这点倒复合阴谋论,要么吓晕被对方捅死,要么捅烂对方,偏偏一刀搞定)。但胸部按杀人来说,不好搞定哦,万一被肋骨夹住,会有可能反夺刀的哦。同样亦可说明是反抗中不加思索紧急刺下(反切对方脖子或拉开肚子才是炼家哦)
里面有个问题是刀是哪里来的?如果是小丫头带的,按外面一些地方的律法更加可以合法杀死哦
靠,这不是师奶阿,这是三多兄弟阿
有一把杨志的吹毛得过的三千贯宝刀,或者东湖的巴克杀猪刀是杀人而不被人杀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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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老A之前貌似只会死死抱住银家滴腿
有人带刀上门滋事,当事人居然背对凶手接电话,还因此挨了刀,在你看来,好象很合情合理是不?至于现场,哼哼,一刀致命的时候,谁保证那大一MM还是醒着的?一进家门就被打晕,然后伪造殴斗受伤的现场,最后一刀致命,不要说电影,真实生活里都不要太多.
这样杀人的局,要不小心露了太大破绽,那也还是故意杀人哦.不因为在米国,你就没事了哈.
米国知到对方带刀上门就不用敲晕了,直接对门一枪轰倒了事。
你自己制造背后刀口容易吗?很可能滑倒反插死自己哦。
要知道师奶反抗中抓对方刀口反抢得刀的案例还瞒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