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女大学生连刺师母两刀后被夺刀刺死 -- clath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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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俺觉得事实证明
来练练手,在学校老师都咋训练的?
如果刀被夺后女生企图逃跑,那么构成假象防卫。
如果刀被夺后女生企图夺回,仍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夺刀和刺向女生是一个动作,那么应该按正当防卫处理,因为刀被夺的瞬间不能推定为女生犯罪中止,除非有证据表明当时女生对师母有绝对的体力弱势没有可能夺回刀.
倒霉的记者在这个关键细节上一笔带过,引得大家浮想联翩....
从上面的报道中得出以下信息
1.人物:四人,刘峰,袁天,张宁,刘峰弟
2.关系:夫妻关系:刘峰,袁天
情人关系:刘峰,张宁
兄弟关系:刘峰,刘峰弟
3.地点:刘峰家中
4.案发顺序:张宁去刘峰家询问刘峰下落,期间袁与刘弟通电话,与此同时,张对袁下手,不成,刀被夺,反被砍。
5.动机:张宁去刘家的目的究竟是干什么。提前是否与袁通过电话,有没有约好。刀的主人是谁。
6.刘峰和弟的证词呢,帖子上没说。
证据太少,不好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