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许霆判了,许霆有罪,皆大欢喜,大快我心 -- laska

共:💬174 🌺97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12
下页 末页
家园 按无罪推定的原则,如果不能认为许主观上确定银行不知道

就应该认为他确定银行知道.

家园 大哥,是您先安排个笨会计给我的。

您贴中的“既然----那”一词,从何说起呢?

您所称之机构,刑法上为“单位”,刑法上所有单位犯罪都要在款中明示,但单位作为受害人,恐与自然人差别不大

家园 你搞清楚逻辑关系没有

如果许是盗窃罪,不可能因为第二天归还导致盗窃罪名不成立.

只有侵占罪嫌疑才有可能因为及时归还造成罪名不成立.

也就是说,你自己否定了许是盗窃罪.

家园 那有机会我肯定偷你的钱

因为我可以咬定你知道,你看到我那你钱了。

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你怎么证明我主观上认为你不知道?

按照你的理论,盗窃罪在中国根本不存在,因为不可能证明嫌疑人主观上是否知道受害人知道。

家园 是你先要掏我钱包啊,还不许我安排个笨会计给你

不公平把.

家园 何为盗窃??你去看看盗窃的定义。
家园 回去啃盗窃罪法律条文把

秘密窃取有两种可能

1.客观上对方不知道

2.主观上认为对方不知道

家园 呵呵

说实话,看了许霆案这么久的讨论,俺觉得你法律条文不可谓不熟。言语不可谓不犀利。

但很多人看到你的言论就是觉得不舒服。知道为什么么?

这个只能说彼此彼此。我就是再温和,只要我仍然坚持许霆有罪,你看了就不会舒服;反过来也一样。

但是,在之前长达几个月关于许霆案断断续续地讨论中,我尽可能地作了理性的分析。

你根本就没有理解现代法治的精神。现代法治中众人之治,无罪推定,公民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严格限制公权力在你的言论中根本就不见踪影。

我从来没有忽略过以上内容,倒是有些人,拿着这些似是而非的玄乎东西在到处忽悠。你提及的所谓“众人之治”“无罪推定”“公民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限制公权力”用来试图为许霆免罪,根本不值一驳。过去已多有论及,恕不赘述。

在法律未禁止范围内采用一切手段为许霆脱罪的律师被你冠上了无良的帽子。民意的反对被你斥之为愚昧,拜托,知不知道现代法治精神不允许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知不知道现代法律的根源恰恰就是民意?

那两位律师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心知肚明吧。至于我所斥为“愚昧”的民意,自有其特定指向--如果“不义之财不拿白不拿”是应当尊重的真“民意”的话,那我宁愿对这种所谓的“民意”竖起中指。

最为让人不齿的是你对收容遣返制度的赞赏。这里我就不知道你的法律怎么学的。90年代后收容遣返制度首先已经违反了设立该制度的立法本意,更不要说直接违反了宪法的原则,按法律位阶来说本身就是无效的法律。实际执行过程中,孙志刚并不是特例,各个城市都有相当多的恶劣例子,这个制度本身甚至构造了一个近乎奴隶制的罪恶产业链。我想问问你公民面对罪犯的侵害时尚有国家机器可依靠,面对国家公权力的“合法”侵害时有什么可以依靠?我知道这些可能被嘲笑为占领道德制高点。不过我还深深记得那几年同事们流传着联想华为哥们被抓去挖沙子当作八卦之于,心里对这个制度深深的恐惧心理

我从来没有否认过收容遣返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从来没有表达过这一制度的赞赏。我只不过认为对收容遣返制度的取消失之草率,在解决了一些问题的时候,带来了更多的问题。正如有警察乱打人,乱抓人,只要你把公安局关了,就绝不会再出现“警察”乱打人乱抓人,但在你保护了那些被乱抓乱打的无辜者的权利,消灭了公权力的“合法”侵害的同时,你却可能把更多的无辜者置于暴徒和小偷的侵害之下。

家园 判无期是开法律的玩笑

在法定刑以下判更是开玩笑,是非常不好的例子。凭什么?为什么?判决书应该语焉不详、务虚不务实吗?

家园 如果提钱的本意是保护资金呢?

并且第二天如数还给了银行,那就没有盗窃的动机,当然不构成犯罪。

家园 那还不如坚持无期

至少“无期”判之有据。

就算立法(法定量刑标准)确有问题,应予修改,那就让许霆做最后一个倒霉鬼好了。反正,“无期”也不会真让许霆吃一辈子牢饭

家园 是要看条文啊,安你说的

atm是金融机构,但是atm在非正常工作状态。所以客观上金融机构并不知道多给钱了,atm的记录就是证明,上面是1元而不是1000。

客观上金融机构并不知道许拿的是1000.

家园 呵呵,这个教授到貌似是个妙人

就这“八论”中的几论已经够吸引眼球了,待我细看

家园 如果说最高院解释中的数额标准已经滞后,大可以一审时建议

在法定刑下决定刑期,这与现在这个法定刑以下意义完全不同,后者丧失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家园 这个不一样

建议毕竟只是建议,建议,并得到采纳,研究,修订,公布,执行,期间肯定有一个完整的过程。

要求最高院马上改我认为是不现实的。最高院也不可能单为许霆,单为广东制定一个标准。

我的理解是最高院其实也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原有量刑标准已显滞后的观点,有63条打底,也不能说就是在拉橡皮筋。不是有人说要“众人之治”么,不是有人讲要“衡平”么,现在的判决,既坚持了原则,也作了变通,我个人认为原则性和灵活性还是结合的比较好的。

其实许霆到底判多少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重要的是许霆有罪,并且罪名不变。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12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