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许霆判了,许霆有罪,皆大欢喜,大快我心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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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给出了中国的法律关于秘密窃取的说明
[URL=]http://www.hicourt.gov.cn/xingsh/c_xingsh_list.asp?id=100
[/URL]
(二)客观要件
(3)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
复 强烈要求开贴讲讲
"希特勒上台是合法民意选出来。"这句话其实掩盖了很多东西.我建议你看看第三帝国的兴亡这本书.仔细看了过程后你就会知道这并非一句话简单能够概括.这里面涉及到幕后交易,政治献金,选举制度的缺陷,民意的操纵,国际政治方方面面。
但许霆的案件就简单得多,许家显然没有那么多的钱和权力(有也不会使这个结果)去操纵民意。媒体也不过是乘势而上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片面报道去鼓动群众。基本上,这个案子里大众的评论反映了对许的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评价。而社会危害性恰恰就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条线。
法治社会并不拒绝对法庭审判的评论,更没听说过把民众不同于法庭的声音归于愚昧。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他明明看到了ATM交易记录嘛。
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
看到自认为没有?
再给你点资料免得你说atm是金融机构银行知道,不算盗窃
3)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如果在取财过程中,事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止,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财物取走的,仍为秘密窃取。如果行为人已明知被他人发觉即使被害人未阻止而仍取走的,行为带有公然性,这时就不再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犯罪的也而据其行为的性质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至于其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采取撬锁破门、打洞跳窗、冒充找人等人室盗窃;有的是在公共场所割包掏兜、顺手牵羊进行盗窃;等等。但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质上属于秘密窃取,就可构成本罪的盗窃行为。
如果在取财过程中,事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止,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财物取走的,仍为秘密窃取。
不可抗力必须要符合,"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三个条件,你知不知道要符合这三个条件有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