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中国腐败吗? -- 加东
我就说怎么回事么
好吧,下面的一饮拼千钟兄给出正确的连接,我也进去看了。
不过那个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可是花销最大的治疗呢?我觉得一些低等的药品,免费供给应该不成问题,尤其是国家整顿了医药行业之后,政府负担一些常用药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大家所争议的,好像多半是那种“大病只能等死”的问题。也只有那种问题才会让一个家庭倾家荡产。我不认为这个师“基本”医疗保障能够保障的。
取其上限2000亿,平均到每个人不到150元,即便中国消费再低,PPP再高,也不可能达到加拿大一个人4百加币的水平吧,而那还只是人家花销的十分之一呀。
我觉得我的判断仍然没有问题,即:靠中国的国家支付,不可能实现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甚至不可能实现加拿大那种“大病有可能等死”的医疗体系。也就是说,“让老百姓看得起病”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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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你的论点限定为你最初的“应该早点建立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系”,我是完全赞同的。
但是,如果要把这个和国内普遍的对医疗体系的不满结合起来就让我有些奇怪了。因为以我在国内的感观,国内的这种不满主要是对大病的治疗开支过大的不满,对一些药品过高的价格的不满,平息这些不满的根本,却并不在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也许你的意思就只是“应该早点建立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系”,但是你得很多言论都让我认为,你是想在不远的将来建立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
如果我误解了,我向你道歉。也许我只是在和风车打架
统治阶级不断的试探腐败的底线本身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封建王朝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可是万一发生抗争,就没有人能预料和控制他的范围。就像装着一个子弹的左轮,前面几轮可能都是空枪,但谁也不知道下次会不会“嘣”一声毙命。面对这种事情,有些国家把他们统治者和平地选下去就可以了,中国这样具有优良革命传统的国家,恐怕到时候谁都不是受益者。
其二,现在对社会最不满的人不是那些没有从经济发展中得利的人,因为他们多在消息封闭的山区。倒反是那些出来打工见过世面、自己很苦拿钱又少、试图融入城市而不断被排挤的人,他们能从经济发展中获利但绝对很少,他们才是最不满的人。而腐败至少排在不满的前几位,如过不是第一的话。
第三,腐败是顽疾不错。但是腐败无论如何都是负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反腐”和“发展经济”不是零和游戏,不是说谁多一点必定会使另一个少一点。而且“腐败”本身不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加大反腐力度不会动了经济发展的根本。而且基于现在腐败已经泛滥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反腐更可能会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不是相反。同时,希望您能明白,不是一说反腐就要滑到海瑞那样的极端,而是有打有保,边收紧反腐地力度边建立更健全、更透明的激励体制和监督体制。
至于反思制度,也请不要太过的思维发散。譬如慢慢的建立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本身也是一种反思和修正是不是?
你这个帖子的看法我基本是赞同的。
(我只是说前面讨论的和这些没有必然联系罢了。)
腐败目前是客观规律,可也要尽力压制。就像旱灾是客观规律,可也得救灾一样。
我猜加东兄也是类似的意思。他说的,大概是类似于“旱灾是客观规律,别把它理解成天人感应”并不是说“既然旱灾是客观规律,大家也就不用救灾了。”
大家得很多观点都是一致的嘛。
花一个。
加东兄发贴的原意可能是这样,只不过随着更多人的质疑,已经有滑向“腐败部分有益”的迹象。
在我看来腐败和小偷一样。小偷要抓吧!那当然。但是小偷从来没有抓干净过。需要抓干净吗?在嘴上,我们当然要说一定要抓干净,不让一个小偷逃出法网。但是,能做到吗?成本是多少呢?如果为了抓光小偷影响到正常的社会秩序了,还不如放过一些。腐败一样。当制定了了烦杂的法律,限制了国家的发展,那不如腐败一些。当然,我们必须要明确一点。腐败是错的。现在不抓,不表示以后不抓。以后抓了,也不要问以前也这么做的,为什么现在就不能做了,别人也这么做的,为什么我不能做了。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每年实验室,课题组总要出去吃几次饭,基本上是课题经费里出的钱。怎么说也是腐败啊。但是,要是没有了那么次活动,生活不是太累了嘛!
要说是县级的企业负责人,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机关里决不可能有这么多。
这么说吧,就我所知,直辖市,从正常收入来讲,局级一般顶多就在15万左右,而且越是上面越紧,倒是到下面,反而有可能科级的比处级的多,不少于局级。
比如在区政府机关做的,就不如到区里所辖的比较好的街道。在区里当一个局长(处级),可能就不如到街道当一个主任实惠。所以有不少年纪偏大的,没什么念想的人,宁可到街道去。倒不是说下去黑,但肯定比在机关里要松活。
所谓“腐败合理合法”,尤其是“合法”是杜撰出来的,“加东”貌似从未说过腐败应当“合法”。或许可以找出来看看?
如过你想要逻辑的说法,那你去读他的帖子的内容慢慢去推理;
如果你想要“就事论事”,那我告诉你我回的不是他的帖子。
如果那些矿工干其他的收入能有丹麦、瑞典、意大利的水平,那么他们肯定也不会去这些矿上啊。即使要做矿工,也起码会挑一下那些条件好的吧?
所以可以说地方官员腐败,保护伞,矿主草菅人命。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去那里干活,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
例如说以前广东的工厂,对那些外来民工的所作所为,也完全称得上是血汗工厂。但是近两年经济大环境比较好,这些工厂就开始闹所谓的“民工荒”了。
反正总得有个事实不是?
希望不是把人家说的“两害相劝取其轻”中的“害”字,硬说成“益”字就成。
底下小官员是穷. 但是贪污了大头的可不穷.
首先我回的不是加东的帖子;
其次议论本身有立有驳,我的回复是在前面的帖子里面写“腐败现象有必然性”的基础上提出的“腐败现象有必然性而不具备合理合法性 ”,是“立”不是“驳”;
如果“就事论事”,你的那只眼睛在什么时候看见你回的我的帖子里面有“加东有说过腐败应当合法”这些类似的字眼?;
退一万步来说,如果要逻辑推演,你从我的帖子里面演绎出我有这样的想法,觉得我有这样的结论“加东有说过腐败应当合法”。那么,我的“想法”、“结论”本身也是一个演绎的过程,之所以要演绎,那显然就是没有直接“说过”这个事实。而你却要我找出“说”的事实,你是故意踢场子的吧?
所以我也没有必要回答什么。
事实就是中国腐败程度属于世界中流水平,和中国的人文发展指数(记得是70左右)很接近,就是说,中国的腐败程度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水平是相称的,很正常。
所以只能说中国的经济好得反常,不能说中国的腐败程度高得反常——比如一个十二岁小孩考上大学,只能说他智力超常,不能说这个大学生身体发育滞后。